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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范本 煤炭调运员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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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范本 煤炭调运员工作总结(4篇)
2023-01-03 01:24:2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范本一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煤经________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按照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方案,特制订我校与____________签订煤炭合同,由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品种及数量

甲方供乙方 煤 吨。

二、供货价格及说明

1、按照采购中心招标价格每吨_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煤炭运输、检测、开票、过磅、装卸等一切杂费)。甲方首先供货 吨经检测、试烧、燃烧值达标,经乙方认可再供剩余吨数(按学校实际需要吨数为准),且烧的质量和价格要保持不变。

三、质量要求

1、所供产品要保证质量,(燃烧值不能低于7000大卡)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以乙方过地磅为准。质量不过关乙方不予验收付款。

2、为保证质量乙方可派人跟车运送。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首供______吨,剩余吨数供货时间等待乙方通知,验货地点为巨鹿县实验中学院内。

五、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验货完毕经乙方验收、试烧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验收报告单,采购中心审查无误后支付中心结算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煤炭如不符合全质量要求或延误供货时间,乙方有权拒付货款或做相应处罚。

2、乙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结算货款,如无故不予办理,逾期则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加收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如出现纠纷,应及时交采购中心协调解决,如调解不成,则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各持______份,包采购中心、采购办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范本二

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 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 kcal/kg时:

低位发热量(qnet,ar)57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基本价格率x2

奖:低位发热量(qnet,ar)59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基本价格率x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 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5.1卸船备要通知书(nor)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 任何时间可以递交nor,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 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pwwd(良好天气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5.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5.4卸船时问从递交nor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5.8 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 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iq)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iq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iq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3.不可抗力:

1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违约责任及索赔:

1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纳 税 号:

主题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煤炭运输协议:

一、 甲方负责与发货方签订正式的煤炭运输合同。

二、 工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发货单位:________ 卸货单位:_______________运距_____公里,每吨运费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如遇运输里程、运价变动需双方协商)

五、甲方负责乙方运输车辆的原煤装车、乙方通过过磅单及原煤的出入票据结算。

六、结算方式:日清日结,以现金支付。如乙方需要转账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确保日清日结。乙方以上站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如丢失派车单和过磅单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结算时间为上午十点至下午六点。甲方如无法按时正常给予乙方结款,甲方将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七、乙方车辆进场前应提前供给甲方所有拉煤车辆的行驶证、司机的驾驶证、车主的身份证及负责结算人员的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车主签名委托单,由甲方为乙方车辆办理进矿装煤证及由甲方发放本公司统一编号牌。

八、甲方不得单独与乙方提供的车辆或个人进行签约,如出现此类事件,甲方将赔偿乙方每辆车两万元损失。(乙方所提供车辆见附件车辆备案表)

九、乙方在运输中如有货物丢失、换货、掺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车所拉煤价双倍赔偿。(路损除外)

十、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煤矿之间运输事物,确保运输畅通以及运输安全。

十一、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运费除外)、各种交通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如遇运煤线路改变,双方协商新的运煤线路及运价,认同后继续运输。

十三、甲方确保乙方车辆24小时运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将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1000元损失费,国家政策变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四、合同需要修改和补充,双方进行协商,本合同签订期限为____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签。

十五、公司要求司机人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罚款20--元。

十六、严禁带故障车出车,有带故障车出车者已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七、按矿方规定每年收取200元用于办理进矿准运证(在运费中扣除)。

十八、甲方负责乙方所有车辆司机的住宿。

十九、乙方车到达施工现场,甲方付乙方每车20--元调车费,一个月内陆续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与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合同具有连带责任。(附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合同见合同复印件)

二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主题煤炭集运站工人心得体会范本四

需方:

供方:

一、 供货数量及时间: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货量 吨。

二、 交货地点:

三、 质量标准:

1低位发热量:5000—5800大卡/公斤,高于5800大卡时,按5800大卡计算;

2挥发分:在12%--20%之间;

3全水分:≤7%;

4硫:≤1.5%;

5焦渣特征:≤3

6以细煤为准,最大颗粒直径不超过8厘米;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五、 价格核算办法:

1 、完成合同供货量,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执行含税价 元/大卡;

2、价格随市场变化而变。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 收到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以下或挥发分12%以下拒收,若连续两天发热量低于5000大卡或挥发分低于12%,则第三天等化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卸车,不合格则退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2、对于卸车部分,需方从善意出发,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挥发分在12%--20%之间(含12%),且热值在4600大卡—5000大卡之间时,价格执行如下标准:

a、热值在5000大卡—4800大卡之间时(含50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在4800大卡—4600大卡之间时(含4800大卡)执行 元/大卡;

热值低于4600大卡,价格执行 元/大卡。

3、①、收到全水分大于7%时,水分每超1%,从价款中扣除1%(按化验加过,单车扣除); ②、硫含量在指标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 元/吨。

4、若认为弄虚作假,当批原煤扣除不结算,另按当批原煤价格的三倍罚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5、供方需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需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到财务备案。凡发现供方提供的证件或发票又一次虚假(含使用假公章)或不合格,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取消供货资格。

6、若所供原煤中煤矸石较多或煤块直径超过8厘米,则按此部分的实际重量进行折吨扣除。

7、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若不能按期完成供货量,应按本合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或从货款中扣除。

七、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办法:

1、质量按本合同第三条款执行;

2、以需方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取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若供方对需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双方可共同现场取样,若煤已用完或已打堆,可取小样进行复测,以技术监督部门化验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负担;

3、数量以需方实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八、结算方式:

实行一票制(全部为增值税发票),票据齐全后可结算,承兑汇票各占50%。每月结算一次。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供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票据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3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供货合同,取消供货资格。

需方:

供方: 全称:

地址:

电话:

法人:

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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