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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共读教师心得体会实用 教师集体研读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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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共读教师心得体会实用 教师集体研读心得体会(3篇)
2023-01-01 16:27:31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集体共读教师心得体会实用一

乙方(承包方):

为办好学校食堂,服务广大师生,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

2、本协议中的食堂定义为:

食堂地址:

食堂包括:

食堂不包括:

二、承包经营范围

1、乙方可在食堂经营下列业务:

饮食、饮料、开水供应。

2、乙方不得在食堂经营下列业务:

上述第1点约定的业务以外的业务,包括不得经营:烟、白酒生活用品、食杂(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

三、承包期限

共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有关设备设施负责

1、甲方负责提供下列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服务:

按现有食堂条件提供给乙方;保证食堂的水电供应,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下列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服务:

项目说明备注

食堂装修由乙方负责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

人工含厨师、服务人员等

原材料餐饮原材料

消费卡及收银系统使用甲方统一的消费及收银系统。

乙方应按元/台向甲方采购;乙方不得通过现金方式收银。

注:如无特别说明,上述范围中涉及的费用由提供方自行承担。

3、水电费用标准:

五、伙食标准

1、不高于当地一般食堂的伙食费标准;

2、保证多种档次的消费供应。

最低中餐晚餐消费标准(满足吃饱的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元;

最高中餐晚餐消费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元。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2、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3、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一般每月一次)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4、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2、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3、承包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要求办理相应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

4、食堂内由甲方提供的固定资产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5、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6、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

7、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8、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

9、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1000元。

10、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合同终止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

11、乙方应向师生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开水。

12、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13、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

14、乙方应在分菜间设一个教工售菜窗口。

15、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6、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17、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等任何法律法规,或造成学校、师生、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导致甲方损失(包括向师生、第三方赔偿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乙方的经营活动违规导致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18、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八、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为:每年人民币。

2、承包金按如下方式缴纳:

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

首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食堂承包经营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食堂另行发包。

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

九、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

发生保证金扣除事宜后,乙方应立即补足保证金。

2、如甲方原因导致承包被提前解除或终止,或事实上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同时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装修损失按:装修费用/约定的总承包期限月份数x未履行的承包期限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核定为元。

2)违约金:按“未履行的承包期限月份数x每月元”计算。

3)如有乙方已经交纳但未履行完毕的承包金,甲方应予相应折算退回。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承包被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乙方(章):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最新集体共读教师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了巩固我校近几年语文教学所取得的成果,并在新的学期取得更大成绩,为给全体语文教师提供更广阔的教学舞台充分发挥他们的教学能力,使学生在和谐、愉快的气氛下学习语文知识,根据教育部对语文教学有关文件,再结合我语文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本学期我校语文教研组本着以教师为主体,以问题为动力,以课题为载体,以新的课改理念为导向,继续以深化课堂和教学改革为主题,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各年级备课组为依托,充分发挥教研组,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努力提高语文课堂教学效率,扎实有效开展语文学科教学研究,重点探讨作文教学模式与方法,培养学生写作的能力。

1、营造快乐课堂教学,让学生快乐学习、体验语文学习的快乐。

2、创低年级特色课堂教学,1-2年级学生识字量达20xx字以上;中高年级继续抓好新课堂,搞高阅读量,一学期阅读达20000字,每日一记,每周累计写作1000字。

3、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学校规定的各种常规工作。

4、创建“优秀教研组”,切实加强学科组教学研究,提高学科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争取好成绩,争当优秀教研组。

(1)各教师认真拟定好教学计划和辅导学生的计划。在教学中,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良好习惯培养,做好辅优补差的工作。

(2)备课要充分,目标要明确;上课要认真,方法要灵活;作业布置要突出重点,讲求效果,有收必改,有练必评,有错必纠;

(3)、挖掘教材的精髓,努力追求课堂教学的新境界。

(4)充分利用集体备课,努力追求课堂教学的新境界,挖掘教材的精髓,集思广义,进行教研活动,把课文吃透、吃准、吃精。使课堂变成充满生命力的课堂,充满人文关怀的课堂,充满问题探索的课堂,充满语文魅力的课堂,充满教学智慧的课堂。

(5)每人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同时做好听课记录及听后反思

(6)养成多看书,看好书的习惯,多参加校内外的专题讲座、教材培训、教学交流和观摩等活动

(7)、抓好学生的书写工整。

4、强化青年教师专业水平,使教师教学素养的全面提升。

近几年,我校青年教师进步迅速,通过上学期的青年教师优质课大奖赛,我校选拔出一批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能熟练驾驭教材的中青年教师,发挥这些教师的引领与辐射作用。

(1)把优秀课堂教学、优秀教学经验在我校教师中推广。

(2)及时把优秀教学设计,典型案例、优秀教学随笔、教学故事上传教研网上,让更多的教师提出宝贵的意见,使他们的教学更上一个台阶。

5、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作文竞赛,积极向报刊投稿。完成学校发布给外网的作文任务。

6、各备课组精心组织“每月一次”语文活动。

1、三四五年级检查:

1)、语文练习册(全批全改)

2)、课堂作文8篇(有眉批,有教师点评,教师评价等级)

3)每周一篇周记或者学生日记。(有老师检查记录)

2、一二、年级检查:

1)、语文练习册(全批全改)

2)、课堂作文8篇(有眉批,有教师点评,教师评价等级)

3)、生字抄写。(全批全改)

3、年级检查:

1)、语文练习册(全批全改)

2)、生字抄写以及造句本。(全批全改)

三月

1、集体备课。

2、研讨课安排

3、家长进课堂,共上一节课。

四月

1、继续开展优质课展示活动。

2、语文活动。

(1)、一、二年级写字比赛。

(2)、三、四、五年级钢笔字比赛。

3、教学常规检查

五月

1、一二年级写话,三四五年级作文比赛。

2、检查学生作业。

3、进行期中考试。

4、各年级小结期中测试情况,明确后半学期的目标

六月

1、检查学生作业本和教师教案。

2、各年级制订期末复习计划。

3、组织1--5年级期末测试。

4、教研组工作总结。

5、教师收集有关资料及教学心得,并上交论文或案例。

6、复习课展示。进行全面复习。

7、期末复习考试。

最新集体共读教师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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