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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扫黑除恶培训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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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扫黑除恶培训心得(九篇)
2023-01-03 05:45:4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研究部署,并专门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水利部、省、市、县关于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研究部署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惠来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人综股、计财股、建管股、农水股、水政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水政大队、水土保持站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1、加强巡查监管。一是按照“分片巡查、分组负责、队长负总责”的方式,水政监察大队分为二个片区于每周星期二、星期五进行分片巡查,重点加强对原已取缔违法采砂点及乱建、乱搭、乱倒等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二是向各镇(场)水利水电管理所和局直属各单位下发通知,按属地管理范围,由各单位填报“扫黑除恶”、“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排查表,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由局建管、计财等职能股室,重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特别是对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经过排查监管,目前暂未发现在建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过程存在违法操作等问题。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联合县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县直部门及各镇(场)进行打击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县环保、建设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18年惠来县共摸查入河排污口48个,编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二是分阶段对河道堤岸等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违章构建物130多宗,合计8000平方米,清除乱堆乱弃物237处。三是开展河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专项行动。共清理河流长度943.642千米,清理池塘140个。

3、加大宣传引导。粘贴《揭阳市扫黑除恶线索办理流程图》,加强工作指引,营造扫黑除恶的宣传声势;依托“众剑行动”红袖章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借助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媒介多渠道进行正面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的传达贯彻、会议纪要、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各项工作有登记、不遗漏。同时,根据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专人,每月二次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交办案件情况。我局自接收线索排查案件后均第一时间落实专人,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阶段来,我局共收到交办案件5个,所有线索案件均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借历史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挖扩线力度,不断强化巡查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移交案件情况。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经过排查核实,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取证后,于2018年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宗后,今年尚无线索移交。

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根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要求,继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水务系统安全稳定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召开了陆区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举办宣传活动。虽然我社区20-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工作热情不够高,社区工作人员未能积极行动起来。

二是摸排工作不深入,辖区内尚未发现涉黑涉恶团伙的线索,线索排查工作力度不够,排查方法落后单一,责任不明。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

四是与各部门联系配合度不够,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企业沟通不够,联合排查机制不完善。

针对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把问题整改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提高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社区工作人员、各楼道长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1)社区将加印“致全社区人民的一封信”1000份,派发到辖区内企业、单位、居民户等,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全街居民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2)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联合驻点律师在辖区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充分发挥居委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作用,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呼应、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立体宣传格局,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是加强沟通,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房管所、车站、批发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动机制,联席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省扫黑除恶领导组、市委市政府和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我乡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同时,每季度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广泛制作并发放扫黑除恶公开信,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我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部署。各社区(村)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广泛宣传,发放宣传彩页6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5幅,制作宣传栏3个,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60余张,同时出动宣传车、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扎实摸排,深挖线索。结合我乡实际,党委、政府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将工作内容明确到责任领导,指定到具体工作人员,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工作时限。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乡综治办每月组织工作专班对相关行业和领域进行线索摸排,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网络。同时将相关线索进行整理,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并上报至区扫黑办。截至目前,红袖标巡逻队成功阻止盗窃案件1起,治理乱搭乱建现象5起,拆除1次违章搭建,配合交警开展道路交通巡查,制止交通违法行为54起,劝诫、教育60余人次。

(四)强化综治,确保平安。为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我乡综治办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同时联合各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对重点信访人员落实“包案”责任人,确保将其吸附在当地。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成立乡区巡逻队,每日重点时段对人口密集的区域进行巡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堡垒。我乡将基层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确保选举程序规范,严明换届纪律,绝不允许“村霸”把持操控基层政权的情况发生,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乡纪委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完善《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乡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更加深入迅速全面地传达、学习、部署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并将扫黑除恶的上级精神部署要求,传达到各村社、干部群众。三是将线索摸排与当地来信来访情况,当地治安状况和社会治理状况,社会治理乱象乱点情况,近年来已决涉黑涉恶案件情况相比对,进行串并分析,对重点村、行业、领域进行摸排,动态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跟踪核查责任,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黑恶势力线索进行摸排,对线索排查中存在工作敷衍、工作不到位、隐瞒不报的情况对有关村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按照“人人见面、件件回应”要求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四是紧紧盯住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把严明法纪贯穿全过程,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各级干部必须服从换届选举工作大局,严明纪律,增强执法力,对上届各村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开展回头看。对工作不力或者阳奉阴违,甚至拉帮结派、出现家族势力、拉票贿选、制造事端、违规违纪甚至涉黑涉恶的,将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二是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报送日常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涉黑涉恶势力。

(五)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及四中全会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街道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街道办现将20xx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要素保障,为专项斗争提供保驾护航

(1)加强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党政领导及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由矛盾纠纷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唐胜恩同志任主任,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2)加强人员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具体工作,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3)加强经费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提供经费保障,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社区年度开支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常抓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组织学习、传达中、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进一步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街道以上率下,自觉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让全体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三)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摸底排查

全面结合工作要点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色,进一步诠释“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重要意义。一是与******“枫桥经验”相结合,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从基层矛盾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上报,全力巩固基层政权。二是社区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检举揭发大会,并通过设置举报奖励、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民警专项谈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黑恶势力难以生存和渗透。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发放传单,及时悬挂横幅、标语,有电子宣传屏的社区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法治文化阵地宣传目录和学法用法考试范围,让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国家扫除黑恶的坚定决心,做到主动参与,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2019年,我街道悬挂横幅80余幅,展板14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四是及时搜集、反馈、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网格为单位,认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每月深入社区开展1次对黑恶势力的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违法犯罪领域的摸底排查工作。设立举报箱1个,以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19年,我街道共摸底排查20余次,暂未发现黑恶势力线索。

(四)加强全面督查,严格落实考核追责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将街道纪工委纳入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整顿提升,严格落实“”、述职谈心制度,纪检室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的社区“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背景联合审查,进一步确保社区干部的纯洁性,通过清理,最终开除党籍1名,严重警告1名,劝退两委委员2名,劝退社区干部1名,批评建议2名。每月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例行督查一次,对工作不落实,执行力度弱的社区干部,由纪工委进行诫勉谈话,以促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增派驻村干部,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2019年对各社区例行督查14次。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观念深入人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形成浓厚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为辖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对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基层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力度、坚决打击。

4、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20xx年,街道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初入正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任重道远,必须以坚持不懈的工作态度才能将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努力促进全街道的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七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领域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宣传发动方案以及线索摸排工作方案,按时推进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城区营运的出租车、公交车上统一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共计xx份,向服务对象发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xx余份,县长途汽车站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视频,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三)加强线索摸排,强化监管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向县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x条,每月按时向县扫黑办报送当月线索移交月度汇总表;县扫黑办转县交通运输局查办的线索共x条,x条线索均已查办完结,xx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转县交通运输局查办的x条线索也已查办完结,并按时报送《涉黑恶犯罪线索核查情况审核表》及线索核查办结报告

(四)针对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制定具体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即:专项整治非法营运行为、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驾培市场、交通建设领域、水上运输领域x个方面。

1、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

xx交通运输局针对非法营运行为特点,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

以县扫黑办移交转办的“黑车非法营运线索”为契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正常监管、错时稽查、突击检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方式,多次开展夜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行为。2018-2019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x台,处罚违法违规出租车x台,打击黑头车x台,其中查处非法网约车x台,非法巡游车x台。2020年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期间,1-x月份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x台次,其中“黑车”x台次、非法网约车x台次,违规出租车x台次,非法改装x台次,非法营运x台次。

2020年xx县交通运输局联合xx县公安局出台并下发《xx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交〔2020〕xx号)文件,积极开展“xx县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道路客货运输行为,重点整治巡游出租汽车司机不打表及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随意喊价、故意绕道、态度恶劣、随意拼客等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等。2020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x余人次,查处违法经营车辆x台,其中“黑车”x台次,改型车辆x台次,非法网约车x台次,城区违规出租车x台次,乡镇违规出租车x台次,危险运输车辆x台次,非法流动加油车x台次,公安拘留x人。自x月x日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车辆x台次,其中,xx至x非法拼车x台次,xx至xx非法拼车x台次,xx黑车x台次,旅游异地营运的客车x台次。

结合行业管理,进行常态化整治。在重拳打击非法运输经营的同时,将疫情防控放在首要位置,监督运输企业及车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从重处理。x月份,正是疫情传播的高峰期,利达客运公司车辆不服从禁运安排,擅自组织乘客由xx至xx,xx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对车辆承包人及公司做出了严厉的整改措施,给予xx元罚款并依法将违规车辆暂扣于汽车站内,公司及当事人做出深刻检讨,并在交通系统内曝光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皖xx台车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异地经营,xx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行动,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及时开展查处行动,将xx台车封存在xx县xx镇xx停车场,同时xx县xx交通管理站责令当事车辆不得异地经营。此举有效的遏制了其他车主不听劝告,冒险经营的行为,对疫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八

去年以来,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3人。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12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15人组建6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8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xx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10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増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机关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9个镇办和81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委政法委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9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余份、宣传挂历10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35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190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200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5万份;充分利用“平安xx”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110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81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xx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16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34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9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6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14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15条),已核清处理31条,3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2条,公安局1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64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26起,对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3人、即将判决13人、取保候审2人、转治安处理5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2起2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8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xx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对9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16名,分4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2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2个专案组和3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2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9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业监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不细,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四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危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五是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还不高。主要是因为“四个意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这次省委的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传压和辅导,更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的工作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陕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提示批示的学习贯彻,以及本次督导检查所提要求和指出弱项短板及不足的整改落实,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再狠抓两年,彻底消除xx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保持xx社会治安的“山清水秀”,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三个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责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县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在责任职责上再压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责任落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和有奖举报等载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四是继续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积极落实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上及时给予支持;对涉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增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联合调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效。

五是继续在查督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是继续在科学治理上再下茬。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重点”和“六个延伸”,坚持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败斗争“拍蝇”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实现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持续有效。

最新扫黑办干警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九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证据全、流转快、打击狠。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其他涉恶类共同犯罪x个,破获案件数x起,刑事拘留x人,取保候审x人,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治安处罚x人。纪监委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一般涉恶类案件中涉及的x名党员开除党籍,对x名涉嫌“纵容x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公安干警立案查处。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广度——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搞”“深度——与反腐、拍蝇、源头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度——各级一把手工程”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盲点。主观上,个别基层干部、村干部在明白纸入户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导致宣传发动过程中存在漏户及漏人现象;客观上,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城区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人员流动、岗位变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此外,不排除还有极个别群众在接受上级电话问询、调查时不能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明明接到了宣传单或已经知晓了扫黑除恶有关宣传内容,却故意不配合。

三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少数镇街及成员单位线索摸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线索上报不及时,上报内容避重就轻,只求数量没有质量,发挥不出线索提报应有的价值。从受理的群众举报看,超过一半的电话举报及材料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为个人纠纷、邻里纠纷或是私人恩怨,将一般治安问题、信访问题以涉黑涉恶名义举报,够不上法律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但线索核查同样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政法机关集中力量攻克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时间。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作为扫黑除恶的“尖刀”,政法机关在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打击的数量、层次、力度与章丘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打准打狠的要求还未充分体现。目前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对打痞治乱、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做大成势上,主动作为还不够。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思想顾虑,怕打击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的干警求稳思想比较重,存在观望态度,在严厉打击、动真碰硬方面不敢担当。此外,在强化责任追究、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持续发力,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案件推进效率偏低。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在侦的几起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尚未完成移诉、审判等程序,需要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标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依法、从快办理。

六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极个别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与以往开展的“打黑除恶”的重大区别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没有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没有充分挤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力度还不够。

七是工作标准不够规范。扫黑除恶建档管理工作还欠规范,“双档案”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线索转办有关部门后,对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进不及时,督导调度的频次和力度需要加强;对线索举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固定需要进一步严格和规范。

一是在案件突破上下功夫。区扫黑办牵头,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商等机制作用,统一政法部门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快审结有关案件,尽快实现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判工作的突破。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发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尖刀作用,针对“三种不良倾向”(思想上无所谓、怕查处后负连带责任、与涉案人员有牵连),从工作态度上要转变,从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聚焦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物流运输、套路贷高利贷、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在案件侦办上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动真碰硬。

三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区级层面,落实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约谈制度,实行区领导包镇街、联系重点村制度。镇街、部门层面,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突破宣传盲点,针对城区个体工商户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x月x日前,责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发放x万份宣传单,业主签字确认。纪委、监察委严格执纪监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队伍,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各位领导,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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