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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办法解读心得体会和感想 风险管控心得怎么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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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办法解读心得体会和感想 风险管控心得怎么写(二篇)
2023-01-03 11:05:58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风险管理办法解读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我公司是专门的秘密载体印制企业,所以,保密工作是重中之重。众所周知,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为切实有效地保护国家秘密.必须事先做好保密风险评估报告,让保密工作有的放矢。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保密工作已成为企业的中心工作之一。在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关系到企业的正常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保密风险评估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风险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保密风险因素及其影响,进而科学分析企业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关于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的建议方案。

保密风险一词包括了两方面的内涵。其一,风险意味着会对企业正常的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其二,这种影响的出现与否是一种不确定性随机现象,它可用概率表示出现的可能程度,但不能对出现与否做出确定性判断。从而可知,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影响密切相关,它们构成了企业保密风险存在与否的基本条件。因此,要真正领悟企业保密风险的本质,就必须弄清这三个概念及其相互联系。

简单概括而言: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对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在我公司,秘密载体生产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特营原辅料仓库、生产工序、检验包装区、成品仓库、废残次品仓库,共五个独立的工作部门。成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领导小组(简称保密组)。有关秘密载体的印制工作:包括排版、制版、印刷、检验、包装入库均在封闭的生产场所内进行,使用全国统一的票据防伪专用品,各工序均由保密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1、公司专设保密印刷车间及保密室。涉及保密的印刷资料由保密印刷车间专门承印,并由保密组指定印刷人员专门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保密室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防盗门、窗;配备双锁、密码锁铁柜,用于存放保密资料。

3、承接印刷国家秘密载体业务时应由专职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登记。不准随便互相转手,不准随便抄录或翻印秘密以上文件。

4、凡秘密业务,实行数字化管理,生产部下达红票。秘密印刷业务的原稿、样张、打样纸必须数字准确,不得乱放或遗失。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数字缺少,要及时查找并查明原因,同时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在找到丢失品前,有关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场地,若一时无法找到,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5、保密车间、库房在下班前,必须将门室关好锁好,下班后一般不准随便打开工房门。

6、工作在保密岗位上的人员是工作的需要、单位的重托,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知悉的保密事项,只能用于生产,不能向外泄露,不得对外从事技术服务。必须妥善保管生产工艺、生产记录及其他各种保密资料,不得丢失泄密,不在报刊杂志上报道保密事项,不得把秘密资料传送到qq空间、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

7、职工调离工厂或调岗,应将自己保管的保密资料上交,不得带走或留存。公司可以对其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检查。

8、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密岗位责任制度,公司正在与涉密员工磋商签订《保密协议》。

9、公司已经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开展保密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已经形成《会议纪要》。

10、设计室是保密要害部门。计算机系统由专人管理,配备好防范设施,涉密文件的打印需用专用磁盘由专人负责。

11、特营原辅材料的采购,必须根据委托合同,由业务部门按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及保密组确认后,下达给采购、仓库、财务等部门执行,以便对特营原辅材料进行监管。

12、特营原辅材料存放于专用仓库,有专职仓管员进行日常管理,落实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确保物资安全。

13、公司设立专门的成品仓库,配置专职保管员,要求成品仓库的账簿应记录完整,详细真实,并妥善保管。

14、建立健全秘密载体残次品的管理制度,由专职管理员对废残次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发生工序及原因等资料做好真实详细的记录,存档保管。

15、建立健全监控设施运行记录,对监控记录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和存档。

16、监控室由专人管理,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17、监控室专管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更不得使用监控设施进行游戏、娱乐等活动。

18、监控室专管人员要密切观察各布防区域的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

19、一切从事秘密载体印制的员工应无犯罪记录,品德作风正派,并必须如实向人事部门申报本人及家庭,并交验有关的合法证件。

(一)保密工作团队上的.问题;

1、领导保密意识尚不够敏感;

2、保密教育不经常、保密知识缺乏;

3、保密组织的任务分工不明、对保密形势的估计不准确;

4、专项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

5、保密员队伍建设还须加强;

6、工作思路缺乏创新、工作缺乏协同合作。

(二)保密工作环境上的问题:

1、可能在设备设施上泄密;

2、可能在计算机系统上泄密;

3、可能在生产及学习训练过程中泄密;

4、职工跳槽频繁;

5、在物流中泄密风险较大。

如果企业的核心资料外传,甚至落入竞争对手手中,则企业很可能在竞争中失败。所以,保证企业的核心资料不被泄露是保证企业在竞争激烈市场立足之本。

对于企业重要数据泄密的途径,可以归纳为七点:

(1)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终端遗失或失窃;

(2)跨部门或跨计算机的数据转移以及外来计算机非法侵入;

(3)存储介质随意使用;

(4)网络外发程序,如发送电子邮件、qq信息、微信等;

(5)打印、复印以及光盘刻录;

(6)数据非法二次转播;

(7)oa等移动办公终端对于办公系统的接入。

所以,要有的放矢地开展保密工作,堵塞泄密途径。

近几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办公设备逐渐走进了企业的日常工作,保密工作面临着一种全新环境;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保密风险评估,作为企业开展保密工作的前提,能为单位领导准确把握本单位保密工作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重点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关于风险管理办法解读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破两万亿元,占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随着政府采购的蛋糕越做越大,腐败案件也呈高发多发态势,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多方当事人。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何从源头预防腐败?下文重点从招标过程入手,对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原因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风险环节

确定采购需求环节

一是资格性条款具有限制性,将某些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参与投标的门槛,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参加。二是实质性参数具有倾向性,将是否满足某个不影响实际采购需求的参数作为废标依据,而这个参数只有特定供应商具备,有“量身定做”的嫌疑。三是评分细则不够量化,仅用“好”、“一般”、“差”等模糊表述确定评分等级,却没有细化各等级的评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方便“照顾”某些供应商。四是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要求供应商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明显与家具的生产周期不符,实际上可能是采购人与供应商已提前“约定”好,只是走一下采购程序而已,使其他供应商望而却步。

选择采购方式环节

一是将本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二是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未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而是由县级财政部门擅自越权审批,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组织采购活动环节

一是受理时优亲厚友,接受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的委托。二是编制审核招标文件时设置陷阱,为采购人或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三是故意泄露已报名或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四是开标程序不合规,允许迟到的利益关联供应商参加开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设置唱标环节等。五是评审过程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或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使评审结果有利于特定供应商。

履约验收环节

一是采购合同没有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违规变更合同条款谋取私利,如双方串通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并将其写入合同。二是供应商不按采购合同供货,采购人收而不验或验而不实,损公肥私。如某地采购核桃苗,供应商交货时将嫁接苗更换为实生苗,每株差价10元,采购人收受好处后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问题症结

法规制度不完善

一些法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真空地带”,甚至相互矛盾。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在开标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但第二十六条却规定开标前不能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相互矛盾。再比如,《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的权责不明确,需求论证流于形式。专家来源无明确规定,采购人可以选择性的指定专家,一些专家很容易和采购人达成某种“默契”,将明显不合规的条款纳入其中,导致采购活动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做”,侵害国家利益。更进一步的是,采购人还往往用所谓的需求论证结果为托词,与代理机构“讨价还价”,以满足其特殊要求。

违法违规成本较低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作了规定,但要么规定不明确,要么处罚力度较轻,导致一些供应商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如《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是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往往只是在指定媒体上通报一下就不了了之,处罚力度远远不够。

监督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对采购过程的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的监管偏重于事后,对采购活动实施前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采购需求论证不合理、围标串标等,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其次是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够到位。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指出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对行为的认定、处分的档次以及追究的方式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

对策建议

规范采购人行为

1.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采购人应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设立政府采购专职岗位,通过采管分离、规范流程、集体决策等,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机制。

2.加强需求论证管理。

采购需求应当客观、公正,严禁无用采购和奢华采购,除了依据采购单位实际和前期充分市场调查情况外,还应当征求专家的论证意见,对专家出具的论证报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最终形成不同采购方式的客观公正的采购需求。同时为保证专家论证不受采购人影响,可以引入需求论证专家职业情况记录和曝光监管机制,对在需求论证中违反职业道德的专家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严格防止采购需求的倾向性。

3.从严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监督部门申报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采购方式的选择不能只看预算,应结合项目特点区别对待,像会展类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会更加合适。

4.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

采购人代表的作用是代表采购人参与评审,行使使用者权利,以使用者身份参与表决。针对目前采购人代表“凑数”的情形,为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应当委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对采购项目非常了解的“专家”级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若采购单位不具备专业人员,可委托专家库内的专家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

5.加强中标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的程序进行验收,对有质疑投诉、采购金额巨大、社会公益性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除了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方参与之外,验收结果还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交易信息

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整个交易过程中的需求论证报告、招标方式、主要技术参数、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中标金额等要素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

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利用岗位职责分工的方式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流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控廉政风险。实行分段式流程管理模式,将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和开标、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保证金缴退、评标现场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环节划分到不同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做到各岗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建立招标文件五级审核制度,强化对招标文件的层层把关和相互监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廉洁清单,列出采购各环节各岗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从程序上防控风险。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内控机制,但社会代理机构因准入门槛取消和服务有偿性的特点,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更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以标准化建设规范代理行为。

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实行电子交易不仅可以提高招投标效率,还能通过全过程电子化,加强采购过程中关键节点的保密控制,使评审流程结构化,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防止因此产生的腐败问题。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运行日趋成熟,已全面实行集采目录内部分通用类货物的“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各级预算单位和供应商均通过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实施全流程痕迹管理,发现问题能及时查找责任人,有效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行为。将于今年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使供应商报名、招标文件领取、专家评审等环节和行政监督都能在线上完成操作,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阳光下运行。

加强政府采购综合监管

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实行交易过程同步全方位音视频监控,填写《交易项目现场记录表》,做到环环相扣、留有痕迹。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和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采购活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可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查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并及时对监督情况予以公开曝光。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供应商及专家在政府采购中承担的不同职能,建立刚性的问责机制,制定各自的责任清单,一旦出现问题则实行责任倒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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