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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 自行车骑行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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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 自行车骑行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3 23:18:0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代表姓名

内容:

自助公共自行车在国外已很普及,现在国内很多城市也已经建立了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并纳入公共交通领域,例如江苏的南通、常熟、昆山,湖南株洲、浙江的杭州、台州、绍兴等。公共自行车旨在倡导绿色交通、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增强市民体质、培养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立与运行,不仅可以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有力补充,也能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城市病”症状。大力发展便民公共自行车是一个较为成熟的思路,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都在探索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力促环保,解决出行难题。而当下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市场做得较好的杭州市,市政府一次性就投入1.5亿元用于自行车租赁市场的硬件购置和基础建设。作为曾经的“自行车之城”,我们是否同样该早日作出尝试?

在义乌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意义和必要性:

第一,义乌流动人口多。义乌实有人口已突破200万,其中本市人口74万,外来人口达到143.3万人,常驻外商1.3万,是罕见的外来人口多于本地人口的县级城市。外来人口一般是打工居多,可能并无能力消费汽车,自行车出行可能会成为首选。公共自行车方便快捷,为居民出行节省交通成本。

第二,义乌交通压力大。目前义乌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6万辆,由汽车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拥堵、大气污染和能源消耗,已十分严重。公共自行车的推广,必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尾气污染。在严重拥堵路段,自行车出行一定比开车或打车更快到达目的地,而且不用考虑停车难题。建立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为缓解义乌汽车交通堵塞无疑是一个十分有效的举措。

第三,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为商城义乌的快节奏添加慢动力。单车运动不仅可以健身,还可以完成空间位移,一举两得。随着义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明显增强,选择公共自行车出行也是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

在义乌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可行性:

1、义乌正在打造“两区六城”建设。建立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有助于提升义乌的城市形象,倡导低碳环保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加大“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鼓励市民选择公共自行车为出行方式。

2、可在人流集中的大中小学校、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公园、购物中心、各类大市场、机关办公和居民社区,合理配置和设置自行车租赁点。

3、可以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模式,由政府来牵头,具体由国企来操作,不打破其公益性质。鼓励采取冠名、捐助、广告赞助等形式,拓宽公共自行车发展筹资渠道。

4、可以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的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如我省的台州地区下属的几个县级市,在城区建设了便民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只要年龄在16—65岁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缴存300元押金可办理租车卡,退卡时即退还押金。为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效率,规定单次使用一小时内免费,超出时间后按1元/小时收取公共资金占用费。

描写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发〔20xx〕37 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20xx 年6月至12月底。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通过国旗下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校讯通平台、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 月 6 日至 11 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 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 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 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 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描写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 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____

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__年 月 日至____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__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账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描写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今天,姥姥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它非常漂亮,不信?你瞧:它身着绿色的外衣,头上车笼扎着几朵小花,它的脸蛋车筐红扑扑的,像一个爱美的小姑娘。

有了自行车,可我还不会骑呢!怎么办?想了一会儿,我一拍大腿,有了!让妈妈教我呗!妈妈不仅同意了,而且还交给我骑自行车的方法:

1、坐上车子后,踩着脚蹬使劲往前蹬。

2、目视前方,身子坐正,掌握好平衡。

3、到达目的地时,手握刹车,让车子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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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照妈妈说的方法练了起来,可能是刚学的是吧!我心里很紧张,还没骑一会儿,车子就歪了。第二次,我没掌握好平衡,车子又歪了。第三次、第四次我觉得我学不会了,忍无可忍,就把车子扔到那儿,不干了!

这时,妈妈走过来,笑着对我说:没事儿,别泄气,妈妈刚学时还没你骑得好呢!坚持练练,一会儿就学会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打起精神,练了起来,经过一次次努力,在妈妈的帮助下,我终于学会骑自行车了。

通过这次学骑自行车,让我明白了不管干什么事,都要先掌握方法,不怕困难,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学好!

描写自行车特色体验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关于(略)公共自行车

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受(略)委托,经**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公共自行车采购实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略)

2、招标内容:公共自行车500辆 (含安装、调试)

3、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年8月6日上午9:00整。

4、 开标时间:时间*年8月6日上午9:00整。

5、 开标地点:**省*(略)(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4号开标厅)。

6、 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a.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且在(略)*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c.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7、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竞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合格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年7月25日起至*年8月1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到(略)[**市行政中心(城南)d栋**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三楼318室]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请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出具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确认表》到(略)购买标书。

8、 购买标书地址:(略)。(**省**市吉州区**大道118号国际大酒店附属楼五楼)。

(略)

9、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未缴纳工本费的其投标无效。

10、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略) 传真号(略)

11、请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对施工安装现场进行勘察。

12、标书的下载、补充、址:(略)和(略)。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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