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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 煤矿井下运输工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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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 煤矿井下运输工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3 01:16:2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一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0.12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_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_ 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_年 月 日至_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_年 月 日

2022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一、煤炭要求:

煤种:______________价格:______________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______________卡______________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一卡扣______________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______________加_____________个月,总量______________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______________市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为准。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日

2022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处,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2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四

出卖人: 合同编号:c12053420xx29x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买受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要达到以下要求:qnet,ar≥16.726mj/㎏。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已经接收,执行本合同相应计价条款。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

散装,敞车火车运输。交货地点: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卸煤铁路专用线)。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以买受人轨道衡过磅计量为供煤到货数量,1.2%(含)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质量由买受人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以此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出卖人同意所供煤炭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受人接卸、采样、制样、化验并出具化验结果,出卖人认可此方式下买受人所化验煤样即为出卖人所供煤炭的煤样,出卖人可以到验收现场对采样、制样过程进行监督。

3、出卖人须在该批供煤到厂之日起10日内向买受人进行该批煤炭质量查询,10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也视为知道检验结果。出卖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结果 5 日内书面向买受人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出卖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若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买受人查询,也未提出书面复核检验申请,则视为出卖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复核检验由买受人执行;出卖人在提交复核检验申请后 5 日内须向买受人查询复核检验结果,5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如果出卖人对复核检验结果仍有异议,则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5 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复核检验结果。针对双方的煤质争议,出卖人应与买受人共同将留存备份的煤样提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授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化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化验结果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由出卖人承担,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五、煤炭数量、单价及执行期:

1、按质计价,含税(增值税17%),详见本合同第六款(计价标准)。

2、结算数量以买受人轨道衡过磅计量为准;以上价格执行期限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出卖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组织煤炭均衡发运;买受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前5日书面函告出卖人调整计划发煤的时间和煤量,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损失。

六、计价标准(以下计价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发运地点仅限上述约定发站):

1、当qnet,ar≥16.726 mj/kg(4000大卡/kg),执行到厂含税价每0.418 mj/kg 为11.4元/吨(即11.4分/大卡.吨);当qnet,ar16.726 mj/kg(4000大卡/kg),执行到厂含税价每0.418 mj/kg为3.0元/吨(即3.0分/大卡.吨)。

2、煤价浮动按质量指标比例进行计算。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按买受人验收质量全月(当月)加权平均结算。结算时间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以出卖人火车运输大票托运时间为准。

2、两票制结算,发票由出卖人出具给收货人,货款由买受人统一支付。出卖人代办铁路运输、并代收代付铁路运杂费,发票由出卖人出具给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支付延迟的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3、煤款按月结算,次月内结清上月煤款。

八、煤炭掺杂、使假的处理:

1、煤炭分层装车质量差值qnet,ar≥1.0mj/kg,按掺杂、使假处理。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杂、使假,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同时对出卖人给予书面通知;若发生第二次掺杂、使假现象,买受人在拒收的同时有权终止合同,相应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供应煤炭掺杂、使假,若买受人同意接受,即按最低质量数据作为该批次煤炭的结算依据,该批次煤炭的质量不进入当月全月加权平均结算。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拒收条件及处理办法:

(1)出卖人需委托交付的,应当提前向买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为交付授权委托书和代为交付企业(公司)的相应资质,并得到买受人的认可,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约定的矿点、非合同约定的发站或非合同煤种品种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章处甲、乙双方的地址、传真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的函件、传真,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广安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在 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日。

4、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2022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五

进入今年以来,煤炭市场一直呈弱势运行,电力需求不足,煤炭产能释放,电厂库存爆满,矿井库存攀高,煤炭价格下滑,商务纠纷增多,用户对煤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优质煤需求下降,劣质煤滞销加剧,部分电厂已对高灰高硫的东区贫瘦煤提出了限发申请函,这些必须要引起煤炭生产及销售企业的高度重视,在当今煤炭市场低迷运行的态势下,如何才能稳固煤炭市场,确保煤炭销售工作正常运行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三点做起:

首先,认清市场形势,转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

加强宣传力度,使煤炭企业各级领导都要清醒地认识当前的煤炭市场严峻形势,认识到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没有质量企业就无法生存,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煤炭质量是煤炭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面对用户需求提高,要求各生产矿井要坚持“质量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煤炭产品质量,特别是东区贫瘦煤质量,以合理的价格、稳定的质量、一流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和服务的需求。

第二,强化煤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各矿井要重视生产环节煤质管理,由于煤炭质量受煤层赋存及地质条件影响很大,在地面筛选、洗选等加工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首先要狠抓井下原煤质量管理,从开采设计及工作面布置入手,要合理优化,做到优劣煤搭配开采,或将地质变化在工作面形成时打切眼甩掉;对工作面进行预测,对可预见的煤质影响因素,要提前采取专门措施进行预防处理,对于突发的一些因素,要及时采取临时应变措施,亡羊补牢犹未晚;要充分发挥煤质网员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沟通处理。二是抓好煤炭筛选、储、装、运等过程中的煤质管理。根据井下原煤质量情况,及时调整筛选工艺,增加干选设备或洗选设施等提高煤炭质量。三是充分发挥乔子梁配煤场的作用,按用户需求进行配装、配运,稳定煤炭质量,促进销售,达到用户要求。四是认真执行煤质管理奖罚办法,严格奖罚机制,调动矿井各级人员加强煤质管理的积极性,促使煤炭质量稳定提高。

第三,诚信经营是巩固市场的重要法宝。

“重质量、守诚信”的经营理念,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企业立足长远之道。在今天,供需双方结算都以热值计价,已经精确到以“卡”计算,供需双方都为各自企业利益着想,但有一个前提原则,那就是公平公正。只有公平公正,才能取得用户的信任与合作,才能实现双方长久的合作共赢。作为矿井首要做的工作,就是实实在在抓质量,质量是占领市场的最好通行证,也是用户认可的金字招牌,质量也是实现企业效益的基础保证;作为运销企业和矿井销售部门,要按合同质量要求,积极组织货源,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如发现煤炭质量较差,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时,立即通知相关矿井或部门进行处理,杜绝装车或停止外运。对出现的质量

事故,坚持查清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罚款兑现到人。加大商品煤抽检力度,要求商品煤质检报告公平公正,不断缩小供需双方质量级差,减少商务纠纷的发生。对于用户的来电来函、投诉等都要认真核实处理。如果确属矿方原因造成的,则坚持秉公处理,同样维护用户的经济利益。

“以质存、以信立、以誉兴”,煤炭生产及销售企业,永远要以质量为基础,将诚信经营内化为企业的品质,一如既往做到三个不变:一是“质量第一”的宗旨不变;二是“用户是上帝”的经营理念不变;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思路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赢得广大的市场和用户,成就我们企业的明天,才是企业长久可持续发展之路。

2022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总结六

需方:

供方:

一、 供货数量及时间: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货量 吨。

二、 交货地点:

三、 质量标准:

1低位发热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于5800大卡时,按5800大卡计算;

2挥发分:在12%--20%之间;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征:≤3

6以细煤为准,最大颗粒直径不超过8厘米;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五、 价格核算办法:

1 、完成合同供货量,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执行含税价 元/大卡;

2、价格随市场变化而变。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 收到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以下或挥发分12%以下拒收,若连续两天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或挥发分低于12%,则第三天等化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则退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对于卸车部分,需方从善意出发,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且热值在4600大卡—5000大卡之间时,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a、热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间时(含50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间时(含48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低于4600大卡,价格执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于7%时,水分每超1%,从价款中扣除1%(按化验加过,单车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标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 元/吨。

4、若认为弄虚作假,当批原煤扣除不结算,另按当批原煤价格的三倍罚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5、供方需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需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到财务备案。凡发现供方提供的证件或发票又一次虚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取消供货资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较多或煤块直径超过8厘米,则按此部分的实际重量进行折吨扣除。

7、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货量,应按本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或从货款中扣除。

七、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办法:

1、质量按本合同第三条款执行;

2、以需方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取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若供方对需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双方可共同现场取样,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样进行复测,以技术监督部门化验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负担;

3、数量以需方实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八、结算方式:

实行一票制(全部为增值税发票),票据齐全后可结算,承兑汇票各占50%。每月结算一次。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票据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3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供货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需方:

供方: 全称:

地址:

电话:

法人:

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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