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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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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实用12篇)
2023-11-22 22:55:2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我们思考和整合自己对某个事物、事件或话题的观点和看法。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并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和启示。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印发的《江西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赣统字[2022]61号)和上饶市统计局印发的《上饶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饶统字[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区统计局、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

7月中旬,区统计局印发全区纠治实施方案;7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结合区统计局印发的全区纠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安排,8月15日前完成自查,9月前完成整改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于9月20日前向区统计局书面报告本地专项纠治情况报告;区统计局根据各地和区本级纠治情况,查漏补缺,汇总形成全区专项纠治情况报告,于9月30前报市统计局。

对前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全区要以专项纠治为契机,持续发力,将自查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机制,推动自查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围绕以下8个方面20项内容,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

1.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2.工信、发改、商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

3.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4.园区、镇乡(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5.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

6.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

7.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

8.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9.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10.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11.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12.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13.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14.检查入库真实性。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15.检查退库真实性。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16.督察反馈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

17.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是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18.《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统办字[2022]26号)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

19.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

20.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

区统计局将结合省、市统计局转交、入退库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统筹督察整改“回头看”相关工作,综合采取立案调查、直接核查方式真刀真枪查处当地涉嫌统计造假行为,迅速查清查实统计造假方式、统计数据失实程度和原因等违法事实。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全面准确界定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类型和情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决不避重就轻、不抓小放大。对唆使统计部门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将从重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省、市统计局直接核查并移交的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立案调查并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报省、市统计局审核。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规范的程序移送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协助及时准确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该纠正的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正。

结合2022年度入库退库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请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将问题纠治到位。

区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小琴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法规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

要立足本地统计工作实际,特别是近年来督察检查、数据核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自查自纠的方式方法,确保本地区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对症下药,为取得纠治成效打好基础。

要建立“五个一”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即:一张问题清单(附件2)、一本整改台账(附件3)、一叠销号表(附件4)、一些工作简报、一份情况报告。

8月5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将本地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进行整理,并报区统计局。8月15日前,区统计局结合区本级问题清单和各地上报的清单,形成全区的问题清单,并上报市统计局。

8月15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根据本地的问题清单建立一本整改台帐,整改后再逐项向向统计局对账销号。8月25日前,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的问题清单建立一本全区的整改台帐。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避免出现“宽、松、软”。

9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报送专项纠治情况报告。9月30日前,区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报送全区专项纠治情况报告。

国家统计局计划9至10月组建抽查组,结合各地自查情况,选取造假案件频发,处分处理不力,说情开脱责任,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就组织领导不力、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重点抽查。

统计局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按程序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书面告知责任追究情况。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10月18日下午,阳泉市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听取了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海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海文局长强调,此次会议是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和成效体现,各单位一定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完成好此项工作。

魏海文局长详细分析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整治工作再推进,对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聚焦存在的问题,有序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整治措施再加强,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按项目实行倒排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局领导,各县(区)局长、分管法规局领导、法规人员,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每到一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及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情况,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梳理分析问题短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组强调,要深化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力量薄弱、统计保障能力不足、基层基础工作不规范等短板弱项问题,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取得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省、市局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四个必查”、四项重点工作和“三个一批”,紧扣时间节点,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同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紧盯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纠治工作。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根据省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精神及市局印发的《淮安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我县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四个必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涟水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省市专项纠治部署会议后,我局迅速行动,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县领导批示,要求县统计局按照要求牵头开展整治工作。参照上级做法,我县成立了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明确涟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和《涟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召开了专项纠治工作部署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四个必查”内容,县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关于权力干预的问题。

近年来,涟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多次以县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学习情况进行点评讲话。强调要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经自查,所有统计数据都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均由各企业自主申报,我县未向企业下达目标,没有发现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通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也没有发现相关部门以“调度”之名进行干预等问题。

2、关于数据寻租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每年成立“涟水县高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统计局主要领导是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统计部门被列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的重点部门。涟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高质量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将统计造假列为高质量发展考核减分事项。为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提出:“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积极推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干部任职考察和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全县全面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本次自查,未发现有违背统计法和《监督意见》精神的文件,也未发现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个体统计资料问题。未发现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问题。

3、关于执法不严的问题。

2018年,从5月份开始对5家镇街、园区、9家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2019年,先后对涟城街道、高沟镇、五港镇、薛行循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9个联网直报企业,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家企业(企业会计预估数据比实际数据多一点),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0年,从8月开始分别对涟城街道、陈师街道、高沟镇、黄营镇、红窑镇、唐集镇、薛行化工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辖的11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个(企业会计预估数据比实际数据多一点),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1年,从4月开始分别对黄营镇、五港镇、成集镇、南集镇、薛行化工园、涟城街道、陈师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辖的10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个(企业会计对投资业务不熟悉,企业会计账务未及时汇总预估数据与实际数据相差较大),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1年4月和8月,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我们先后分两批次对省局随机抽取的1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四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12个镇(街道、园区)、39家联网直报单位,共现场落实整改问题3个。从自查情况看,没有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也不存在包庇纵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

4、关于入退库的问题。

2021年,我县新增四上单位168家(工业48家、批零住餐64家,建筑业11家,房地产7家,服务业入库38家),退库73家(工业退库9家,建筑业2家,房地产10家,服务业40家,批零住餐12家)。进库企业均严格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行业门类,由市局各专业处室组织人员到企业实地核查,申报企业有执照、有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申报过程中所需的法人表、营业执照、利润表、纳税申报表、施工材料等由专人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资料实行返回修改或补充提供,待资料合格后协助申请入库,经自查没有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上报的现象。退库方面,主要原因是企业当年不达标准、停产破产或兼并重组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扛起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规范完善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2、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各专业的年定报工作,县局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关联审核、重点审核、汇总审核。联合各专业科室不定期到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确保基层数据的准确性。持续开展代填代报、违规入库、瞒报漏报虚报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3、加大协同配合。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理到位,努力实现纠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推进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公布了“九个专项整治”的报告,其中包括了扫黑除恶、治理网络空间、整治食品安全等九大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在整个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听取整治报告,笔者深深感受到了在各部门和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环境正在得到极大的改善,我也深受鼓舞和启发。在此,本人将对九个专项整治报告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我深感国家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在这个专项整治当中,全国公安机关挖掘出了一大批涉黑涉恶、长期潜藏的恶势力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扫荡了各种非法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了众多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从而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还利用互联网深度挖掘黑恶犯罪线索和黑恶势力背后的网络群体,使网络及时交流信息,保持高效质量,在网络犯罪领域取得了重大业绩。

其次,治理网络空间专项整治为我国的网络环境建设扫清了诸多障碍。按照报告中给出的数据,如果不对网络进行全面的整治,网络暴力现象将会越来越猖獗,我国的一些有害网站、非法窃取私密信息的犯罪极端组织等也会藏身其中。因此,在此专项整治中,我国将其放在了首要位置,把网络治理作为我国网络建设的基础和保证。这不仅有利于网络空间更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且也能保护人民群众的隐私安全。

然后,整治食品安全中的精准打击,减少了我国的食品安全隐患。在中国的饮食文化中,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对于食品质量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在专项整治中,我国强化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采取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逐步消化了各类食品品质安全的问题,保障了食品安全。

此外,还有相应增加防火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保民消费安全等六项专项整治,作为整个社会建设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现代化城市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增加防火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加强灭火设施的建设、规范企业的防火安全等方面,对防火安全问题得到大力解决。建筑施工安全中,强化了对建筑工程中的安全措施要求,从而减少了因施工疏忽而引起的人员伤亡等事故。

总之,从九个专项整治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日益完善的治理体系,建立了各种防控措施,将社会、政策、法治、人民群众等多方面结合起来,打造了共同治理的社会环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当前与未来中,我们的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将有越来越多的明显变化。作为一个平民而言,我们也应该在整个社会进步中,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今年以来,望谟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统计局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抓好“统计执法”这个关键,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范。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努力推动统计法学习进部门、进党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2021年以来,向乡镇(街道)、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领导干部统计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共70余份,在县委党校授课3次,培训学习240余人次,共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9期170余人次。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计划,对在库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2021年以来,积极配合省、州统计局组织的执法检查3次,“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14家企业。

积极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统计数据造假,对发现数据异常的单位进行查询、核实,对数据增幅异常而无报表说明的,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必要时进行核查,坚决杜绝代报、瞒报以及联网直报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

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sap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

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

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

《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实际工作领域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腐败,切实推动依法统计,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半年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入自查,形成如下工作报告:一、自查方式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

三、

查出的问题(一)对《统计法》、统计制度的认知度低。干部、职工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工作涉猎不多,导致对《统计法》、统计制度不熟悉,对其的重要意义认知不够。

(二)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明确,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在人口普查或是经济普查等重要工作开展,才引起重视,日常有关统计工作的统筹安排不多,未设立专门工作小组,未落实实际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三)统计调查工作不规范。对依法统计的认知低,导致统计工作往往是由统计对象按自己的理解统计信息,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导致统计数据不对口、不准确。加之,因为职能、人力的不足,统计组织方式的不规范、不严密,在调查制度实施程序方面产生了瑕疵。

(四)统计工作不够严谨,对统计的认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安排了才实施,由于工作不熟知,有时发生调查方向、调查口径、调查对象不一致,不统一,认为统计就是反映趋势的,数据八九不离十就行了。因此,没有必要制定这么严谨的统计调查制度,更没有必要去严格执行,导致数据不准确,笼统,不能很好反映数据背后的实质问题,工作没有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一)认真学习《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深刻领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统计法》和国家规定内容,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的法定义务。

(二)强化学习,提高对国家、省、州的统计制度知晓率。弄懂、弄通自己与统计工作的关系以及在统计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明确统计工作,特别是规范统计工作,对上报时间、主体、规定内容等内容加以明确,扫清统计执法阻碍,提升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三)落实好统计工作。将统计调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人员及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2019年7月,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组织领导下,国家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审计署积极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找、查、督、处、防”五个方面狠下功夫,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以专项整治的新成效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的新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践踏统计法,动摇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的基础,而且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败坏党的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严重违背,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中央连续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全面部署。

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举措。通过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推动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效遏制统计造假现象,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后,国家统计局着力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安排,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在“找”上下功夫,畅通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发现问题线索。

依靠群众举报是统计部门发现统计造假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和来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级统计机构在门户网站、统计报刊、官方微信微博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登记、核实和处理。2019年6月1日至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共受理举报线索176个,其中属于统计违法举报受理范畴的141件。对这些举报线索,国家统计局直接执法检查12件、统计督察期间核查24件、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件、转省级统计机构办理74件,其余线索将于近期梳理后集中办理。

(二)在“查”上下功夫,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从统计源头纠治问题。

“双随机”执法检查是从企业端发现和排查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专项整治期间,统计系统“双随机”执法检查从上到下全面铺开,大力营造统计打假声势。10月上旬,国家统计局组建9个检查组,分赴9个省、自治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双随机”执法检查,对36个县(区)1000余家企业是否真实准确提供统计资料、是否受到行政干预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同形式非法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一些企业违法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上百条统计违法线索,将交由地方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与此同时,20余个省份也组织开展了本地区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截至11月20日,共检查企业10514家。同时,组织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审核评估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到10月期间,对420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和5765家规上服务业企业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组织开展了“四下”抽样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对抽样调查主要指标数据与四经普数据进行对比研究。

(三)在“督”上下功夫,借力统计督察声势全方位深入挖掘问题。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9个省(自治区)、2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对上述地区、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期间,国家统计局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问题作为统计督察的重点内容。国家统计局对7个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动各地把专项整治做实做细做到位。通过统计督察和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检查,有力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四)在“处”上下功夫,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一直坚持直接查处各地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对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直接立案查处8省(区)19起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和国家调查队系统有关案件,严格按照《意见》《办法》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及党纪政务处分有关规定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并转交有关省委、省政府;组织对国家调查队系统有关调查工作情况进行直接检查核实,并向有关调查总队移送有关案件。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检查企业1164家,地方各级统计机构共检查企业10514家,对755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同时,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对44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公示,真刀真枪解决造假问题。

(五)在“防”上下功夫,强化法治宣传和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遵法守法。通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关键一步。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2019年统计普法宣传骨干和执法骨干两期培训,积极带动各地区统计法治培训再上水平。截至11月15日,各地统计机构培训统计人员超过7万人次。同时,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以新形式、新元素使统计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加大。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曝光台通报曝光了四川省德阳市下辖广汉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和唐山市迁西县、滦县统计违法案件;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统计违法案件等4省8起案件。特别是将“曝光台”栏目与国家统计局企业联网直报平台进行链接,以案说法,使近百万家企业统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情况,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各地也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于7月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了4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于8月在全区范围内对百色市田东县、那坡县统计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

强化监督、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统计造假的可能,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统计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是以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7月下旬,开展了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试算,根据试算的情况,对《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及《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进行了改进完善;11月中旬,召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动员安排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任务。2020年初将正式实施统一核算改革,统一核算各地区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

二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切实落实统计监督监测评价体系。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认真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建立企业创新调查制度。科学监测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科学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积极推进统计微观数据开发应用,积极与地方政府就重大统计改革开展战略合作。

三是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为契机,推动改进统计调查体系。扎实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开展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经国务院批准,于11月20日向社会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方案设计和试点工作,修订并发布《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等统计分类标准,修订“三新”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及其制度制定审批工作流程。

四是以法律制度建设为引领,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起草《统计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成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2部部门规章的修改,印发了《关于省级统计机构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法制建设巩固整治成效。同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在人口抽样调查的摸底、登记阶段,分别开展质量控制和验收;完善贸易统计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定期开展统计调查单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开展年定报制度修订工作,严格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各地也不断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部分国家调查总队,通过制定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完善统计数据生产业务流程、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签订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承诺书等方式加强统计调查质量管理。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九个专项整治工作成为推进基层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然而,这些整治工作的开展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统筹协调、精细管理。本文将结合自我经验和相关资料,就九个专项整治报告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倡廉旗帜专项整治。

倡廉旗帜专项整治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依据规章制度来行事,严格落实节俭用钱、规范公务消费等制度,有助于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该专项工作还对公共资源的配置和使用进行了优化,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益。

第三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打破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习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法和措施,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这一专项工作的成功,不仅彰显了人民群众反黑除恶的强烈意愿,更凸显出党和政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

第四段:治理钱色交易专项整治。

治理钱色交易专项整治的开展,有效防范和打击了涉黄和涉赌违法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坚持立法为先、齐抓共管和加强宣传等措施,是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要素。通过夯实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才能真正构建起起关于钱色交易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段:结束语。

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应当深入理解和贯彻九个专项整治的精神,将其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发展。只有以严密的制度和周密的部署为依托,加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打击,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抵制数据腐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统计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第一时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细化分工。二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数据上的腐败,不仅误导党和政府的决策,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潜在危害国家数据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和省统计局专项整治方案,全力以赴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下发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局和乡镇统计办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局各科室和各统计办上报的自查说明和自查表,汇总全查摆问题清单。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于能立即纠正的,立行立改;对于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制度缺失的,立即建章立制,坚决堵住各种漏洞;对于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立即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从整体情况来看,我未发现严重的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行为,但也暴露出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诸如部分统计员业务不熟练、乡镇统计负责人思想懈怠、局执法水平较低等等。

下一步,将继续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织密“制度的笼子”,抓实抓牢基础数据,严厉打击编造、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做到真正依法统计,把“准确、科学、实事求是”统计经济社会数据,作为统计部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起来、贯彻下去。

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二

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期盼和担忧,我们也都会时常关注着各种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而在这其中,九个专项整治行动则是我们格外关注和期待的。这次我阅读了九个专项整治行动的报告,有些心得体会在此分享给大家。

首先,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各个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实意义。我们身处现实,深刻地感知到了全国出现的很多问题和需要得到解决的难题,这些难题直接影响着我们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比如,在当前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开展水环境治理相关的专项行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而且,九个专项整治行动并不是为了单纯地取悦大众,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社会的发展水平。

其次,我们需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任何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都不可能单靠政府部门或者专业团队来解决,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发扬众生平等的群策群力的精神。比如,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这个专项整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只有这样,整治行动才能顺利开展,产生实际作用。

第三,我们还应该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专项整治行动不仅是为了解决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更是在运用制度化手段,创造纯净的市场环境,促进交易便利,提高效率,保障民生、维护法制等多个方面产生的作用。只有我们自己能够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认真落实在自己实际工作中,整个国家的改革就能向前推进,人民生活就能逐步得到改善。

第四,我们还需要换位思考,理性看待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在九个专项整治行动中,政府部门的参与和推动是非常重要的,但一定会遇到各种困难。此时,我们也应该理性看待政府部门的问题和困难,不要急于指责,可能应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只有大家心怀共赢,情愿牺牲自己一点点的利益,才能最终解决眼前的难题。

最后,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期性。九个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启动了,但是整个行动一定不会轻而易举地解决问题、有效果。我们需要耐心,需要有合理的时间预期。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国家和社会的企盼和优先考虑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才能获得更加可持续和长久的发展。

总的来说,九个专项整治报告的浓厚味道不光是字里行间,更在于是一种内在的力量,这股力量来自于公民的心灵,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能在这个方向上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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