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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 霸王条款处理通报感想(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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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 霸王条款处理通报感想(八篇)
2023-01-01 12:18:09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6月17日上午10:00————11:00

小学仁德楼一楼大厅

五年级学生代表50人左右、各年级组家长委员会部分代表

组长:xx

副组长:xx

后勤保障:xx

组员:xx

活动负责人:xx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

2、校园电子屏滚动放映预防溺水专项宣传活动的相关标语,创设宣传氛围。

1、观看ppt《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并现场解说(由相关数据、文字、图片等资料)。

2、现场组织交流,进行防溺水教育。

3、观看微视频,学习相关现场急救办法。

4、学生参与体验,由牛塘镇卫生院的医生进行专业指导。

5、举行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签名仪式。

6、小志愿者发放倡议书。

7、参与活动的领导、家长、老师与学生观看展板。

1、利用休业式,进一步对全校师生进行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2、由学校向家长发出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学生家长在防止孩子溺水问题上应负的监护责任,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同志们:

刚才,张鹏同志通报了全县内部单位安全维稳及应急处突有关工作情况,既分析了形势、指出了问题,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红星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讲了非常中肯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逐项抓好落实。在两位同志讲话的基础上,我围

绕“为什么召开本次会议和下一步怎么办”两个方面,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为什么召开本次会议

关于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县上每年都要召开若干会议安排部署和强调,内保工作也属于安全维稳范畴,为什么还要召开如此大规模的会议,主要是基于当前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

从安全生产方面看,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令人触目惊心。在中央和各级领导空前重视的背景下,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多、执法弱、问责软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根源是思想上麻痹大意、监管责任夯得不实、隐患排查治理走了过场、责任追究打了折扣。血的教训再次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看似平稳,但一些小事故也偶有发生,尤其是道路交通和集镇消防等方面的隐患很多,而且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停留在“运动式”的专项整治层面,长效机制仍未形成,始终让人感到心里没底,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怎么给人民群众交代!

从单位内保方面看,全国各地围攻和打砸机关单位、滥杀无辜、报复社会等极端事件也是屡有发生。这些年来,我县之所以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一方面是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优化。另一方面是“运气”成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各单位内保工作基础非常薄弱,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很不牢靠,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还很多,这些都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加强单位内保工作刻不容缓!

正是基于上述形势和问题,县政府才决定召开本次会议。目的是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同时也是一次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培训,以便于大家把安全生产和单位内保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真正让群众感到安全,让县委、县政府感到放心。

第二,内保工作下一步怎么办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当前,单位内保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巨大压力和严峻考验。一是反恐形势不容乐观。年初以来,国内发生了一系列恐怖暴力犯罪案件,血的教训警醒我们:恐怖活动离我们越来越近。而且,现在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强,很难排除暴恐分子隐藏或流窜到县境内的可能,防范恐怖活动的形势不容乐观。二是极端暴力犯罪频繁发生。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系列冲击机关、学校、公安等极端暴力事件,有些事件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三是县内不稳定因素很多。尤其是一些带有极端思想的人,在征地拆迁、医患矛盾、感情纠纷等方面,因一些不合理诉求不能被满足,很容易引发报复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这三个方面的形势,务必引起大家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做好单位内保工作,坚决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单位内保工作,要重点抓好“七防”:一是防火。当前,各单位在生产生活用电、用火等方面隐患很多,极易引发火灾,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防盗。虽然过去一直在抓,但随着社会治安好转,一些单位及干部防盗意识有所弱化、防盗措施不全不严,必须予以强化。三是防闹。现在有些人存在“一闹三分理”的思想,为了解决个人诉求,动不动就纠结一伙人去“闹”,甚至还殴打当事人、打砸办公场所,这是一个新趋势,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打击,有诉求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决不允许闹事滋事。但在公安机关控制事态之前,单位内部要做好防范,防止人员被殴打或办公场所被打砸的情况发生。四是防暴。在防范暴恐案件上,整个社会层面的防范由综治和公安部门负责,但单位内部安保必须靠自身,只有“专群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防范效果。五是防黑。就是防范黑客攻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很多干部职工在这方面的防范意识不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泄露了机密、触犯了刑律,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六是防邪。当前,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活动猖獗。必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坚决防止邪教组织渗透,这既是保障单位内部安全的需要,也是保障政治安全的需要。七是防毒。一方面,要防止不法分子投毒,尤其是水源、自来水厂和单位食堂,要重点防范。另一方面,要防止毒品危害,尤其是与财物接触密切的岗位,要坚决防范干部因吸毒引发的重大经济犯罪。各级各部门务必把这“七防”作为内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一“防”都不能忽略。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要在夯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上下功夫。一是在“人防”方面,要重点解决好领导有人管、内部安全有人保障的问题。会后,各单位要尽快确定安保人员,如果单位人手不够或难以满足需要,应该聘请专业保安,有一个保安就多一份保障。公安局也要加强研究和指导,进一步壮大保安队伍,提升保安综合素质。二是在“物防”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标准要求,不折不扣地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从长远看,该加固的围墙要加固、该设置门房门卫的要设置、该购买保险柜的要购买,加强这些物防措施有备无患。三是在“技防”方面,信息化和智能化是“技防”手段的发展趋势,必须作为重点予以加强。各单位要结合“智慧石泉”建设,尽快把电子监控等技防平台建起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防范能力和防范水平。会后,由政府办牵头,会同综治和公安部门,就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夯实责任。重点是夯实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夯实领导责任。严格实行单位内部安全“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手抓中心工作,一手抓单位内部安全,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夯实监督、考核和问责的责任。主要由综治办、公安局、监察局和考核办来负责。下一步,重点是健全两项机制:第一项是考核机制,把单位内保工作纳入安全维稳考核范畴,并加大分值占比。同时,考核的赋分、定档以综治办和公安局的打分评价为准。第二项是问责机制,会后,由综治办牵头,抓紧完善单位内保工作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办法,进一步明确问责的情形、档次、程序和结果运用。在具体实施上,由综治办和公安局提出问责建议,由监察局按程序受理查办,并对外公示。通过健全这两项机制,进一步夯实责任,倒逼各级各部门把单位内保工作真正重视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怎么办

(一)认识再深化。虽然安全生产工作年年讲、月月讲,但各级各部门的认识并不一定完全到位,有些人总认为安全生产是小事、抓经济社会发展才是大事。但实际上二者同等重要,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没有生产安全就没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保障群众的生存权,既是以人为本最基本的体现,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如果连生命都无法保障,何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二是没有生产安全就没有健康的市场经济。事实证明,凡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区域,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就越突出。况且,没有安全健康的生产条件,企业不可能持续正常生产,而且还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保持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所以,习指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三是没有生产安全就没有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些年,因劳动条件恶劣而引发劳动纠纷,以及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引发的劳动关系激化,进而发展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这类案例层出不穷。在我县,因安全生产事故致死致残的情况也有很多,留下的孤儿寡母和残疾人,生活艰难、令人痛心。还有这些年接诊的矽肺病人,维权难、医疗费高,还不能纳入合疗报销,这些都将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希望大家从这些角度重新审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再用力。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多、执法弱、问责软等问题,归根结底是落实不力造成的。这几年,我们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隐患排查不细致、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生产执法不严格,该罚款的没罚到位、该关停的没关到位、该问责的没问责到位,安全生产违规成本太低,导致一些镇、部门和市场主体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措施不硬,长此以往,必定会出问题。下一步,必须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问责上狠下功夫,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尤其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市场主体,要严查重处,该吊销执照的要吊销、该关停的要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却不认真履职尽责的单位及个人,该党政纪处理的要处理、失职渎职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让他们受到惩罚、付出代价。尤其是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一定要抗得住压力、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决不能发生“权大于法、情干预法、钱左右法”的问题,一旦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害人害己、悔之晚矣!

(三)问责再加强。重点要不折不扣地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十个一律规定》执行到位,通过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倒逼市场主体、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监察局要就“十个一律”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该纠正的要纠正、该处理的要处理。今后凡是死亡一人的事故,都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严格按照“十个一律”规定处理处罚。同时,查办案件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举一反三、治本管长远的目的。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和单位内保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尤其是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安全维稳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希望通过今天的会议,大家能够真正重视起来、主动担当起来、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排查隐患、抓好治理,强化保障、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真正使安全维稳工作心中有底、胸中有数。会后,请陈华同志牵头,安排“两办”督查室、综治办和公安局,就今天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会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从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 年 6 月中下旬至 12 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 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 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县纪委县监委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大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聚焦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大力整治“玻璃门”“旋转门”“推拖绕”“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推动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实现企业群众“真满意”,以硬核监督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镇“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监督对象

(一)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风问题

1.整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中梗阻”的问题:重点对照《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黔委厅字〔202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发〔202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营商环境比拼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凤府办发〔2021〕8号)等重要文件政策贯彻情况开展整治。

2.整治2020年国家级、省级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运用不实,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虚化的问题:未对标先进、查摆问题,研究分析不深不透,未形成指标优化剖析报告等。

3.整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单位牵头抓总职责不落实、不落细的问题:不制定本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成立协同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未召开责任单位会议研究指标优化工作等。

4.整治评价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实的问题:牵头单位只管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统筹责任单位做好所牵头负责工作,不对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调度督查等。

5.整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部门职责不落实、消极应对、敷衍塞责的问题:不配合指标牵头单位工作、不按牵头单位要求协同推进优化工作,久推不动、我行我素,“甩锅”牵头单位等。

6.整治镇级指标牵头单位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实、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不督促行业系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未对各村(社),镇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调度、业务指导、专项检查;曲解落实牵头责任,只调度中心社区、关键部门,不管其他村(社)工作推进情况等。

7.整治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难、服务差的问题:各村(社),镇直相关部门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不主动,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主观导致招商引资项目落不到地等。

(二)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8.整治服务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官本位”思想的问题:回避矛盾不担责,推拖问题不履责,片面强调“属地管理”、“部门职责’,简政放权不彻底;在政府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外擅自设立其他变相审批事项,对备案类事项实行实质审批,变相改为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不全部纳入窗口办理,“明进暗不进”;落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问题未按要求及时回复、办结、整改,以及虚假办理。

9.整治窗口工作人员对待办事人员观念淡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业务水平低下,对部门审批事项办理不清楚、不了解,为群众办事缺乏热情,质效不高;纪律松懈,擅自脱岗、离岗,造成办事人员等待,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问题。

10.整治行政审批部门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落实首问责任不到位,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不深入的问题:群众、企业申办过程中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完善的,审批部门仅口头答复,未出具书面不予受理或补齐补正通知书;要求群众、企业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未提供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答复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的问题;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久办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未提供帮办、代办、免费复印等便民服务措施。

(三)执法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11.整治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问题;执法活动中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问题。

12.整治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问题;监管部门随意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强迫捐款,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问题;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问题;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问题。

13.整治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问题;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的问题;对市场主体投诉反映的问题核查不认真、敷衍塞责、拖懒散漫、措施简单,未有效化解矛盾的问题。

14.整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行业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按照监督职责分工履职不力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按有关工作要求履职的问题;各方交易主体未按照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7月开始,12月底前进行总结巩固,后期持续推进常态化监督治理,具体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完成时间:2021年7月10日前)

镇纪委办负责制定方案、召开启动会,对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迅速作出部署,扎实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1.主动走访调研。由镇纪委办牵头作好统筹协调,会同党政办,了解相关部门服务企业和群众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定期深入辖区内窗口服务单位、企业、市场、商贸、村(社区)开展营商环境调研,真实掌握营商环境状况,查找发现问题,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

2.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村监委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商环境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推拖顶慢、吃拿卡要、庸懒浮散等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查、模拟办事、谈话提醒、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3.加大查处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损害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问题,要加强惩处力度,一经查实,坚决问责,形成“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威慑力;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4.注重督查督办。镇纪委办、镇党政办加强沟通协作,定期组成联合督查组,紧盯重点领域和部门、重要岗位和人员,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综合汇总(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对监督问责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回头看”,并进行综合分析汇总,做好查办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深入剖析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规律,查找体制、机制、管理、监督中的弱项、短板,下达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建立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监督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一)迅速启动实施。镇纪委办要结合镇所联系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方案或办法,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迅速组织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抓出成效。

(三)精准把握政策。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在工作探索中的失误和不足,视情况予以宽容,给予改正的机会。对诬告他人的严肃惩治,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主持公道,撑腰鼓劲,坚决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三)做好信息报送。镇纪委办、党政办要边整治、边探索、边总结,认真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科学运用到监督执纪工作当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按阶段报送相关资料,2021年7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11月30日前将报送整治情况报告,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的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反弹,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驻苏教纪发[2017]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责任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秦建华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负责协调推进“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成效。纪委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433017。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范围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

1.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4.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四、具体实施步骤

1. 开展自查自纠(5月10日-6月9日)。各学院(部)、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对照“回头看”主要工作内容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自查自纠,在6月9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2016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的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6月9日前报纪委。财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在6月9日前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排查情况。

2.督促检查(6月10日-6月19日)。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处对各学院(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处对2016年9月份以来的公务接待进行“回头看”专项抽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 边整边改(6月10日-6月30日)。纪委、监察处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发生。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有关专项整治霸王条款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切实保障我区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按照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卫监〔**〕69号)精神要求,我所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年的首要工作来抓,卫生局及时召开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的节日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要求各综合监督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采取行业管理与片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节前召开的卫生监督员会议上,反复强调全体卫生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餐饮业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针对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中小小餐饮单位多的特点,确定了以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及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为重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从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外观质量、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及说明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等方面逐一进行自查,并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帮助餐饮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制度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彻底杜绝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在检查中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食品专间等卫生状况;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卫生安全隐患,并与242户餐饮单位签订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

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42户。从检查情况显示,我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餐饮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规范管理,特别是餐饮具的消毒、保洁、贮藏等卫生设施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库房杂物未及时清除,储存的食品未隔墙离地放置;使用有色塑料袋盛装食品;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未加盖加膜等卫生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08份,并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的现场指导。

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公开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3起,值班人员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在全体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单位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使全区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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