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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 提高身份认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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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 提高身份认同(8篇)
2023-01-01 21:26:1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以超常力度、非常措施,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实施八大工程20项行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3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99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着力从解决要素支撑“有没有”向能力提升“好不好”转变,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逐项分类调整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把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作为稳定脱贫的新起点、全面小康的新亮点、乡村振兴的新支点,用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为我省如期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目标任务。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社会保障兜底能力和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目标任务变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兜底救助、投入保障和要素支撑类政策保持稳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就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开发式帮扶政策调整优化、加大力度;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各部门根据中央政策,从我省实际出发,对照“四个不摘”要求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减,确保政策连续性。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对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等,跟踪监测其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发现返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六)建立完善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针对性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产业支持、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支持勤劳致富,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和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针对性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防止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致贫返贫。

(七)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完善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拓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果,加强运维管护,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全省1122个集中安置区、47.2万搬迁群众,以社会融入为目标,以产业就业为重点,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高组织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完善以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物业为保障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派驻驻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助社区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九)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省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督促脱贫县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乡镇、村及相关部门,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权属部门或单位要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2021年底,全面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完善动态监管台账,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十)集中支持一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综合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农民收入、巩固任务和城镇化率等因素,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分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和重点帮扶县三大类,统筹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成效考核。脱贫地区可自主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省、市两级统筹资源,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要加大对重点帮扶村的支持力度。各级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定期开展监测评估。

(十一)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县际结对帮扶、企业合作帮扶、学校医院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兴千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在市域内开展县际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加强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帮扶济困活动。

(十二)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着力抓好4.5万个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运营,提升带动帮扶能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农产品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基地建设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布局,建设一批“特”“优”种养基地。抓好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十三)着力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开展“五进九销”活动,举办脱贫地区消费帮扶产品对接承销展会。发挥线上线下专柜、专区、专馆平台作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消费市场,签订农产品互购协议,开拓省外消费目的地。提升41个脱贫县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建设水平,开展直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加大冷链、物流、仓储、场租等销售流通环节支持力度。

(十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为重点、“三个人家”为抓手,依托红色文化、关隘文化、渡口文化、生态文化、历史村镇,创新“旅游+”为主导的多产业融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帮扶能力强的乡村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

(十五)稳步提升光伏产业帮扶实效。管好用好光伏扶贫5479座村级电站、53座集中电站,抓紧确权到村,抓好运维监管,建立大数据监测调度平台,规范完善公益岗位设置管理,确保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稳定运行久,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十四五”期间,全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每年稳定在18亿元以上。

(十六)挖掘乡村特色产业潜力。把乡村工匠、非遗文化传承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坚持以实操能力为导向、实用技能为重点,抓好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乡村特色建筑队伍,让“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在农村创业中发挥引领作用。

(十七)提升生态建设项目帮扶效益。全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跟进落实退耕还林奖补、造林绿化务工、森林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增收“五大项目”相关政策,持续抓好新造林管护,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干果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森林康养等产业效益。到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聘用生态护林员稳定在1.8万人左右。

(十八)实施技能提升工程。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实现持证赋能、就业增收。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培训和评价功能一体化的技能培训机构优先培训脱贫劳动力,进一步提高培训后持证率。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上岗就业,提升培训后就业率。2021年,组织全省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到2025年,全省脱贫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全部实现持证。

(十九)培育提升劳务品牌。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省际间劳务协作,提升吕梁山护工、临汾技工、天镇保姆、五台泥瓦匠等特色劳务品牌知名度和带动效应。到2025年,力争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培育一个在全省或全国叫得响的特色劳务品牌。

(二十)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深入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帮助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加大劳动力“海外转移”特别是向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转移力度。抓住阶段性用工短缺契机,逆周期调节,精准对接和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增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加岗位供给,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四五”期间,每年转移就业脱贫地区劳动力30万人。

(二十一)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调整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在过渡期内,原深度贫困县沿用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采用议标方式交扶贫专业工队实施的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维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占比,鼓励脱贫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益。

(二十二)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带就业,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工商业主、“新乡贤”等返乡留乡下乡创新创业。在过渡期内,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小微企业继续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

(二十三)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重点解决脱贫地区保留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基础设施,统筹管护和运营好农村公路,打造内畅外联的农村交通网络。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在脱贫地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

(二十四)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建设、抗旱应急供水和水质检测工作,健全供水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脱贫群众供水水质。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

(二十五)实施农村电网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推进风电、光电等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优先将光伏帮扶项目接网纳入电网升级改造。到2025年,脱贫地区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

(二十六)实施通信网络设施改善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覆盖,优先推动太行山、吕梁山片区,以及使用需求大、人口密度高、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和农村生产作业区、旅游景区、产业项目区等有条件地区实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2021年实现全省行政村4g网络普遍覆盖,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

(二十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逐步调整并扩大政策支持覆盖范围,拓宽保障方式,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建试点,不断提高全省农房抗震安全水平。到“十四五”末,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十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统筹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特色风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所有脱贫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

(二十九)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加快推进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中学向县城集聚,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保持教育帮扶政策稳定,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加脱贫地区公费师范生供给。

(三十)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夯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持续做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做实做细慢性病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政策。持续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改善。

(三十一)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大病保险继续对困难群众进行倾斜支付。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将脱贫攻坚期省、市、县投入的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金等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

(三十二)完善农村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中心。优先保障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精准供养,做到不漏一人。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三十三)提升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实效。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脱贫地区倾斜,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提升服务实效。延伸公共文化“微阵地”,在重点帮扶县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建立健全常态化流动文化服务机制。搭建公共文化“微平台”,及时精准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推行“互联网+”文化服务模式。创优公共文化“微服务”,开展电影、戏曲、歌舞等传统民间文化到乡村、进万家巡演活动。树立扶志扶德“微典型”,深化感恩奋进教育,弘扬尊老孝亲美德,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三十四)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十五)组织实施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地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从2021年起,脱贫地区重点人群补充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十六)强化农村低保兜底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继续实施“单人保”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单人保”政策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过渡期内,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三十七)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同步调整。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

(三十八)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十九)统筹用好社会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精准识别,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志愿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四十)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创新党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发展壮大脱贫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

(四十一)推进移风易俗。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

(四十二)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着力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创建,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十三)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省市县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重点用于特色产业发展。原深度贫困县提取3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留县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县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县级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逐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投资落实到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15%。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周转金、政府采购等政策,调整优化并继续实施。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四)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精准滴灌作用,落实好扶贫再贷款展期政策,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强存量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制定出台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政策。持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和防止返贫致贫保险。推动全国性银行业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县域地区信贷投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的挂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继续加大支持脱贫地区企业上市工作力度。

(四十五)土地支持政策衔接。过渡期内,每年继续对脱贫县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原深度贫困县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级协调解决。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2021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四十六)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特别是“三放宽一允许”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继续落实职称向基层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爱岗敬业的一线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时,不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等作硬性要求,以实际工作业绩评价为主。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支持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集实践教育、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省级高水平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困难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面向全省选派科技特派员。

(四十七)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有关衔接工作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对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双签”责任书。压实行业部门帮扶责任。

(四十八)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机构队伍总体稳定、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要求,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地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基层组织力量弱的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对特别软弱涣散的村整建制选派干部。单位包村帮扶、驻县大队长选派随驻村帮扶点调整相应调整。制定和落实好关心关爱帮扶干部的相关政策。

(四十九)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省市县“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政策、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规划中,产业就业、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优先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布局。

(五十)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衔接。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因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一)“有效衔接”是重要历史交汇期的重大战略性对接

脱贫攻坚目标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乡村振兴目标是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更好发展。实现“有效衔接”,既是脱贫地区精准扶贫方略向乡村振兴战略的转变,又是脱贫地区走向幸福生活的新起点。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因素。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根基,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衔接。

(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应清醒看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虽然已经实现脱贫,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公共服务短板突出、社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等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任务仍然非常重。此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不意味着我们彻底消灭了贫困,事实上,在消除绝对贫困后,相对贫困现象将长期存在。缩小农村低收入群体同其他群体收入差距,科学应对相对贫困问题,是“十四五”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在新征程上,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继续支持和加快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会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等主要原则。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系统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中的经验并应用于乡村振兴

在脱贫攻坚中,各地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如财政扶贫资金的整合机制、土地跨区域交易机制、选派第一书记、派驻驻村帮扶队、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必须注重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把那些好政策、好制度、好办法借鉴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把过渡期内需要延续的倾斜支持政策明确下来,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对脱贫攻坚期内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重点举措,要在乡村振兴阶段安排好后续工作。同时,在乡村振兴中,要对脱贫攻坚中出现和遗留的问题给予解决。如:过度输血导致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对政策的福利依赖严重、产业扶贫“短平快”导致缺乏竞争力、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生计和社会融入问题、为脱贫花费的高昂人力物力财力成本,以及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或贫困户与贫困边缘户之间因政策不均产生的矛盾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分清轻重缓急,逐步进行解决。

(三)推进减贫战略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型

脱贫摘帽后,只是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在实施乡村振兴阶段仍存在大量的相对贫困问题,因此贫困治理的任务必须转移到以治理相对贫困为重心的轨道上来。脱贫攻坚时期以解决绝对贫困为主要任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瞄准对象,以大规模投入、超常规帮扶、特惠性政策支持为标志的减贫战略,在进入乡村振兴阶段必须实现有效转换。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要任务的减贫战略,应该转向更加注重宏观性的经济社会制度调整,更加注重把减贫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来实现,更加注重减贫治理的区域性和整体性,更加注重脱贫人口的返贫问题,更加注重贫困边缘人口、低收入人口、农民工等贫困治理问题,更加注重病、残群体的社会保障兜底,等等。要根据不同情况对相对贫困的低收入群体精准施策、综合施策,从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医疗、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予以扶持。

(四)以重大项目作为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和手段

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贫困地区都确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扶贫项目,涉及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有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有的项目仍在继续进行中,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做好所实施项目的接续工作十分重要。要完善落实重大项目统筹机制,将脱贫攻坚中已经实施并需要巩固和升级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幸福美丽乡村建设、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内容纳入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为此,应对脱贫攻坚时期实施的扶贫

项目认真梳理、归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有的项目要转化为乡村振兴的项目继续实施,有的项目要提档升级纳入乡村振兴的项目,有的项目则要根据情况安排退出。应将脱贫攻坚项目库与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有机整合,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做好衔接承续。

(五)加强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的衔接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时期可借鉴脱贫攻坚时期形成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并不断加以完善,激发市场、主体、要素的活力。在领导体制上,乡村振兴中应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在工作机制上,应继续实施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下一级党委和政府向上一级报告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进展情况,并进一步探索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同时,应总结完善省、市、县领导定点包干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领导定点联系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应不断研究出台和完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人才支撑、工作推进、责任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实践中形成的较为成熟完善的考核机制,将其科学灵活地运用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三、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的路径与方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准确把握“巩固”、“拓展”、“有效衔接”的内涵要求,以产业、生态、人才、文化、组织、生活等为重点,推动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互动互融的良性循环,真正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实现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是“有效衔接”的关键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是引导“有效衔接”的主要原则。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这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由之路。要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脱贫攻坚通过整合各种涉农、扶贫财政资金和引入社会资金为农村注入资金要素,乡村振兴则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脱贫攻坚结束后,应将原投入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和新整合的涉农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设立乡村振兴专门的“资金池”,确保农业投入总量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把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乡村振兴阶段,要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理念,继续走“涉农投入统筹整合、金融投入财政撬动、社会投入政府激励”的路子,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实行资金投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匹配。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是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意见》明确指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要求。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调整完善跨省域交易政策。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推进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开创高质量发展新路

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意见》明确指出,要“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的能力。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要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方式,强化产业合作和劳务协作。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定期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在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做文章。在贫困地区,必须转变传统产业发展的陈旧观念,从过去单一的种养产业扶贫转化到产业融合的路径上来,通过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等方式实现产业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对农村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垃圾清运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畜禽养殖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等滥用,治理农村资源污染,在新农村聚居点、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清洁行动,改善村容村貌。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文化引领,推动乡村文化发展繁荣。

(四)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党建促扶贫的“溢出效应”,加快“党建促扶贫”向“党建促振兴”转变,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迈向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在脱贫攻坚期内派驻各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包村帮扶干部等,为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发挥了积极的帮扶作用,同时也积累了大量乡村治理的成功经验,为乡村振兴阶段实现组织振兴和有效治理提供了重要借鉴。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治理等内生驱动力,必须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继续发挥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软约束”作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五)人才衔接是“有效衔接”的根本

脱贫攻坚完成以后,原来派到乡村去的人才和工作队伍,可考虑适当留下一些就地转化,直接转换成乡村振兴工作队。通过落实好返乡、下乡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系统开展农村人才培养培训。实施乡村本土人才培育计划,着力培养“土专家”、“田秀才”等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加快培育新农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不断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农技人员到乡村基层为农民提供生产技术服务。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三

同志们:

刚才,xxx同志就《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做了说明;xx同志总结安排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我都赞同,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农”工作是关系全局的“国之大者”、是应变保稳的基础支撑、是追赶超越的潜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向全党发出了在新征程上农业农村工作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的明确信号。之前,省委也召开了会议,xxx同志、xxx同志也分别对农村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聚焦目标任务,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开创“三农”工作的崭新局面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要聚焦“衔接好”,聚力“固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十四五”时期一项重点工作。要落实“9932”工作要求。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和核查机制,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机制不得空转,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要常态化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加强新选派驻村干部、新提拔乡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政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帮扶质量。要加强中央和省、市专项扶持资金倾斜支持,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

二要聚焦“产业强”,聚力“增质效”。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围绕粮食安全,扛起政治责任,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手抓面积落实,一手抓高产创建,力争今年粮食面积达到xx万亩,总产稳定在xx万吨以上,坚决确保“端稳端好自己的饭碗”。要大力培育“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组织”,以“产业强社、能人兴社、改革优社、政策扶社”四大举措,发展年收入xx万元和xx万元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要围绕品牌创建,实施“绿色产业”强链升级工程,茶、酒产业要建立和完善茶酒生产技术标准,加快茶酒产业科技示范园企业入驻,实现集群抱团发展;畜牧产业要按照“10个一”思路,着力扩能、提质、增效,尤其是奶牛产业要持续拓展“xx模式”,加快xx个乡村振兴养殖场建设;蔬菜产业要围绕“8个抓实”,实施精品蔬菜增收计划,建设大型蔬菜集散中心,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要提高棚栽蔬菜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推出更多像“xx菜”、xx果子等特色优势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唱响“xx蔬菜”品牌。

三是聚焦“品质好”,聚力“强保障”。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补齐农村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抓手。要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扎实做好xxx村、xxx村等20个村庄试点工作。要实施好“乡村建设十大项目”,构建“三环十横八纵”交通路网,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扩大农村养老日间照料中心覆盖范围,丰富拓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四是聚焦“生态美”,聚力“优环境”。要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开展“治十乱”行动,推行农村环卫一体化,探索污水治理市场化运作;加大绿化美化力度,评选十大“最美村庄”和“最美家庭”,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着力改善农村面貌。要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改造率达到百分之百以,要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实现厕所粪污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要加强散煤治理、生物质禁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工作,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双替代”,保证人民群众生活不受污染。

三、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三农”工作政治责任,建立统一高效、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实行“周调度”制度,推动任务清单化、工作具体化、时间节点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要持续强化保障。要扎实开展人才招引、资源招引活动,鼓励各类能人、技术人才回流乡村,参与乡村振兴、共建美好家园。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全面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三是要坚持狠抓落实。要突出“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坚决纠治“庸懒散”作风顽疾。乡村振兴“总队长”要当好一线指挥员,各级干部要当好一线战斗员,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冲在一线、干在一线,不断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作风。同志们,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奋力谱写xx“三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四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五

朱阳关镇位于卢氏县东南,距县城65公里,总面积137.5平方公里,耕地7299亩,原辖13个行政村,2018年行政区划调整合并为现在9个行政村、122个居民组、5326户16975人,是卢氏第二大盆地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涵养区、天然林保护区、革命老苏区重点乡镇和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自全镇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朱阳关镇党委、政府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扛牢肩上责任,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遏制返贫致贫现象产生,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镇共有贫困村8个,截止2019年年底,全镇8个贫困村均实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达标,退出贫困村序列。常住居民共有5326户16975人,精准识别之初贫困人口就有1086户4217人,贫困发生率24.8%,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社会各界大力帮扶下,贫困人口逐年递减,尤其是2020年攻克难中之难,实现剩余72户136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降为0%,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全镇目前共有“两类人群”65户190人(边缘易致贫32户88人,脱贫不稳定户33户102人),其中2020年底前共识别“两类人群”45户132人(边缘易致贫户19户52人,脱贫不稳定户26户80人),通过强化帮扶,目前返贫致贫风险已经全部消除。在2021年1月份至今的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中,通过“两发现”、“两核实”共新识别“两类人群”20户58人(边缘易致贫户13户36人,脱贫不稳定户7户22人)。为加强帮扶力量,对两类人权均实行双重帮扶责任人,因户施策,一户一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时跟进,将“两帮扶”落到了实处,后期将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收入持续增收,生活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消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中央 2021年1号文件、省委2021年1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会议精神。镇领导班子每月至少一次召开研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认真梳理2021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进度,指导各行政村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有序开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是主动作为,早发现早纳入。发挥党员联户作用,乡镇、村组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掌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情况,对于发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口,按“四议”识别程序及时纳入“两类人群”。早到早发现早纳入,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做到精准识别。结合县民政、残联、医保、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每月反馈的信息监测预警名单,建立预警监测台账,安排包村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实,确认脱贫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非贫困户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是否存在致贫风险。三是及时跟进帮扶措施,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于新识别纳入的20户58人“两类人群”均实行双重帮扶责任人、一户一计划、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主要落实产业、就业、金融、扶志扶智等措施,帮助增强发展动力;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目前享受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扶持等就业帮扶政策的两类人群有14户20人,产业帮扶的有12 户45人,低保、五保等兜底政策的有20户29人,合作医疗参保、签约家庭医生等健康扶贫均实现全覆盖。尽锐出战、帮扶力量、帮扶力度持续加强,确保致贫返贫风险及时消除,坚决防止致贫返贫现象出现。

(二)狠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一是集中精力统筹整改。根据卢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卢氏县2020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卢脱贫办〔2021〕5号文件要求,立即制定《朱阳关镇关于对2020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及时下发各镇直部门、各行政村,按照反馈问题清单,在全镇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整改,截止目前共自查问题*条,已建立自查整改台账,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的国家及省市县反馈的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一看资料是否齐全,二看整改是否真实,针对历次整改列入台账中的问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目现场进行查看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因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出现反弹、引发事件,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彻底、结果真实。做到所有问题真整改、出实效。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质量提高,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发展动力。

(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重要指标,守牢脱贫底线。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稳定住、巩固好“三保障”成果。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确保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持续加强控辍保学,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各类教育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实施教育扶贫,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为脱贫致富提供智力保障。医疗保障方面:2021年全镇贫困人口、“两类人群”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合格乡村医生配备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率均达到100%;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脱贫群众及低保群众合作医疗参保补助及时发放到位。住房保障方面:开展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对2016年以来实施危房改造的435座房屋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确保质量达标;对一般农户的住房情况进行排查鉴定。目前全镇农户住房安全均已得到保障。安全饮水方面: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护为重点,明确管水员、水费收缴标准,对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末梢水全面检测,确保群众饮水水质安全放心。全镇所有居民安全饮水均已达到安全饮水标准,生活用水得到充分保障。易地搬迁后续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镇朝阳社区通过选举,成立3人组成的党支部委员会,3人组成的居委会,成立6个居民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搬迁群众自主管理,“一站式”服务;二是认真做好户籍迁移工作。为全镇十三五期间386户易地搬迁完成户籍迁移,保障群众权益,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三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成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幼儿园1座,方便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四是加大搬迁人口就业产业发展力度,社区成立金融服务部1个,便利群众利用金融活水浇灌产业之花,村组干部通过逐楼逐户加大宣传务工信息,鼓励群众就近发展食用菌等方式,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四)加强扶贫资产管护,确保效益持续发挥。

一是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镇产业办、扶贫办对各行政村2016年以来所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实地查看扶贫资产,完善扶贫资产确权台账内容,确保所有扶贫资产应确尽确、应登尽登。二是建立健全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制度。对于确权移交到村的扶贫资产项目,督促指导各村建立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不定期对项目运营、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扶贫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效应,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三是突出抓好资产收益扶贫。坚持因地制宜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完善减贫带贫机制,鼓励村级集体的扶贫资产收益实行二次分配,用于失能弱能贫困人口的补助、增设益贫岗位、发展和维护小型公益事业、扶持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等带动贫困户等。带动贫困户、边缘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完善巩固脱贫长效机制。

(一)续好脱贫攻坚曲,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做好帮扶机制落实。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保持现有的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和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各级定点帮扶和帮扶责任人继续做好帮扶对接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教育、培训与管理。确保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不退、帮扶队伍不撤、帮扶力度不减。

(二)绘好项目建设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效果如期发挥。

2021年全镇重点项目7个,总投资达1.5亿元左右。为加快推进醒目建设进度,如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早日发挥项目效益,一是倒排工期,细化施工任务。按照施工量、完工时间,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分解,制定施工计划,细化到每一季度,每一月。按照施工任务表,稳步高效推进项目进度。预计2021年10月底项目竣工率可达70%以上,12月底所有项目均可竣工。二是抽调精干力量,专人专班推进。实行重点项目领导班子亲自负责制,由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牵头,抽调镇直部门精干人员组成项目推进组。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施工问题,保障项目建设高质高量如期完成,确保重点项目效益早日发挥,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下好产业发展棋,力促产业振兴,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围绕全镇“一镇一业一带”总体布局,一是做强做大食用菌产业,实现食用菌产业规模化生产。规划建设食用菌菌棒生产、菌种生产、食用菌分拣等食用菌生产加工工厂,形成香菇产业从产品制棒到产品加工、销售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延长产业链条,增加菇农收入。成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产业扶持政策,鼓励菇农积极参与合作社生产,实现食用菌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提高本镇食用菌市场地位。二是积极发展其他产业,实现“百花齐放”。在做强做大食用菌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连翘等中药材产业,猕猴桃、蓝莓、大樱桃、玉露香梨等种植产业。实现多种产业同台竞秀、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强劲的产业发展势头已经形成,产业振兴也将为乡村振兴夯实坚定基础。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措施和帮扶机制,坚持通过“两发现”、“两核实”、“两帮扶”“一消除”“两类人群”工作法及早发现、及早识别、及早纳入、及早帮扶、及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时刻绷紧防止返贫致贫这根弦,坚守工作底线,坚决遏制返贫致贫现象出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坚持规划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立足全县、全镇发展全局谋划本镇乡村振兴发展蓝图。以朱阳关村、岭东村作为朱阳关镇乡村振兴试点村,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发展模式,积累乡村振兴宝贵经验,为全面深入推进全镇乡村振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三)持续扩大招商,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立足全镇实际,发挥县西南中心乡镇的区位优势和独特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带动全镇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六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当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八)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积极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脱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二)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三级医院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成效基础上,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十三)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十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策略,实行分类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药+营养早餐”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政策,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落实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十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扶贫(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推进军队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七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xx北站和xx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主题巩固身份认同心得体会范文八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2021年全镇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动员全镇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努力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这次会议既是坚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职责的总部署,又是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的总动员。

刚才,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重点就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今年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讲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稳定种粮播种面积,全力抓好粮食安全。

深入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杜绝耕地非粮化。始终坚持”先谋而后动”,扎实做好前期调研,紧紧把握县上农业产业奖补利好政策,积极做好宣传动员,支持农业公司、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流转大户多种粮、种好粮,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到户,盯死看牢耕地面积,落实小麦种植面积××万亩、玉米种植面积××万亩、高粱种植面积××亩、马铃薯种植面积××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亩、豆类××亩,确保基本农田用于粮食生产。聚焦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食用菌、草莓、人参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年内完成食用菌畦栽××万平方米、完成草莓种植××万平方米、完成人参果种植××万平方米、完成中药材种植××万平方米。将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有效衔接,2022年度镇域内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面积可达3000亩以上,落实500亩以上人参果种植点2个。

(二)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压实帮扶责任,健全”三类户”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消除短板弱项,全面消除群众困难。对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就业帮扶等各类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危旧房屋动态监测和老旧土坯房抗震改造,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2022年农村住房抗震改造补助方案》,积极做好宣传、排查及建设工作。借助防返贫保险利好政策,积极摸排申报,切实解决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家庭的实际困难,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三)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突出实效加快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通过民主协商、座谈交流、走访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着力推动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整体风貌。生态环保是基础性、底线性任务,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狠下决心、久久为功,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在持续抓好公路边、河道边、村镇周边等重点区域整治的同时,加快重点集区域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将市场化运行机制作为治本之策,通过推进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市场化建设,实现管干分离、城乡一体、专业化运作的环卫管理模式。全面规范城乡建设。开展违法建设清零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违法占用耕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占新腾旧、增减挂钩等政策,持续推进农村拆违治乱,对废弃建筑、空置院落、残垣断壁、”土围子”等要依法拆除,坚决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让农村环境进一步净起来、美起来、靓起来。

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和点点滴滴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保障政策等方式分类施策,精准助推农村困难家庭解困脱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抓好资产确权、折股量化等关键环节,坚持规范运作,做好风险防范。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建设工作。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扛起政治责任,主动落实发展任务。采取清单化办法,把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做到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无缝衔接。

(三)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共同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在农业项目建设上,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形成好的思路和办法,充分利用独特优势和天然禀赋,引导群众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产业,逐步形成高质量发展产业链。积极发挥服务型政府作用,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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