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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项整治心得体会实用 专项整治 心得(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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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项整治心得体会实用 专项整治 心得(二篇)
2023-01-03 13:20:4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互联网专项整治心得体会实用一

本家教中心是属于中介性质的,因此是沟通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桥梁:为需要家教的家长提供一个便捷放心的“供教”渠道;也为学生提供一个兼职的捷径。这样的三方活动构成一个稳定的“教——商——学”三角。

而且本家教中心成立之初(去年)就已经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在徐州师范大学周边的小区开展过免费家教的活动,家长对本社团的活动都表示满意。因此有很好的“群众基础”。

关于本家教中心,其几位主要负责人(韦梦颖、周茹、侯捷、陈鑫、朱敬凯)经过详细商讨,制定了下列较周密的家教计划:

一、前期工作

1、本家教中心于20__年11月_日正式成立。

2、在成立之后的时间里,家教中心的成员于小区各家长与在校大学生之间相互联系;通过宣传和现场解说,最后完成信息统计表。

学生方面:一般利用家教中心人员(这些同学来自各个不同的院系)的交际网,进行先前的报名,与次同时,我们还设立了固定的报名地点(可直接与负责人联系);如果家长有特殊要求的,由我们负责人向相关院系聘请专职家教。

家长方面:因为我们去年在学校周围的小区开展过免费家教活动,因此,我们有较好的条件进行宣传。家教中心的人员是“攻”“守”,两种方法同时进行对家长的信息进行采集:“攻”就是挨家挨户跑,询问家长是否需要家教,若有需要请家长填写一份信息表;“守”就是在人流高峰期在小区附近进行调查,采集家长需求家教的状况。

3、对采集的学生信息我们将进行汇总,于12月3日晚6:30进行家教成员的面试,面试合格的同学将被纳入我们社团的人才库。

纳入社团人才库的同学我们会安排他们进行家教试讲;若有其他兼职,我们会优先安排这些同学。

4、对采集的家长信息,我们经过筛选后汇总,由家教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家长,询问是否真有意向需要家教,并商定试讲日期。

二、家教进行中待学生与家长双方都联系妥当之后,我们会与家长联系时间进行试讲,由负责人陪同

试讲期间,家教人员应该注意授课者的各方面反映,而负责人则应了解家长的家庭背景。不过,家教人员更应该展现自己的教学水平。

三、收费情况

本家教中心是服务于学生和家长的组织,因此,只针对家教人员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并且比市场价格低20—30元。

进入人才库的同学若安排其进行试讲,则需交纳10元/人的试讲费(若此次未能成功则下次试讲不需再交),若试讲合格,签定合同,则需另外交20—30元的中介费,若未合格,终结费免交这部分费用。

四、安全问题

前面已经提到,在试讲的时候家教人员应该主动留心学生的各方面状况,负责人应对整个家庭状况做一个初步了解,以确定家教人员是否合适在这个家庭做家教。如果对家人员有不适宜的地方,负责人应提出解决方案或终止试讲。

另外,我们要确保家教人员在路途中的安全。我们的原则是就近,也就是说,路较远的一般不安排家教活动,特别是晚上;如果周末有同学愿意,并能保证起自身的,我们会酌情安排其前往家教。

五、奖励原则

我们会在学生任家教期间进行暗访,观察人才库中的成员参与家教的情况,若其有突出表现的,社团在年终会给予其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有关互联网专项整治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研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有关的策划,设计与研发。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 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研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研发完成的微信公众号(订阅号)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研发费用;

2-1-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研发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2-2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等内容,双方将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确认。

2-2-3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

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为: 2-2-4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五万(伍万元整)

付款方式分两期 至合同签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付首期人民币 三万(叁万元整),至系统交付使用运行一个季度(三个月)五个工作日内 另付人民币 二万(贰万元整)。乙方开具上海市普通咨询 发票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5-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7 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 3 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7 日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7-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9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0本合同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研发实施图见附件

甲方(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日期: 日期签订地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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