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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 对司法助理专业的认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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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 对司法助理专业的认识(六篇)
2023-01-03 10:48:28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一年来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xx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一年来,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四、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一年来,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对于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二

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

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

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20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20xx起至20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三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7条,采纳52件、制定村规民约1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36人次、9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8人受到个人表彰。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

一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

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培训工作;

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

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

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

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三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168件,调访人员解决160件,移交司法机关5件。转上级行政处理3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我们主要做法:

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

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183件、调处180件、对3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对于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三

20xx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争创“平安”为目标,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夯实基层求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普法治理创平安,刑释安帮杜犯罪,全面工作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工作网络

调解队伍建设,是建设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会安定的重要关口。因此,司法所在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配齐了组级纠纷信息员。全镇配备了组级纠纷信息员219名,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改变例会方式。我们把每月十八日纠纷排查例会由镇里召开搬到各村召开,这样增强各村书记主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同时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效果。三是开展了业务培训,讲授了《伤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几种特殊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及其处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业务课,通过业务知识的培训,调解主任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司法所内务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全镇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是按司法部对司法所上墙内容全部上墙。二是建立了各项制度。建立了纠纷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普法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信息材料3篇。其中,报送的《司法所开展法制副校长讲座》在市司法行政简报进行了刊登。所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地反馈了司法所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对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国庆期间的稳定所做的工作。四是建立了“三个”台帐。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刑释安帮工作实行了台帐管理,分类建帐,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一目了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突出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

一是落实了矛盾纠纷调解承包责任制。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各村办点干部协调,村调委会调解处理。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凭村调委会签署意见,当事人书面申请,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组成合议庭调解。今年全镇受理矛盾纠纷18起,司法所调处6起。调处率、成功率为100%。

二是开展专项维稳,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我们以“应对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契机,排查化解了塘头村16组与塘头村委会征地纠纷。塘头村是个烂村,历年农业税、统筹款难以到农户家里摧收上来。1998年,塘头村为了方便上缴农业税、乡统筹,避免到农户上门收缴,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把地处江边低洼土地164亩划归村里统一经营管理,用于解决村民农业税、统筹款上交,由村里统一交纳。划归的164亩摊派到各组。农业税、统筹款取消后,xx村于xx年将江边靠公路边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公开招标开发建房。受利益驱动,今年3月份,xx村16组以江边开发建房土地系本组土地为由,组织百多人集体上访到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解决归还土地,由他们本组开发建房。为了及时遏止群体闹事事件,镇党委、政府决定,由司法所牵头协调处理。司法所就这起土地纠纷的原委迅速在塘头村展开了调查。查清纠纷事实后,司法所立即召集xx村和xx村16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宣传有关国土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了便于新农村建设,江边土地仍然由xx村组织开发;考虑土地权属组的利益,由xx村从开发取得的收入款中补偿xx16组3、6万元。这起纠缠几年的土地纠纷通过经济补偿形式就这样化解了,避免了矛盾激化。xx大桥阻工纠纷,xx村与xx村河沙采挖纠纷,xx村9组与国土所办公楼征地补偿纠纷,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得到了化解。

三是及时处置群体事件。今年10月23日下午,xx村电信塔安装施工人,未征得xx村陈姓的许可,在黄湖村陈姓牛形山场开挖道路中,损毁陈姓坟墓和牛形山场林木,引发两村群体械斗。司法所在主管政法的领导带领下,迅速赶赴闹事现场,开展了处置工作。说服了黄湖村陈姓同意给施工人江朱苟在牛形山场开挖道路安装电信塔,施工人江朱苟负责用片石混泥土浆砌修复陈姓损毁坟墓,赔偿牛形山场林木损失5000元。这场即将流血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平息。

四是开展了国庆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9月15日,镇综治委主持召开了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村调解主任参加的国庆期间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司法所针对全镇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了七九临战兵、民办教师、企业改制辞退人员、兽医站辞退人员、基金会辞退人员,要求解决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针对上述人员的稳控,报请党委由分管领导负责,部门配合,做好稳控工作,妥善处置。

五是了国庆期间事件。井和村一组62岁的老村妇,于xx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与本村支部书记在xx村相遇,老村妇因其女婚嫁他乡,村里停止其女儿享受当地国家粮食直补,因而与村书记发生口角。老村妇辱骂村书记言语过重,村书记认为有损他的人格,在纠缠推撞时,村书记气愤之下动手打了老村妇,致伤老村妇头部、右手下臂。为此,老村妇两个儿子、女婿跑到政府状告村书记,向政府提出了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全村检讨、赔偿医疗费的要求。否则,他们要带着母亲国庆节前夕到上面去。为了杜绝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群众上访,9月14日,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赶赴xx村现场调处。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和调处,对村书记工作方法简单,在外村殴打老村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通过反复做工作,取得了老村妇、老村妇儿子、女婿的谅解,老村妇方对原有提出的请求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的要求自动放弃。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一、村书记当面向老村妇赔礼道歉:二、村书记赔偿老村妇医疗等费用800元。这场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国庆期间事件的发生。

四、普法治理立足基层,全面铺开。

为了使普法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在全镇上下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

一是阵地普法。

我们充分利用镇党校阵地,开办法律分校,由法制分校教员,每周星期一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分层次,因人施教,培训普法骨干。今年7月13日,司法所利用镇党校阵地,集中镇干部开展了《行政处罚法》法制讲座。通过《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案释法。

我们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在调处民事纠纷中,发现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矛盾激化。因此,我们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契机,根据该案矛盾纠纷的特点,向当事人宣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实践证明,以案释法比课堂讲授效果更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事人易懂易接受。

三是中心工作宣传法。

我们根据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计划生育突出月,我们就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使计育对象和处罚对象按期孕检、接受处罚。每月的企业生产安全大检查,我们就宣传《安全生产法》,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税收清查,我们就宣传《税法》,使纳税义务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四是法制宣讲团讲法。

9月22日下午,全镇600多名党员、组长以上干部聚集在政府礼堂旁听县政法委组织的送法下乡宣讲团的法律讲课。宣讲团讲授了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等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课题。宣讲团用农村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有关规定,与会党员干部鸦雀无声耸着耳朵认真听课,许多党员干部听了法律讲课后恍然大悟,自责自己不懂法权益遭受损害而感慨万端。

五是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

我们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懂法,消灭普法死角。总之,通过阵地普法,以案释法,中心工作宣传法,法制宣讲团讲法,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收到了实效。

五、安置帮教工作动态管理,就业得到落实

安置帮教工作是稳定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工作。

一是成立了班子。我们成立了以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了台帐。我们对全镇x年以后回家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制作了登记卡,实行台帐管理。

三是落实了帮教记录。在册人员都与安帮办签订了安置帮教责任状,都有支村两委1—2名专人帮教。帮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帮教,并有帮教记录。

四是落实了就业。全镇1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有的帮助他们安排到镇办企业,有的发挥他们的技术特长,扶持他们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社会作贡献,有的帮助他们落实了低保,解决了后顾之忧。总之,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向他们宣传现行政策法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实行问题,鼓励他们守法经营,诚实劳动,贡献社会,重新做人。

对于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四

今年以来,在县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县司法局提出的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以深化创建“平安南郑”为主线,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法制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为目标,认真履行了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作用。在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矛盾纠纷调处“五位一体”、“五步工作法”工作机制、安置帮教、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我做为一名司法所负责人,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从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和新问题,。因此,我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水平的首要任务。

一是比较系统地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用科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地参加县局、和镇上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挤时间认真学习党报党刊等有关书刊,坚持经常性地阅报读书,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层面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是在学习中坚持精读细研,认真记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坚持向领导学、向身边的同志们学,在办案件中边干边学,不断总结和运用学习成果,从中汲取可借鉴的经验及时指导实际工作。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严谨学风,认真分析思考,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项工作落实的思路和措施,用工作实际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和思想修养,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全局意识不断增强,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遵守党的纪律,维护法律尊严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在各个公务活动中始终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在公与私的关系上,始终做到先公后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有牢固的大局观念。积极参与党的组织活动,自觉按时缴纳党费,有强烈的党的组织观念,廉洁奉公,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架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牢记人民群众的事,大事小事都不是小事,为此在给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时,总是热情耐心的接待,从不摆架子,从不推三阻四,从不吃、拿、卡、要得好处,时刻铭记人民群众是自己工作、生活、生存的土壤,离开他们就失去了生存环境。

按照县司法局的整体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基层网络建设。辖区内有调委会17个68人,纠纷义务信息员17人,治安中心户长85人,夜间巡逻队1个12 人,护校队2个18人,护厂(企)队2个21人。我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这些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懂得较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这支基层队伍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全年内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件,调处13件,调成12件,调解率100%,调成率98.0%,防止矛盾激化3起,无“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力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没有因调处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上访事件发生,群众对司法所工作100%满意。其次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的。我们主动与村、学校、单位联系,在各村、学校、单位都办起了法制宣传黑板报,结合各不相同实际,定期更换不同内容的法制宣传知识,促使广大公民不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减少公民因不懂法、不守法引起的社会负面效应,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截止目前,辖区内共办法制黑板报4期69面,刷写法制宣传标语560余幅,刷写平安创建固定标语3幅,法律顾问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人次。组织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综治法律知识测试一次,平均成绩95分。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提升“两率一度”。在提升“两率一度”工作中,司法所与镇综治办到村召开综治维稳和提升“两率一度”宣传动员会8次,各村刷写宣传标语90条,悬挂“过街红”15幅,制作大型宣传喷绘2幅50㎡,对平安创建工作暨司法所职能进行了宣传介绍,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对辖区200多部固定电话用户落实包联责任,进行入户走访,“一对一”听取群众对社会治安、司法所工作、平安创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群众广泛宣传平安创建相关工作,发放警民联系卡1400张,《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340份,争取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以上这些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建立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队伍,我们辖区内有两劳刑释解教列管人员3名,其中在家1人,外出1人,为了让他们洗心革面,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我们分别与他们所在的村、组党组织联系,建立帮教组织3个,同时我们还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目前被帮教的人中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五是进一步开展“进万家、解民情、化纠纷、保安宁”工作的广泛推行。六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了辖区内二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六是协助政府依法决策,推动依法行政。为此,经征得领导的同意,我们参与政府起草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对此,领导很满意,我们也自感欣慰。

七是积极完成全年的新闻宣传报道任务,其中省级1篇,市级2篇,县级5篇,为普法宣传教育奠定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八是牢记为民排忧解难是我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大事小事亲力而为,做事有始有终。九是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我始终把自己当作一普通党员对待,牢记责任重于泰山。严格按照“八个倡导”和“四个绝不允许”要求,带头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我一是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公道正派,不谋私利,不高特殊化。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干群亲和力,树立了一名基层党员负责人的良好形象。

总之,回顾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在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做到了忠于职守,勤奋敬业,认真完成组织上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今后,我将一是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和思想修养还需不断提高,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二是工作经验还有些不足,工作方式方法还有待加强;三是给领导汇报工作少,上下信息不灵通。四是白玉地处山区,我个人存在懒惰思想。针对这些问题,我将切实全面提高自己,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干好自己分内的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对于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五

一、围绕效能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

1、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倡导廉政理念。

继续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运用各种有效监督形式,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完善岗位廉政教育、依法行政、作风效能等工作机制。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推动全局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氛围,促进党员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2、抓示范和警示教育,倡导廉政文化。

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广泛开展“讲廉、送廉、读廉、写廉”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政风、警风和行风建设。积极发现、总结、表彰、宣传勤政廉政典型,深入开展“身边人说身边廉政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等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进行现身说法教育,全方位接受廉政氛围的熏陶,逐步形成大教育的格局,构建党员干部高尚的“精神家园”。

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全面贯彻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勤政廉政日记制度,加大领导公务用车的监督和“三公一金”的治理,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合力。

二、围绕严格执纪,健全相关制度,力争源头治腐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详实制定20xx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好责任状的签订和责任分解。继续实行局主要领导与局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细化责任追究的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做到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2、健全机关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全方位工作制度,形成制度网络体系,重点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权力正确行使和责任落实。围绕“和谐机关大家创,和谐科室人人建”,努力塑造勤奋好学、团结求实,心系群众、勤政廉政,实干高效、雷厉风行等三种形象,进一步强化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社会意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建立机关科室、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执法大检查,强化跟踪督办,积极探索推进干部无为责任追究办法。按照《律师法》和《公证法》的要求,在律师所和公证处严格执行错案(证)责任追究制,使律师、公证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三、围绕保障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主要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层层抓好督办落实。同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纪检组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工股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推进绩效考评,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办结制、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评议等制度。切实纠正机关中存在的少数干警作风飘浮、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不良作风,促进机关干警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改进信访服务,妥善处理群众投诉。

3、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6条意见、市委75条要求、县委25条意见,围绕“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全局党员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活动,不断提高干警自我约束的能力、主动规范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履行职责的能力,探索建立作风建设评价体系。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员意识、宗旨意识、群众路线和服务理念,加强政风、警风和行风建设,提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行政能力。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简报、专栏、报刊等形式,及时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先进典型,从正反两个方面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努力提高反腐倡廉思想教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积极营造人人思廉、人人讲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履职尽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1、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照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使纪检监察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力量进一步加强。带领和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忠心对党、贴心为民、公心执纪、尽心履责、真心待人的工作理念。

2、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敬业奉献、崇尚实干、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工作氛围。

对于司法助理专业认知心得体会简短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

(201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七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得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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