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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新突破心得体会及收获 心得体会公安机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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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新突破心得体会及收获 心得体会公安机关(三篇)
2023-01-03 20:30:5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公安局新突破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在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着不求进取,不能精益求精的问题。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能力不强,宣传、解释政策、法律的能力欠缺。

(二)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着政治敏锐性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够强的问题。

(三)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好人主义严重,不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善于帮助和关心同志。在认识公安交警工作的高度上把握不够,认识不深。执勤工作中,存在着对当事人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人民群众来办手续,遇到自己工作忙时,态度不热情,没有做到“忙时与闲时一个样”,对待群众的一些咨询,不属于自己办理的事项,没有耐心解释,服务不够周到。

(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对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工作,不动脑筋,不求进取,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公安交警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五)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着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够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不够强,工作作风比较松懈,有时迟到或早退。

⒈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有走过场,水过地皮湿的思想。学习不刻苦、不深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轻视理论武装工作,在理论学习上心浮气躁。如刚开始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时,认为是形式主义,写笔记有应付现象,没有结合自己的实际与心得。

⒉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也有所滋生。在工作实践中,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⒊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公安交警工作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

⒋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上对当前激烈竞争的形式认识不清,没有紧迫感、压力感和忧患意识、大局观念,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老经验解决新矛盾,创新的思维不活。

⒌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公安交警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

随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公安交警公信度和树立警察良好形象出发。

第三,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在执法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执法纪律,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廉洁自律。

第五,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公安交警工作中去。

推荐公安局新突破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合阶,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公安机关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争当平安卫士”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活动实施方案》等党内法规、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基层党组织及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筑牢党支部在党建和公安业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呼伦贝尔,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争创最强支部”主要是指:各基层党支部要以“组织设置全;制度落实好;党员管理细;工作业绩优;特色党建新”为标准,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具体标准是:

  (一)组织设置全

  1、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要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或业务联系密切的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而临时组建的基层单位,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成立党支部要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所属党员较多的,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2、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多的支部,支部委员由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群工等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支部书记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兼任,副书记由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兼任;联合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必须兼任党支部委员。不设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的基层单位,可由一名主管行政管理的领导兼任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换届选举,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委员出现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必须要有3年以上的党龄,而且能够任满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

   (二)制度落实好

   5、严格落实《呼伦贝尔市“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试行)》《呼伦贝尔市基层党支部生活全程纪实规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

   7、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要及时安排和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8、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党日活动。党支部要确定主题内容,安排活动要贴近党员实际需求

  (三)党员管理细

  9、要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改进教育方式,运用信息网络、新媒体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对参训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10、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解及常用文书范例》以及《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计划发展培养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11、按照《关于建立“党费交纳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年1月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组织党员每月第一周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实填写《党费证》。党支部应当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向支部党员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12、每年12月底前,结合党员信息维护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支部。认真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党员信息

  13、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积极开展学先进、学典型活动

  14、按照“五必访”和“八必谈”要求,落实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四)工作业绩优

  15、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做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作用,全面推动业务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16、组织全体党员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经常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改进工作,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

  17、每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全年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述职。

  18、按照“三有三上墙”标准,建立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完善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台账,健全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学习笔记等台账资料

  (五)特色党建新

  19、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学习强国”、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创新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0、结合每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不断在创新公安特色党建工作中下功夫、想办法、出奇招。有针对性地培树工作典型,善于发现工作亮点,逐步形成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立得住、叫得响的党建工作品牌。

   (一)政治觉悟高

  1、要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对党忠诚,确保党对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

  2、要强化信念意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3、要强化党性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保持政治本色。

  4、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持公仆情怀,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纪律作风好

  1、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中严格执行《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个严禁》等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要做到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时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无失泄密行为。

  3、要严格执行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无不参加组织活动的行为。

  4、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传播违法信息、不实信息和错误言论,在意识形态领城,无言行不一和阳奉阴违的行为。

  (三)业务能力强

  1、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精神,主动作为、善于作为、敢于作为,争做“改革型”党员干部。

  2、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切实把劲鼓起来,把精神振作起来用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努力实现新作为,争做“创新型”党员干部。

  3、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深入学习理解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

  4、要敢干实干使劲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脚踏实地,自觉克服慵懒散政,沉下身子踏实苦干,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争做“实干型”党员干部。

 (四)服务群众实

 1、坚决落实中央、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各项工作部暑和安排,发挥党员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受到旗县级表彰奖励

 2、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公安工作“放管服”改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运用“枫桥经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工作中“有事迹”被旗县级主流媒体刊载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把群众的需求和冷暖挂在心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实际工作“有成果”,得到旗县级主要领导肯定表扬

 4、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强化党员创优争先意识,做到忠诚干事,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真抓实干,勤政为民,在本单位工作表现突出“有口碑”,在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中成绩优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到2021年底,共计用三年时间,以年为周期,分步开展创建活动。各党组织负责人是落实开展“双争”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建(政工)部门负责收集上报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效,把握活动进度,推广活动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双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双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 各党组织、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双争”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同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调查研究,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切实使“双争”活动成为本单位团结群众、推动工作、激发干劲的有力抓手。

  三是突出典型带动。各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双争”活动中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比学赶超,集聚推动党建工作的正能量。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各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推动“最强支部”活动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提升公安工作水平的坚强战斗堡垒。

我局将根据争创活动涌现出的“最强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在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随时上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推荐公安局新突破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xx年度,我所通过召开民警思想状况分析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挖影响民警的思想根源,确保了民警身心健康,斗志高昂,风正气顺,精神饱满,能全心全力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20xx年我所共接处警991起(其中“110”指令683起,群众直接报警308起),立刑事案件195起,立治安案件244起,公民求助46起,交通事故5起,火灾3起,调处民事纠纷147起,其他35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处警数上升了3%,而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和2.6%。我所在各项专项行动和巡逻防范中,破获和协助破获刑事案件21起,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32人,省内、外网上逃犯19人,行政拘留20人,罚款131人次。现将我所民警政治思想工作分析总结如下:

通过绩效考核和日常表现分析,我所民警精神面貌和整体素质比去年明显提高。呈现出政治坚定,作风扎实,行为规范,工作积极,发展态势良好的势头。有个别民警(协警)宗旨意识不强,作风漂浮,畏难厌战,工作绩效平庸,我所针对这种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正在进行整改。

目前,我所民警暴露出的个别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经分析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执法程序要求越来越高,案件办的越多存在的问题就越多,还要录入协同办案系统,难免有会差错。有些民警不能正确对待,存在有恐惧心理,不敢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案件能调解的就调解,能不办的就不办。导致工作态度消极,绩效平庸。对待工作起点低,碌碌无为,有推天度日现象。

2.基层民警普遍反映,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多,一个接一个,有时是几个专项行动一块搞,且层层加码,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应付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上,忽略了一些基础性工作。

3.还有一些民警认为:付出与回报严重失衡。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性质,使他们没有时间和能力来解决来自家庭问题。基层民警加班多,与家人沟通的少,甚至还有的出现了婚恋危机,对子女教育上缺乏耐心,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也是严重影响家庭的主要原因之一。

4.一些民警对上级安排的政治思想学习,表面应付,对政治思想轻视,上班凭感觉,办事凭经验,服务凭心情,对科技化新业务不学习,懂得少,思想上和行为上有懒惰现象。

1.有针对性地开展民警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对确有困难和情绪低沉的民警,尽最大努力帮助和开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发挥典型,奖优罚劣,用绩效考核衡量每个民警工作情况。结合“争创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文明单位”“双创双争”等活动,引导民警爱干事,干好事。

3.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从细处入手,抓作风养成,习惯养成。重点抓好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战训合一”,自学养成。进一步强化个人素质,提高整体水平。

4.做好民警心理教育工作。一是及时把握民警的心理动态。通过深刻分析每名民警不同的性格特点,及时把握民警思想动态,找准民警与普通群众之间心理环境的差异,针对这种差异,并从中发现问题,开展心理教育工作。二是找准时机,适时开展心理教育工作。心理教育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找准时机,及时地将民警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从而,避免更大心理问题的产生。三是抓住生活中的小事、琐事,仔细观察民警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使一些害怕自身存在心理问题的民警及时得到教育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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