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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 医保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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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 医保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七篇)
2023-01-02 04:33:2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及时全面

4、未能准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采取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这一年,对于我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一年,也可以说在我人生当中,这段回忆更是抹不去的。首先,我想借这个机会感谢科室的各位领导,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给了我一个非常好的锻炼的机会。今年四月份我接受科室安排,到医保中心工作和学习,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因为与本职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我个人,不仅非常愿意,更非常珍惜这次机会,从4月1日到现在,虽然还不到一年,但也已经在另一个环境中经历了春夏秋冬,现在的身心多了几分成熟,对科室也多了几份想念,同时更感觉对医院和医保中心多了几分不同的责任。

在新的环境中,我也为自己明确了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尽量的减少我院的拒付,同时更多的掌握医保政策。为了实现这个方向和目标,我也做了小小的规划,争取在工作中多积累、学习中多思考,发现问题多反馈。

到医保中心已经八个月了,工作是紧张而充实的,每个月都必不可少地会安排加班,有时更会有整整一天的连续加班,包括中午和晚上。工作辛苦而忙碌,主要的工作是对北京市涉及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票据的审核。从4月1日截止目前,我的工作审核情况如下:审核门诊上传及手工退单人次总共约15251人次,审核涉及金额约3543万元,审核单张票据总共约46万张,最高单日审核量达到了350多份。除了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审核,有时中心还会安排我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海淀医保票据进行审核或帮助复审组对已审票据进行复审的抽查工作。

在医保中心工作的一些同事一部分是来自各家医院,大家在一起相处融洽,也经常会针对各家医院的不同特点进行互相的学习和讨论,这使我对其他医院相关科室的工作性质、工作程序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审核工作中,因为票据是以个人为单位装订报送的,相对定点医疗机构来说,审核及发现问题也是随机的,在审核的同时,我非常注意审核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着重积累相关的临床知识和医保的相关政策、更重要的是造成拒付的各种原因。包括超物价收费、非本人定点、开药超量、超限级收费、自费药品、改变用药途径、门诊票据日期与住院日期交叉、非临床诊断必需的诊疗项目、部分先天疾病治疗费用等等几种拒付情况进行了登记和总结。最重要的是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我院出现的各类拒付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汇报工作。我院涉及的问题有超限级的诊疗项目、超限级用药、开药超量、科室超物价收费等等,每次中心组务会和小教员会后,针对会议中通知的与医院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我都会及时反馈,并坚持每周四回单位向各部门主管医保工作的领导进行了书面的工作汇报,无论刮风下雨,从来没有间断,我想我会继续把它当成了一项任务和责任来认真对待和完成。

针对我院门诊票据个别月份出现大量未上传事宜,为减少因退单,延迟报销而引起病人与我院发生矛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还专门请教了中心审核组长及中心网络工程师等相关人员,总结了原因,并且及时与我院医保办专管上传的人员进行联系、沟通,极力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尽量避免因现在的费用不上传、退单,而变成持卡后因无上传信息而造成的拒付。不管是拒付医院还是拒付病人,造成拒付的原因基本是相同的,针对费用较大的拒付或因医生的屡次失误造成的拒付,有时我也会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或打电话提醒告知相关医生,希望其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免发生重复原因的拒付,由此也得到了医生们的感激。甲流严重期,中心组务会中提出了明确不予报销的个别中药饮片复方,周四,我也及时将此消息通知各位领导,对此医保主任也及时下达文件给相关科室,在同期就做好防止拒付的准备工作。有时我也会利用周四回院的方便条件,帮助科里及医保办带送一些重要的申报材料或文件,积极地帮助同事联系申报材料的经办人,协调、接收相关的传真资料等。

八个月的时间,从最初的摸索、学习、到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目前拒付情况的大大减少,从被拒付的多样化到现在的拒付情况比较单一,看着中心同事对我院的拒付情况反映也越来越少,我也感到非常开心和欣慰。

为了更好的掌握医保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好这段工作的实践和经历,更好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今年我还利用休息时间,参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学习班,希望通过系统地对社会五险的学习,完善自己,更好的把科室的工作做好,把本职工作做好。在医保中心的工作期间我还利用休息时间查阅一些相关的政策,翻阅了大量的资料,分析产生拒付的原因,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如何预防拒付的问题,写了论文一篇。

明年二月底我就可以回“家”了,在剩余三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相关政策,配合医保中心将高峰期的工作完成好,将医院和科室交给我的任务完成好,希望早点回院,更快更好地和同事们一起投入到新一年的科室建设工作中去。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19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抢抓机构改革机遇,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医疗保障服务软硬件设施,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大力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3月29日上午,由郓城县人民政府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唐塔广场隆重举行,县政府张俊阁副县长、县医疗保障局梁海涛局长、县卫健局罗永增局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现场悬挂条幅20余条,设置展板8块,政策咨询台、问题投诉台各一处,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份,制作宣传图板28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580余条。

(二)精心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

郓城县年初县内定点医疗机构60家,定点药店(包括连锁的药店)60家,县医保局多次召开了医保基金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时间段、完成的时限以及整改报告上报节点都作了明确要求。

(三)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检查

医保局成立伊始就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全县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多次现场检查。同时召开了3次定点医药机构座谈会,全面梳理排查以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5月23日前,检查了县内公立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21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8家,边检查、边总结,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随后,我们重点开展了“5·23”医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和“回头看”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等。根据行动工作要求,我们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60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8家,定点药店60家,做到了全覆盖检查。同时我们针对有举报线索的案例,开展重点检查,一追到底。全年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含卫生室)466家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27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定点医药机构都现场进行了反馈,下达了整改意见。对医保基金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基金支出的第一责任人做出了重大贡献,各单位都成立了医保办,充实了医保基金管理人员,制定了医院内部医保基金管理办法,完善了医保基金报销内控流程,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医保基金的规范、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按月及时拨付,减轻了各单位的垫付压力,参保群众的各项医疗待遇也得到了保障,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稳步提升,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总之,通过医保局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医保基金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医保基金的安全得到了保证。县委、县政府对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也多次到我县指导、参观,对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认可,2019年度,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在全市综合排名第二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医保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不合理,不规范,甚至违法的现象。

一是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公立专科医院存在主要问题:各种医疗服务行为基本规范。主要问题是病历中部分检查报告单无医生签字或医师签字不及时,有个别项目收费不合理。二是二级民营综合医院存在主要问题:抽取的病历有个别无长期医嘱、病程记录;入院记录、医嘱无医生签名;费用清单有缺失;手术耗材记录不规范;辅助检查过多、用药超标;康复理疗项目日均数量多且收费偏高。三是一级公立医院存在主要问题:病历书写质量差,病程记录、出入院记录或三级医师查房医生无签字或签字不及时;各种检验检查单据缺失、医嘱和费用清单不一致等问题;中医康复治疗项目多,中药用量偏大;药房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住院指征掌握不准,个别老年病号长期或高频次住院;存在各种降低住院标准、过度检查、重复检查、重复住院、小病大治、过度用药等行为。四是一级民营医院存在主要问题:医师、护士、医技、药师均存在无资质人员上岗现象;部分有资质人员存在挂证行为,人员不在岗。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现注册医技人员与审批时提交的医疗技术人员情况严重不符;病历书写不规范,医生签字不及时,病程记录缺失和检查报告单缺失;中医治疗项目过多,个别项目收费乱;有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行为;住院指征把握不严,个别病人重复住院;药品购进和销售记录不全,单据缺失,加价幅度偏高,管理混乱;病人交少量现金住院和吃饭,有诱导住院嫌疑。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四个最”和“六统一”为原则,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一)发挥医保专家库的专业化作用。县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建立郓城县医疗保障专家库的通知》(郓医保发【2019】24号),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由医学、信息、财务、审计、统计等专家组成。协助县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抽查和案件查办中的数据比对、财务审计和病例分析等。

(二)试行中医康复理疗规范化制度。细化康复治疗的原则、对象、时间、费用等标准,对中医康复理疗项目进行规范,按病情制定每天医保基金补偿限额,促进康复理疗项目的优化管理。

(三)全面推行医保医师制度。我县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县长办公会同意实施,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郓城县医疗保障服务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郓政办发【2019】21号),对违反医保基金监管规定的医保医师进行不同程度的扣分处罚,年度扣满12分的将退出医保医师队伍,所开具的处方将不能医保报销,而且,违规的医保医师评优、晋级都将受到影响。

(四)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医保办作用。进一步完善医保办工作机制和流程,发挥其在医保局和医疗机构间的桥梁作用,将有关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传递到医疗机构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医疗技术人员。同时将医保基金报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保局进行反馈,不断改进和提升我县的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稳步推进信息化监管。已开通运行智能监控系统的有郓城县人民医院、郓城诚信医院,这两家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额度占到全县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总额的二分之一左右。今年将继续扩大医保智能监管的覆盖范围,逐步将全县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到智能监管网中来。

(六)开展第三方监管创新试点。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医保基金监管涉及医学、财务、审计、统计、信息等各个方面,通过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解决“政府的监管能力不足”的难题。第三方监管的引入和使用,除了强化专业性和独立性之外,对优化和促进行政监管发挥着无以替代的作用。

(七)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围绕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情况等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开展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守信有激励,失信受惩戒的格局。

(八)强化协议管理和内部控制。1、规范协议内容。我们将根据省市有关医保基金监管的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行为及对应处理措施。特别要针对以年度总额超标为名拒收医保病人、以医院缺药为名让参保患者院外购药以及滥用辅助性、营养性药品等过度医疗行为,加大约束与整治力度,增强协议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加强协议管理。今年我们将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方位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通过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医疗费用100%初审。采取随机、重点抽查等方式复审,住院费用抽查复审比例不低于5%。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虚计费用、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同志们,保证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医保基金透支了,医疗保障就是空谈。基金监管是医疗保障的首要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是人民的救命钱,绝不是“唐僧肉”。在新的一年里,县医疗保障局将联合公安、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各定点医药机构也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自律,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任何定点医药机构的骗保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重顶格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20xx年x月x日,xx市社保局医保检查组组织专家对我院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我院存在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在所住院的科室“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医务部、护理部、医保办、审计科、财务科、信息科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医院医保各项工作得到了完善,保障了就诊患者的权益,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在所住院的科室“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

(二)中医治疗项目推拿、针灸、敷药等均无治疗部位和时间。

(三)普通门诊、住院出院用药超量。

(四)小切口收大换药的费用。

(五)收费端没有将输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的位置。

(一)关于“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的问题

医院严格要求各临床科室必须详细登记参保住院病人,并规定使用全院统一的登记符号,使用规定以外的符号登记者视为无效。

(二)关于中医治疗项目推拿、针灸、敷药等无治疗部位和时间的问题

我院加强了各科病历和处方书写规范要求,进行每月病历处方检查,尤其针对中医科,严格要求推拿、针灸、敷药等中医治疗项目要在病历中明确指出治疗部位及治疗时间,否者视为不规范病历,进行全院通报,并处罚相应个人。

(三)关于普通门诊、住院出院用药超量的问题

我院实行了“门诊处方药物专项检查”方案,针对科室制定门诊处方的用药指标,定期进行门诊处方检查,并由质控科、药剂科、医务部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联合评估处方用药合格率,对于用药过量,无指征用药者进行每月公示,并处于惩罚。

(四)关于小切口收大换药的费用的问题

小伤口换药(收费标准为元)收取大伤口换药费用(收费标准为元)。经我院自查,主要为医生对伤口大小尺度把握不到位,把小伤口误定为大伤口,造成多收费。今年1—8月,共多收人次,多收费用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医院组织财务科、审计科及临床科室护士长,再次认真学习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把握好伤口大小尺度,并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同时对照收费标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不出现不合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情况。

(五)关于收费端没有将输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的位置的问题

医院已门诊收费处、出入院办理处各个收费窗口安装了小键盘,并摆放在明显位置,方便患者输入医保卡密码。

通过这次整改工作,我院无论在政策把握上还是医院管理上都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医保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加强管理,处理好内部运行机制与对外窗口服务的关系,把我院的医保工作做好,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20xx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抓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当好“三个表率”,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提升,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融城发展、协同发展”战略,为群众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持续用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三个表率”,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做到“三个表率: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发现机关党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带头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到位、第一时间推动落实见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作为,勇于担当,雷厉风行抓落实、动真碰硬抓落实、锲而不舍抓落实、精准发力抓落实,在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加强对党中央重大战略举措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二、始终坚持加强理论学习

4.深入推进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领学促学作用,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主题党课、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机关,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扎实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做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工作,推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做好“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x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立足医疗保障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决策参考。

三、完善党建制度建设

5.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健全会前集中学、领导干部领学、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等制度,坚持党性教育“一刻钟”和党内组织生活“六制六规范”,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革命烈士家书“三个重温”活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6.完善工作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单位考勤、学习、会议等规章制度,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提升内务管理和业务工作质效。

7.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党组会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调研、提出、表决、落实、督导、效果评估等环节制度要求,维护党组的决策权威,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决策。

8.落实好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督查、抽查、通报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注重监测涉及医保工作的舆情,防范和化解风险。落实好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规范,深化重大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自觉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接受党内外监督,确保党的医保政策贯彻不走样,群众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及时到位。

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9.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认真做好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关心、关注医疗保障领域的舆情,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投诉举报等舆情,维护好社会稳定。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作引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加强主流舆论宣传,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在党护党、在党兴党、在党忧党的责任意识。引导、规范党员干部自觉参加“学习强国”,做好单位微信群、qq群、钉钉群以及两定医药机构qq群等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群里的舆论导向正确。

五、规范党支部建设

10.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党支部工作,坚持以“五好党支部”创建为切入点,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体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推进医疗保障工作上台阶。丰富党支部活动载体,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围绕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落实好季度点评意见整改工作,解决好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和工作一般化等突出问题。按照“三分类三升级”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党建述职评议、季度点评和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台账,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生活不严格、组织生活不正常、基层党务不规范、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提升党支部战斗力。

六、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x县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集中学习等形式,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全员学习培训;配合做好机关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相关工作。落实机关党务干部调整备案制度,加入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信息库。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培养、发展、汲取优秀人员加入党组织,为党支部输入新鲜血液。善于学习典型、树立身边的党员先进典型,引领党员干部努力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发展。落实党建阵地建设,为党员干部提供活动之家。关心关注党员干部成长,因地制宜实施党员干部激励措施,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奉献精神。严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做好群团工作,团结引导党外人士等学习落实党的政策法规。

七、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12.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化“警示促廉、文化养廉、家庭助廉、宣传倡廉”和“固本、清源、暖心、培源”活动,扎实抓好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开展医保工作廉政风险点摸排工作,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规范和内控,防范廉政风险。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构建责任体系。继续深入开展“查、讲、提”活动,强化效能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升医保队伍形象。认真抓好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接受各级各类监督,正风肃纪,推进医保领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确保医疗保障政策落地生效,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医保干部队伍。

八、坚持抓党建促工作发展

13.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负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党组织、党员干部的作用发挥充分体现在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推动医保工作上台阶。

14.抓好党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优化“五个一”帮扶力量,坚持定期召开或参加述职恳谈会制度,管好用好驻村帮扶力量。抓好脱贫攻坚领域干部的全覆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正向激励,认真落实帮扶干部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等政策措施。建立“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推进机制、“督战”机制、片区定期会面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倒逼“五个一”帮扶力量认真履责。组织精兵强将督战基本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确保贫困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待遇不漏一人。

15.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等政策文件,激励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完善常态化开展“部门包街、党员报到、网格管控”工作机制。深化“双报到”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到居住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组建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服务队,深入联系居住小区、协管三无小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16.助力基层治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参加居住小区党组织的规定和活动,为加强小区规范管理贡献力量。认真落实对负责指导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治帮扶工作,按照标准强化基层治理,提升战斗力。参与城市基层治理,依托疫情防控摸排的“四本台账”,切实把党员“双报到”做实、把“楼栋长”做实、把“网格员”做实,激活社区治理的“末端细胞”。参与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机制,配合探索建立“党群服务驿站”。

17.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践行县委“融城发展、协同发展”战略部署,理清、找准医疗保障工作融入的切入点,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努力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引导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企业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升居民文明素养,积极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18.推动医疗保障工作上台阶。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深化改革,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努力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确保全县人民能够及时、有效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根据县人社局3月18日的约谈精神,我院感触颇深,医院董事会组织全院中层干部人员认真学习了各位领导的发言,并参照社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约谈会精神,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从内心深处去整顿并进行了积极整改。

一、加强医院对社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

1、院领导班子重新进行了分工,指定一名副院长亲自负责社保医疗工作。

2、完善了医院医保办公室建设,具体负责对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和运行,对临床科室医保工作的管理设立了兼职医保联络员,制定“护士长收费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形成层层落实的社保医保组织管理体系。

3、完善了医保办公室的制度,明确了责任,认识到了院医保办要在县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的领导和指导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社保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社保医保政策,按照有关要求,把我院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抓实做好。

二、加强了全院职工的培训,使每个医务人员都切实掌握政策

1、医院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和职工大会,反复查找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落实了负责整改的具体人员,并制定了相应的保证措施。

2、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重点学习了国家和各级行政部门关于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的业务标准,强化了医护人员对社保医保政策的理解和实施,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

3、利用晨会时间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使每位医务人员更加熟悉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自觉成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确立培训机制,落实医疗保险政策

将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险药品适应症及自费药品进行全院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疗保险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有更多的理解。通过对护士长、医疗保险办主任、医疗保险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疗保险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四、加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从规范管理入手。明确了医疗保险患者的诊治和报销流程,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全院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要严格掌握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标准,严防小病大治、无病也治的现象发生。按要求收取住院押金,对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保证卡、证、人一致,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患者保存卡。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院长和管理人员还要每周不定期下科室查房,动员临床治愈可以出院的患者及时出院,严禁以各种理由压床住院,严禁医务人员搭车开药等问题。

五、重视各环节的管理

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与医政管理关系密切,其环节管理涉及到医务、护理、财务、物价、药剂、信息等众多管理部门,医院明确规定全院各相关部门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医保办不仅要接受医院的领导,还要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认真落实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的各项规定,医保办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上级各行政部门的检查,避免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掌握自费项目的使用,严格掌握病员入院指征,全院规范住院病员住院流程,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准确无误。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我院提出以下整改内容和保证措施:

1、坚决遵守和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接受各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严格执行医院核心制度,规范自身医疗行为,严格把握入住院指针,取消不合理竞争行为,加强临床医师“四合理”的管理。

3、加强自律建设,以公正、公平的形象参与医院之间的医疗竞争,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从细节入手,处理好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与对外窗口服务的关系,把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做好,为全县医疗保险工作树立良好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医保局法治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息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县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医保事务所要定期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和医保事务所凭该凭证记账。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基金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经县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

第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本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分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县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第二十一条医保事务所应根据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县财政部门统一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县财政部门有权责成医保事务所予以纠正。县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入医保事务所支出户。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二条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三条基金结余除根据经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商定、最高不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二十四条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证支付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具体按财政局规定办理;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由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对国家未规定统一缴费比例的,可由县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应的缴费比例。

第六章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的财政专户,是县财政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经县招投标委员会认定、招投标确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县财政专户、支出户只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第二十六条县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医保事务所征缴医疗保险费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县财政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县财政专户。医保事务所支出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时划缴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出具财政专户缴拔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第二十八条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国库出具的拨款单记账,同时,县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九条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

医保事务所负责现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医保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医保事务所和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三十条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要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由医保事务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相关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终了后,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保事务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基金当年结余率、社会保险费实际收缴率等有关财务分析指标。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经

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第九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医保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县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县政府和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五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挤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有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财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对有第三十六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进行了原则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管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依据本制度编制,经事务所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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