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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 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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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 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范文(6篇)
2023-01-02 14:35:3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

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描写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二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描写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向您辛勤的工作致以深深的敬意!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求职信,但愿这能为满腔热情的我开启一扇之门。

我叫xx,毕业于xxx科技信息职业学院xxxx级园林工程技术。将于20xx年7月毕业,希望能加入贵单位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实现的价值,故冒昧地向贵单位呈荐自己。

“实事求是,勤奋创新”,是我的座右铭。我,自信,乐观,敢于迎接一切挑战。我现在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专科毕业生,但是,年轻是我的本钱,拼搏是我的天性,是我的责任,我坚信,成功定会成为必然。在三年的大学生活里,我深知就是力量,所以除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外,我还努力提高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以后的工作和专业技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大学的三年中,我学习了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相关的课程,为以后的实践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我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不断汲取新知识,熟练掌握了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并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photoshop图像图像处理职业资格证,高级园艺师证,高级园林绿化工证。在以上的专业学习过程中不仅完善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技能,而且增强了我对园林工程职业的热爱。在此期间,我利用课余时间自考云南大学行政管理学本科学历,为提升和完善自己而不断努力。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多年的异地求学生涯使我形成了自立、自强、自信、谦虚的品格,炼就了艰苦奋斗的意志。在人生阅历不断丰富、知识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心理和心态也渐趋成熟。事业上的成功需要知识、毅力、汗水、机会的完美结合。一个人惟有把所擅长的投入到社会中才能使自我价值得以实现。别人不愿做的,我会义不容辞的做好;别人能做到的,我会尽最大努力做到更好!发挥自身优势,我真诚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提供一个发挥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我将用我出色的表现证明我的能力,证明您无悔的选择!

最后,诚挚希望贵单位能够垂惠!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四

本人自20_年x月进入_x公园工作至今,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刻苦学习。我的专业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些年的锻炼中,我从同行工程师、工人师傅们那学到了丰富的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的管理经验,个性是工人师傅们的现场经验、技术绝活及他们对待工作的敬业精神鼓励和感染着我。同时自己加强了自身的不断学习,使我在业务水平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将我几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状况

(一)打好补植补栽攻坚战,圆满完成春季绿化任务

20_年初开始,我组织人员对行道树、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等绿化状况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查清绿化苗木的生长状况,乔灌木的缺株状况,以及草坪的养护状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前做好苗木采购、调集工作,确保在春季植树最佳时期绿化种植的顺利进行。上半年,共计栽植大叶女贞、柳树、国槐、法桐、水杉等乔木400余株,樱花、紫玉兰、红叶石楠、百日红等灌木2600余株,金叶女贞、小叶女贞、紫叶小檗等绿篱60000余株,草坪5000余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绿化景观的美化效果。

(二)扎实开展城区道路提档改造工程

为不断创优城区环境,保护现有绿化成果,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按照“整治出亮点、改造出精品”,3月底我队对_路、_路、_路、易通路进行了绿化提档改造工程。

1、易通路提档改造工程。_路、_路属城中繁华区域,由于各种原因,

2、提档改造工程。易通路由于车流、人流量大,绿化带损坏较为严重。经过改造,该区域新栽植麦冬、鸢尾等地被植物8000株,消除黄土裸露40000平方米,整治绿化带道牙2600米,实现了全路段“黄土不露天”的整治目标。

3、_路提档改造工程。_路由于过往车辆均以大型货车为主,造成绿地损坏严重。为提升城市品位,我队在此处绿地栽植红叶石楠、百日红等花灌木1000株、麦冬、荷兰菊等地被植物8000株,消除黄土裸露4000平方米,使道路绿化景观效果得以恢复,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优化人居环境。上半年,投资3.5万元对公共绿地内部分缺失、损坏的喷泉部件、管道、亮化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更换及修缮。

(四)绿化养护上水平,景观效果日趋完美

一是提升道路绿化养管水平。以行道树无缺株、歪斜、绿篱无断档、地被无裸露、绿化设施无缺损、园林植物无病害、绿化树木无尘垢的“六无”为目标,多管齐下,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二是狠抓公共绿地精细养护。广场、游园、街心花坛等路段结合各自实际,以巩固创园为抓手,认真做好园林植物的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及园容保洁。

今年以来,我们用心应对严重干旱天气,加大植物日常管护力度,组织人力,物力浇灌,修剪整形,除虫打药,浇水除杂草等养护管理,共修剪乔木7300余株,灌木修剪整形7-8次,草坪,绿带灌溉8-9次,有效提高管护作业质量,确保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的造型,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以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1、是设施管理难。设施损毁严重,安全隐患突出。行道树被砍,绿化带被踩等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亮化设施遭人为破坏严重,砸灯具、盗挖电缆等现象较为严重,从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是绿化投入少。绿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务必要有稳定的资金投入做保障。由于资金问题,养护装备也不能适应病虫害防治的要求。园林作业设备属于易损易耗品,需要定期的保养、更换及维修,但目前财政下拨园林绿化的资金仅能维持现有绿化养管需求,无法进行正常的设备养护和设备更新换代,绿化作业水平和效率得不到有效提高,直接制约着绿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下年工作重点

{一}是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分级养护标准》搞好现有绿化植物(行道树、绿篱、绿地、各种观赏灌木以及藤木植物)的换土、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修剪、整形等日常养护工作。保护绿化地段的清洁卫生。入冬前做好各种绿化植物的冬灌、涂白、缠草绳、平茬、覆土等越冬养护工作。

{二}是加强管理健身场所的健身器材的安全保障。为市民休闲、健身、带给良好的环境。

{三}是精心修剪保美。行道树、花灌木和色块要做到修剪高矮适度修剪季节适时,修剪节点适中。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园林绿化条例规章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构成全社会重绿建绿氛围,为园林绿化管理营造宽松环境。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正所谓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两个方向努力: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2、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透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用心、热情的对待好每一份工作。以上是我近些年来从事的主要工作的状况,透过从书本上学习、从实践中学习、从他人那里学习,再加之自己的分析和思考,确实有了较大的收获和进步。成绩和不足是同时存在的,经验和教训也是相伴而行,克服不足,学无止境,路在脚下延伸,我将一如既往继续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不断学习,努力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锻炼自己的工作潜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报效单位对我的培养和关怀,为单位、为园林事业贡献我的全部精力。

描写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五

1.1违背人性化设计理念

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大部分居住区都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现在有一部分景观设计师常常花费很大精力去追求作品的形式,他们的最大追求目标是注重建成后的作品形象而忽视或不重视研究居民们的行为习惯和心理需求,甚至有的还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主要表现在小区园林景观和绿化建设不合理[1]。

1.2景观设计的盲目性

现代居住区内的景观设计存在着诸多的盲目性。进入信息时代人们的视野更开阔了,可共享的资源也就更多元化,由于对优秀案例的学习借鉴,对新材料新技术的选择和应用,于是很多作品都具有相似之感[2]。也有不少的国内景观设计师不结合国内实际盲目追求“欧美之风”不切实际的“崇拜”之风导致不断出现似曾相识的景观设计方案。使得原本崇尚自由、个性、多元化的设计精神变的颓废无味。结果令居民望景生叹丧失兴致[3]。

1.3软质、硬质景观比例失调

小区景观设计过程中,花卉植物是不可或缺的造景要素。凭借独特的色彩、姿态、香味以及层次感,花卉植物有助于改善居民的生态环境,装饰了居民们的生活,增加了其对环境的美化意识,对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现实中许多园林景观设计者人员缺乏合理的植物造景意识。在有限的绿化空间内,不强调植物造景,而是生硬地增设亭台楼阁或者是假山叠石等要素,影响了景观实际作用的发挥。该种做法,没有考虑实际环境,纯粹为做景观而做景观。久而久之,软质景观的数量也越来越少,而硬质景观则相应地增加,两种景观之间的比例失衡,增加了小区景观的.违和感,同时也降低了其观赏价值。

1.4景观要素违背了居住风格、人文环境

现阶段,部分居住区所开展的园林景观设计工作,未考虑居住楼风格和地方人文环境。有些甚至盲目坚持“什么时尚造什么,什么好看建什么”的原则。东凑西拼的各种园林绿化要素风格不一致,这让整个小区环境更加杂乱,无法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损害了现代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4]。

2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质量的改善措施

2.1居住区景观应贴近生活,注重实用性

居住区园林景观,承载着居民休息、锻炼、社交等多项功能。基于此,小区园林应创设生活气息浓厚的环境氛围,充分赋予小区园林人情味,真正做到景为人用。例如,儿童活动区内可栽种多样化、色彩明快的树种、树型,且比例需适中。通常,可选择生长茂盛、无病虫害、无毒性、无针刺的常见树种。而针对老人活动区,则需以高大乔木为主,便于休息遮荫,同时也为老人晨练或散步提供和谐的意境。

2.2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过程中,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尤为关键。在分析和把握小区的整体风貌前提下,应将其使用功能作为着手点,认真部署园林景观,让它成为相对完整、齐全的园林景观系统;应使其符合城市发展的自然绿化需求。园林规划时,设计人员应始终坚持“人性化、自然化、生态化”的根本原则,从而有效提升居住区园林景观的美观度,增加实用性。

2.3因地制宜,倡导人性化

中国园林发展进程中,留下了“适地造林和借景寓情”的内涵、精华,也就是因地制宜,倡导人生化。例如:充分运用现有的地形地貌,避免扩增土方,较好地保留小区的原有树种;应将乡土植物作为选择重点,并酌情增加观赏度高、生命力强的外来植物,从而有效优化居住区的植物结构,保持植物的多样性。

2.4坚持层次性、协调性进行植物配置

居住小区内,植物配置应重视层次协调,借助乔灌木和地被协调配置由高到低的各个层次。搭配层次时,乔木和灌木树种的比例应为1:3,草皮面积应小于绿化面积的30%。此外,还应适当考虑引进其他种类,增加植物的多样性。能开花的植物搭配,应注重季节性特征,真正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应恰当好处地利用草本花卉,修补木本的漏出;根据小区植物的花型、色泽、树冠以及高度等,进行有效组合,实现互相协调。

3现代居住区景观设计发展趋势

居住区的景观设计逐渐成为现代人高品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地产界的经营理念也正随应发生改变。营销以较多地关注人文环境代替了单纯的售楼形式。与以往相比,今天的居住区景观设计发展出现了新的形势。第一,重视景观合理性。建立合理有序的现代化小区景观设计的配置方案。第二,增强绿色“生态”理念。第三,注重地方特色。第四,注重材料的选用。因此,未来对景观设计材料的选用主要趋向于低碳、便捷、体现地方特色及diy等材料。

4结束语

城市居住区景观设计环节,往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设计中,应认真分析和评估园林景观设计带来的社会、生态效益。为促进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化,让它成为居民休憩、生活的优良场所。本文粗略地分析了城市居住区园林景观设计的重要作用,并分析了园林景观设计需遵循的几项原则,旨在促进城市居住区景观的合理化设计,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和推动现代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完善现实设计过程中的不足,需要更进一步的去探索。

描写园林劳动法规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政府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政府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子,每株罚款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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