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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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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汇总12篇)
2023-11-22 05:54:5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的总结需要真实客观,直面问题,以求得更好的成长和发展。从多个角度来思考问题,能够帮助我们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想要写一篇出色的心得体会?那就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写作的启示。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xxxxxxxx年5月4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xx日至xx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习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四、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诱惑,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训中,老师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习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作为刚出入法律行业职场的人,对于这样专业的对口培训体会很深刻,下面是我的法律培训心得体会感悟。

春寒渐渐退去,桃花姗姗而至。二十余天的培训快要结束了,我坐在技侦楼三层的图书馆里,看着心得体会的标题,一时间万千思绪奔涌,不知道从何处下笔。翻阅几十页的培训笔记,一位位前辈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我想对各位在繁忙工作中挤出时间来为我们授课的领导、老师们说声谢谢,想对为我们制定、安排培训课程的党组领导说声谢谢,想对陪着我们听讲每一节课的培训科王科长说声谢谢,是你们赠予我这样一份沉甸甸的财富。二十天前,我对检察院的了解还只限于书本上的法条,而领导、老师们通过面对面的生动解说,不仅介绍了检察院的整体部门设置、各处室工作流程和环节,而且无私地传授给我们珍贵的工作经验、礼仪规范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如果说二十天前的我还是一个检察工作的门外汉,那么现在我相信自己已经迈过那道门槛,面对一个崭新的天地。我一定不会忘记这二十余个匆匆而过的日夜,不会忘记技侦楼二层那个舒适明亮的会议室,因为我检察工作的第一个脚印就源自那里。

我把我的体会和感想整理为三个部分,汇报如下:

一、关于平谷、关于农村。

报考平谷检察院之前,我从没有来过平谷,却吃过朋友带给我的平谷大桃,甘甜味美的桃子下肚,齿有余香。初到平谷,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听着别具特色的一二声互换的方言,平谷给我的第一印象直观而浓烈。在培训的第二天,我们观看了原区委书记秦书记的区情报告视频短片,对这片土地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__年,平谷的gdp在北京各区县中名列倒数第三,而gdp增速却排名正数第二;平谷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实力不强,但常年雄踞北京市果品产量第一,同时拥有生态旅游的天然资源优势和“西连首都机场、东连黄渤海港”的区位优势;平谷正处在一个艰难爬坡的时期,正以清醒的认识、稳定的心态逐步加快发展的脚步。短片最吸引我一段话莫过于秦书记对于“龙马精神”的新解:“龙是神游云端之物,代表远大的理想抱负;而马是脚踏实地的动物,代表踏实的工作作风。将二者结合到一起,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我愿以这样的“龙马精神”自勉,把平谷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扎根于斯,服务于斯,志存高远,埋头苦干,交出一份理想的成绩单,为自己的未来,也为这块蕴含着无穷潜力的土地。

平谷是一个有300多个行政村和社区的远郊区,农村土地面积和农民人口数量都占据了全区相当大的比例,在培训中,许多领导和老师结合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如何在具体工作中掌握同农村干部、农民群众接触的方式和方法。我曾服务于通州区的农业大镇永乐店镇农村基层,近三年来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百姓打交道,做一些琐碎而繁复的工作,他们既是我在工作上的老师,也教给我很多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农民群体有突出的优点,也有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其优点在于生性淳朴、易于满足;其局限性则体现在较为重视一己利益,缺少大局观和广阔的视野。在平谷区这样一个农业大区,只有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决心,才能用心体会,找到与农民沟通交流的捷径,才能顺利开展检察工作。

农村的发展和稳定离不开城镇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支持,同样也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发挥其应有作用。平谷区检察院独创的“法制村长”制度在全区、全市乃至全国推广施行,“法制村长”们把职责定位在“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咨询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指导员,舆情的信息员”这“五大员”上,一方面把检察工作关口向矛盾纠纷的源头环节前移、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农村延伸;另一方面为农民群众送去专业的法律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秩序的稳定保驾护航。我在担任村官助理期间也曾为村里的法律服务室工作,为村委会、村办企业和村民百姓提供民事方面的法律服务,但工作范围相对而言较狭窄,同时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对涉农法律规范不熟悉,又缺少制度建设的支持,常常是边学边干边琢磨,走过不少弯路。我相信在“法制村长”已有的经验指引下,我们检察院将继续细化和完善这一先进制度,继续扩大“法制村长”队伍,为一方百姓造福。

二、关于基层检察工作的再认识。

“检察院是做什么的?”我许多高中同学在得知我进入新岗位时,都疑惑地这么问我。我高中学理科,我的同学大都就读于理工科院校、而后就职于公司企业,他们可能明白法官、律师是做什么的,却不清楚检察院的职能。公诉一处的梁处长在授课时也谈到她在农村的经历,许多村民称呼她为“梁法官”。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目前在公民法律素养这一环节,离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同样说明,我们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在现阶段还未完全展开,检察院作为司法检察机关在百姓群众中的形象还未完全树立。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训我发现,即便是对于受过法学本科专业知识教育的我而言,对“检察院是做什么的”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仍然存在了一些盲区甚至是误区。在学习中,我对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和基层检察工作的内容又增加了如下新的认识:

首先,人民检察院是保障政府公信力的最后防线。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也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检察院承担着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要把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中的蝇营狗苟之徒清除出去,从而起到打造廉洁政府、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第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拓宽。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是人民检察院区别于其它国家机关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法院审判的案件中,民行案件占75%以上,现在百姓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意见,多集中在一些民行案件审判中出现的人情案、关系案乃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现象。多年来检察院的工作重心和资源配置大都集中在在公诉、侦监、自侦等传统部门,民、行检察力量明显不足,民行检察职能也不为民众所熟知。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都应该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应体现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调解监督等内容,以更好的`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第三,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怎么做?己身不正则不能正人,“只有做好自己,才能监督好别人”。检察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洁身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的个人素质,职业道德,法律修养,牢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准则,使法律在检察工作中能够严格贯彻。此外,作为身处法律监督工作最前沿的基层检察工作人员,我们面对琐碎而复杂的工作情况,更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严守工作纪律,树立司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一切从百姓的贴身利益出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使“为人民服务”成为一句空话。

三、我的自勉。

作为一名检察新兵,下周我就要走进新的处室,投入正式的检察工作。我很快要穿上检服,佩上检徽,成为检察官队伍中的一员。我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更勤奋、更努力去填补:。

我将努力提高我的法律专业素养,勤学多问。郑检在授课时曾就不起诉的程序问题向我们提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却把我们问住了,相关的司法解释都背过记过,却没有熟悉到信手拈来的程度。一个问题,在司法考试的试卷上答错了,或许对成绩的影响只是一分两分;但在检察工作中出了错,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沉重得我无法承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锤炼,夯实专业知识技能。

我将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新的单位每一个同事都将是我学习的目标和对象,尤其是一些工作时间长、应对实际问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一名新兵,我应该以谦逊的态度积极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逐渐熟悉业务情况、学习和借鉴工作方法,同时也要在生活上和大家互帮互助,融洽相处,为营造一个团结的战斗集体出一份力。

我将全面开发自己的潜力,锻炼自己的才能,多思考、多读书、多练笔、多表达,成为新时期合格的检察官。或许我不是最优秀的,我的身上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但我不会放弃每一个能使自己得到锻炼、获得成长的机会,我将时刻以一个优秀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向最优秀的行业榜样看齐。

二零零一年的初秋,我来到北京,来到政法大学的校园,稚气未脱、激情满怀地诵读法大的入学誓词:“……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积人文之底蕴,昌法治之文明……”

二零一零年的春日,我终于就要穿上深色帅气的检服,站在司法工作的一线阵地上,誓言犹铮铮在耳畔,热血仍滚沸在心头,或许我不会成为一个振臂一呼而应者云集的英雄,但我坚信,我将是一名恪尽职守、勇往直前的士兵。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我有幸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法律适用和检委会业务研修班的培训,短短五天,让我远离工作的繁杂,重新回归校园的单纯,重温“学习、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的简单生活,轻松惬意,充实满足。通过参训,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任何能力都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点点滴滴的提高,更需要自我鞭策砥砺前行。

“自侦案件的新问题与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新领域”,作为培训的开门第一堂课,由山东政法学院杨晓静教授亲自授课,通过对“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的关系论证,我学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另一门技巧与艺术,那就是“鼓励”与“激励”。另外,杨教授重点讲授的“幽灵抗辩”的存在与处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错案责任追究中的错案标准等课题,深入浅出,解疑答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获取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才能保持一名检察人员的高水准业务能力。

高检院研究室法律应用研究处宋丹副处长为我们讲授了刑法适用的相关问题,并就学员较为关注的“盗窃罪”、“行贿罪”两个罪名做了详细的解读。此外,我们还集中学习了“刑事诉讼机制转型下的侦查取证与证据裁判”、“检委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题,使我受益匪浅。

如果说前期的业务理论学习是铺垫的话,具有针对性的实训课程就是实打实的“大练兵”了。本次的实训分为精品调研报告分析、案例论辩和模拟调研报告三个部分。7月22日上午的精品调研报告分析可谓耳目一新、令人难忘,123名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我们小组代表临沂、淄博两市院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环节缠诉闹访现象的分析与对策研究》进行分析。小组组长将我们8个人进行分工,首先每人就该调研报告形成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统一交给罗庄区院研究室樊主任汇总成篇,因为白天需要上课,只能把工作放在晚上,汇报的前一天晚上小组成员集体通了一遍稿子,定稿后才能制作ppt,一直到凌晨1点多才收工完成,可能是个人素养,可能是工作态度,也可能是内心信念……竟然没有一个人喊累喊困。虽然第二天上午在台上只有短短10几分钟的汇报,但得到省院领导和其他地市学员的赞赏,觉得一切都很值得。这样的团队力量和团队精神让我让我感动,激励我前行。

当然,辩论赛也是唇枪舌战,令人振奋,学员们就省院研究室岳主任精心准备的.两个案例展开论辩,该两个案例均是经省院捡委会研究讨论过的真实案例,较为复杂。这样的案例辩论,对于提升我们的专业技能具有极强的推进作用。在模拟调研报告中,我们小组也是充分配合,专门制作ppt展示汇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首先,学无止境,贵在坚持。通过培训,让我意识到,身处在检察岗位上,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做铺垫,也要不断地坚持学习。新的形势下,不断涌现出新的理论、新的业务,这都要求我们对学习不能懈怠,把学习的精神带到工作中去,不断推动自己向更高层次迈进。

其次,结业是终点,也是合作和友谊的起点。在培训中结识的全省各个地市和县区的同仁,通过为期五天的朝夕相处,互相学习,共同合作,增进的不仅是感情的沟通,更重要的是相关检察业务知识的交流,我们的友谊也在合作中更加坚固。

最后,实践出真知。对于个人来说,通过培训得到的进步,使得在综合部门的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定的提高,我会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提高进步,努力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不负自己的青春年华!

总而言之,学习容易,坚持不易,且学且珍惜。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培训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也参加了一些法律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和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法律培训过程中所获得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法律培训能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法律是一门高度专业化的学科,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例如,我曾参加一次关于合同法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我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帮助客户解决合同纠纷。

其次,法律培训能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实践能力。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实操技巧和经验,提高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例如,我曾参加一次法律文书写作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和语言表达方式,我能够更加规范地写出各类法律文书,并且能够更好地与法官和对方律师进行沟通交流。

再次,法律培训能够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法律是一门高尚的职业,需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关于职业道德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职业操守。例如,我曾参加一次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培训课程,学习到了律师应该坚持客观公正、保守客户秘密、勇于担当等职业道德要求,这些知识对于我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至关重要。

最后,法律培训能够丰富法律工作者的人生经验。法律是一门广博的学科,关注的领域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和案例,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例如,我曾参加一次关于家庭法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家庭法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案例,我对家庭纠纷的处理和解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更好地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法律培训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职业道德和操守,丰富人生经验。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法律培训能够继续发展和完善,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更好的培训机会和平台,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法律培训,作为法律人士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于新人的学习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围绕着法律培训的目的、内容、方法以及心得体会进行探讨,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首先,法律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法律人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法律人士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新的法律环境和需求。法律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可以帮助法律人士提高对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掌握,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客户。

其次,法律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理论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从理论上讲,法律人士需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法理学和判例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法律实践是法律培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实际案例和模拟操作的训练,可以提高法律人士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法律培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员能够真正掌握和应用所学的知识。

再次,法律培训的方法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可以提高培训的效果。传统的法律培训方法包括课堂教学、讲座和研讨会等,这些方法可以帮助学员系统地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培训和远程培训也成为了法律培训的重要方式,这种方法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自由学习。另外,案例分析和实践训练也是法律培训中常用的方法,通过真实的案例和实际操作,可以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个人的心得体会是法律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在参加培训的过程中都有不同的体验和感悟,这些心得体会对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参加法律培训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训练,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不仅对法律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能够更好地应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通过与其他学员的交流和互动,我也学到了许多来自不同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对于我个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培训是法律人士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培训可以提高法律人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法律培训的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同时,培训的方法灵活多样,个人的心得体会也是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人士在参加培训的过程中应积极参与,不断学习和成长,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段:介绍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和目的(200字)。

法律培训是指为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应用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推动法治建设,培养法律人才而进行的一系列教育活动。法律培训的目的是在于加强公众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也有助于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段:法律培训的方式和方法(200字)。

法律培训的方式和方法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座谈会、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在法律培训中,培训机构会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相关知识,通过理论讲解和实际案例分析的方式,使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同时,法律培训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利用网络资源和互动交流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能够接触到法律知识,从中受益。

第三段:法律培训的收获和意义(300字)。

参加法律培训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提高法律素养,还能够培养我们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法律培训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精神内涵,还可以深入研究和分析法律问题,提高我们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通过法律培训,我们还能够了解到法律与其他领域的交叉关系,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和视野。这对于我们在工作中保护自己的权益,处理纠纷和解决问题都有很大的帮助。

第四段:法律培训的问题和思考(300字)。

尽管法律培训对于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能力有着显著的作用,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首先,现有的法律培训资源仍不够丰富,难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其次,法律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往往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缺少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的环节。此外,由于法律培训的覆盖范围有限,很多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仍然存在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不足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法律培训的方式和方法,加大对法律培训的投入,提高法律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段:总结法律培训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200字)。

总体而言,参加法律培训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个人可以通过法律培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待遇。社会可以通过法律培训,提高整体的法治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并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法律培训,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而努力。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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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九

xxxx年5月23日,临高县全体中小学教师在县委大礼堂进行《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全员培训。听了韩副处长的一天的讲座,受益匪浅。通过学习,自己进一步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教师的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朱小曼曾说:“离开感情层面,不能铸造人的精神世界。”是教育,首先应该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将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了“我们”的关系。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爱生是衡量一个教师师德水平的一把基本尺子。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作为教师,因此,教师要做到能爱、善爱。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

“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上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在我教学低段的这几年,经常会遇到他们急着上卫生间而没带面巾纸,或者是在冬天挂着鼻涕而不知道去擦,我总是递上纸巾,急他们所急,天气转热后,我包里总是放着一瓶清凉油,以方便学生被蚊子咬后及时擦上。这些虽然都是举手之劳,但他们,特别是后进生,因此会对老师心有感激,做作业也不拖拖拉拉了。作为后进生,教师更有必要帮助他们走出自卑怯懦的困境,恢复他们的自信。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孔子书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重要视孩子的行为习惯,教授做人的道理,“要立业,先树人。”学生时代是世界观、品质、性格形成阶段,在他们的心目中,教师是智慧的代表,是高尚人格的化身。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对他们的精神世界起着无声无息的作用,就好比一丝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因此,教师一定要用自己的模范作用,为学生树起前进的旗帜,指明前进的方向,点燃他们心中的火种。教师不仅要有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

现代教育是一种集体协调性很强的职业劳动,教师的工作需要竞争,更需要合作。竞争促进了教育发展的繁荣,为教育增添了活力。但教师又要乐于合作,善于合作。学生的成长和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决不是一个教师的劳动成果。教师只有善于处理好教师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及社会积极力量的关系,才能减少教育过程中的内耗,从而形成取向一致的教育力量。教师的劳动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效率,因此,教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也是当代师德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涵之一。

我们常说:“一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工作是辛苦的,教师每天都进行着大量的平凡琐碎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管理班级……但是,我们应该立足现今,着眼未来,以苦为乐,甘于寂寞,勤勤恳恳。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教师是“燃烧的蜡烛,”教师“人梯”……教师的工作就是奉献,让我们牢记学无止境,为人师表,让我们用行动去播撒爱,让我们用爱去培育心灵,让我们站的新的历史高度,在教育、教学的工作实践中,用高标准的师德观念,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素质,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出不平凡的力量。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十

法律是社会公共事务的基础,它涉及面广,影响深远。而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人来说,理解和应用法律常常是很困难的。因此,我感到有必要参加一些法律培训课程,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在这些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也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

学习法律知识需要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往往比较枯燥。因此,我认为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应该采用一些生动、具体的案例来说明问题,以便更容易理解和记忆。此外,积极利用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我们及时获取最新的法律信息和案例,增加自己的法律敏感度和知识深度。

第三段:理解和熟悉法律规定。

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知道法律的文字和规定,还要深入理解法律的含义和意图。例如,在学习劳动法时,我们不能仅仅知道规定了哪些福利和保障措施,还要理解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只有深入理解和熟悉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遵守和应用法律,也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追求法律公正和廉洁。

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正和廉洁,而这也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目标。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牢记这个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和法律责任意识,做到言行一致,遵从法律规定,做一个有良心的公民。同时,我们也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许任何人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深体会到,学习法律知识对于我们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和理念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为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学习法律知识的行列中来,为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法制社会而不断努力。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法律体制不断完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法律培训的活动,并从中获得了很多收获和体会。下面将结合我亲身经历,谈谈我对法律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律培训对于我的启发与引导是巨大的。在法律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知识与技巧。比如,我了解了法律系统的基本框架及其功能,熟悉了法律术语和法律程序,并学会了如何解读法律文件和判断案件。这些知识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为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法律培训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广阔与复杂。在这次培训中,我了解到了法律的多个领域,包括刑法、民法、经济法等等,并深入了解了每个领域的一些具体内容。我发现这些法律领域虽然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对象,但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律的广阔性与复杂性让我深感其不可测与迷人,也让我深深地为这个行业的专业人才所敬佩。

再次,法律培训帮助我培养了一些重要的素质和能力。在法律培训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大量的知识,还培养了一些重要的素质和能力,如法律思维能力、文献查阅和分析能力、法律条文的记忆和归纳能力等。这些能力的培养对我个人的学习和未来的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法律培训让我更加了解了职业发展的方向与前景。在这次培训中,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同学,并与一些成功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了交流和探讨。通过他们的讲述,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并对法律事业的前景与挑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学习法律并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

最后,法律培训给我带来了一次宝贵的经历和成长机会。参加这次培训,我不仅学到了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历练了自己,提高了自身素质。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和交流,我学会了与人沟通、合作和协调的能力;通过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和交流,我对法律工作与实践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这次培训是我人生中一次宝贵的经历和成长机会,也让我对法律事业充满了热情和动力。

总的来说,参加法律培训给我带来了很多收获和体会。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培训对于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性,也对法律事业的广阔与复杂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我会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社会的法制建设和法律的实施尽一份力量。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能够成为一名真正有才干和担当的法律人才。

法律统一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二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篇四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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