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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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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优质10篇)
2023-11-11 20:08:3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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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现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着力建设更加文明、开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设事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

总体要求:深化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把握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建立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抓好活动,发挥带动作用;强化舆论,营造诚信氛围。力争使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有新的增强,全行业诚信环境有新的改善,全面加强诚信建设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全系统要围绕诚信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尤其要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讲诚信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不说谎、不作弊、不制假、不售假、不欺诈等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在社会做个诚信的公民、在单位做个诚信的建设者、在家庭做个诚信的成员。全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耍在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全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

大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备种实践活动,要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创佳评差”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在诚信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实践中不断发扬光大。

2、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开展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诚信缺失的典型事件。今年要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建筑、房地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行业和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内部。建筑行业要坚决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房地产行业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和守合同、重信用上,坚决反对在商品房销售中的虚假广告、面积缺斤少两等行为,严格规范房屋拆迁管理行为,严格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市容环卫行业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作业、依法监察、文明执罚,以及乱罚、多罚、强罚等行为上。市政公用行业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服务、守法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坚决反对吃、拿、卡、要以及多收费、乱收费、强买强卖等行为。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整治重点放在反腐倡廉、提高办事效率、文明管理、公正执法上。坚决反对徇私枉法、执法不严和办事推诿、行政审批过多过乱、手续繁杂等行为。

要以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个建设系统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具体从两个方面重点推进:一是着力加强各级机关诚信建设,以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系统的诚信建设。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紧密联系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坚持五个统筹,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按科学规律办事,一切按勤俭节约原则办事,坚决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不搞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不搞文山会海、形式主义,规划方案《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在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办事程序,合理简化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公正的服务。对于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承诺的事项,要坚决做到不打折扣。要积极推广公示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在容易出现问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要把明确权限、强化监督作为诚信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作出表率。

二是大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今年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继续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继续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用体系上。全系统各类服务行业都要制定出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保证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服务企业和每个服务人员。

全系统各行业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制等多种手段,从法制上、体制上、机制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使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得到好处和便利,让不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受到制约和处罚。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把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科学有效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完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开通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聘请专门的监督员、群众评议行风、企业评议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评议上级机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和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动诚信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提高失信成本遏制失信行为。今年要建立起制约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管理办法。

要把集中治理和活动带动结合起来,运用载体,抓好重点,发挥示范效应,推进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重点抓好三项活动:一是全系统参加诚信联盟的企业,要在诚信年活动中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认真制定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标准,倡议全行业共同遵行、互相监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形成诚信连锁效应。二是组织开展好公民道德和诚信建设知识竟赛活动。全系统要广泛参加这一活动,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大力营造共同关注诚信、人人自觉守信的良好氛围。三是全系统文艺调演要与“诚信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充分体现诚信这一主题。

三、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四月底前,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迅速做出部署,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5月初到9月底,主要任务是开展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排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加强诚信建设的相关制度。其间,从5月上旬开始,全系统要广泛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和诚信和建设知识竞赛,并筛选出省厅参加全省决赛的参赛队员。参加全省诚信联盟活动的单位还要注意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参加省上将于7月中旬召开的现场经验交流会。

3、总结提高。10月初到12月,主要任务是检查考评、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把平时抽查和年终考评结合起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年底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活动的情况向省厅书面报告。

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日程,摆在重要位置,从各自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找准活动重点,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树立推广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诚信建设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发现和培养一批诚信建设的先进单位,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在开展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给予大力表彰,以鼓励先进,示范带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示范点,青年文明号等,都要坚持文明优质服务,坚决杜绝各种不讲诚信的行为,在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中做好表率,发挥好示范作用。

3、注重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与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完善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起末,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教育和管理在内容上相互衔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还要把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与创佳评差规范化服务社会服务承诺制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工地创建文明风景区等活动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使活动更加深入,更有成效。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引导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根据《湖南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价诚建〔2011〕1号)精神和市物价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总目标,围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这一主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打造价格诚信华容品牌。

1、以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社会发布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公告,公布价格诚信建设主要内容,发动企业广泛参与;组织有一定影响和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倡议、现场受理举报等活动,扩大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

2、组织对零售企业、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等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巡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执行价格诚信不到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组织学习省价格协会编写的《价格诚信读本》,通过培训学习,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熟知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加强价格自律。

1、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真实、准确、全面和完整地标示商品的价格及与价格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等,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规范、货签对位、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价的工作要求,对医疗、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行业,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0%。同时,对大型超市、交通、通讯、宾馆等窗口单位,组织开展“明码实价示范点”和“明码实价承诺企业”等活动,在步行街创建“明码实价示范街”,大力倡导和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2、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引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杜绝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模糊赠售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倡导经营者主动作出价格诚信承诺并严格履行承诺,包括明码实价承诺、违约赔偿承诺和价格促销、优惠、折扣、馈赠承诺等。

3、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调价。引导企业根据商品的生产进货成本和社会平均利润来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不以虚高价格和短尺少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并通过降低进场费和农超对接等办法减少物流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积极组织供应,保持价格平稳。

4、强化经营者内部价格自律。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自我约束和内控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内部定调价呈报审批制度,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企业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企业价格及相关质量计量问题分工负责制度,企业物价员制度,内部成本核算和定调价制度,价格承诺违约赔偿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机构。组织经营者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帮助企业分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了解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价格自律意识。

5、总结推广经验,树立诚信典型。每年年底前对当年的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价格诚信创建成效明显的经营者广泛宣传,树立诚信典型。

6、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在加强调研和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如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7、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创建省、市、县三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动员,在确认符合评选认定条件的基础上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并按程序推荐。

1、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第一、第二阶段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和褒扬;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责成整改。

2、完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集中推进阶段结束后,要着力从改进和加强价格监管出发,结合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特别是在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格约谈、价格承诺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定,构建价格诚信建设制度体系。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推介;另一方面,对经营者违反价格诚信的行为,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2、进一步落实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认真总结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继续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学校、进医院、进行政事业单位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价费公示制度和价格公共服务,防止因采用集中统一缴费方式将自愿服务性收费变成强制性收费,督促价费执收单位承诺并严格做到不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预防、遏制乱收费。

3、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价格监督服务站等社会监督组织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的群众基础,提高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活动,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对经营者履行价格诚信情况进行评议,奖优惩劣。

4、抓好价格诚信建设情况的考评。授权县物价局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考评,制定考核评估表,对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诚信情况良好的企业组织推荐参加省、市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5、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对少数不讲信誉、不守信用和进行价格欺诈的企业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药监局、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容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分工负责,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把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价格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整个创建活动,搞好部门协调和各项日常工作。新闻部门重点组织好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活动;工商部门重点负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对消费者的宣传与引导;质监部门重点负责对经营者的商品质量及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药监部门重点负责对餐饮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

3、加强指导,有序开展。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介各行业、各部门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正面引导。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为名干预企业的正常定调价活动,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报名费、赞助费等。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充分发挥“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推进作用,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特制定《xx区2022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景式集中宣传的重要载体。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镇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动员各方力量,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展示我区信用建设最新成果,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推动“信用让生活更美好”理念深入人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信用保障。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镇要结合各阶段任务清单(附件1),在2022年4月20日前全面启动所承担的活动任务,推动各类活动持续有序开展,确保全区全年诚信宣传活动总次数60次以上。

二、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各项专题活动落地落实。

(一)诚信宣传“进机关”。将诚信建设与党的建设、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制定诚信宣传“进机关”宣传方案并公布在官网,多形式学习宣传诚信政策法规和道德规范,依托主题党日活动、支部活动、例会培训等做好诚信宣传,发现、推广党员干部诚信模范,在办公地点悬挂或滚动播放诚信标语(可参考附件2)营造诚信机关氛围。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做好公务员信用档案、信用应用工作(xx发改发〔2021〕7号文件和xx改函〔2020〕120号文件,附件7)的宣传,在单位评优评先时将公务员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单位做诚信职工,在社会做诚信市民,在家庭做诚信成员。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诚信倡议书(附件3),签订部门政务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公示在新区门户网站。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办公室、其他区级部门(单位)、各街镇;完成时限:2022年4月)(逗号前为专项活动牵头单位,下同。)。

(二)诚信宣传“进街道社区”。街道和社区通过悬挂诚信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诚信公益广告、举办“诚信道德讲堂、解答群众咨询、讲述经典案例”等形式与广大社区居民交流,加强街道社区居民的诚信教育,提升街道社区居民的诚信意识。推动各街道社区将诚信内容列入居民公约。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进街道开展税收、食品药品等领域信用法规政策和失信惩戒案例面对面零距离宣传工作。全区至少选择3个诚信氛围较好的社区,社区以年为单位对本社区企业、商户开展诚信经营评比。区司法分局组织进社区开展“民法典与诚信”知识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中诚信原则、民事活动中的诚信体现等内容向群众宣传。区公安分局组织进社区开展反诈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介绍电信诈骗常见的种类、作案手法和特点,让群众掌握识别诈骗的方法,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责任单位:区发展政研局,区社会事业局、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工业服务局、区司法分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完成时限:2022年5月)。

(三)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区发展政研局负责制定新区“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宣传方案,组织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社会治理局(应急管理)、区税务分局、区住建城管局、区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中心、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区工业服务业局等相关部门,在人流密集场所的商圈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宣传诚信政策、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区财政金融局(联系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区公安分局围绕“打造信用名片、创造企业财富”“打击电信诈骗、保障群众财产”等主题推广普及征信知识和反诈知识。各单位活动当天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诚信签名和诚信承诺(附件6),张贴诚信海报,发放信用宣传手册和资料,填写调查问卷,一对一答疑解惑等形式向市民全面细致宣传信用工作,提高市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区发展政研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公安分局、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镇;完成时限:2022年6月)。

(四)诚信宣传“进村镇”。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在村委会和乡镇工作点安放征信知识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取阅点、发放宣传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页、方便村民了解征信知识。加强诚信宣传力度,开展“诚信文明村”“诚信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挖掘典型人物事例,增强村镇群众的诚信意识。加强村镇信用教育,通过诚信讲堂、线下培训等方式,增强村镇党员、村镇干部的诚信意识和知识储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区城乡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完成时限:2022年8月)。

(五)诚信宣传“进校园”。把诚信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更好地助推宜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校园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重要范畴。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诚信校园”绘画、征文、辩论赛、诚信典型选树、签订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5)等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知荣辱、明是非、重承诺。加强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主动融入诚信元素,利用宣传栏、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诚信知识,弘扬诚信精神。团区委进校园组织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团课,用一些典型诚信案例和学生们讲述诚信的重要性以及诚信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

(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局,团区委;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六)诚信宣传“进企业”。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城乡发展局(交通、文广旅游、农业)、区住建城管局、区社会事业局(教体)、区市场监管分局(食品药品)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行业”宣传活动,组织会员进行诚信政策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行业相关诚信知识和信用政策,编印到业务宣传手册内容中,把诚信教育纳入企业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广泛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获奖主体和激励政策(xx发改财金〔2021〕xx号和川发改财金〔2021〕xx号文件,附件7)的宣传,发挥诚信典型示范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监督,加强职工诚信管理。组织司法、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或诚信政策培训,引导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讲解诚信企业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城乡发展局、区住建城管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司法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发展政研局、区税务分局、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七)开展媒体专题报道。在xx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区内媒体宣传报道“诚信建设万里行”各项活动,积极对接上级媒体策划宣传新区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宣传诚信企业、群体、人物,充分挖掘诚实守信的感人事迹和鲜活案例,弘扬诚信文化。揭露失信败德行为,针对电信诈骗、法院判决不执行、金融领域失信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失信问题,充分挖掘违法失信具体案件,剖析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大力曝光失信典型。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一)完善工作机制。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镇要依托信用建设现有工作机制,各专项活动牵头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责、精心谋划,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全力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落地落实。请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镇于4月15日前将本项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姓名、电话报送至区发展政研局,便于建立健全沟通对接机制。

(二)做好资料准备。诚信倡议书、诚信宣传海报、诚信知识手册、诚信红黑榜宣传单等由区发展政研局统一制作,各类承诺书由牵头单位负责制作,各部门、街镇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制作相关宣传资料。“6.14”活动现场所需其他物料待活动筹备会另行安排。请各部门、街镇于4月25日至29日到区发展政研局领取宣传资料。

(三)确保宣传实效。请各牵头部门做好图片、视频资料收集,抓好经验提炼、亮点打造,在专项宣传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活动简报信息和《活动统计表》(近期制发)。请各部门(单位)、街镇积极撰写宣传信息,多途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活动中签订的政务诚信承诺书、教师诚信承诺书、诚信经营承诺书,牵头部门(单位)统一收集后由区发展政研局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督办通报。提升诚信宣传覆盖面和次数是全市信用排名整改中的重要工作,市上已明确要推行定期通报机制,会定期将全市“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分管市领导,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约谈整改,整改不力的提请市领导约谈。按照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要求,区发展政研局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因此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新区被市发改委通报甚至被市领导约谈的,将按要求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得分。

附件1:

活动类型。

活动内容。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逗号前牵头)。

完成情况。

备注。

诚信宣传“进机关”

1.制定诚信宣传“进机关”宣传方案并公布在官网。

2022年4月。

区党群工作部,区办公室。

2.依托主题党日活动、支部活动、例会培训等做好诚信宣传,发现、推广党员干部诚信模范。

2022年4月。

区党群工作部,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3.在办公地点悬挂或滚动播放诚信标语。

2022年4月。

区办公室,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4.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做好公务员信用档案、信用应用工作宣传,在单位评优评先时将公务员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

2022年4月。

区党群工作部,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5.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诚信倡议书,签订部门政务诚信承诺书,并公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

2022年4月。

区办公室,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诚信宣传进“街道社区”

6.街道和社区悬挂诚信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诚信公益广告、举办“诚信道德讲堂、解答群众咨询、讲述经典案例”等形式加强居民诚信教育,提升居民诚信意识。

2022年5月。

区发展政研局,各街道。

7.推动各街道社区将诚信内容列入居民公约。

2022年5月。

区社会事业局,各街道。

8.税务、市场监管进街道开展税收、食品药品等领域信用法规政策和失信惩戒案例宣传工作。

2022年5月。

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

9.全区至少选择3个诚信氛围较好的社区,社区以年为单位对本社区企业、商户开展诚信经营评比。

2022年5月。

区发展政研局,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各街道。

10.司法或民政部门组织进社区开展“民法典与诚信”知识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中诚信原则、民事活动中的诚信体现等内容向群众宣传。

2022年5月。

区司法分局,各街道。

11.公安部门组织进社区开展反诈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电信诈骗常见的种类、作案手法和特点,让群众掌握识别诈骗的方法,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2022年5月。

区公安分局,各街道。

12.制定x区“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宣传方案,在人流密集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宣传诚信政策、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

2022年6月。

区发展政研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镇。

13.围绕“打造信用名片、创造企业财富”“打击电信诈骗、保障群众财产”等主题推广普及征信知识和反诈知识。

2022年6月。

区财政金融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14.设置宣传展板、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诚信签名承诺、诚信海报、信用宣传手册资料、调查问卷、一对一答疑解惑等形式向市民全面细致宣传信用工作,提高市民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2022年6月。

区发展政研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镇。

诚信宣传“进村镇”

15.金融机构组织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在村委会和乡镇工作点安放征信知识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取阅点、发放宣传折页、方便村民了解征信知识。

2022年8月。

区城乡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镇。

16.加强诚信宣传力度,开展“诚信文明村”“诚信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挖掘典型人物事例,增强村镇群众的诚信意识。

2022年8月。

区城乡发展局,区党群工作部、各镇。

17.加强村镇信用教育,通过诚信讲堂、线下培训等方式,增强村镇党员、村镇干部的诚信意识和知识储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2022年8月。

区城乡发展局,区党群工作部、各镇。

诚信宣传“进校园”

18.把诚信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中,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

2022年9月。

区社会事业局。

19.制定校园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重要范畴。

2022年9月。

区社会事业局。

20.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诚信校园”绘画、征文、辩论赛、诚信典型选树、签订教师诚信承诺书等实践活动。

2022年9月。

区社会事业局。

21.加强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主动融入诚信元素,利用宣传栏、板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诚信知识,弘扬诚信精神。

2022年9月。

区社会事业局。

诚信宣传“进企业”

22.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行业”宣传活动,组织会员进行诚信政策学习。

2022年11月。

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城乡发展局、区住建城管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3.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行业相关诚信知识和信用政策,编印到业务宣传手册内容中,把诚信教育纳入企业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

2022年11月。

24.广泛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获奖主体和激励政策的宣传,发挥诚信典型示范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监督,加强职工诚信管理。

2022年11月。

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党群工作部、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5.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或诚信政策培训,引导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讲解诚信企业激励政策。

2022年11月。

区工业服务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司法分局、区税务分局、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开展媒体专题报道。

26.在xx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区内媒体宣传报道“诚信建设万里行”各项活动,积极对接上级媒体策划宣传新区活动开展情况。

2022年12月。

区党群工作部,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27.重点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宣传诚信企业、群体、人物,充分挖掘诚实守信的感人事迹和鲜活案例,弘扬诚信文化。

2022年12月。

区党群工作部,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28.揭露失信败德行为,针对电信诈骗、法院判决不执行、金融领域失信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失信问题,充分挖掘违法失信具体案件,剖析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大力曝光失信典型。

2022年12月。

区党群工作部,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镇。

附件2。

(供参考)。

2.诚实守信,知行合一。

4.树诚信理念,筑诚信企业。

5.企业经营,诚信至上。

6.诚信立身,诚信立家,诚信立业。

7.人人讲诚信,共建诚信村。

8.诚赢未来,信聚财富。

9.信用,让生活更美好。

10.诚信像一面镜子,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

11.诚信上路,文明到家。

12.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

13.诚信经营,铸造品牌。

14.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15.知信、用信、守信。

16.无诚不足以立信,无信不足以立身。

17.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

18.内强诚信素质,外树文明形象。

19.诚信你我他,信誉靠大家。

附件3。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国家倡导诚信,社会呼唤诚信,个人需要诚信。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宜宾诚信建设水平、打造“诚信宜宾”品牌,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现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诚信倡议书:

一、树牢诚信观念,争做“诚信传播者”。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传播诚信文化理念。积极宣传身边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引导身边的人践信守诺,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共同塑造“诚信宜宾”城市文化。

二、强化诚信意识,争做“诚信倡导者”。

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恪守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失信行为,踊跃参与各种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共同打造“诚信宜宾”城市名片。

三、爱护诚信记录,争做“诚信践行者”。

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爱护自己的信誉,遵守自己的诺言,提升自我约束意识,让诚实守信美德浸润社会每一个角落,共同建设“诚信宜宾”城市品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荣,家无信必衰,国无信必危。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争做诚信个人,争创诚信企业,共建诚信文化,共塑诚信形象,共创“诚信宜宾”美好家园!

附件4。

(供参考,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修改)。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诚信高效、廉洁从政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xx委/办/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据公开、持证上岗、廉政执法,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建立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执法监管。

二、政务公开,公开透明。综合运用办事手册、宣传媒体、手机短信、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全方位的政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以及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向全社会公布。

三、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从企业和群众服务需求出发,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断完善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同时,采取即来即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邮递寄件等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四、强化监管,推进工作。强化信用制度建设和实施,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五、转变作风,提升水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厉行节约,加强对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的监督。严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等行为和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的干部,坚决问责,严肃查处。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监督电话:

附件5。

(供参考)。

作为人民教师,本人承诺:

一、遵规守纪,依法执教。

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聘约,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三、为人师表,言行一致。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上课时关闭手机,不在教室吸烟,不酗酒,不欺瞒,不造假,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四、勤奋学习,严谨治教。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收受、索要学生或家长钱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六、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不封锁信息资料,不压制诋毁同事,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教风。

承诺人签字:

附件6。

(供参考)。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本店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恪守“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三、信守商业道德,不搞虚假宣传,不搞违规促销,不搞恶意竞争,不设霸王条款。

四、严把质量关,商品进货渠道正规,来源可追溯,质量合格,标识齐全,台帐记录完整;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破损、污染商品。

五、明码实价,不搞价格欺诈和价格误导;准确计量,不短斤少两。

六、坚持顾客至上,凡事替消费者着想;注重细节,为消费者提供周到服务。

七、严格服务规范,为消费者提供标准化服务;针对不同消费需求,努力提供个性化服务。

八、注重文明礼仪,服务人员着装得体,用语规范,举止大方,态度热情;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

九、认真执行国家“三包”规定,搞好售后服务;设立意见箱(簿)和监督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十、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与促进消费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各种促消费活动。

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监督电话:12315。

xxx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大力推进我镇政务诚信建设,确保落实完成政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县政务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镇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

成立塔集镇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慧(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玉好(副镇长、主任科员)、任连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科、镇纪委、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国土分局、塔集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

主要职责: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部署,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专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由张同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干部任联络员。

(一)建设政务承诺制度。推动政府各部门实施政务承诺,明确分包责任人,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贯彻落实事项,督办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上级领导批示的文件、群众来电来信和交办的事项,以及领导重要讲话、人大代表建议等。

(二)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重要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实行问责处理,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镇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效能督查的重点,对半公开、假公开、乱公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凡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部门,要边推边查边改。一要将目标承诺公开纳入行风评议,扩大评议对象范围,邀请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方面人士,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二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的作用,认真接纳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健全监督员机制,进行明查暗访,实施全方位监督。

(一)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廉洁性评估等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三)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负责督促作为招标、采购人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督促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市场经济秩序。

(四)加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规范政务、事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检查考核,推动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深入、规范开展。

(五)建立政务承诺机制。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负责推动政府部门实施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建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对承诺兑现的监督考核,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负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评估及预警、存量债务化解、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

(七)建立公务员个人诚信考评机制。

牵头单位:镇组织科。

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八)推进镇政务诚信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负责强化镇对辖区内信用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失信案例按地区划分的统计调查制度,对政府失信行为以及高发地区建立信用风险预警和警示惩戒制度。

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展开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前期调研工作,提出我镇政务诚信建设的初步设想。按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我镇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各有关职责部门按照政务诚信建设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务员素质和政府公信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要统筹安排、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推进本单位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联动配合。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要加强与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他专责小组的沟通协调。专责小组各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与履行本单位职责相结合,实现政务诚信建设与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本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专责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列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和考评范围,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为了进一步深化信用环境建设,努力创建信用平台,推动我镇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促进我镇和谐社会的建设,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组织街道社区居民户开展“信用居民户”调查评定,村组开展“信用农户”调查评定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推动诚信乡镇建设。

2、以各层次企业单位、居民户、农户信用评级为基础,组织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在街道、村组开展信用居民户、信用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农户发展力度。

1、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召开全镇创建信用乡镇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街办对所辖区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

2、组织试点,总结经验。选择信用基础条件好,经济发展相对活跃的村组、街道进行试点。目前结合实际,在全镇10个村进行试点,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作法经验,探索农村金融服务产品进入村、街道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3、适时推广,全面实施。适时召开现场会,对信用村试点创建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信用镇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地的创建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各村要切实掌握本村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户档案,街道居委会要用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居民、个体工商所的信用状况,为商业银行信贷支持提供真实可靠的信用信息。

3、强化创建措施。各村、办、部门要积极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并协助银行大力清收辖区内农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户贷款,鼓励辖区内居民到银行存款,增强银行信贷支持的资金实力。特别是欠银行历贷的村,一定要积极偿还本息,没有还本能力的一定要结清利息。

4、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银行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搞好信用乡镇创建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对创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领导和机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六

诚实是一个中文单词,意思是“诚实”ngx&igraven、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也是第二个“道德”身份证它是日常行为中的诚实和正式交流中的信用的总称。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诚信农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诚信政府标准和评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诚信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诚信机关建设是我市诚信农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通过开展“诚信机关”建设活动,增强全镇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效解决镇8万农民富不起来的突出问题。从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增强执行力,塑造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机关形象。

(一)诚信职工。

镇镇属全体在册干部职工。

(二)诚信机关。

站(办、所、中心)。

(一)诚信职工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诚信机关标准。

1、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3、工作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便捷;

4、干部职工执行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信守承诺,言出必行,取信于民;

7、职工职工比例达95%以上。

(三)诚信职工评定办法。

1、职工自评,填写《市镇“诚信职工”评定表》。

2、单位职工评议。

3、单位评定领导小组评分,实行扣分制。

4、由单位统一上报镇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诚信机关评定办法。

按照“诚信机关”标准,先由单位诚信建设小组组织自评,认为符合诚信机关标准的,由各站(办、所)填写《市镇诚信机关申报表》,报镇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定,评定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镇党委命名,报市诚信办备案。

成立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诚信机关”评定工作的领导,成立3—5人的单位诚信评定小组,并对职工自评进行审核评定。

(二)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打分,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诚信机关”评定资格,有严重弄虚作假的,严处相关责任人责任。

诚信机关、诚信职工评定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挂钩。未评为诚信职工的,取消参加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作为下年职称评聘重要依据;未评为诚信机关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大力推进我镇政务诚信建设,确保落实完成政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县政务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镇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

成立塔集镇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慧(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玉好(副镇长、主任科员)、任连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科、镇纪委、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农村工作局、国土分局、塔集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

主要职责: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部署,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专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由张同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干部任联络员。

(一)建设政务承诺制度。推动政府各部门实施政务承诺,明确分包责任人,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贯彻落实事项,督办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上级领导批示的文件、群众来电来信和交办的事项,以及领导重要讲话、人大代表建议等。

(二)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重要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实行问责处理,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镇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效能督查的重点,对半公开、假公开、乱公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凡纳入政务公开范围的部门,要边推边查边改。一要将目标承诺公开纳入行风评议,扩大评议对象范围,邀请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方面人士,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二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的作用,认真接纳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健全监督员机制,进行明查暗访,实施全方位监督。

(一)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廉洁性评估等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三)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负责督促作为招标、采购人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督促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市场经济秩序。

(四)加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规范政务、事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检查考核,推动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工作深入、规范开展。

(五)建立政务承诺机制。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负责推动政府部门实施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建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对承诺兑现的监督考核,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六)建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负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评估及预警、存量债务化解、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

(七)建立公务员个人诚信考评机制。

牵头单位:镇组织科。

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牵头单位:镇纪委。

负责强化镇对辖区内信用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失信案例按地区划分的统计调查制度,对政府失信行为以及高发地区建立信用风险预警和警示惩戒制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前期调研工作,提出我镇政务诚信建设的初步设想。按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我镇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各有关职责部门按照政务诚信建设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务员素质和政府公信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要统筹安排、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推进本单位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联动配合。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要加强与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他专责小组的沟通协调。专责小组各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与履行本单位职责相结合,实现政务诚信建设与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本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专责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列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和考评范围,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府发〔2018〕7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发〔2018〕53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到2023年,建成覆盖全区的政务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体系,统一归集全区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失信信息和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守信践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政务失信修复渠道进一步畅通;建成覆盖全区的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机制,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部门与公务员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深入落实依法治区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阳光行政,政务公开。坚持阳光行政,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勤政高效,为民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进一步畅通办事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平正义,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推动各地政府机关和公务员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切实提高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水平。

突出重点,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将各镇、区级各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一)构建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建立政务诚信信息归集与共享机制。组织、人社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将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失信记录、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并及时归集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信用”“政务诚信模块”实现公职人员诚信信息归集、共享,政务信息网、区内媒体等信息渠道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全区各镇、各部门和公职人员政务失信记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息办、区财政局、市公安局分局,各镇人民政府)(排在分号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建立政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联动奖惩,建立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单位主动发起、联动奖惩实施单位主动响应和实施结果主动反馈的工作机制。各镇、区级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依法依规率先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并将失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目标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探索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补偿”机制。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和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行政垄断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曝光。设立政务诚信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4.健全信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记录。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告知、异议和投诉制度,对符合免责和容错的行为,不作为政务失信记录。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各镇、各部门和公职人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惩戒。严格规范认定容错的程序,完善风险防范和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5.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制定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守法诚信意识,将信用建设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在党员干部理论培训、干部网上学习、新进公务员培训、党校轮训等中增加信用知识内容。组织开展公职人员集体签名承诺、岗位诚信标兵推选等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切实增强公职人员诚信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1.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度,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政务公开、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合同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并通过“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合同履行、款项支付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优化区政府采购网站功能,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坚持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完善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的契约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记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行为。规范政府在合作项目中的履约行为,提高政府履约能力,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优化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用环境。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文体广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3.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对行业主管部门主管或评价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按规定程序评价、不按规定时限评价、评价情况与实际不符的记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对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完善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度,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和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通过“信用”网站等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探索推广在招投标过程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试点,并逐步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4.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畅通各市场经济活动参与主体对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失信行为的监督举报渠道,并将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纳入政府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信用记录。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抓好落地落实,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认真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区商务经合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5.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和存量债务清偿工作。及时查处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6.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将相关承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网站公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政务信用评价体系,将全区政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履职践诺和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办、区委目标办、区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

7.加强基层政务诚信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乡镇、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失信专项治理,重点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信访举报事件频发的组织机构进行治理,对治理后依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基层组织机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失信机构及其负责人信息记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逐步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全省、全国共享,并适时提交给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乡镇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加大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开展诚信乡镇创建活动,对诚信乡镇在农业开发、环境整治、集体经济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扶贫开发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退役军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1.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区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开展考核评价,重点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统计数据质量、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诚信状况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考核对象的重要参考。对严重失信的乡镇、部门,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评先选优、示范创建等方面给予相应限制,对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公职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2.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各镇、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并将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完善政务行为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和信访监督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受理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内容,依靠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议评价。

4.建立信用状况监测机制。依托市级政务诚信平台,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在“信用"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评级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二)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依据国家、省、市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对政务信用信息安全和公职人员个人隐私的保护,健全公职人员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披露、管理和应用等环节相关的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守信践诺约束机制及公职人员、有关部门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等信用管理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对本方案工作的落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府办,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七

公民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为实现三穗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共三穗县委三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穗党发[20xx]21号)要求,特制定三穗县公民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公民诚信建设为重点,以“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为根本,下硬功夫治理软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为实现三穗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更好更快营造良好环境。

1、以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场环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诈等突出问题。

2、以为人师表、以德施教为重点,着力解决重智轻德、责任心不强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广泛开展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

4、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5、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6、以社会公德为准则,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7、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明礼诚信的工作者和建设者。

8、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9、以勤政务实、廉洁高效为重点,推行政务公开,着力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10、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重点,着力公民道德滑坡、私欲膨胀、失礼失信等突出问题。

1、充分利用每年的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和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每年的“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开展活动,即一是“三八”妇女节由县妇联牵头开展有关妇女维权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2、“3.”植树节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由县科协牵头组织开展“科技一条街”宣传活动。

3、“3.”由县工商局牵头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检查和宣传活动。

4、“五四”青年节由县教育局牵头开展青年志愿者和文体活动。

5、五月法制宣传月由县政法委牵头开展“法制一条街”宣传活动。

6、是“六一”儿童节由县教育局牵头开展“三关爱”等活动。

7、是“七一”由县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七一”活动;八是“八一”由县人武部牵头开展“八一”活动;九是国庆节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国庆**周年活动;十是结合“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满意在三穗”主题实践活动和各机关单位学习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工作,使人们在集体聚会、合家团圆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诚信意识,共建和谐、诚信社会。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的根本准则,更是各行各业的行为准则,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求忠诚老实、平易近人、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科学工作者要求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书,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研究、发现问题,反对伪科学。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在一些人以利益为唯一驱动,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道德底线的情况下,诚信已成为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因此,加强公民诚信建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供有利条件。县委宣传部成立公民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各部门、单位、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精心组织、突出主题,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公民诚信、知非明理、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文明旅游、传统文化等教育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民诚信建设”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干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导督促各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公民诚信意识。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确保公民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重大活动的开展,各部门、单位、乡镇要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公民诚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行宣讲报告会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诚信建设的内容、目标任务,正确引导社会崇尚文明、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讲诚信的良好道德风尚。

(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公民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社会、家庭、学校、单位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系统,各党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公民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公民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给群众作出诚实守信的表率。学校要重点抓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中华传统经典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养成诚信的习惯。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教育,使全社会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人人视诚信为自己的生命,使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基石,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建立个人和单位的信誉档案,对不诚信者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五)以活动为载体,以教育为先导。以“讲文明树新风,讲诚信树形象”为主题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诚信单位、诚信公民等活动,在各党政机关开展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孝老爱亲”等活动,引导公民增强礼仪、礼节、礼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各部门、单位、乡镇分管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同志,要在公民诚信建设中担负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探索公民诚信建设规律,改进方式方法,指导诚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要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力量抓好数件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强、受群众欢迎的实事,促进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诚信”新风。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引导广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根据《湖南省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价诚建〔20xx〕1号)精神和市物价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总目标,围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这一主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打造价格诚信华容品牌。

1、以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社会发布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公告,公布价格诚信建设主要内容,发动企业广泛参与;组织有一定影响和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价格诚信倡议、现场受理举报等活动,扩大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

2、组织对零售企业、服务行业明码标价等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巡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执行价格诚信不到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组织学习省价格协会编写的《价格诚信读本》,通过培训学习,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熟知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加强价格自律。

1、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真实、准确、全面和完整地标示商品的价格及与价格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等,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规范、货签对位、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价的工作要求,对医疗、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等行业,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0%。同时,对大型超市、交通、通讯、宾馆等窗口单位,组织开展“明码实价示范点”和“明码实价承诺企业”等活动,在步行街创建“明码实价示范街”,大力倡导和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2、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引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杜绝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模糊赠售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倡导经营者主动作出价格诚信承诺并严格履行承诺,包括明码实价承诺、违约赔偿承诺和价格促销、优惠、折扣、馈赠承诺等。

3、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调价。引导企业根据商品的生产进货成本和社会平均利润来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不以虚高价格和短尺少秤、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并通过降低进场费和农超对接等办法减少物流环节、降低物流成本,积极组织供应,保持价格平稳。

4、强化经营者内部价格自律。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

规章制度。

建立自我约束和内控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内部定调价呈报审批制度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企业价格投诉处理制度企业价格及相关质量计量问题分工负责制度企业物价员制度内部成本核算和定调价制度价格承诺违约赔偿制度等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机构。组织经营者开展全员学法活动帮助企业分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了解企业价格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价格自律意识。

5、总结推广经验,树立诚信典型。每年年底前对当年的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价格诚信创建成效明显的经营者广泛宣传,树立诚信典型。

6、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在加强调研和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如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7、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创建省、市、县三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动员,在确认符合评选认定条件的基础上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并按程序推荐。

1、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第一、第二阶段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回头看,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和褒扬;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责成整改。

2、完善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集中推进阶段结束后,要着力从改进和加强价格监管出发,结合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特别是在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价格约谈、价格承诺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定,构建价格诚信建设制度体系。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推介;另一方面,对经营者违反价格诚信的行为,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2、进一步落实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认真总结价费公示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继续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学校、进医院、进行政事业单位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价费公示制度和价格公共服务,防止因采用集中统一缴费方式将自愿服务性收费变成强制性收费,督促价费执收单位承诺并严格做到不收取未公示的费用,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预防、遏制乱收费。

3、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价格监督服务站等社会监督组织和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的群众基础,提高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评议活动,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对经营者履行价格诚信情况进行评议,奖优惩劣。

4、抓好价格诚信建设情况的考评。授权县物价局对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考评,制定考核评估表,对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诚信情况良好的企业组织推荐参加省、市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5、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价格行为。对少数不讲信誉、不守信用和进行价格欺诈的企业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药监局、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容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既要分工负责,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把价格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价格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整个创建活动,搞好部门协调和各项日常工作。新闻部门重点组织好价格诚信建设的宣传活动;工商部门重点负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对消费者的宣传与引导;质监部门重点负责对经营者的商品质量及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药监部门重点负责对餐饮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

3、加强指导,有序开展。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介各行业、各部门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正面引导。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为名干预企业的正常定调价活动,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报名费、赞助费等。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八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__________关于“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__年5月8日。

“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年度全县质监工作要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和__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质检、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三服务”工作方针和“五个转变”工作思路,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工作,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和谐城乡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社会监督的原则;。

3.坚持经营者自愿参与,自我承诺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范围。

(一)主要目标。

经营者诚信计量意识有较大提高,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得到较好遵守,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覆盖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合格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城镇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以上,眼镜制配场所、加油站、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经营单位。

(二)工作范围。

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店、商场(超市)、眼镜制配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最直接的重要领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开展三项活动,丰富诚信计量工作载体。

一是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县推选2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可从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卫生机构、餐饮店、商场(超市)等5类单位中遴选出2个单位参与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评选活动。

一”(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四落实”(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情况和检定公示情况等诚信计量工作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从今年5月起至年底,争取完成对本辖区内全部固定集贸市场的检查验收。

三是开展免费检定。分期分批实现集贸市场和医疗计生机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

(二)推行四项制度,探索诚信计量长效机制。

一是示范推行集贸市场在用衡器“统配统管”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选定大、中、小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定1个集贸市场作为示范点推行在用衡器“统配统管”管理制度,为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该项制度积累经验并起示范作用。

要督促市场主办者对市场在用衡器实现“四落实”,主办者要对入场经营者自备衡器是否符合计量法制要求先行确认,并进行登记备案,实施编号管理,统一进行周期检定。

二是推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制度。今年各地要重点在加油站和医院开展计量保证能力确认活动,提高计量保证能力,推动诚信经营。

三是推行检定结果公示和经营者自我承诺制度。今年要在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型集贸市场、眼镜店、加油站全面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明显部位统一公示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情况一览表。要引导经营者自我承诺,自觉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同时公布县质监部门的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四是推行公平秤(磅)制度。要督促集贸市场和加油站配备公平秤、计量罐,加强对在用计量器具的自校管理,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的准确度。

(三)强化五项措施,夯实诚信计量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多形式地开展以“推行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诚信计量氛围,广泛宣传《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引导经营者增强诚信计量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诚信计量信誉意识,提高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诚信计量信用制度建设。结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落实诚信计量承诺以及计量纠纷投诉处理措施,加强经营单位诚信计量信用记录、监督、分类管理,建立诚信计量信用分类档案,对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

三是强化监管,优化诚信计量环境。今年将统一部署开展计价秤、计重收费设备等计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涉及民生的强检计量器具监管,加油机、地磅等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覆盖率要达到100%;要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的核查和普查建档,强化动态监管;开展对食品、饮料等10类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抽查,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申报“c”标志确认。

四是强化计量惠民服务。免费开展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免费开展眼镜的计量检测等服务,让百姓和企业切实感受到“计量每一天,关爱每个人”的温暖,形成全社会关心、各方面支持计量事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经费和技术保障。计量技术机构要做好免费检定等计量惠民措施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以“推行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月)。

(三)总结和表彰阶段(12月)。

召开大会,表彰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工作是质监部门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活动。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创新措施,狠抓落实。

要制定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可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推动诚信计量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争取支持,强化合力。

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牵头、质监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经营者自我承诺、群众监督的立体工作机制。要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发挥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自律;要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

设立“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信息报道专栏,加强对乡镇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发布工作。活动开展过程中如碰到问题或提出有关建议要及时向局领导小组书面反馈。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九

我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教育为依托,全面提升学校形象,促进学校稳步、持续、健康发展,为了切实做好诚信学校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倪志华同志为组长、副校长秦雪峰、吴春荣同志为副组长的学校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倪志华。

副组长:秦雪峰、王兴东、吴春荣。

组员:戴峰、彭卫军、陶中平、杨斌、孟春红、王春、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职责与分工:

倪志华:全面负责组织领导。

秦雪峰、吴春荣:负责指挥、协调学校诚信建设工作。

戴峰:负责学校诚信制度的建立,所有成员配合教务处做好诚信档案的建设。

陶中平、孟春红:负责开展符合学校实际、丰富多彩的诚信创建教育活动。

杨斌:负责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组织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校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提高全体在职人员的诚信意识,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育学生形成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

学校要将诚信教育纳入德育工作中,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修订完善学生守则。

2.集中整治诚信缺失问题,建立诚信激励机制。

要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有损学校教育形象的突出问题入手,严肃查处各种诚信缺失的典型事件。继续深入治理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体罚学生、以罚代教等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现象;查处学生诚信意识淡化,不守信用、不重承诺的现象,如一些学生习惯说谎、学风不实、考试作弊,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缺少信任、缺少关心等有损诚信伦理和教育系统整体形象的行为。同时建立诚信激励机制,表扬和奖励好的案例和典型,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3.大力宣传和引导,及时发布诚信活动信息。

宣传诚信知识、政策法规,加大对诚信事迹的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的曝光力度,及时发布诚信教育活动信息。同时利用宣传栏、板报、广播、手抄报等校园资源向全体师生宣传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重要意义及现实事例,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育人环境。

三、具体措施。

1.加强以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为重点的诚信学校建设,以学校各处室的诚信服务带动全校的诚信教育。

在学校各处室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办事程序,合理简化办事环节,积极推广公示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建设“诚信处室”,努力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方便快捷、公平、公正的`服务;要把明确权限、强化监督作为诚信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好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处室等活动,在学校行政人员中开展“抓学习研究、抓团结合作、抓勤政廉政、抓队伍建设”的“四抓“活动,营造讲学习、讲研究、讲实干、讲进取和讲创新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2.加强师生诚信档案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在各年级和班级全面开展“育诚信学生、塑诚信师表、创诚信校园”的主题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加强,不断深化。特别要把加强考风、学风、教风、校风建设和实行校务公开、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制度,治理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征订教辅资料等热点问题,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并将活动总结纳入诚信档案。

3.加强教师队伍诚信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

把诚信建设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行五条禁令,坚决治理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要求教师不仅在学校里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而且在社会上,在家庭里时时、事事、处处都做到为人师表,全方位树立教师的新形象。大力表彰教书育人、廉洁从教的师德楷模。

4.开展诚信创建教育活动,促进学生文明素质的提高。

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努力使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引导他们从不说谎、不作弊、不作假、不欺诈等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同进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形成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通过编写诚信读本,开展主题班会、手抄报比赛、升旗仪式、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黑板报、校园宣传栏、广播站等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诚信教育进校园、进班级。

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篇十

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诚信农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诚信政府标准和评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诚信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诚信机关建设是我市诚信农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通过开展“诚信机关”建设活动,增强全镇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效解决镇8万农民富不起来的突出问题。从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增强执行力,塑造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机关形象。

(一)诚信职工。

镇镇属全体在册干部职工。

(二)诚信机关。

站(办、所、中心)。

(一)诚信职工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诚信机关标准。

1、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3、工作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便捷;

4、干部职工执行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信守承诺,言出必行,取信于民;

7、职工职工比例达95%以上。

(三)诚信职工评定办法。

1、职工自评,填写《市镇“诚信职工”评定表》。

2、单位职工评议。

3、单位评定领导小组评分,实行扣分制。

4、由单位统一上报镇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诚信机关评定办法。

按照“诚信机关”标准,先由单位诚信建设小组组织自评,认为符合诚信机关标准的,由各站(办、所)填写《市镇诚信机关申报表》,报镇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定,评定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镇党委命名,报市诚信办备案。

成立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诚信机关”评定工作的领导,成立3—5人的单位诚信评定小组,并对职工自评进行审核评定。

(二)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打分,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诚信机关”评定资格,有严重弄虚作假的,严处相关责任人责任。

诚信机关、诚信职工评定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挂钩。未评为诚信职工的,取消参加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作为下年职称评聘重要依据;未评为诚信机关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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