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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 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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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 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作文(7篇)
2023-01-02 07:47:04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在x第x驻点指导组和xx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指导下,xx法院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着力突出“四项任务”,聚力抓好“三个环节”,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取得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现将学习教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x月x日,在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前,我们就组织召开了xx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x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x月xx日,在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立即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教育整顿时限、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为全体干警采购学习笔记本、笔、文件夹等学习用品,为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与中院积极对接,将我院干警xx同志纳入x师法院政法队伍领导小组秘书组、宣传组,全力配合中院开展各项工作。

(二)多措并举,抓好“三项教育”。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按照政治性、警示性、持续性要求,积极跟进中院统一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统筹安排__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着力在夯实思想根基上下功夫。

一是抓好政治教育。针对“重解决实际问题、轻改造思想根源”、“重传达学习文件、轻系统掌握理论”“重审判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等思想倾向,注重高起点推动理论学习,分两批参加xx统一组织的政治轮训班。同时,收集整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党纪党规、上级指示要求等,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式自学,利用夜校、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集中领学、讨论辨析、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浓厚了学习教育氛围。

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开展xx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提纲挈领、突出重点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篇目。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当时办案经历解读了xx政法队伍警示教育材料中的相关案事件。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并作交流发言;在中院的组织下前往xx检察院的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警示。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抓好英模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英模教育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了xx政法先进模范人物事迹选编中xx、xx,xxx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教育材料中xx、xxx等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观看了英模教育短片“我是人民法官---最美公务员段丽萍纪实”和建国大业建党伟业信仰等红色电影。干警xxx作为先进代表在xx英模事迹报告会上做了报告。通过典型引领,全体干警将学习教育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xx件。

(三)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始终坚持抢抓舆论阵地,利用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方式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人民日报app、阳光天平、微信公众号等现代融媒体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示xx法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截至目前,共制作宣传标语x条,应知应会展板x个,通过立案庭发放宣传页xxx余张。发表宣传报道xxx篇,其中人民日报appxxx篇,阳光天平xxx篇,美丽九师xx篇,长安xxx篇。阅读量7万余次,转发量50余次,深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好评。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

一是理论武装还有差距。尽管集中学习教育用了很大力气,但受时间和进度的影响,大家在学习理解、融会贯通的效果上还参差不齐,以干代学、急用现学的问题还有所表现。有些干警还存在心得体会抄袭、质量不高的现象;

二是成果转化还有差距。对照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和基层群众期望,在转化运用认识成果、经验成果推动政法队伍建设上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些干警“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与法院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显著,还缺少体现法院特色的创新举措;

三是参学率还有差距。由于前期对学习教育工作的不够重视,导致xxx同志在请假期间没有及时跟进学习。聘用书记员没有及时安排学习教育任务。

学习教育环节已经接近尾声,下步就要转入查纠整改环节,我们要以这次推进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成果巩固转化、重点抓好查纠整改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着力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针对集中学习教育结束后容易出现的“喘口气”、“歇歇脚”等懈怠心理,准确把握思想改造的基础性、长期性、艰巨性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不间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开展党课教育、__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结合纪念建党100周年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切实打牢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的思想根基。

二是推进查纠问题具体化。深入开展政策宣讲,搞好谈心谈话,引导干警放下思想包袱,以刀口向内的勇气抓好自我检视,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综合运用自我查纠、组织约谈、以案示警、线索收集等多种手段,使全体干警受触动、受警醒,主动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推动问题查摆走深走实。坚决防止“打折扣”和“走过场”现象,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深入领会x思想等创新理论,按照《关于召开xx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聚焦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从教育整顿的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部门及分管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自己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六个方面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下步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现就对照检查情况作如下发言:

(一)理论武装不够强。坚持把学习贯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能够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家授课、自学等,但对照学习教育有质的提升的目标,还存在以下不足:学习深度有待提高。在工学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有时仍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满足于抓重点、学精髓,“挤”和“钻”的劲头还不够足,学习深度强度还不够大。比如,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有时客观上强调xx系统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学习积极性不强,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持之以恒。

(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存在差距。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对自身评价很高,认为近年来是法院工作的最好时期,班子团结奋进,干警齐心协力,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审判指标明显进步,法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经过深入的走访调研,发现群众对法院评价有一定好转,但仍然认为法院裁判不公、效率低下、法官吃拿卡要等现象较多,对法院总体评价不高。

(三)奉献与贡献存在差距。本人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带领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可以说经常是白加黑、五加二,自身和全院干警都奉献了很多,全市法院各项审判指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基础非常薄弱,审判指标全面落后,造成了全市法院在全省排名依然靠后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奉献与贡献不成正比,存在很大差距。

(四)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存在差距。经过近年来大量法官的更新换代,目前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是,这些学生出身的法官,社会阅历和社会知识欠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导致少数案件案结事不了,服判息诉率不高,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

(五)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存在差距。本人到xx中院任职以来,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层级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可以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法院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由于个别干警对制度的制定初衷不理解,认为加强审判管理就是施加工作压力,对制度不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导致这些制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六)司法作风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差距。本人能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委30 条规定,将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但是,对干警要求不够严格,比如在公务接待中,很多可以不接待的,只要干警汇报了,往往不问情况就同意了,甚至还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在车辆配备、公车私用上存在的问题,仅仅是批评教育,没有深入追究责任;对于个别干警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的现象,认为不是大问题,不去严格管理。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司法权威。

(七)廉洁自律与组织要求还存在差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但是,对于干警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干警平时工作比较辛苦,个别干警吃点、喝点等小问题上升不到腐败层面,往往是对其批评教育,不深入追究责任。有时对个别干警小的违纪行为,出于团结,往往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的错误做法。

深入分析以上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自身问题,也有外部因素。但主要还是自身原因造成的。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党性观念弱化。在工作中,自身虽然很重视政治学习,对党的新精神、新理论、新要求都及时带头组织干警学习,但是学习领会的还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读读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层面,导致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身要求放松了,考虑自身荣辱进退多了,考虑干警小利益多了,从而产生在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等待观望,执行不及时的问题。

(二)密切联系群众做的不好,对群众了解不多。本人来自基层,在基层工作时间长,自认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很了解群众疾苦,导致下基层调研走访少了,对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了解的不够到位、不够全面,这直接影响了自身的科学决策,影响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导致个别群众对法院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对法官不信任、不认同。

(三)主动为人民服务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化。本人长期在基层工作,自身对群众感情很深厚,而一味的认为广大干警都对群众感情深厚,忽略了对干警群众路线的教育。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法官出自专业法律院校,受西方法学思想影响严重,少数法官不愿意下基层,不愿意接触群众,不愿意做群众工作,导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法院服判息诉率,造成了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

(四)对干警教育不够,干警司法作风漂浮。由于目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每名法官每年都要承办一百多件案件,广大法官心理压力、工作压力都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更多的是从政治上和物质上关心帮助干警,而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对个别干警的吃拿卡要、司法作风不实等问题,往往采取容忍的态度,造成了少数干警司法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甚至个别干警司法不廉,严重影响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重实体轻程序思想严重,对司法公正理解存在偏差。自认为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重要的是实体公正,只要实体正确了,人民群众就会认同法院的裁判。就是由于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审判、轻服务的思想,直接影响了自身对法院、法官的管理方式方法,对裁判中的一些小问题、小瑕疵视而不见,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裁判的认同感。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既是领导干部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又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实”既是领导干部做事的基本准则,又是为政之道的必然要求。“三严三实”概况起来就是对领导干部在做人、做事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就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在做人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不忘远大理想,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做事上紧紧依靠群众,面对困难局面,不搞花架子,而是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是不断加强对_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立足于法院工作,加强对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要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业务型相统一的领导干部。

(二)增强党性,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按照《xx》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矫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进一步强化党性,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及时贯彻执行。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30条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三)牢记宗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以党的群众录像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积极升入基层调研走访,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大力开展走访活动,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法官要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升裁判的群众认同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开拓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在思想理念上勇于开拓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握工作全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岗位责任,以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增强纪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管权,使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以促进各基层法院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这是一个对自己的实际考研,也是正确评价自己的一次机会。只有正视了自己,才能看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成为一名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未完待续)

第三章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x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三、方法步聚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xx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xx”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xx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文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xx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xx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xx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五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 我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实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

一是牢牢把握“讲政治”这个首位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素质。把学习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历届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xx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牢牢把握“强理论”这个行动指南,不断提升理论水平。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不断增强学习内生动力。把《习xx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作为枕边书,结合“灯塔党建在线”和“学习强国”app,线上线下同步学习。结合分管工作需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学习的着眼点,全面提高个人能力和素养。三是牢牢把握“重学习”这个时代要求,不断提升运用新知识的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第一需要, 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认真向领导学、虚心向同事学、真诚向群众学,不断提高学习效果。着力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确保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五年来,严格政治操守,时刻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纪党规,依法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处事公道正派,带头维护好党员形象。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守党的政治规矩,“把自己摆进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牢记“一岗双责”,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本领。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创新干警队伍教育方式,推进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细化落实“三会一课”,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推进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倡导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监督责任和防控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较真碰硬抓作风。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持财经制度,规范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注意经常性地自查自纠,“照镜子、敲警钟”,做到不眼红、不攀比、不伸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实做人,认真做事,清白为官。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驰而不息转作风、改作风。坚持严字当头、从严管理,不说含糊话,不做出格事。自觉维护大局,维护班子团结,把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到推动“五个***”和“东强战略”的具体实践中。

三、对标对标上级要求,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习xx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政法系统扶贫攻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优化基层政法力量布局和工作方式,高质量推进基层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政法资源,推进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体检”,指导政法单位创新形成执法办案“七日直诉”、“智慧直通”治理、“百脉泉畔”非接触防疫登记等工作机制,把工作做到群众满意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完成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政治安全任务,成立“4.29”专班,确保上级交办重点人稳控到位。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实施“铸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建设高标准关爱中心,多名邪教人员得到转化。对恶意歪曲、攻击党委政府的不实言论第一时间核查打击。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组建政法网宣铁军,开展集中网络点评,创新网络宣传力度。

三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对标对表习xx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指示批示,全力做好十九大以来的历届全会、三级两会、其他重要会议期间维稳政治任务,五年来,先后12次赴京坐镇指挥,敏感时段没有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全力推进“恒润帝景”、“中特防”公司等重点敏感事件处理工作,确保了大局稳定。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严打整治反电信诈骗,认真梳理各类风险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和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和信访积案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化解。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标对表习xx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批示,强力推进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三个三”工作机制(即每名领导都要深入三处建筑工地、三处厂矿企业、三处人员密集场所),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战果位列全市前列。结合软弱涣散班子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把受过法律处理的清理出村两委队伍,确保了党员队伍纯洁。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围绕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万警进万企”行动为抓手,采取“政治引领、精准对接、全程代办、快速跟进”等“四个三”工作方式,聚焦重点、攻坚难点、疏通堵点,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法律,帮企业补短板解难题,组建了88个联合服务团队,服务全区1012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00多项。

六是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把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落实党管政法原则,组织政法机关和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并严格执行政法委员会制度、政法书记例会制度、政法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

七是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能力。深入挖掘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提出“寓服务于治理”理念,成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研发“治理有章”智慧应用,推广积分奖励办法,在全国首创“小网兜积分”系统,举办新时代总论坛及一系列分论坛,打造新时代依法治理升级版。

八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政法各部门从立案到协调解决意见分歧的全过程协调配合,支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把安全生产纳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法干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和水平;把安全生产作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平安企业等多种形式创建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自觉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站稳政治立场,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团结带领政法干警励精图治、无私奉献,各项工作名列全市前茅,自身综合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与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中有实用主义倾向,理论学习的层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有的工作跟踪问效抓得过急,有时存在急躁情绪。三是创新意识有所弱化,守成思想多,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不如从前。对存在的问题,我将高度重视,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坚持把深入学习习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xx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上,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部署和《xx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学习教育环节提出如下安排。

(一)政治自觉更加强化。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党和行动自觉,确保绝对忠、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xx政法铁军。

(二)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持续深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政治清和政治定,着力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做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坚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不动摇,坚定履行新时代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职责使命。

(三)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始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强化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司法意识,强化纪律观念,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防线,切实树好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职业荣誉更加显现。进一步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鲜明导向,弘扬政法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形成持续的见贤思齐浓厚氛围,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推动实现后进赶先进、中间当先进、先进更前进的工作目标。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抓理论武装、纪律修养、警示教育、英模示范等内容,集中20天时间,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

(一)忠诚铸魂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党委)组织开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主题的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分系统分层次开展政治轮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警。编制《政法干警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组织全员测试,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二)警示教育专题。各试点单位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反对司法腐败形势宣讲,参观法纪教有基地,研读《忏悔实录》读本,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以案示警,深入剖析xx涉黑涉恶专案等典型案件背后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并以此为镜鉴,教引导政法警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能力提升专题。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司法良知培育,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守住司法道德底线。邀请办案能手、先进典型、法学专家开展重要法律业务知识讲座。组织开展法律基础知识业务学习、测试。

(四)学习先进专题。深入挖掘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政法干警先进典型,广泛宣传xx等先进典型人物和集体,开展“xx十佳平安卫士”评选活动,举办政法干警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五)交流学习专题。采取知识竟赛、演讲比赛,廵回宣讲等方式,在政法各单位内部之间、相互之间,展示和交流学习教育成果,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围。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教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的重要手段,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等特点。市级政法相关单位和*县试点单位要坚决用端正学习态度、丰富教育载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任务细化到每一周、倒排到每一天,强力推动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市级政法相关单位和*县试点单位领导班子市学习教有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覆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査、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査,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三)学用融合推进。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学习教育工作置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要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以业务能力的提升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确保两手抓、两促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声光图字”等方式,重点报道学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学习教育工作,以强大的宣传引导政法干警自觉投身到学习教育中来。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负面炒作,切实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为教有整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描写政法小白成长秘诀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根据机关支部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个人自查报告和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我对照6+1顽瘴痼疾任务,认真检视自己工作思想状态,对标对表英模事迹,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僵化保守,改革意识不强的问题。工作中墨守成规,思想僵化,消极保守,瞻前顾后,缺乏改革创业的魄力。在我承担执法检查工作后,担起了新工作,却没有带来新气象,完全按照原来工作模式承接下来,从未认真想过如何吸取原来同志的经验教训,怎么发挥自己长处,进行一些什么样改进,推动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而是一味的求助老同志,问来经验照搬,不考虑是否符合实际。

(二)存在因循守旧,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自己在创新方面是做得非常不足的,如我们单位在很多方面都是非常富有创新精神的,取得的成绩也是突出的,反观自己不但没有激发出活力来,没有形成一个积极创新的意识,反而还有逃避畏难的情绪。觉得原来的模式已经很好了啊,没有必要再改了吧。像今年把学习改革分为业务和政治理论两块,自己不能积极认识,反而头脑发胀、发愁。

(三)存在封闭狭隘,扩大开放不够的问题。自己在工作中很大程度上存在闭门造车的问题,如,自己原来承担过的政治处工作,自己认为做得很好了,没有注重学习过其他兄弟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所以自己也就没有革新的动力了。在思想上,处理问题太狭隘,原来自己因为承担政治处、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重,有些想不通,总觉得工作分配的不合理,牢骚满腹。反观我们选树的英模典型xxx同志,人家对待同样繁重的工作却没有什么怨言,积极面对,努力工作,反思自己有很大差距。

(四)存在随遇而安,工作标杆不高的问题。自己工作上一直存在标杆不高的问题,说实话自己的工作也付出了不少努力,也是取得了一些成绩的,但那大多都是被动的,也是被逼出来的。自己其实一直缺乏主动意识,应付思想一直有之,所以做了这么多工作对自己的成长帮助不大。外边的弦绷的松一些,这个毛病就暴露出来了,比如近期的学习讲课的准备、征求意见等工作就觉得不太重要,得过且过,受到领导的批评,想想自己也确实有点太马虎了。

(五)存在慵懒散漫,作风不实的问题。自己在作风上确实放松了自己的要求,最主要表现就是在出勤纪律方面,自认为做的很差,也因为这个问题被领导批评过。在工作时间也经常开小差,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像玩手机、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事,也确实影响到工作效率。在工作中也

有拖延症的毛病,推一推动一动,能拖就拖。

(六)存在畏难等靠,主动作为不多的问题。自己身上确实存在畏难等靠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上述问题的根源,因为这个畏难情绪,带来了不愿创新,不愿担当的自己。像最近工作繁重、多项任务交织的时候,从心底里产生惧怕工作、逃避工作、麻烦厌战的想法。

从思想深处剖析,原因如下:

一是思想保守根深蒂固。在工作上习惯于墨守成规,有时也会想进行些改变,但总是怕麻烦、怕犯错,不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觉得创新工作容易犯错,抱着多干少干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影响的思想,工作上得过且过。

二是自我要求松散弱化。自己参加工作时间也长了,精神有所松懈,在平时不注重小节,一些加强党性修养、自我改造的想法一直停留在口头上,从未落实到行动中,使自己长期得不到进步。

三是奋发有为劲头不足。检视自己,随遇而安真的是自己的一种生活态度,因为自己确实已经不在年轻了,所以思想可能也比较佛系一些了,这种思想是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就是让自己缺失了拼劲、闯劲。

一是树立主动学习意识,破解僵化保守、畏难等靠的问题。我虽在执法检查岗位上,但自身法律知识却很薄弱,平时工作中也是遇到什么问题再去找,从没系统的补过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对工作有点力不从心。而且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更新也是非常快的,所以迫切需要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争取对刑法、民法及其诉讼法全面掌握,充实自己,提高工作能力。

二是增强工作创新意识,破解因循守旧、随遇而安的问题。高标准谋划自己的工作,执法检查工作上,工作档案是一个薄弱环节,原来也想过分门别类,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但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没有挤出时间来做,但这个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档案管理还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要尽快补齐这个短板,今后要原来在政治处的经验拿过来,高标准地整理出一整套执法检查工作档案,做到工作留痕、有据备查,切实推动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是从严要求自己,破解封闭狭隘、慵懒散漫的问题。首先,从最起码的小事做起,认真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自觉处理好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坚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想个人利益得失少一些,想工作奉献多一些,努力在各个方面符合一名合格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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