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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 电力系统安规心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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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 电力系统安规心得(8篇)
2022-12-31 21:59:16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影响电力市场营销的几个问题

1、企业的服务理念没有完全建立,在员工的思想当中没有搞清楚开展优质服务与企业的利益、市场营销的关系,认为优质服务是额外负加的工作,没有同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阶段性的短期突击行为在职工思想当中根深蒂固,甚至还有部分人存在“服务低人一等”的错误思想,服务工作中缩手缩脚,不好意思,难为情。制约了优质服务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2、优质服务没有同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往往是重形式、走过场,一个活动接一个活动轰轰烈烈地搞过以后,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甚至有些人提到优质服务就是搞活动,上街宣传,发放用电宣传资料等。

3、服务的体制不顺,体系不健全。客户服务应是一个全面设计、全员参加、全过程控制的整体,错误认为供电企业服务是一些直接面向客户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在整个全过程控制的整体中没有真正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生产服务经营、经营服务窗口、窗口服务客户的服务体系。

4、服务的手段落后。在电力事故抢修中手段落后,抢修时间较长,停电范围较大,客户电费的收交手工操作,大客户跟踪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需求,报装接电手续的办理,并不是所说的“只要一个电话剩下的事由我们来做”,查询服务步骤较多。

5、服务的概念不是十分清楚,服务的内容仍停留在完成自己本职应尽的职责和工作上,比如供电设施的事故抢修、本身属供电企业运行管理的设备,由供电企业进行抢修,消除自已产权范围供电设备的运行缺陷和事故,保证安全供电,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优质服务。那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本身就是做好了优质服务工作呢?还是需要开展一些深层次的服务?

6、没有把优质服务融入企业文化的建设,供电企业服务品牌的定位、经营的战略、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方面都不很明确。开展服务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内容的社会活动较少。

二、注重文化建设、培育企业服务的新理念在近年来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中,供电服务有了明显的改进。

首问责任制,上门服务,“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窗口服务,自xx年开展的“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以来的承诺服务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都停留在一种被动的、浅层的、单一化的服务上,没有完全从一种基于“以人为本”、注入企业文化建设内涵出发进行的全面建设,没有真正的体现出在服务中人的价值观的实现。必须在培育服务理念的思想中,提升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员工竟争意识的培养。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把服务文化渗透到企业的所有活动中,提高服务文化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使员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阶段性突击行为为融入岗位工作深层次的开展。理解优质服务与企业效益、个人利益的密切关系,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注重个人形象同打造服务品牌结合起来,在同客户的服务交流中,通过人与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构通,达到文化沟通,使客户在优质服务中感受到实惠和愉悦的同时,使供用双方的道德情操得以陶冶和提高,传播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三、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开展好优质服务工作建立“机关服务基层,全局服务营销,营销服务客户,全员服务社会”的服务体系。

形成企业内外搞好优质服务的常态运行机制,充分保证营销窗口的服务功能发挥。把各个环节的服务要有机的组合起来,各服务环节的工作必须融入岗位职责中,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运作。通过各种优质服务的宣传活动、竟赛活动、评比活动来促进岗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注重在服务的细节上下功夫,在服务的难点上做文章。在服务机制的建立上要考虑做好同客户的联络机制建立,增进同客户的交流与构通,真正形成以客户为中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为客户服务的营销氛围。同时要严格履行好已建立起来的供电服务承诺机制,诚信践诺,通过全天候的报修服务、零点检修停电方案,快速的故障处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电,缩短停电时间,缩小停电范围等具体行为措施,体现出岗位服务的灵活机制来。在服务机制上还要考虑建立需求侧的分析和市场的预测机制。加强开展市场调研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掌握各类客户、各个时段的电力供需状况,建立客户的用电服务档案,跟踪管理和服务。随着我局新用电营销系统的建立,银行代收电费网点增加并趋于正常,用电营销的网络服务平台已经形成,建立现代化的用电营销信息服务机制是势在必行,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引进、完善各类应用系统,真正实现网上交费、报装、查询等服务,实现对大客户的运程监控、实时抄表、在线监测防窃等功能,实现服务机制的现代化。

四、明确服务的目标,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电力市场营销的良好环境,说句实话,问及有些员工服务的对象、标准等问题,并不是都能完全回答上的,只能笼统的说“客户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客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标准”这样一些大的概念。

那么客户的哪些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全部所有的用电需求都是我们服务的目标范围?如果是,那就是说包括客户产权的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事故抢修都需要由供电企业承担,这是就引出一个延伸服务的话题。所谓的延伸服务,实际上就是供电企业维修、事故抢修的范围扩大到用电客户的产权设备范围。如果不是延伸服务,供电企业实质上是在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供电企业管理运行的线路、设备正常维护和事故处理,本身就由企业自己来解决,只不过给社会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对客户优质服务的内容,实际上就限定在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完成,咨询、查询的服务,安全用电及用电法规的宣传等范围内。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服务,是供电企业业扩发展的必然,不能理解把对客户接电日期的缩短,报装手续的简便,是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主要内容,即就是报装接电日期再长,做为客户可能一生当中也只有办理一次报装接电;咨询、查询的服务毕竟很少;安全用电和用电法规知识的获得途径很多,当今社会知识信息发展迅猛,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和知识。所以用电客户产权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维修、事故处理,就是一个服务的盲区。

做为用电客户,由于受技术水平、维护经验所限,有些事故不容易查清原因,不能及时的自行排除,正常用电受到影响。做为供电企业,认为这是用户产权的线路设备,投入人力、物力等成本消耗进行处理,一户两户、一次两次还行,户多次数多、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的开支,况且有了第一次的延伸服务,在客户当中形成一种这本身就是供电企业服务范围的错误认识,甚至在这些线路设备上发生事故,或造成设备财产失窃,还要供电企业来承担责任。现在有些地方实行有偿服务,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一个服务中的执行价格,在设备维修、事故处理中执行。执行效果,各地说法不一。

有的地方客户满意,认为花少量的钱,能在短时间内恢复用电,尽快恢复了生产,自己损失减少,产出效益远抵于支出的服务费,而且方便,只要打一个电话,问题就觖决了。有的地方客户认为自己不懂电,供电企业通过我们销售电力,我们买你的商品,你理应提供保证供电畅通到户的服务,还另外收什么服务费。做为执行有偿延伸服务的供电企业,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有企业反映:自有偿服务开展以来,有些用电客户自已能处理的故障、事故,也再不用打电话报供电企业处理,减轻了企业繁忙的报修压力;开支过多的材料费、车辆耗费等大大减少;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积极性,员工认为客户花钱消费服务,理应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还认识到通过自已为客户的服务,给企业增加了收入、创建了服务形象,个人价值也再一次得以体现。有的企业反映:给客户干了活,可钱难以要回,遇到个别客户认为花钱消费服务,必须给我服务周到,稍有不合心意就到处投诉。认为挣钱不多,惹了一身的臊,延伸服务是为了搞好优质服务,反而事与愿违,没有达到真正的目的。

综观各地的延伸服务,我认为,延伸服务是优质服务的必然,收费服务也是势不可挡。但我想这样的服务收费一是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标准,而且政府明文规定;二是收费的标准应该以确保收回材料费和车辆耗费为基本,根据不同的用电客户,收取不同的人工费,对于居民客户的服务可以免收人工费,三是收费标准中价格成分的构成应该公开,并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四是在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与客户商定明确是否需要延伸服务,需要哪些服务,然后供电企业建档立案,确定具体的服务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服务的盲区,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供电服务的方便、快捷和周到,才能畅通电力营销的渠道,达到客户企业双方满意。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我自去年十一月到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计量处任营销信息技术助责以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在部门领导及同事的关心、帮助下,在工作、学习和思想方面取得了很多进步,现将一年多来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分析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一年多来,我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两会精神、南网方略、南网和公司工作会精神、xx省和电网公司关于节能减排的规定等文件资料、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公司抗险救灾抢修复电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了进一步理解,增强了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先进性认识,进一步把握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和科学内涵;进一步认识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标准、现实标准和具体标准。通过学习,进一步领会了南网方略的重要性。深刻体会了“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不胜不休”的抗灾精神,理解了“办法总比困难多、不屈不挠、艰苦奋斗”的精神,这将是我以后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克服困难的有力武器。

除此之外,我还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来了解和学习政治时事,关注社会政治生活,对政治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不断努力学习,提高专业知识

在业务知识方面,我参加了网公司组织的营销工作创新培训和公司组织的营销相关技能培训。除了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我也虚心向同方公司和各供电局专业技术人员请教营销信息化、自动化相关知识,并结合工作需要,自主学习信息化、自动化的专业知识。此外,利用周末时间,攻读理工大学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已基本完成了工程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学习过程中注意总结收获,并在《电业》发表文章。

三、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提升工作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在部门领导的安排下,我主要参与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营销监控中心建设

营销监控中心是通过对客户服务系统、95598系统、负控管理系统、需求侧管理系统、调度mis、营销现场监控设备等资源的整合,建立了新的营销工作流程监控管理体系,真正实现端到端的管理,全面提高营销服务水平和层次。从年初建设开始,我参与了《电网公司营销服务中心系统建设方案》编写完善,建设过程中全程参与协调相关参建单位工作,并承担了监控中心的软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系统投入试运行后,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编写《营销服务中心系统需完善的内容》,年底组织监控中心验收,参与《电网公司监控中心后期建设思路》、《电网公司营销监控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电网公司营销监控中心岗位职责》等的编写完善。至今营销监控中心已累计完成功能开发累计73项,其中业务功能63项,数据填报功能10项。在业务功能中,发供电模块23项、需求侧管理15项、营销经营13项、优质服务10项、其它2项。

(二)县级公司“一体化”工作

作为今年营销“三大工程”的全省营销信息“一体化”建设,我参与了《一体化客服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及业务》、《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营销信息“一体化”业务流程规范(试行)》、《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营销信息“一体化”电费核算细则(试行)》编写完善。针对“一体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网络问题,参与《电网营销一体化网络系统建设项目书》编写完善,并参与组织实施。与现场技术人员一道参与“一体化”客服系统交流会,收集整理各单位对系统的意见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编写完成《一体化客服系统常见问题解答》。目前“一体化”已完成66个县公司689个供电所抄、核、收三大核心模块的实施。

(三)昆明局五华分局试点建设7x24小时数字化营业厅

参与《7x24小时数字化营业厅建设方案》的编写完善,协调xx局、云电同方等相关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目前7x24小时数字化营业厅土建部分已经完成,软件开发也已过半,很快将投入使用,届时用户可以24小时通过全自助方式,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缴纳电费和办理查询、报装等业务,让用户更加快捷的完成业务办理,省时灵活,同时也节约了供电成本。

(四)建设移动营销作业系统

参与《电网公司营销移动作业子系统方案》、《电网公司营销移动作业子系统技术协议》的编写完善。组织协调xx局和云电同方结合电网的实际情况,在供电局稽查大队率先进行移动试点应用,目前主要实现了:综合查询、查询供电通知书、用户档案信息、审核整改通知单、填写现场处理单、问题记事本等稽查常用功能。

(五)参与编写各种规范

参与编写完成《电网公司配电班组建设规范(共十六分册)》、《电网公司营销安全工作危险点预测及预控管理办法(试行)》、《电网公司市级供电企业营销标准体系》、《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营销标准体系》等规范。

(六)完成计量处日常工作

完成西电东送电量结算、审核上网电厂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编制营销计量及营销项目计划并跟踪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参与营销监控中心的建设,使我对营销各项工作流程有了全面的了解;通过县级“一体化”建设,使我对县公司的营销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数字化营业厅、移动营销作业系统的建设,使我认识到了信息化、自动化对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参与各种规范的编写,使我的文字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通过计量处日常工作,使我对电能计量装置有了全面的认识,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四、自身存在的不足

(一)面对新的岗位,业务面扩大了很多,对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学习,基本掌握了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可保证工作的开展;但是,这些业务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是远远不够的,仍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学习。

(二)沟通协调能力还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今后的工作打算

在营销部一年多的时间里,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下,经过自己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学到了不少营销管理知识,对于原本身处一线的电力员工对公司有了新的认识。回到送变电后,面对新的岗位,我将加强理论学习,学以致用,不断完善自我,尤其是新技术、新理论的学习,勤奋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成长,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电力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电力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电力开发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__万元)。

委托人如为自然人,应在受托人营业场所交付信托资金,并签署本合同。

委托人如为机构,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划至受托人指定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第六条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__市电力开发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二)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收益的计算

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6%+(当年信托收益率-4.6%)×50%]。

(3)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

(4)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二)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一)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二)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三)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通知

地址变化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受托人提示: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时请委托人仔细阅读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全部内容,并对各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的条款的法律含义进行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期xx天的xx新员工岗前培训已经结束了,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回想起局领导在开班仪式上语重心长的教导,我的心里总会浮出一种深深地感动。

一、本次培训内容总结

在培训的5天时间中,局培训中心精心编排了培训计划,在课程安排上,更是囊括了作为一名农电工所需具备的基本文化知识与业务技能。

1、培训中心李老师的所讲授的《安全规程》这一科目,让我对《安规》有了更深一步的熟悉。李老师没有采用生硬的教条主义来教学,而是将学习光盘《不该发生的悲剧》从头到尾的给我们放映了一遍。李老师讲得的未几,由于她知道鲜血铸成的悲剧对我们是一种最大的警示。

2、《电工基础》这一科目也是李老师所讲授的,作为一名电力员工所必备的基础知识,李老师讲得很仔细,生怕我们没有把握好,她总会提醒我们多做笔记,并对一些重难点题目给我们着重分析指导。当李老师将课程讲完时候,我们大家都留意到了,李老师的嗓子已经喑哑了……

3、上岗之前我总在想,到了基层之后,我将面对的是新的工作 新的环境 新的同事。我怎样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强,怎样才能得到用户的理解与支持,怎样才能得到领导的认可与鼓励。面对我心里的疑难和困惑,农电治理中心的吴老师在她的课堂上,给了我逐一的解答。她用其丰富的业务知识与独到的见识,让我有了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很多原来想不通的题目也迎刃而解。

二、培训感想

通过这次培训,我的基础知识再一次得到了巩固,但最重要的是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之外的知识。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它指引着我如何将今天的培训落实到明天的实践工作中。而我则将它视为人生新出发点上的一点洗礼,以崭新的面貌,百倍的信心,迎接新的挑战。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有幸参加了毕节供电局举办由省公司安监部张主任主讲的《现场安全纠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通过本次培训我获益良多很大,张主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方位解剖了安全大于天,安全无小事的真正内涵。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安全员应具备哪些能力、在日常检查中应注重哪些细节。以下是我对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电力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这就要求我们要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作为安全纠察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作风要正派要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工作责任心要强,要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检查工作时往往我们只看到能直接观察到的显性风险,而真正致命的是看不见的隐性风险。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点滴认真排查每一个环节,从细节上减小隐形风险的危害。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充分认识到安全纠察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做到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踏实的作风要求自己。要时刻谨记安全工作责任之重重于泰山。

对于电力安规课程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供电企业城乡电网改造的逐步完善,供电网络结构趋于合理,运行更加稳定、经济,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电力销售市场。但要巩固好现有的市场状况,在现有的市场基础上,寻求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开拓市场、就需要我们克服自身在营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注重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全力打造供电企业服务的新品牌。

一、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影响电力市场营销的几个问题

1、企业的服务理念没有完全建立,在员工的思想当中没有搞清楚开展优质服务与企业的利益、市场营销的关系,认为优质服务是额外负加的工作,没有同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阶段性的短期突击行为在职工思想当中根深蒂固,甚至还有部分人存在“服务低人一等”的错误思想,服务工作中缩手缩脚,不好意思,难为情。制约了优质服务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2、优质服务没有同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往往是重形式、走过场,一个活动接一个活动轰轰烈烈地搞过以后,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甚至有些人提到优质服务就是搞活动,上街宣传,发放用电宣传资料等。

3、服务的体制不顺,体系不健全。客户服务应是一个全面设计、全员参加、全过程控制的整体,错误认为供电企业服务是一些直接面向客户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在整个全过程控制的整体中没有真正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生产服务经营、经营服务窗口、窗口服务客户的服务体系。

4、服务的手段落后。在电力事故抢修中手段落后,抢修时间较长,停电范围较大,客户电费的收交手工操作,大客户跟踪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需求,报装接电手续的办理,并不是所说的“只要一个电话剩下的事由我们来做”,查询服务步骤较多。

5、服务的概念不是十分清楚,服务的内容仍停留在完成自己本职应尽的职责和工作上,比如供电设施的事故抢修、本身属供电企业运行管理的设备,由供电企业进行抢修,消除自已产权范围供电设备的运行缺陷和事故,保证安全供电,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优质服务。那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本身就是做好了优质服务工作呢?还是需要开展一些深层次的服务?

6、没有把优质服务融入企业文化的建设,供电企业服务品牌的定位、经营的战略、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方面都不很明确。开展服务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内容的社会活动较少。

二、注重文化建设、培育企业服务的新理念在近年来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中,供电服务有了明显的改进。

首问责任制,上门服务,“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窗口服务,自xx年开展的“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以来的承诺服务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都停留在一种被动的、浅层的、单一化的服务上,没有完全从一种基于“以人为本”、注入企业文化建设内涵出发进行的全面建设,没有真正的体现出在服务中人的价值观的实现。必须在培育服务理念的思想中,提升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员工竟争意识的培养。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把服务文化渗透到企业的所有活动中,提高服务文化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使员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阶段性突击行为为融入岗位工作深层次的开展。理解优质服务与企业效益、个人利益的密切关系,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注重个人形象同打造服务品牌结合起来,在同客户的服务交流中,通过人与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构通,达到文化沟通,使客户在优质服务中感受到实惠和愉悦的同时,使供用双方的道德情操得以陶冶和提高,传播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三、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开展好优质服务工作建立“机关服务基层,全局服务营销,营销服务客户,全员服务社会”的服务体系。

形成企业内外搞好优质服务的常态运行机制,充分保证营销窗口的服务功能发挥。把各个环节的服务要有机的组合起来,各服务环节的工作必须融入岗位职责中,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运作。通过各种优质服务的宣传活动、竟赛活动、评比活动来促进岗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注重在服务的细节上下功夫,在服务的难点上做文章。在服务机制的建立上要考虑做好同客户的联络机制建立,增进同客户的交流与构通,真正形成以客户为中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为客户服务的营销氛围。同时要严格履行好已建立起来的供电服务承诺机制,诚信践诺,通过全天候的报修服务、零点检修停电方案,快速的故障处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电,缩短停电时间,缩小停电范围等具体行为措施,体现出岗位服务的灵活机制来。在服务机制上还要考虑建立需求侧的分析和市场的预测机制。加强开展市场调研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掌握各类客户、各个时段的电力供需状况,建立客户的用电服务档案,跟踪管理和服务。随着我局新用电营销系统的建立,银行代收电费网点增加并趋于正常,用电营销的网络服务平台已经形成,建立现代化的用电营销信息服务机制是势在必行,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引进、完善各类应用系统,真正实现网上交费、报装、查询等服务,实现对大客户的运程监控、实时抄表、在线监测防窃等功能,实现服务机制的现代化。

四、明确服务的目标,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电力市场营销的良好环境,说句实话,问及有些员工服务的对象、标准等问题,并不是都能完全回答上的,只能笼统的说“客户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客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标准”这样一些大的概念。

那么客户的哪些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全部所有的用电需求都是我们服务的目标范围?如果是,那就是说包括客户产权的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事故抢修都需要由供电企业承担,这是就引出一个延伸服务的话题。所谓的延伸服务,实际上就是供电企业维修、事故抢修的范围扩大到用电客户的产权设备范围。如果不是延伸服务,供电企业实质上是在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供电企业管理运行的线路、设备正常维护和事故处理,本身就由企业自己来解决,只不过给社会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对客户优质服务的内容,实际上就限定在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完成,咨询、查询的服务,安全用电及用电法规的宣传等范围内。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服务,是供电企业业扩发展的必然,不能理解把对客户接电日期的缩短,报装手续的简便,是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主要内容,即就是报装接电日期再长,做为客户可能一生当中也只有办理一次报装接电;咨询、查询的服务毕竟很少;安全用电和用电法规知识的获得途径很多,当今社会知识信息发展迅猛,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和知识。所以用电客户产权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维修、事故处理,就是一个服务的盲区。

做为用电客户,由于受技术水平、维护经验所限,有些事故不容易查清原因,不能及时的自行排除,正常用电受到影响。做为供电企业,认为这是用户产权的线路设备,投入人力、物力等成本消耗进行处理,一户两户、一次两次还行,户多次数多、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的开支,况且有了第一次的延伸服务,在客户当中形成一种这本身就是供电企业服务范围的错误认识,甚至在这些线路设备上发生事故,或造成设备财产失窃,还要供电企业来承担责任。现在有些地方实行有偿服务,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一个服务中的执行价格,在设备维修、事故处理中执行。执行效果,各地说法不一。

有的地方客户满意,认为花少量的钱,能在短时间内恢复用电,尽快恢复了生产,自己损失减少,产出效益远抵于支出的服务费,而且方便,只要打一个电话,问题就觖决了。有的地方客户认为自己不懂电,供电企业通过我们销售电力,我们买你的商品,你理应提供保证供电畅通到户的服务,还另外收什么服务费。做为执行有偿延伸服务的供电企业,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有企业反映:自有偿服务开展以来,有些用电客户自已能处理的故障、事故,也再不用打电话报供电企业处理,减轻了企业繁忙的报修压力;开支过多的材料费、车辆耗费等大大减少;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积极性,员工认为客户花钱消费服务,理应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还认识到通过自已为客户的服务,给企业增加了收入、创建了服务形象,个人价值也再一次得以体现。有的企业反映:给客户干了活,可钱难以要回,遇到个别客户认为花钱消费服务,必须给我服务周到,稍有不合心意就到处投诉。认为挣钱不多,惹了一身的臊,延伸服务是为了搞好优质服务,反而事与愿违,没有达到真正的目的。

综观各地的延伸服务,我认为,延伸服务是优质服务的必然,收费服务也是势不可挡。但我想这样的服务收费一是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标准,而且政府明文规定;二是收费的标准应该以确保收回材料费和车辆耗费为基本,根据不同的用电客户,收取不同的人工费,对于居民客户的服务可以免收人工费,三是收费标准中价格成分的构成应该公开,并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四是在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与客户商定明确是否需要延伸服务,需要哪些服务,然后供电企业建档立案,确定具体的服务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服务的盲区,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供电服务的方便、快捷和周到,才能畅通电力营销的渠道,达到客户企业双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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