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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规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执法不规范化的案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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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规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执法不规范化的案例(三篇)
2023-01-01 05:08:39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执法不规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工作回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问责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20xx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县法制办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设立法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与行风评议密切结合,与文明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与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清理,定性准确,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监控运行。全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专项工作部署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工作精神,提出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了《xx县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查找、同事帮找、科室研究、领导批阅、组织审定的“五查工作法”,人人查找在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二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已确定的各类风险,经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政策、措施时,都要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注重防范在前,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编制了《建设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填写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评估表》,并围绕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共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终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考核合格率达100%,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验收。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终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市建设局制订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主要工作

第一、加大稽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针对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办法、新措施,坚持监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把施工许可、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建筑节能、工程清欠、竣工验收备案等多道关口,建立和完善业主的市场信用约束机制,解决恶性压低、拖欠工程款和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二是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严肃查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坚决杜绝不做评勘或不做勘察就搞设计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截止上半年,全县在建工程全部实施了评勘,工程勘察覆盖率100%。三是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切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和质量监控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管,努力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严格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等,监理人员必须现场跟踪监理,并做好监理记录。五是“两欠”清理工作成效显著,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解决网上化工厂拖欠工程,今年新偿还欠款17.3万元,很好地保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平安xx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贯彻招标投标法,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以完善有形市场体系为目标,以遏制“围标”、“陪标”、“串标”为切入点,健全招标投标操作规程,上半年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依法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建设局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标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有投诉的均要重新进行审查。同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实施“阳光招标”。二是严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范围。严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变相出卖资质行为和挂靠行为。三是严格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不断加强招标投标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报建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增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达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新平台。

第三、全面推进,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劳务分包及劳动用工方面。我县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的所有劳务未进行分包,各施工企业均按要求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出现非法转包和分包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严把施工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关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工程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被列入信誉不良单位,暂停新项目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吊销或降低资质、禁止参加招投标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务工人员实名制方面。按照省、市、县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若干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全部建立了务工人员花名册、工资表、班组记录等工资支付保障措施,按要求各施工企业指定场所予以公示。同时,健全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并将监督电话、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与广大农民工告知,形成了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工程款拨付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审及备案管理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结合xx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等措施,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投诉均要重新进行审查。这种措施的实施,许多施工企业改变了以往先做通业主的关系,再投标的做法,而是直接到有形市场公开竞标,依靠自身实力,承揽施工任务,创造出一个阳光、公平竞争的环境,从源头上杜绝了阴阳合同的现象。另一方面,按照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规定,对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后续资金要有保障,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消除了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拖欠工资的隐患。

外埠进县建筑企业方面。对外埠进县施工的建筑企业,在全面简化审批程序前提下,把好清欠书面证明第一关,严防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信访苗头,为稳定、和谐、有序的建筑市场创建良好的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距上级的要求与创建和谐社会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五五”普法验收掀起新一轮的城建法律、法规学习高潮。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三是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有关执法不规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业务股、外国专家管理和科技人才股、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司其职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重完善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台帐,细化工作措施,开展网上学习培训,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公示。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政务服务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网站多渠道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二是强化执法人员管理,通过县法制办培训考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认领其它行政权力1项。四是加强行政检查结果公示,在互联网+监管”网站动态公示行政权力信息2件,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对文字音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齐影音等现场记录设备,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四是强化案卷保存,制作案卷后按年度移送办公室按档案管理规范进行保存,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特别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决定。一是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和会商。二是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领导小组审理,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一)执法业务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没有严格遵守规定。

(二)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未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没有音像记录资料,执法全过程记录还不够规范,

(四)法治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偏差。

(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相关法规培训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法制审核环节不缺位,提升案件执法质量。

(二)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邀请本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行为及案卷评查工作。

(三)根据法制政府建设要求,及时统筹经费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完善行政执法记录,保证执法记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

有关执法不规范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道路两侧临街门头牌匾的规范设置及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靓化城市空间,为全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现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测评指数为指导,通过依法整治、规范门头牌匾,采取部门联动和综合措施,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牌匾得到彻底清除,使档次较低的门头牌匾得到改善提升。

按照“伸出一个面,上下一条线,距地一样高,底色基本一致,白天美化,晚上亮化”和“突显瑶族特色”的原则,重点对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集镇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视觉空间内的各类临街门头牌匾进行整治和规范。先期以萌渚路、江华大道和阳华路为试点示范,并逐步规范、完善标准后全县推广实行。

1、门头牌匾设置采取“一店一匾”,临街店铺在门头上方只能设置一块牌匾,严禁一店设置两牌或多牌,严禁牌匾重叠,严禁使用喷绘、油纸等易破损的材质。严禁在门店外非法设置、张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2、根据道路两侧临街楼体建设情况,统一确定牌匾设置规格,确保每条道路两侧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高低、宽窄等规格尺寸应该统一,并与依附建筑物相协调,严禁出现高低不齐、宽窄不一、凸凹不平等现象。

3、门头牌匾颜色应与经营内容和楼体颜色以及相邻业主色彩协调统一。门头牌匾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核准注册的名字名称一致。用字要规范和正确,汉语拼音与外文不得混用,除名人题字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4、门头牌匾的设置、安装要稳固,出现松脱现象必须及时加固和修复,亮化线路和其他网线布设要规范、美观,不得有安全隐患。经营业主应保持门头牌匾和门店前的整洁、美观。

5、新开店的业主要提供符合总体规范的门头牌匾设计图案,并经工商质监部门把关、审核通过,相关部门才能予以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7日 —8月20日)

1、组织召开试点示范临街门头牌匾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发放初步统一设计的图案标准,逐户登门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深入宣传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效果,与广大业主达成共识,通过积极的思想工作,征得广大业主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动员和鼓励业主积极主动自改自拆。

2、建立健全临街门头牌匾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各路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人员对辖区主次干道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置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3、建立城区、集镇门头牌匾台帐,将临街和道路两侧门头牌匾的具体位置、牌匾内容、业主及联系电话、拟采取的整治措施等情况登记造册,按路段建立台帐。

(二)试点示范,完善确定标准。(8月20日—9月10日)

1、总结试点示范街道推行的情况,多渠道收集、征询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统一业主思想和凝聚社会共识。

2、综合各方面意见,融合瑶族特点和瑶族元素,修订完善门头牌匾设计方案和标准,拟订推广措施和奖补的实施方案。

3、提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或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设计方案和标准,通过和出台有关推行、审批及奖补方案,并向社会颁布实行,同时做好大力宣传推介工作。

(三)集中力量,全面实施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

1、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安装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且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业主,要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2、对业主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且符合标准要求的,各街道责任单位要核实、登记和上报(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经审核后兑现相关奖补政策,并做好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工作。

3、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安装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且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业主,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各街道责任单位要报请和会同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进行强制集中拆除,并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整改。

(三)查漏补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县创建办组织相关单位对门头牌匾整治、规范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遗漏或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得力,配合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配合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经营业主不予配合整改或妨碍整治行动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通过电视台予以爆光。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活动由县创建办牵头,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易恢节任组长,副县长何永亮任常务副组长,创建办、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公安、住建、房产、电视台、卫计委、电子政务办、沱江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临时抽调人员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并组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各相关单位、乡镇、社区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人员具体抓。同时,县工商质监局要做好日常门头牌匾的前期审批、后续监管和整改实施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街道责任单位要组织召开辖区内门头牌匾整治动员会和座谈会,要多渠道、多方位宣传门头牌匾整治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各街道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引导业主主动配合,积极整改,争取业主理解支持,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这次整治活动意义大、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注重部门联动,综合采取法治、行政、经济等各种方法,多措并举,促进落实。该整改的及时整改到位,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要提高整治活动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在整治过程中切实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置阻挠、妨碍执法的事件和行为,维护整治秩序和法治权威。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创建办要对各条街道、各乡镇门头牌匾整治工作进展和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制定和实施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和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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