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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 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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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 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总结(8篇)
2023-01-02 11:01:1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大学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20xx 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631 万,再加上历年没有就业人员,超过700 万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党的“xx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政策取向。因此,在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我国政府相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不失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但是,据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同时,创业成功率也比较低,只有2%~3%。以下两个案例将从不同角度揭示大学生创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分析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风险、风险形成的原因以及防范风险的方法。

案例一:

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十多年前放弃了自己在政府中让人羡慕的公务员工作毅然下海,从白酒到房地产,打造了“天地壹号”苹果醋。悄悄进入养猪行业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在广州开设了近100家猪肉连锁店,营业额达到两个亿,被人称为广州千万富翁级地“猪肉大王”。

案例二:

成都某高校食品科学系的6名研究生筹集资金20万元,在成都著名景观——琴台故径边上开起了“六味面馆”。第一家店还未开张的时候,六位股东就把眼光放到了五年之后——先把第一家店搞好,积累经验,5年之内开20家连锁店。而目前,由于面馆长时间处于无人管理和经营欠佳的状况,投资人已准备公开转让。这家当初在成都号称“第一家研究生面馆”的餐馆仅仅经营了4个多月,就不得不草草收场。

纵观这两个案例,同样是大学生创业,但结果却是天壤之别。这其中的原因,实在值得人探寻。

案例一中的陈生之所以成功,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陈生在取得骄人成绩前曾多次经历创业实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另外,陈生懂得研究市场,抓住机会,“天地壹号”苹果醋就此诞生;最后,精细化营销成为企业经营技高一筹的关键。

而反观案例二中失败的创业者们,情况正好相反。六位股东功课繁忙,店堂内经常无人管理;本就位于非繁华商业区的面馆也因味道不好、分量不足无法吸引你顾客;同时,面馆每个月支出庞大,入不敷出。众多原因共同导致了“六味面馆”惨淡的经营状况。

由此可见,大学生创业即使机遇也是挑战。对于随时存在的风险,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懂得如何面对,积极防范风险。

二、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风险

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的大小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创业风险是指在企业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属于风险的一个分支,是指由于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而导致创业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

大学生创业既存在着一般创业风险,同时大学生作为创业的一个特殊群体,受教育背景、社会环境与创业政策的影响,又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

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分别是:机会风险、资金风险、技能风险、资源风险、管理风险以及环境风险。

机会风险。创业的机会风险是指创业者能否在选择创业项目时作出正确的决定,抓住正确的方向。如果对机会把握不准或者推理偏误,则会使创业在开始就面临方向错误的风险。同时,也会存在由于创业而放弃了原有的学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风险,或者选择创业就放弃了就业的选择,也是该阶段存在的风险,构成机会成本风险。

资金风险。资金风险是指因资金不能适时地筹集和供应而导致创业失败的可能性。可以说,资金风险贯穿在创业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今社会,空手套白狼的创业奇迹越来越少,如果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很可能会导致在创业初期就遭遇失败,资金风险普遍是创业前期的“命门”。大学生更是缺乏财务分析,在资金管理上表现出明显的不足,相当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会在创办初期因资金紧缺而严重影响业务的拓展,甚至错失商机而不得不关门大吉。

技能风险。大学生从象牙塔走出来,还未实现由“学校人”向“社会人”的完全转变,由于年龄、阅历、心理等与有社会经验的人相比处于劣势。创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场不会因为创业者是学生就网开一面,在单纯的校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在面对社会和市场时,比有社会经验的人更容易迷失和迷茫,思考问题理想化,对困难估计不足。同时,大学生还缺乏创业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不了解创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创业基本技能的匮乏直接影响创业成功。

资源风险。这里所说的资源风险主要是由于社会资源贫乏而产生的风险。大学生创办企业、市场开拓、产品或服务宣传等工作都需要调动社会资源。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得创业策划所利用的社会资源相对较少,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支持,无需太多宣传公关。当走入社会实施创业时,在宣传广告、市场营销、工商税务、融资租赁、生产服务等方面将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困难,耗费很大精力。

管理风险。由于长期接受应试教育,不熟悉经营“游戏规则”,一些大学生创业者虽然在技术上出类拔萃,但财务、营销、采购、广告、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普遍不足。大学生有理想与抱负,但初涉商场,知识单一,又缺乏实践经验,往往出现决策随意、信息不通、理念不清、用人不当,对具体的市场开拓缺乏相关的经验与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就会遇到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很可能会使创业者犯一些低级错误,导致创业困难。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指在创业过程中由于环境发生变化而给创业带来的利益损失。这一风险也贯穿在创业的过程中,但在中、后期的表现更为突出,一旦发生,可能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特别是高技术产品的创新活动,由于所处的社会、政治、政策、法律环境变化或由于意外灾害发生而造成失败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对这种变化,创业者自身是无法改变的。

三、大学生创业风险产生原因

在外部环境来看,职业精神和道德秩序的缺失是形成创业风险的前提。一个成熟的、健康的竞争生态圈,不是简单地在政府所提供的若干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追求利益,它更应该体现为法律与道义传统、社会行为规范的整体协调。目前对中国的创业者们来讲,要想事业成功并成为这个社会和时代的主流,最重要的工作是塑造中国企业家的职业精神和重建中国企业的道德秩序。企业家及创业者以道德为约束,以诚信、平等、公正、公开为信条,创造中国特色的商业环境也是我们这一代大学生创业者的责任与义务。

从内部环境来看,创业者决策的独断和无制约;企业盲目的扩张和多元化;创业者一夜暴富的投机性;以及内部管理不善,创办人缺少必要的经营企业的经验,财务上没有遵循审慎原则;错把人材当人才等一系列的问题,使得创业者时时有风险、处处有风险。

从大学生创业者自身来看,大学生创业中容易出现以下情况:第一,眼高手低,盲目乐观。比尔·盖茨的神话,使it 业、高科技业成为大学生眼中的创业金矿,以至于不少学生不屑于从事服务业或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大学生如果对自身经验和能力认识不足,对创业的期望值又过高,一开始就起点较高,很容易失败。第二,纸上谈兵,经验不足。缺乏经验是目前大学生创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少大学生创业者不习惯对其产品或项目做市场调查,而是进行理想化的推断,例如:“如果有3 亿人需要我们的产品,每件售价100 元,我们就有300 亿元的销售市场”这种推断方法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常常起着误导作用。第三,单打独斗,缺乏合作。在强调团队合作的今天,创业者想靠单打独斗获得成功的几率正大大降低。团队精神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创业素质,风险投资商在投资时更看重有合作能力的创业团队。如今大学生一般都有个性,自信心较强,在创业中常常自以为是、刚愎自用,这些都影响了创业的成功率。另外,大学生创业时资金准备不足、市场应变不灵、法律意识单薄,同时,缺乏对创业项目缺乏深度审视和市场前景缺乏理性评估以及创业的良好的心态,都是造成创业风险的重要原因。

四、大学生创业风险防范

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面对风险,邓小平同志多次鼓励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惧怕心理,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要迎着风险,迎着困难上。他指出: “搞改革完全是一件新的事情,难免会犯错误,但我们不能怕,不能因喳废食,不能停步不前。”“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这种在风险面前的大无畏态度,来自于他对风险的清醒认识和战胜风险的坚定信心。因此,大学生创业应在各个环节做好风险的防范。

1、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升

大学生创业所存在的风险往往是由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在创业过程中具有的劣势造成的,因此想要规避风险,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提升大学生自身能力,具备各项创业所需的技能与素质。分析众多大学生创业成功的案例,他们成功创业可以归因于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创新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公关能力。也只有这几方面的能力同时具备,大学生在创业中才能技高一筹,降低失败的几率。

2、准备好创业必备的硬件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充分的硬件准备,再好的创意也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再优秀的人才也没有用武之地。大学生创业所需要具备的硬件主要是经验、资本和技术。经验的积累避免陷进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误区;资金为成功创业建立物质基础;技术则是大学生想要在高科技领域占有一方天地的王牌。

3、进行风险意识教育

各高校可以有计划的开设有关于创业风险的课程,通过实际案例理性分析创业活动的复杂性,让大学生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创业历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创业过程危机,指导大学生在创业前期、创业当中如何对待和化解创业风险,促进大学生进行创业能力的自我培养和技能的提高。

4、了解政策和相关法律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同时应该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工商注册登记、经济合同和税务等法律知识。这些是大学生创业过程必备的知识。只有懂法、守法,并依据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大学生们的创业行动稳健与长久。

5、创业不同阶段注意问题

当然,真正实际操作进行创业时,无论是在创业前期的准备、创业中期的运行还是创业后期的完善也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在创业前期,要谨慎选择项目,避免盲目跟风,合理组建团队,避开熟人搭伙,注重实践磨练,回避准备不足。在中期要强化内部管理,培养骨干队伍,积极参与竞争,杜绝急功近利,加强内涵建设,创立品牌形象。在创业后期,面对“守业”的艰巨任务,要懂得建立激励机制,凝聚创新人才,尝试权力授予,完善组织架构,逐步合理扩张,健全制约机制。如此,才能算得上成功创业。

结语: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到处蕴藏着创业的机会,大学生创业也成为大学生实现自身价值、创造财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创业风险也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对资金、能力、经验都有限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并非“遍地黄金”。所以,想要创业的大学生必须用敏锐的眼光去发现风险,用超人的智慧去应对风险,积极投身到创业的潮流中,并在其中站稳脚跟,求得发展。同时,创业大学生要根据自身特点,找准“落脚点”,从害怕风险,不敢迈步之中解放出来,敢于去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劈风斩浪,又要在敢于经受商海的历练和锻打中,善于规避风险,化解风险。使自己在迎战风险的过程中站立起来,成熟起来,才能闯出一片真正适合自己的新天地,成为商海的精英和栋梁。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的关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订立本补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三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对重审判决提起的上诉审等阶段。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材料;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办案经费;4、甲方指定(电话:,邮箱:)与乙方律师联系,提供文件和资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协助义务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5、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以及对于诉讼结果的预测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可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

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及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按照规定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和办案经费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基础代理费加风险代理费的方式收取。

关于基础代理费的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基础代理费人民币元。

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剩余基础代理费人民币__

_元,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书面应诉方案后支付乙方,该代理费用为乙方代为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代为协助调查、取证,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代为阅卷、出具答辩意见,代为参加庭审,依甲方授权代为调解、和解。

关于风险代理费的约定:若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和解书认定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张的赔偿责任降低,降低部分为减损部分,则按减损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风险代理费,总代理费(包括基础代理费用)以人民币

元为限,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终审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和解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风险代理费;反之,甲方则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费。

乙方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调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实际支出的办案经费以及相应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师代理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甲方或者对方撤诉的;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

乙方律师因自身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四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律师理解的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与判决书或其他法院文书不一致时,不能以此认定乙方律师有失误。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3、违反第四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议的通知的通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职责落实实际,认真作了个人检视剖析,现报告如下:

2020年10月27日,本人参加了局党组班子“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个人自学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拔高站位、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议的思想基础。

紧紧围绕“六个守好”,按照“五个查一查”的要求,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剖析,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一)守好发展和生态底线方面。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例如: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总是以认真落实自身工作职责为中心,往往忽略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生态文明改革等方面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直至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时候,才贸然醒悟;自那时起,才通过步行上班减少汽车尾气等日常行为,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和环保理念。

(二)守好脱贫攻坚底线方面。工作协调精准对接和促进发展方面,担当作为落实有差距。例如:在信息交换对接工作中,对已经发现的重复数据以及不精准信息,总是顾及情面,没有直接指出首次交换存在问题。而是将数据梳理、筛选和比对精准后,下发乡镇核实处理。导致不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的问题发生。

(三)守好民生保障底线方面。工作环节调节不当,深入基层不够到位。例如:脱贫攻坚“窗口期”和“大排查”中,没有很好从繁杂的工作事务中调节好环节,没有尽量抽出时间深入基层督促指导,没有精益求精面面俱到。除了到几个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督促指导外,总是通过线上交流和联系,对相关业务进行政策指导,导致乡镇在个别家庭是否纳入兜底范围等具体业务研判上得不到及时、精准指导。

(四)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方面。缺乏突破发展瓶颈的勇气,落实安全生产有差距。例如:尽管从责任重大、重要性强的角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公办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却因为没有坚持到底,始终没有突破乡镇管理公办养老机构资金和人手缺乏、人力资源部门关于业务培训开班人数不够、住建部门消防备案资料欠缺等瓶颈。

(五)守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方面。协调工作进度缓慢,解决问题存在差距。例如:七眼桥养老服务中心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已经两年,早已应该投入使用。因资金筹集和拨付协调工作进度缓慢,附属工程停工待建,至今尚未投入使用。致使机构闲置,款项支付、筹资建设等问题未能解决。

(六)守好防范舆论风险底线方面。政策宣传和理论与实际联系不紧密。例如:工作中,由于没有很深很透学习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关系,社会救助传递党和政府温暖与服务群众,做到无缝对接存在差距;促进群众感恩情怀,存在距离。

(七)自身工作性质和职责任务等方面。重业务、轻学习,改革创新和勇于作为有差距。例如:学习国家关于城镇化户籍改革推动社会文明建设发展理论不够深入,推进城镇化户籍改革配套措施落实存在不足。具体体现在,对已经城镇化的村居,因为没有相关部门正式文件或函件,没有迅速落实将城镇化村居纳入城市低保管理范围的配套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练强为民本领。积极参加各类主题学习和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生态文明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论述,自觉主动将社会救助与“三大攻坚战”有机结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践行“防风险、守底线”意识,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通过惠民政策的宣传、落实,为建设生态美、百姓富的文明和谐西秀做出积极努力。

(二)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为抓手,立足社会救助救急难、兜底线和可持续的总基调,对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针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现实中的主要矛盾,勇于担当不回避,把责任意识落实在干事创业上,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立足本职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三)善于梳理总结和调节,深入基层将工作抓实抓好抓细。牢固树立“群众事无小事”意识,真正把群众摆到心中最高位置,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自觉把群众当亲人,与群众交朋友,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结合社会救助程序规范、对象复杂等特点,拔高站位、合理安排,通过深入基层强化督促指导,在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的轨道上,推进社会救助全覆盖、五死角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接协调,突破发展瓶颈。认真践行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的郑重承诺,加强纵横对接强化工作联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和城镇化改革政策落实,通过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努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是本人“防风险、守底线”问题对照检视发言提纲,不完善之处、不妥当之处,请同志们给予指出,我将认真吸纳完善并切实改正。

谢谢!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第一章总则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资建立_________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企业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需具体写明县、区、路、号)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工商核准的名称)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_________合营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风险、亏损和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第四章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使合营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并为_________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可根据实际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美元(也可约定其它币种)。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为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为__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差额部分(如何筹措由合营各方协商解决,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二条出资方式:甲方以_________出资;乙方以_________出资。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汇率折算。

第十三条出资期限:合营各方认缴的资本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日内缴纳完毕。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营方以外的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必须经合营的其他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都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转让方要求的转让,不同意的一方应当购买要求转让方的股份和出资额,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和出资额,则视为同意转让。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

1.协助合营公司的前期报批和筹建工作;

2.按合同

第十、十二、十三条规定,提供出资额。并按

第十一条规定筹措资金;

3.协助合营公司招聘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

4.协助合营公司选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协助合营公司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等事宜;

6.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事宜;

7.协助合营公司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乙方责任;

1.协助合营公司的前期报批和筹建工作;

2.按

第十、十二、十三条规定提供出资额,并按

第十一条规定筹措资金;

3.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境外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

4.协助合营公司在境外选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事宜;

5.协助合营公司委托办理的其它事宜。

第十六条各股东必须对属于合营公司的经营技术和财务状况保守秘密,除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向政府有关业务单位申报的项目数据或司法诉讼必须向有关司法单位报备外,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任何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公开。

第七章设备购买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由合营各方商量确定在国内外购置。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进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必须是先进的、适用的,并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八章产品销售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销售。

第二十条产品可由以下渠道销售:

1.由合营公司直接向境内外销售;

2.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应订立销售合同);

3.由合营公司委托国内的外贸公司销售。

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产品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名额按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合作公司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须经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或合营公司的延长;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转让;

4.合营公司的分立或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二十六条合营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作出决议:

1.合营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

2.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查年度会计报表,决定三项基金提取比例;

3.审定合营公司流动资金的借贷方案;

4.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计划报告;

5.确定合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设立分支机构;

6.决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

7.确定合营公司高级职员及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按中国劳动部门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8.讨论决定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也可由董事长决定其它地点召开。

第二十九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应包括各股东方的至少一名董事或代表参加),不足法定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三十条董事本人如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代理人参加董事会会议,代理人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出具其委托书,并在委托书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董事未参加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作弃权。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如由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会议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合营公司存档。代理人的委托书也一并存档,作为正式记录的一部分。需要执行的决议,会后由董事长签发会议纪要,发给各董事执行。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并任命,任期________年,可连聘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受聘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公司行政会议,组织经营活动和日常工作;

2.拟定公司的机构设置方案,任免

第二十六条

第六款规定以外的公司下属部门机构负责人;

3.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4.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

5.按季(或年度)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6.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合营公司对外处理业务,负责签署合营公司业务合同、协议等文件;

7.对有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及对违反规定的职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可授权副总经理行使职权。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会可随时解聘。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并拟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三十八条合营公司所需职工可以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由合营公司和职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该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劳动部门签证。

第三十九条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开除的处分。开除职工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工会组织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开展文体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本公司各项任务,调解公司和职工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工会可以代表职工集体或个别的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的_________%提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三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会计标准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凭证、账薄、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的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凭营业执照,在境内银行开立外币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奖励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也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确)。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一方要求自行聘请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其他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费用由聘请方负责。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三条每一个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四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第五十五条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五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作公司可商量明确)。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事宜,均向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八条对合营公司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他方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合营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合营各方任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缴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缴,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

第六十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测并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合营各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第六十六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文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双方也可约定用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_________,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授权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营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为共同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和寻求稳定客户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三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和一致对外,避免日后三方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订立本协议。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一、各方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

1、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_______%的股权。

二、各方入股作价与出资方式、出资额详见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三、投资各方风险共担明示条款

1、投资各方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方的入股投资项目、入股投资公司和投资金额内容,并认同分别共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2、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一致同意和认可投资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3、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行使各方在两个入股投资公司中的股东的权利义务。

4、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明确三方在所入股投资公司中作为股东权利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5、投资各方不得在分别投资入股公司后进行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内部之间在分别入股投资公司内部股权范围内进行内部购买、转让、合并,购买、转让、合并的股价以原投资入股股价为准和双方进行转让约定。

6、投资各方因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破产清算情形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须的开支费用。

7、投资各方因分别投资的项目公司发生亏损产生分摊亏损费用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共同分摊承担亏损费用。投资各方在其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时,取消分取红利。

8、当投资各方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和出现严重债务、破产清算情形时,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拒绝按照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入股投资公司的亏损费用、对外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

9、除甲方外,投资各方就分别共同投资入股两家公司,并分别共同授权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行使投资各方在两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表明投资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并尊重甲方代表投资各方行使在三家阀门公司所做出的任何为合法合理行为,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拒绝认同甲方在两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要求甲方个人归还投资各方投资款,以免损害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利益(投资各方进行内部股权转让、购买、合并除外)。1

1、未经投资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投资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资公司中所享有的内部股权进行质押、抵押和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经投资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资各方就分别投资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资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共同需要除外)。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四、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和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如有违反,则守约方视违约方泄露情形严重与否,有权书面共同决定是否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是否要求违约泄露者承担全部违约或部分违约责任(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2、投资各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各方有权书面共同决定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投资各方依法授权从事与投资事项有关内容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资各方所分别共同签订的两份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每方各执两份,自甲、乙、丙三方签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违规人数、违规金额数目之大触目惊心。因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冒领养老金现象严重

离退休人员死亡或失去享受养老金资格后,仍继续领取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不按规定向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其家属继续冒领养老金,导致“已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问题;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失踪后家属不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及时停发养老金。由于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损失。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一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被冒领的养老金一年为20652元,五年为103260元,十年为206520元。由此可见,冒领养老金的人数越多,冒领的时间越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也就越大。

(二)违规提前退休现象突出

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参保人员,尤其是效益不好的企业人员或自行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出于个人经济利益考虑,在自身条件并不符合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下还是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手段,千方百计欲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内外勾结,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违规提前退休从收入与支出两方面蚕食养老保险基金。一方面,减少了参保人数、减少了缴费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提前领取养老金,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以特殊工种比正常退休提前五年和以2012年全国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21元计算,一名违规提前退休人员五年时间就可多领养老金达103260元(不考虑养老金调整)。以广西2012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614元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一年就减少10531.92元(缴费比例28%),五年时间减少收入52659.60元(假设五年缴费基数不变),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也会相应减少。由此可见,违规提前退休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三)重复享受待遇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是由各省、各统筹地区分别开展的,参保人员工作流动性大,由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无法互通,参保人员出现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办理退休,当两个统筹地区的参保缴费时间均达到15年时,便可以在两个统筹地区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是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同时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息仍无法互通,同样存在享受双份待遇问题;再有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同样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双份待遇问题,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

(四)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医疗机构单方或者与参保人员“合谋”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编造、涂改病历等医疗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入院把关不严,无需住院的患者却入院治疗;违反“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重复检查,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延长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额收费;医患联手,开具虚假医保支付项目,虚开上下联不符的票据;非参保人员冒名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或参保人员冒其他参保人员之名就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药店与参保人员“合谋”,通过用医疗保险卡购买不属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保健食品、生活用品等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失业金。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其失业时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金,领取年限最长为两年。但存在有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已经实现了再就业,而其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二是职业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技能支持。失业人员培训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但存在一些职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外勾结,采取虚报增加失业人员培训人数、增加培训课时、增加培训项目等手段套取失业保险金。

(六)违规办理补缴

前几年,广西为了解决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参保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本来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但有个别市、县社保机构政策把关不严,存在将部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通过伪造工作经历等弄虚作假手段,或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内外勾结,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尤其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仅3万多元,马上能按月领取养老金,月养老金800元左右,领取养老金不到四年就能拿回一次性补缴的钱(不考虑养老金调整),四年以后养老金均由国家负担。由此可见,违规办理补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

(七)虚报缴费基数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少负担社会保险费,就编造各种理由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少缴社会保险费。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导致参保人员待遇降低,是对参保人员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虚报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2013年6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2012年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12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7515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缴费基数人数816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2亿元。由此可见,虚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会保险费,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是十分严重的。 (八)企业欠费严重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缴费。由于缴费绝大部分由单位承担,目前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30%。从执行情况看,参保单位特别是企业,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欠费现象普遍。即便是加大执法力度,确因企业无能力缴费,也难以确保基金征缴到位。或者是效益好、有能力缴费的企业,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欠费严重。至于企业欠费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社会保险费率过高(超过30%),企业负担过重,制约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刚性的强制约束,对违规手段处罚乏力。企业欠费行为使社会保险基金确保正常支出受到影响,无疑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风险。

(九)基金贬值风险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单一,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家债券,靠存款或债券利息保值增值。我国银行存款利率长期略低于当年通货膨胀率,若银行存款以单利计息,而通货膨胀对货币的影响以复利计算,加大了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贬值力度,削弱了银行存款的保值能力,从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实现。

社会保险基金无论从收支过程,还是从管理环节来看,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制度

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制度,筑牢业务、财务、内审稽核“三道防线”,实施全方位、全流程、全员式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监督机制。规范缴费基数审核、缴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基金支出、财务管理、稽核等经办管理行为,加强对各个经办管理环节的检查监督,严把业务经办和基金进出口关。二是建立完善职工退休公示、退休核准联审核查制度。企业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退休前,首先在本单位进行职工退休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向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退休公示附有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人社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职工退休审批联审核查制度,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成立专门的退休审批联审工作组,工作组抽调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职工退休审批联合审查,严把职工退休审批关,避免职工退休审批由一个部门说了算和违规办理退休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欺诈冒领养老金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系统,通过采集离退休人员指纹、脸谱等信息,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避免死亡人员继续领养老金。四是建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核查制度,避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金、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督核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协议管理和考核处罚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

(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人社、财政、审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独立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职能。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等情况,促进基金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协查机制,共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

一是建立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共同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强大的合力和有机统一的监督体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二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公安户籍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签订户籍信息共享协议,通过公安部门户籍信息网络,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户籍注销等情况,防止死亡人员继续冒领养老金。三是社保经办机构与民政殡葬部门建立死亡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停发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避免基金损失。四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卫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发生。五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公安部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联动机制,通过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欺诈犯罪行为。六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规办理退休、冒领养老金、套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行为,社保经办机构要组织调查核实,认证事实的要坚决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察、稽核,防止参保单位漏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和恶性拖欠社会保险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避免基金“跑、漏”。二是加大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使违法违规者主观上不敢作为,防止基金损失。

(五)积极探索高效安全的基金运营管理体制,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首次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因此,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已成为我们必须探索和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必然要探索安全的、更好的投资渠道,让基金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不能光靠买国债和存入银行,也就是说放宽基金的投资管制。当然,在放宽基金投资管制的同时,还必须规范投资行为及其程序,只有健全的投资机制和透明的投资程序,才能从制度上保证基金投资的理性和安全。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基金投资运营必须是国家主导的投资项目,才能保证基金安全和效益。为此,笔者建议,从国家层面成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统一集中运营全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这样基金汇集量大,由国家层面集中运营,可以更多地考虑与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基金投资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电站、铁路建设等,这种投资不仅是最安全的,也是最便捷、最高效的基金保值增值途径。

(六)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全国信息资源共享,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现状,有效杜绝一人跨统筹地区参加多份社会保险现象,避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建立健全养老金防冒领预警系统。在不断加强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退休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为重要特征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同时对高龄、病弱退休人员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协查通报退休人员的健康情况,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定期将退休人员死亡信息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三是建立完善医疗保险反欺诈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联网,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四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功能,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与参保企业工资总额、企业税收、职工的生存状况等信息联动,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严防社会保险基金流失。

(七)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支持社会保险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坏处,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自觉监督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另外,对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让社会公众监督单位缴费,尤其是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不仅可耻而且是犯罪行为,对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违法违规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回冒领、骗取和侵占的基金,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图冒领、骗取和侵占基金者起到警示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基金监管人才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监管人员具备业务、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多门知识。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加强队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廉洁自律等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自警、自重、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坚强保护者。(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主要分管工作:负责全局全面工作。

廉政风险点:1、干部选拔任用。2、评优评先。3、全局党委班子建设。

风险等级:一级

风险点的防范措施:

1、按上级制度规定选拔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规定条件、程序要求、指数分配等实施。市局范围制定的相关文件要经局党委成员形成共识,并报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组织部审批或把关后方可实施。

2、评优评先坚持程序。按照评优评先基层推荐,组织部门审核、市局党委集体研究和广大民警公认的原则,公正把关、合理提出建议。

主要分管工作:协助局长抓全面工作,负责全局民警的政治思想工作,主管全局财务工作,分管政治处、办公室。

廉政风险点:1、5000元以下财务审批。2、公务接待。3、评优评先。

风险等级:一级

风险点的防范措施:

1、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采购班子集体研究制度。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审核。对需要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标的预算,必须先履行手续,后开支。

2、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履行招待费开支审批手续。

3、完善推荐程序。各类荣誉称号的确定和推荐按照基层推荐,有关科、室审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公正把关,合理提出建议。

主要分管工作:分管治安大队、户政科、松林店分局、保安公司及各派出所

廉政风险点:1、治安案件立案审批。2、派出所工作的审核、检查、监督。

风险等级:一级

风险点防范措施:

1、严格审批程序。立案、结案均履行审批手续,对办案单位上报的案卷严格审核后,批准是否立案、结案以及对案件线索的终止调查等手续由法制科严格把关。

2、严格按照保定市公安局《警务工作规范》标准,履行职责。

主要分管工作:分管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城管派出所及各刑警中队,协调武警看守中队。

廉政风险点:

1、刑事案件立案审批。2、刑侦工作的审核、检查、监督。3、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一级

风险点防范措施:

1、严格审批程序。立案、结案均履行审批手续,对办案单位上报的案卷严格审核后,批准是否立案、结案以及对案件线索的终止调查等手续由法制科严格把关。

2、严格按照保定市公安局《警务工作规范》标准,履行职责。

3、严格按照《监管场所工作条例》、《看守所重大责任追究》、《看守所严管牢头狱霸规定》等履行职责。

主要分管工作:分管交警大队、巡警特警大队、治安检查站

廉政风险点:

1、道路交通执法。2、证照办理、年检。3、交通事故处理。

风险等级:一级

风险点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督导、规范执法行为。

2、严格执行公安部91号令、102号令办理车管业务。

3、严格执行《河北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理交通事故。

主要分管工作:负责全局纪检工作,分管法制科、控申科、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公安消防大队。

廉政风险点:1、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2、消防工作的审核、检查、监督。3、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审批手续。

风险等级:一级

风险点防范措施:

1、强化违纪违规线索管理。对上级批转、本级受理民警违纪违规投诉和举报经监察部门登记后,要及时掌握,重大线索向市局主要领导汇报。对所属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和纪律观念,防止放纵和泄密问题发生。对失职渎职人员督导落实责任追究。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督导落实安全措施。

3、严格复议和应诉管理。对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督导法制部门拿出意见。参加复议和应诉的工作人员与复议、诉讼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督导其回避。

关于风险性决策实验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全市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清纪发〔2010〕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扎实推进我办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抵御风险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督网络,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建立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为主线;增强干部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创先争优意识;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紧密结合本办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为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成立市史志办公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邓翠萍

    副组长:高常立、蔡少玲

    成 员:莫祖扬、陈文军、孟淑芹、邱泽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办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邱泽新同志兼任。

    重点围绕工作职责和岗位实际,分宣传启动、查找风险、制定措施、总结完善考核四个步骤,按照各步骤要求,切实抓好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31日)

    召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清远市史志办公室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廉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全办党员和干部职工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查找风险点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科室对本部门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完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做到岗位明、职责清。重点查找四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按照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岗位自查。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全办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报所在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6月25日前完成)。

    2、科室自查。针对人、财、物管理和日常工作等重要岗位,各科室负责人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填写好《廉政风险排查表》,报分管领导审核(6月25日前完成)。

    3、单位自查。结合本办工作特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和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处置违法违纪人员、行政办公经费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由本办党组开展。

    4、领导评查。科室及个人排查的风险源自查由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各科室每个岗位廉政风险自查情况进行评查,然后统一提交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及班子成员风险源的自查由领导小组评审(6月30日前完成)。

    5、组织审查。由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提交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排查表》统一审核后,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7月20日前完成)。

    6、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有关工作人员的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本科室所有查找的风险点的等级(高、中、低、),登记汇总后,报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月31日前完成)。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8月1日—31日)

    针对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根据不同风险等级,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方面,逐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监督重点突出、防范措施得力,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形成符合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针对自查风险制定防范措施。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针对科室风险,由科室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管理和业务操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2、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各科室要将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进行汇总,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其存入廉政风险档案库集中管理。

   (四)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10日)

    1、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系统。根据存在风险点的岗位和科室的最高级别风险,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上桌或上墙公示,时刻提醒存在风险点的岗位工作人员和科室负责人注意防范廉政风险,并接受群众监督(9月20日前完成)。

    2、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一是分级负责。根据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行政权力,在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低的权力项目,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二是动态管理。要根据形势变化、行政权力项目的增减、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现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跟踪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快速反应处理系统。要适时、不定期或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综合评析,及时调整确定各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

    3、开展廉政风险动态监督。要通过公开运行、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群众监督,由廉政风险防范领导小组不定期深入服务对象进行了解,定期对重点岗位和科室进行督查。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制止和纠错,以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形成全方位的廉政风险监控网络。

   (五)总结考核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1、自查与互查。由办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在各科室单位进行工作自查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行综合考核。

    2、建立考核档案库。每年要对定期自查、群众测评和动态考核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并按照科室和个人分别整理归档。

    3、严格考核追究。要把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不廉洁行为的要及时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科室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本科室业务工作特点,大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查找风险点、制定措施,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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