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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 违规饮酒醉驾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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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 违规饮酒醉驾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03 10:22:4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一

在有些人眼里,一百两百的红包不算什么,收了就收了。但是小红包折射大问题。首先,长此以往,养成的必然是党员干部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对待来办事的群众会不会带上有色眼镜,分个三六九等出来,就像以前说的“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你莫进来”,而对待带着红包来的就像笑脸相迎;其次,党员干部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不管是明是暗,收受红包必将导致整个社会风气的恶化。现在社会上的一些老师、医生等大肆收受红包,不能说没有依样画葫芦的嫌疑;最后,对于党员干部个人来说,一旦收送“红包”,权利职责就变了味。党员干部形象受损,久而久之,一些干部轻则违纪,重则身陷牢狱之灾,最终毁掉前途。

1、从未与相关上级业务单位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从未向上级部门领导赠送土特产、提货券。 3、从未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4、从未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人向组织做出如下承诺

1、不收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2、不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3、不向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022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地电党发[2019]69号)文件精神,确保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及自查自纠的活动落到实处,我公司及我本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开展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活动,是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生态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的得到落实,我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我亲自主持研究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亲自调研摸排存在问题,亲自带队督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承诺,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成员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精神及时、有效传达到全体职工,我公司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2月25日,我公司组织全体中层以上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动员会,会后,我公司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集团公司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明确了此项的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材料,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我公司还于1月25日,召开全公司职工大会,再次学习、传达省市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守好自身廉洁自律防线,拒绝接收受他人礼金、红包,抵制歪风邪气,确保自身清廉。

  

按照专项治理活动安排,我公司将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公司副科级领导认真对照检查,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带头做出承诺:拒收礼金红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填报了“领导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并按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学习和填报承诺书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洁从政的警钟,无则加勉,有则改之。经过认真学习,并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我本人无任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名贵土特产等殊殊资源问题,并将在今后也决不收送任何红包礼金,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的工作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将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红包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经常为党员领导干部干部敲响警钟,从严管党治党,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内部环境,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公司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县公司党支部书记                     2019年1月23日                

2022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三

国企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若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行为,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处理。

昨天,新华社全文公布中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明确规定,处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行为,适用《解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行为涉及的特定关系人是党员的,按照共同违纪处理。

“七项要求”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其中《解释》第六条规定: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根据《解释》,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该行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以外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他人提供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条例》规定,有该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解释》指出,违反“七项要求”,构成《解释》未作规定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违纪行为的,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2022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四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根据省、市、县委有关项规定和县纪委关于深化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工作生活实际,现将个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我个人认为,红包礼金本是民间人情往来、增进友谊的一种形式,是多年来的人情世故传统文化。但目前有些人确假人情往来之名,行行贿受贿之实,特别是近年来,“隐形变异”的红包礼金盛行。有人借孩子上学、搬迁新居、工作变动等一些形式变相收送礼金,既不顾党纪国法,又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一些人还利用电子红包、支付宝等新型的网络手段,隐蔽性的拉拢腐蚀领导干部,使公权力轻易得以变现,成为某些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收送的红包礼金,就像一颗颗危险的“手雷”,不仅会伤人伤己,更会对公权力产生巨大的腐蚀和破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红包礼金之所以沦为腐蚀官员的“诱饵”,究其原因,一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人情社会,人情往来的思想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消除。二是一段时期以来的官场不良风气累积,政治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惯性思维,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收送红包不是什么大事,积习难改。三是收送红包礼金本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查处难度较大,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存有侥幸心理。说到底,还是因为纪律意识淡薄,理想信念歪曲,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立场不坚定,将党规党纪置若罔闻,对物质想要的太多,对党的纪律思考太少。   

通过这一段时期的学习和自己的认真反思、自查自纠,我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不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从来都没有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财物,如“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和名贵特产等财物。近年来没有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财物;更没有借年节、假期等时机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财物;也不存在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影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的现象;更不存在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的现象。

同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不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坚持做到:

第一,不断自觉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地重要论述,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精读细研《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市县纪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时刻把党纪党规国法国规铭记于心,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不违规不违纪。

第二,时刻强化廉政纪律学习和自我约束,提高政治素养,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政治规矩,牢记党纪国法,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公廉。

第三,坚持做到年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和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事前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和报告相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做到清正廉洁,不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2022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铁投公司《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及自查自纠的活动落到实处,我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是新时期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由于自己从事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对学习和了解掌握的新知识有着更高的要求,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首先自己用理论武装头脑,吃透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每天阅读各类规程、规范及制度文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加强对时事政治及党中央对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的反复学习贯彻落实,只有对文件中的论断和观点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才能对在新的形势下,以“习近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严守“八项规定”,完成对重点章节熟记掌握,吃透精神,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还要学以致用,把对十九大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各项工作中,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根据检测行业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变化, 我十分注重学习新知识,熟悉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特别是2018年6月到检测公司工作,更有利于我把学习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自己。我在收到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要求开始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违规收送下级或工作对象礼金礼券购物卡等是严重违纪行为。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一项重要举措。1月3日,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自查工作的重要性,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与管理人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一是从自身查起。主要查自己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向其它单位或个人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为;查是否存在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不正当开支等行为。二是围绕廉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查本人是否存在反腐倡廉建设措施不落实、思想不重视等问题;查找自我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从思想及行动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本人未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收送礼金以及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等行为。

作为一名检测行业工作人员,一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对廉洁自律、反腐倡廉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始终要视“党的事业重如山,看个人名利淡如水”,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我常以反面教材为诫,让警钟常常鸣撼于耳畔,日常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保持了共产党员本色。多年以来,我一直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严格依照党章办事。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落实“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始终牢记职责,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洁身自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政治学习抓的不紧;在党性修养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落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我有违规收送礼金以及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等行为。为规范管理,我将进一步做好一下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红线意识,切实杜绝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 

(二)互查互纠,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良好氛围;

(三)实行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自身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准备,迎接各级人员和领导检查。

(四)实行公开承诺,严把思想纪律关,每思每行动辄自省吾身,严于律己,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高要求来严格对待自己。

2022违规饮酒酒驾专题心得体会六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xxxx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字〔xxxx〕xx号)以及《xx省xxxx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xxx年x月至xx月,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

主要排查各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x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

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二)弄虚作假问题。

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

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区分为违规与违纪、一般性违规与严重违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个人责任与组织责任,综合分析把握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站所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准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

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

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

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

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基层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严格程序、讲究方法,准确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四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

(一)出台方案,动员部署(x月中旬至x月中旬)。

出台方案(x月底前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全县排查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专题研究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组建专班(x月底前完成)。成立xx镇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常务)、镇分管政法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民族宗教、信访、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加强领导指导,有力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场所安排、经费保障等各项事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慎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同时,从每个领导小组成员站、办、所各抽调x名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整顿工作。镇党政负责人每人联系一个村,指导做好排查整顿工作。

谈心谈话(x月上旬前完成)。严格落实"四个必谈",即镇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谈,以个别谈话、集中座谈等方式引导基层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扎实开展工作。

动员培训(x月中旬前完成)。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和专题业务培训会,对镇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认真核实(x月中旬至xx月底)。

组织自查(x月底前完成)。镇组织室要将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含党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花名册整理好,于x月x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党员档案于x月xx日前送县委组织部x楼会议室封存保管。同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镇、村两级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镇党委将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在x月xx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镇党委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审查核实(xx月下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组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要注重听取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

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镇纪委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到村(社区)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将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综合复查(xx月底前完成)。及时做好迎接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开展的交叉抽检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分级分类,依规处理(xx月底至xx月中下旬)。

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由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作出处理前,镇党委派人与拟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做细做实思想工作。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镇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整顿处理工作自镇党委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x个月内完成。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作出答复。

(四)总结提升,完善制度(xx月底完成)。

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选取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于xx月xx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健全完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防范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办法措施。要严格对照《重点对象入党备案审批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实行镇党委组织考察、报县委组织部预审,镇党委派人列席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相关会议等做法。认真研究解决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执行程序随意性大以及少数村(社区)党组织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等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

(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排查整顿工作,将其列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排查整顿工作将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配合镇里做好调查核实、整顿处理等工作,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落实排查整顿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联动强化指导。坚持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建立沟通会商制度,深入调研督查,及时分析研判并解决排查和处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加强法规政策衔接,指导研究认定标准和处理意见。镇联点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村(社区)的具体指导。

(三)精准吃透政策精神。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准确把握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从严从实,严禁规避遮掩、隐瞒不报,注重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四)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排查发现的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分析研判,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及时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相关情况一律不宣传、不报道、不上网,相关人员不得就这项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相关信息外泄和负面炒作。要以开展排查整顿工作为契机,增强基层党务干部发展党员的政治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标准与程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要深化党员的党性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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