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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决策学习心得体会 决策的心得(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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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决策学习心得体会 决策的心得(二篇)
2023-01-03 17:42:29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商业决策学习心得体会一

20xx年1月11日

石家庄银座商场,东尚购物广场

商场的商业空间的空间氛围营造、中庭设计、商场外部的便民设施、照明设计

发放调查问卷给商场的顾客

通过收回发放给商场顾客的调查问卷的分析以及问一些朋友的意见,分析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等对于商业空间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商业空间中的中庭设计给顾客心理上的感受,还有商业空间外部的休息和遮阳设施是否有其必要性,进一步了解并认识到应该注意的问题,在以后的设计中提供借鉴与帮助。

前言:商场主要目标是吸引各种类型的过往顾客停下脚步,吸引他们进店购买。一个商场空间设计的成功与否将决定其商品销量与盈利的多少,一个好的商场商业空间的合理设计有助于维护商场形象,可以促进商品的销售。

我们都很清楚一个商场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销售商品,从而取得盈利,对商场的设计是为了更好的将商品推销出去,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只有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有限的空间,将商品以最佳的状态的展现给消费者,才能够获得理想的效果,吸引消费者。

进入一个商场,不知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感觉:面对这么多五颜六色的商品,不知应该选择哪一件,不知是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是向前还是离开?

运用好的不同店铺的的关联作用是一切活动的开始。它指的是哪种类型的商品可以摆放在一起展示给顾客,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货架与通道组成的营业空间引导顾客更加快捷而高效的浏览到商品。比如,衣服的店铺在一起,鞋子类的店铺在一起等等。通过摆放互相有共同之处的商品,不至于让顾客眼花缭乱,还可能让顾客选中本来没想要买的商品。

其次是通道的设计,要尽可能的宽敞、笔直,尽量少拐角,以免太过狭窄而导致人流不畅。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反馈,发现有40%的人选择环形的购物环境交通,45%人选择十字线的购物环境交通,证明了人们在购物不想要拐很多弯去逛街,有很多通道在外观上都设计成不同于其他地面的风格,采用不同的颜色或者不同的材料,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序的引导顾客进行游览,但也有一些消费者潜意识里不喜欢被拘束(6%喜欢“蛇”形的购物环

境交通),而喜欢自由行走自由浏览。所以我们应该依靠巧妙的设置货柜来吸引顾客自由的穿行。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人们消费水平、消费观念的提升,人们对商场的空间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的不仅仅是单一的商品,同时也需要身心上的愉悦。

不仅是商场的内部环境能够吸引顾客去商场消费,商场从它的橱窗设计到室内的空间设计,其本质都是在营造一种空间氛围,让消费者能够真实的体会到该商品给他带来的美好的感觉。如果把一个商场看作一本杂志,那么橱窗就是这本杂志的封面。毫无疑问,引人注目充满创意的橱窗能够起到促销的作用,精心布置的橱窗不仅能够把消费者引入店内,而且还强化了商品的品牌形象,它既是一种广告手段,又吸引顾客深入了解店内商品的情况。

通过收回的问卷调查,20-40岁之间的企业职员对于中庭设计还是比较看重的,关注较多的;40-60岁之间的中老年人相对不太关注中庭空间的设计,所以,一个商场的定位什么年龄段的人,对于中庭的设计参考也是很重要的,其次还有商场外部的卫生间设置和休憩遮阳设置,有10%的人认为无所谓,90%的人认为有必要设置,说明,一个好的商业空间不仅要把商场内部安排合理,还要把商场外部也安排的更人性化,以吸引更多的隐形顾客。

照明设计首先是为了满足消费者观看商品的需要,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其次是运用照明手段渲染气氛,创造特定的艺术氛围。

1、合理的照明能充分显示商品的真实感。如果照度太低或是过高,顾客的视觉都会产生不舒适的感觉,也会使顾客在购物过程中,不能清晰或真实地看到商品,这会给顾客选购商品带来不便,容易让顾客产生不舒适的感受;

2、合理的照明能充分显示商品新鲜感。很多人在百货店购买皮鞋时,有过这样的感受:那些摆放在有灯光下的皮鞋,显得非常新;相反,那些摆放在没有灯光区域的鞋子,就感觉缺少光泽,好像是旧鞋。同样的道理,那些有重点照明的服装,给人非常崭新的感觉,反之则给人感觉灰暗。因此,设计商场的光环境时,灯光与商品的呼应非常重要,要尽可能地把光线集中到商品上;

3、合理的照明能充分显示商品的高级感。任何商品在某个特定的光线下,都能体现出特殊的艺术美感,商品高档高级,主要是通过特定的光线来体现,这种特定光线的实现,需要有相应的灯光。

2022商业决策学习心得体会二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

乙方因为与甲方就(项目名称)全国招商一事,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项目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乙方是否在运作本项目,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面条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2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合同的履行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5.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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