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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 政策与法律法规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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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 政策与法律法规心得体会(5篇)
2023-01-02 17:29:27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一

湖南省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您的委托,20__年7月15日与7月16日,与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接洽,又根据您暂时向我们提供的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我们假设本案资料已包括已知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材料),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和分析,现就您与长沙___设备有限公司、慈溪市__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一案纠纷发表如下法律意见,现将结果呈上,供您参考。

本案基本事实:

(略)以您在已书写提交的民事诉状所述的事实为准。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基于以上事实及您对本案的要求,在对本案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本案的焦点有如下几点:

被告因其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本案是否可以进行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如何进行?

本案应当适应何种法律?

如何确定损失额?

本案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

法律分析

(一)、被告因其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就本案而言,从您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来看,您已经取得了涉案的二种专利的专利权,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现在就目前所有的资料来看,我们暂时不能完全判定对方行为是否已经构成对您的侵权,但是从与您的谈话中,您已经对此予以了明确的肯定。因此,对于对方当事人没有经过您的许可而生产、销售依照您所拥有的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已经构成的侵权。

在此基础上,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问题。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就是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这是由专利权的财产权的法律性质所决定的。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侵犯专利权不涉及上述权利问题。所以,对于侵犯专利权不会适用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其中,对于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就涉及到您因对方当事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及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二项内容。

(二)、本案是否可以进行申请法院责令停止对方有关行为的措施和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措施?如何进行?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几种措施都是作为权利人在诉讼过程当中可以享有的权利,但是正确的行使以上权利,将会对案件产生相应的关健的作用,反之,如果权利使用不当,将亦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应当从措施进行的收益及风险方面进行考虑。

1、关于申请法院责令对方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申请法院责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的条件是如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一方面,法院在作出此措施的时候会谨慎考虑,另一方面,因为是涉及到对对方当事人行为的约束,有可能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您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且如果因为申请采用不全,将会由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此项申请,应当谨慎行使。

2、关于申请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由有关机关或部门通过相应的途径将证据确定保全。本案中,您已经由公证部门对自己的购买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通过法院进行证据将可以对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行为进行保全,这对诉讼将更加有利。

进行证据保全应当注意的事项:一、法院在您申请证据保全的时候,可以要求您提供相应的担保。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必须”,因此,要不要求提供担保,将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二、对于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3、关于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在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的正确行使将会对案件的执行产生关健的作用。本案中,因为对方为外地当事人,因此,对于财产保全将会为今后的执行工作再来极大的便利。

财产保全行为当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法院可以要求您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都是要求当事人对此提供担保的。担保的数额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为标准的。

(三)、本案应当适用何种法律?

本案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四)、如何确定损失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因侵犯专利权确定赔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三、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四、定额赔偿。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在目前的审判实践当中,适用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来请求赔偿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是依据法律规定的使用费的1~3倍,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专利的类别、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的大小、性质、使用范围、时间等因素予以确定。一般来说,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即使用费的1倍)仍然适用多数专利侵权案件的情况。对故意侵权、侵权情节恶劣、多次侵权等情况,应当按照1倍以上3倍以下的使用费的标准计算赔偿额。对于本案而言,如果没有其他意外因素,法院对于此项诉讼请求是会予以支持的。

另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因此,对于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亦会予以支持。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对于证据的保留及向法院的提供。

(五)、本案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

1、如果对方同样申请了专利权。

对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不同的人都拥有专利权的有以下情形:一是不同的发明人对该产品所作出的发明创造的发明点不同,他们的技术方案之间有本质区别;二是在后的专利技术是对在先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或者改良,它比在先的专利技术更先进,但实施该技术有赖于实施前一项专利技术,因而它属于从属专利等。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种情形由于被告发明的技术方案同原告发明的技术方案有本质的区别,故被告不构成侵权。第二种情形下,被告为了实施其从属专利而未经在先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了在先的专利技术;或者由于前后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相同或者等同,被告对后一项重复授权专利技术的实施,均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因此,对此种情况,在诉讼过程当中,应当注意进行分析和辨别。

2、如果对方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但是,这仅仅只是一个可以,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因此,本案中仍存在着一定的可能被中止诉讼的风险。这样,诉讼周期将会大大的延长。

上述分析是我们对本案的初步法律分析,仅供您参考。需要说明的是,该分析的前提假设您告知的情况完全与事实相符,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真实,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基础上而作出的初步分析意见。

您若还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您参考。

顺颂

商祺!

湖南_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20__年__月__日

主题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_____;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_____;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_____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_____、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_____;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主题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收费;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题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礼仪服务时间定于:

第二条:礼仪服务地点:

甲方:——————————————————————————————

第四条:礼仪服务费总额:

第五条:支付方式:在合同签定时预付定金50%,即 付现金或转帐到

乙方帐户上,所剩下余款 在活动结束后付现金或转帐到乙方帐户上,逾期按未付款总额每天3%赔偿逾期费。

第六条:政府职能部门或城管部门有关审批手续由 办理, 费用由 承担。

第七条:甲方负责活动期间电源的使用正常,并承担活动期间的电力费用。所有供电电源离乙方电器使用设备不超过10米以外。因停电或甲方原因不能如期举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政策原因,造成活动不能举行,甲方需承担相关制作费用。

第八条:如因天气原因(大风、大雨)造成充气类项目(拱门、氢气球等)不能正常发放,乙方按正常情况计费。

第九条:所有服务项目甲方有义务协助看管和维护,如甲方人为损坏,甲方须负责赔偿。

第十条: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内容为甲方服务,如甲方临时变更礼仪庆典服务性质,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城管执法部门批文项目变更,则按批文项目执行,礼仪庆典费用将按变更后的项目费用重新计算。如未经乙方允许,甲方自作主张,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以礼仪庆典费总额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时如对服务项目有异议,甲方应当日内提出,以便乙方及时修改补正,否则视为对本合同项目的确认。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法律与政策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刘强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

1、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草拟甲方不能独立完成的法律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实务培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优质及时地处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遇到甲方有紧急法律事务需要处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乙方应委派有相当水平的其他律师代为处理。

2、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法律事务时应遵循审慎严密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权益。乙方应就所办业务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于乙方合法性论证和重大法律风险预测不到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的利益冲突方和甲方公司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尽可能提前预约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合同的审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事务,一般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顾问律师,以便顾问律师充分审查和论证。

2、甲方在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时,应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虚假或不合法的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对于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论证或重大法律风险预测意见及建议,甲方未予采纳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顾问费人民币?万元。顾问费分两期支付,每期各?万元。首期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后支付。

2、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3、诉讼、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费事项及具体收费办法按照**省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付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因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以合同期内甲方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及仲裁、诉讼费)为限,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与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若有意见分歧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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