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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纳税信用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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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 纳税信用工作总结(8篇)
2023-01-01 09:33:37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一

生命不能无水,国昌不能无税。

书是精神食粮,税收是国家食粮。

水电城的美丽,纳税人的贡献。

税,收于你我;税,利于你我。

税•知其源,梦•所以圆。

税赋天下,税富天下。

税后所得,心安理得。

税取千户,造福万人。

税收,文明进步的影响。

税收,润泽文明的力量。

税收,真诚服务到永远。

税收,助力新中国伟大复兴。

税收促发展,聚财保民生。

税收是水,民生是船,水涨船高。

税收托起明天的太阳。

税收在,我们在,国家在。

税收足则国足,税收强则国强。

税一寸土,照一方路。

税泽民生,广收希望。

天下税收,匹夫有责。

细节成就文明,服务树立形象。

享地税服务,创天下财富。

享受国家服务,承担纳税义务。

心系纳税人,服务零距离。

心系依法纳税,情牵用心服务。

心中有税收,发展好轻松。

扬理想之帆,从纳税开始。

要做诚信人,先纳诚信税。

一点责任,造一个美好中国。

一份税收,一份责任。

宜昌奔小康,税收来护航。

饮水不忘思源,致富不忘报国。

用人民的钱,办人民的事。

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纳和谐。

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有了您的纳税,才有宜昌的辉煌。

有税才有国,税知国兴衰。

有限纳税,无限服务。

珍惜事业发展,坚持依法纳税。

征和谐税,送万家福。

征纳本一家,聚财为国家。

征纳共盈,同享繁荣。

征纳共赢,和谐同行。

征纳共铸真诚,和谐永无止境。

征纳互信,和谐共进。

征纳每分税款,奉献美好家园。

征纳一丝不苟,福利一生无忧。

征纳之间,风光无限。

知识改变命运,税收改善民生。

自觉纳税,安心入睡。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二

细节成就文明,服务树立形象。

心连心,手牵手,真诚服务到永久。

心系纳税人,服务零距离。

心系依法纳税,情牵用心服务。

一心工作,诚信诚征,合力促发展;两袖清风,热情服务,善待纳税人。

一砖一石垒大厦,一点一滴为国家。

诚信纳税功当代,依法征管利千秋。

诚信纳税筑和谐基石,阳光服务扬地税风采。

地厚载物,税利民生。

地税服务,与你同步。

地税服务展风采,有你参与更精彩。

地税精彩有约,服务真情无限。

服务促双盈,聚财保民生。

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服务每一位纳税人是我们的天职。

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不聚税收无以成昌国。

诚纳诚征,开诚布公,信赏信罚,取信于民。

诚信纳税,三冬亦暖,偷税违法,六月犹寒。

诚信纳税,是一种信誉,也是一种资源;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品质。

诚信纳税不偷不漏,依法治税不偏不倚。

诚信纳税点滴之水汇大洋,万民共享齐心协力奔小康。

放飞梦想,传递希望,税收承载未来。

春风化雨润大地,“征纳共盈”惠中华。

税收是公民的义务,民生是税收的责任。

水是人间生命之源泉,税乃国家兴旺之根本。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三

近年来,xx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以总局、省局税收征管体系建设为主线,在市税务局和市局纳税服务科的领导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局的“服务资源集约化统筹、服务业务标准化管理、服务产品智能化发展、服务供给社会化协同”工作主线,在纳服体系、渠道体系、信用管理体系、社会化协作体系等十个领域精准发力,务实创新,直击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为纳税人减负,为跨越赶超助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19年在全省税收营商环境中位列第20名、全市第3名,满意度调查位列全市第3名。现将我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

xx是长三角城市群的北大门,东临黄海,北枕灌河,因灌河潮起潮落、跌水轰鸣而得名。xx土地总面积1378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43公里,拥有240万亩滩涂。204国道、沿海高速公路、青盐铁路、通榆大运河贯穿县境,县城距连云港机场仅70多公里、距淮安涟水机场80多公里、距盐城机场100公里。素有“苏北黄浦江”之称的灌河流经县境直入黄海,国家一类开放试点口岸陈家港位于灌河入海口处,是我国东部天然良港,距连云港仅23海里。xx现辖8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生态化园区,1个沿海工业经济区,总人口65万。xx是开放的沿海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一类口岸临时开放,正加快建设亿吨大港。xx是新兴的工业城市,是江苏东部沿海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已形成集聚发展态势。xx是发展潜力巨大的城市,拥有临海临河临港和大量腹地的独特优势,吸引长江三峡、中国一重、上海电气等一大批知名企业投资xx,为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

xx县局现有在职干部199人,党员171人;退休干部90人,党员78人。在职干部35周岁以下70人,35-50周岁(含35周岁)有65人,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有64人,在职干部平均年龄41岁。共设立13个正股级内设机构,2个事业单位,6个副科级派出机构。“十三五”期间,xx县局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示范点”“全国巾帼标兵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连续18年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行业)”称号,同时获得“江苏省党员实境课堂示范点”“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省级工人先锋号”“省级老干部先进集体”“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等称号,被授予“2107-2019、2020-2022年度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江苏省书香机关建设示范点”、“档案管理达省级三星级标准”等荣誉,2019年县局党委还被盐城市委表彰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单位”,被市局表彰为“县(市、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集体”,“法治税务120”入选盐城市依法行政优秀示范项目,所属陈家港税务分局荣膺“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一是开启“非接触式”办税新体验。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上级局各项防疫要求,把疫情常态化防控融入日常工作当中,打造办税厅安全“防火墙”,确保办税缴费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积极落实“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工作原则,鼓励纳税人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快递办税,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在办税厅及延伸点增设自助办税设备,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引入ai智能语音系统搭配12366热线,对纳税人的电话进行分流,并实时24×7智能回复。今年1-12月非接触式业务总量近60万户次,占总业务量比例达92.83%。

二是打造“减税降费”快速通道。设立“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选调业务骨干专职办理减税降费事项,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减税降费问题接得住、答得出,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了办税厅局领导带班制度;建立了办税咨询答复标准化制度;建立了导税服务引导团队。开展了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房土两税减免和社保费减免缓缴等政策解答专场培训,集中快速办理各项退税业务,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纾困解难,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最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经统计,2020年我局落实享受小微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纳税人35968户次,免税3731.23万元;享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惠政策纳税人1769户次,累计减免增值税2026.56万元,完成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22户,退税金额13886.63万元。办理出口退税6152万元。2020年企业社保费共优惠减免17611.14万元;共退教育费附加8.79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7.37万元。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涉税资料越少越好,办税时间越短越好,办税流程越简越好的要求,尽最大可能简化纳税人端的流程、报表和资料,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痛点”不再痛、“堵点”不再堵。全面落实《全程网上办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让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推行简易注销即办快办,设置清税专窗,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围绕便捷办税先后推出“新办企业综合办理套餐”、“一窗通办,一网通行”、“一键咨询”等措施。在新办企业套餐审批中,安排专人专岗,提供延时服务,实现“3550”考核中开办企业税务端0.5小时办结,切实为纳税人提速减负,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的“xx样板”。

四是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凡投诉必回访,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杜绝重复投诉,实现投诉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

五是建立健全社会化协作机制。与全县19个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全面推广税银合作,激活纳税信用使用。与9家银行合作推出“银税贷”产品,发送“银税互动”短信近9000条,促成银税贷款协议90户,合计贷款超2.2亿元;建设“税银合作专区”,推进邮寄办税;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实现办税缴费“一站式”服务。依托各乡镇与属地税务分局精心打造个税、社保费征缴“一网融”服务。选择老舍中心社区为试点,设立35名城乡居民养保险网格员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由25.6%一跃升至为55.6%,成效显著。按照市局要求,建立“三员”制度,即联络员、特派员和比对员,分别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各类问题、社保费共享平台人社传输数据税务端处理情况、企业社保费欠费数据比对等工作。2020年12月29日,在对全市各区县社保费共享平台人社传输数据税务端处理情况统计中,我县传输成功率98.08%,列全市第一,高于全市平均数26个百分点。缴费人缴费的成功率明显提高,优化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环境。

(一)税收征管的“集约化”程度仍然难以满足现行办税服务的需求

“三定”方案确立了市局三分局、县局一分局作为纳税服务分局的架构。运行数年来,由于税收征管及服务功能的部分重叠,以及需要调查的部分事项流转等,市区三分局、县局一分局与属地分局之间的工作衔接还存在一定的桎梏,特别是对于同城通办事项。即使是贯彻落实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等规定,实际在操作过程中的“非业务办理时间”仍占了相当一部分,导致办税总时长以及等候总时长过长,甚至部分导致纳税人多头跑,影响纳税人缴费人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营商环境的“标准化”程度仍然难以满足基层服务提升的需求

税收营商环境指标是指导基层税收实践的重要标尺。目前情况下,存在几个“难”让基层税务机关在谋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缺乏航标。一是定标“难”。税收营商环境的指标是动态的,总局、省局考核指标的选取也存在动态化调整,而对于这些指标选取的把握上,市、县两级缺乏方向性和指引性,加之部分指标一旦错过时间即无法弥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容易造成部分指标提升中的不可逆转性。二是取数“难”。由于权限设置及数据安全等因素,市县两级在税收营商环境的数据提取上,难度极大。往往出现数据提取不全面、不准确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税务机关对本地税收营商环境的把握。三是修正“难”。这个难度与定标“难”与取数“难”是有一定关系的,这也与部分指标的时效性强有着必然的联系。以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长为例,我们对于该项数据的把握往往具有滞后性,在实际操作中也就无法通过技术或其他手段提升数据质量。

(三)办税工具的“智能化”程度仍然难以满足“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的需求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都在大力推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的拓展,也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我们也发现了部分突出问题。一是电子税务局稳定性差。这个已成为税务机关在每一个征期,特别是“大征期”期间面临的最大问题。“错峰申报”、“应急处理”、“预约办税”等手段,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也成为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反映的问题。二是线上办税功能不全面。特别是申报中的更正申报、补充申报等功能,缺乏线上办税的渠道,造成实体办税量居高不下。还有部分临时性任务,如数据修正、部分退税、社保等问题,也加大了实体办税的工作量,影响了办税效率,降低了纳税人的体验感和认同感。三是掌上办税工具功能不全面。目前各地正在推行“江苏税务”app,各地政府也相继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功能软件,如盐城主推的“我的盐城”app。这些功能在应对电子税务局缺失功能方面还缺乏支撑,仅仅提供了另一套工具,却未解决急需的问题。如,是否可以通过手机app及金税三期的对接和数据资料传递,实现“无纸化”、“不见面”、“全程网上办”的目标。

(四)服务资源的“社会化”程度仍然难以满足就近办税的需求

社会化合作办税,不仅仅是咨询、辅导和宣传,还应该体现在自助办税的无缝对接上。而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税邮合作体验区还是税银合作专区,基于数据安全的考虑,互联网版的工具难以应用,还无法真正实现社会化办税的效果。

(一)找准出发点,推动服务体系再升级。坚持在新的税收征管体系框架下,推动纳税服务体系机制的升级、迭代。持续推动省局“1+5”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税收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持续推动纳税服务规范化建设,依托《办税服务指南》,进一步统一规范税收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事项、流程和方式。

(二)把握切入点,推动服务机制再完善。依托常态化的纳税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理顺税务系统、税务部门间的职责;建立任务扎口管理平台,畅通沟通解决渠道,确保各级机关统一规范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事项服务机制,通过大数据平台及管理系统,实施数据任务的规范化处理和应对,实现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双减负,实现基层税务工作和纳税服务效率的双提升。

(三)明确着力点,推动用户体验更精准。加快推动“一揽子”线上办税和“纳税人需求管理”平台的应用,依托“我的盐城”app、“江苏税务”app、“盐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方式,强化对用户人群的普惠性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四)抓好融合点,推动服务管控更科学。推动智慧办税平台建设。持续深化智能导税、智能办税的试点建设,运用人脸识别和“健康码”等技术,实现身份识别和信息关联,通过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技术引入,进行办税行为偏好分析,提供常办业务引导和最优渠道推荐。推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充分研判当前影响业务系统运行效率,搭建基础管理平台,形成可看、可查、可用的基础管理数据库;搭建绩效管理平台,实时进行数据的分析与整理,提供可量化的绩效管理结果;搭建任务扎口平台,形成全流程线上闭环操作和管理;搭建“樊蓉工作室”平台,借助智慧办税手段,采集问题及需求,形成热点知识库。

(五)抓住关键点,推动服务渠道更多元。推动线上办税与线下办税的深度融合。强化实体办税厅技术升级改造,试点建设智能办税厅,实现办税缴费流程从解构到重构,业务场景切换从线上到线下无缝衔接。推动“江苏税务app”应用,将办税厅作为线上服务的延伸场景,彻底消除现场等待,现场沟通,现场办理过程中容易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推动税局办税与社会办税的深度融合。规范委托代征行为,发挥社会便民服务中心作用,为就近办税提供有力支撑;完善税邮合作专区与税银合作专区的功能,推动“半小时服务圈”落地;加大社保征缴网络的支持力度,实现税费征缴与税收宣传的有机结合。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四

税企同心共建壮美三峡,征纳携手同创锦绣湖北。

税收,成就了三峡大坝,造就了水电之都。

税收——国之血脉,发展——国之脊梁,民生——国之根本。

税收携手相“聚”,“财”能共享富裕。

税收优惠助推全民创业,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税源来自于你我他,税款利用于你我他。

堂堂正正赚钱,实实在在纳税,清清白白做人,平平安安生活。

万泉成水,终究汇流成河;万千税收,终究惠及你我。

为国聚财,执法为民,文明服务,真诚为您。

为啥国家越来越富强了,社会越来越和谐了,那都是因为您纳税了。

我和“税”相约,承载振兴中华的梦想。

无税、无国、无国无家,国家兴旺,有你、有我、也有他。

滴“税”汇成海洋,强大国家,滋润你我他。

奉献湖北爱在心中,诚信纳税就是行动。

服务至上开创纳税共盈新局面,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大繁荣。

干涸的大地需要雨水的滋润,发展的中国需要税收的支撑。

给自己一个纳税习惯,给社会一个和谐亮点。

民,诚信纳税以兴国;国,厚载力强以富民。

纳于信,征于诚,征纳同心,分享共赢。

税收,承载国家梦想,繁衍百姓冀望。

一点一滴渗透办税宗旨,一言一行彰显服务意识。

一举一动创文明服务窗口,一言一行做和谐地税使者。

一心工作,诚信诚征,合力促发展;两袖清风,热情服务,善待纳税人。

一言一行树立服务形象,一举一动展示地税风采。

依法纳税,共创辉煌;深圳腾飞,你我共荣。

依法纳税品质可贵,秉公执法笑脸面对。

依法纳税人人有责,改善民生个个受益。

宜昌是我家,大坝保我家,发展建设靠大家。

依法治税为国聚财,服务民生繁荣社会。

征纳互信从我做起,文明服务由我先行。

征纳守法利国利民,和谐社会共创共建。

众人齐划桨,开动大帆船;点滴创税收,加油促发展。

主动纳税“诚”为贵,和谐深圳“信”是金。

征纳互动共谋梅州繁荣,税费并举同享社会和谐。

征税是我的职责,纳税是您的义务,和谐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用我们的诚信和双手,共建和谐税收。

有一种责任叫诚信纳税,有一种犯罪叫偷税漏税。

雨水可以滋润大地,税收能够强大国家。

依法纳税始于一毫一厘,奉献梅州源于一点一滴。

依法纳税,争当诚信鄂商;真情服务,展示国税风采。

依法征收,给和谐助力,高举公平一面帜;按时缴纳,为发展加油,共书诚信两行诗。

依法征收,千秋国脉千秋福;诚信缴纳,一份税金一份情。

你纳税,我服务,全心全意为深圳;心连心,手牵手,征纳和谐到永远。

你壮大了税收的今天,税收幸福你的明天。

今天的诚信纳税,是为明天储蓄幸福。

热情服务善待纳税人,发展经济合力保民生。

培养税源,创造公平、公开、公正和谐税收环境;诚实守信,体现合理、合法、合情文明服务理信念。

故事可以珍藏,心情可以隐藏,眼神可以掩藏,唯有纳税不可躲藏。

诚信纳税筑和谐基石,真情服务扬地税风采。

诚信是企业立业之本,服务是地税永恒追求。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六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责任人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当各自的工作任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人为局长、承办人。

三、征收管理依据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四、征收管理范围

区财政局是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单位是区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门单位,包括区级国家机关,履行或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征收管理制度

1、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统一到区非税局申请领取非税执收票据。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否则缴款义务人有权拒付。

2、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各项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经区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性帐户,也不得将属于非税收入性质的资金缴入单位设在财政的其他资金帐户。

3、非税收入入库管理。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两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规定分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单位工作和事业需要安排相关经费。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资金统筹的方案,经批准后将统筹资金转为财政预算收入。

六、征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征收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由法定执收单位直接征收;法定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征收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采取委托征收方式的,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征收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征收窗口或执收点。

(二)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单位在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转账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缴款义务人须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其中,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应直接划解财政部门在该代理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资金缴入执收单位或缴款义务人选择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办行。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由缴款义务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银行缴款。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只适用于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收取款项后,由执收单位按日分收费项目汇总并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示范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七、监督检查

1、建立完善局务会制度,局内明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以示负责,局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2、局内对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局内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5、接受区财政局有监督管理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

6、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参照以下条例处理: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七)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九、环节流程略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七

被担保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第1条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第2条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 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 元。

第3条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第4条 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第5条 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6条 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第7条 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第8条 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第9条 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第10条 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第11条 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第12条 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022税收信用建设心得体会报告八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x元;其中:20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x,xxx、xx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xx,xxx、xx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x,xxx、xx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xx月购入财务软件xx,xxx、xx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xx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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