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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 北京中医药大学讲座(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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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 北京中医药大学讲座(四篇)
2023-01-01 15:31:54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职工35人,其中临时工13人,开放床位30张,在原有临床科室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针灸理疗科。是去年年底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下达我院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按照上级要求,拟定了《__县中医院专科建设实施方案》,找准了发展的路子,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精”的格局,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和上级部门的认可。20__年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急诊的应急能力及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明显提高,收治的病种已越来越多,医院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20__年工作开展情况

1、医疗收入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门诊量及住院病人量医疗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截止12月10日全年门诊量3775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1.5%,住院人数525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10%,全年业务总收入180万元,比去年增长67%。

2、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___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监督与制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把荣辱观和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的教育、考核、晋聘评先评优和各种奖惩范围。11月份我院自筹资金安装了一套医院微机化管理系统,尽可能简化服务流程,严格实行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查询,提高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使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3、认真开展“新农合’工作。我院非常重视新农合这项工作,成立的新农合办直接由一名副院长负责管理。为满足参合农民看病、治病的要求,在卫生局合管办召集下,实现了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造条件,减免程序方便、快捷,认真做好减免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4、专科专病建设有新进展。努力培养壮大充实已开设的消化病内科、皮肤病科、中医肛肠科和美容科,新增加的针灸理疗中心,一炮打响,为提高诊疗水平,积极改善和创造条件,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使其逐渐成熟。对门诊病房、诊疗室进行了装修、改造,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增强了医院的总体服务功能和水平,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5、传染病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院在人少事多、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然把传染病防治工作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在防治知识方面经常组织学习,加强疾控等各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规范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就可能步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主题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当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禁止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十二条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中医诊所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三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并及时向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一)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举办中医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

第十七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中医诊所负责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促进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定期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对违规操作、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等进行记录,并作为对中医诊所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及时发放备案证或者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未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的,按照《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医诊所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四条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一)因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曾受过行政处罚的;

(二)超出备案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中医诊所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和《中医诊所备案证》格式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中医诊所,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条件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题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现就中医药技术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全县有中医药技术人员113名,其中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卫生技术人员47人(其中包括参加市级培训11人),村卫生室中医卫生技术人员66人。按计划应培训113人,实际培训109人,培训率为96%。经过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10项,村卫生室不少于4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处方也有所增长,比开展培训前增长了10个百分点,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一)建立我县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股全面负责推广工作,并明确了各股室的具体职责。同时还成立了以县医院院长为组长,业务院长为副组长,中医内、外科、理疗科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县基层推广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指导,从组织上保证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局通过各种会议反复向各医院院长、分管人员强调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提高我县基层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振兴中医、发展中医,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县当前和今后卫生工作的重点。希望能引起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从而在思想认识上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了最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采取多种培训学习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我县中医药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县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指导。县中医院依托市中医医院的对口帮扶支援积极利用下乡、义诊等活动对基层的中医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查房等业务培训,并且深入到病床旁指导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全年共指导基层20余次。同时,市级培训结束后,县中医院及时承担了培训人员为期15天的临床实践操作实习,充发发挥了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指导作用。

2.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培训。我县山大沟深,人员居住分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了培训。从x月1日起,各乡镇医院陆续成立了培训领导小组,确定主讲老师,制定培训课程表、准备培训教材以及培训地点、教室等各项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专人负责技术培训全过程的考勤,以督促教学和培训效果。县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均集中对本单位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人员进行了为期20天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在理论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统一闭卷考试,真正确保了培训效果。xx、xx、xx中心卫生院还在培训期间为学员统一安排了食宿,准备了学习用具,各医疗单位还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的再培训,从而保证了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了100%。

(四)落实措施,保障中医药培训工作得到落实。

卫生局将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并在年终检查时,对各医院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医疗单位对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视和落实。各镇卫生院也加强了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督促各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把培训学习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目标管理中来。

虽然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发现培训中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1.个别中医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兴趣不高,学习效果不好;

2.中医技术操作性强,每项技术用一天时间学习很紧张,实践教学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病种单纯,病源少,操作练习少,不利于技术的巩固;

3.全县中医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普遍较弱,短时间内适宜技术掌握程度层次不齐,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4.个别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个别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不认真,学习流于形式,并有缺席现象;有些老中医不愿意学习,不愿了解当前医学科学和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趋势和中医的发展方向,对现代中医药新知识疏于学习,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今后,我们要在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成绩,总结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重视,并积极培养青年中医药技术骨干和中级职称以上中医药人员,从而提高全县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主题中医北大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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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生个人工作总结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医医生个人工作总结》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篇1:中医师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中医主治医师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刘慧,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文化,于1989年获中医师职称,1997年12月21日获中医主治医师,2003年获得医师资格,1990年参加社区医疗工作,现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院长。自2008年1月被聘任为保合少卫生院院长以来,紧紧围绕卫生院中医药工作重点,认真学习和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有关医药法规,不断加强自身医德修养,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为宗旨,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工作质量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医疗质量的控制把关,工作学术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较多的工作经验,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以医疗法规为准则,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决纠正和杜绝医疗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使本人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达到了副主任医师的水平。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工作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与任务指标,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认真对待处方的书写、审核、保存工作,严格遵守处方调配制度,严格把握药物的配伍禁忌、剂量、规格等注意事项、严格规范中医理疗技术操作,近三年来,诊治患者45000余人次,未出现任何差错事故,为患者提供了快捷、准确、优良、价廉的诊疗服务。同时,积极主动地向患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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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中医药保键知识,提供技术指导、咨询以及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熟练掌握针灸、推拿、按摩等中医医疗技术,尽可能为患者提供简单、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视患者如同亲人,施医术妙手回春”是我们行医的宗旨。同时,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项活动,加强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了解和掌握学术新动向,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利用中医药专业知识为患者服务随着医药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学事业的迅速发展,医师职能的转变,积极参加临床医学咨询和新中医疗法的研究工作,不断吸收应用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和掌握中医药的新动向,及时向临床提供有价值的医疗信息资料,并与有关临床医护人员共同探讨最佳治疗方案,促进合理用药,同时开展新医药咨询监测工作,使诊断、用药更科学、更合理,以适应患者的需要;在学术方面,能够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吸取他人之长。丰富个人知识,同时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先后温习了《黄帝内经》、《金贵要略》、《伤寒论》、《温病学》、《针灸甲乙经》 等医学专著及文献,做读书笔记近30万字。每年还订阅一定数量的医学刊物如《临床荟萃》、《中国医药指南》等,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医学新进展、新动向,积极探索新理论,研究新方法。近几年来,利用中医药理论,结合临床经验,治疗卵巢囊肿65例、肾结石52例、肾病综合症8例、脑中风27例、消渴病35例、过敏性紫癜23例等,都取得了满意的医疗效果。努力钻研、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注意加强医药信息沟通。任职以来,先后有两篇论文分别在《家庭医药》、《中国医药指南》上发表、一篇论文在“全国中医药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任职以来,积极培养指导下级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工作,自2008年以来,长期担任大、中专实习生进修生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先后在区、镇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上担负《中医药》授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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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了30余名合格的业务技术人员,他们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骨干作用。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热情关怀下,经过个人的积极努力,于2003年、2004年、2005年、2008年范文写作、2009年被新城区评为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列为中医药发展论坛特邀嘉宾。通过近几年的刻苦努力,个人在专业技术等方面已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刻苦学习,创新开展工作,力争把专业技术水平再提高,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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