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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 税务管理实务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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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 税务管理实务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04 02:50:37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二

我局在县综治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睛,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综治工作同税收工作一起抓、同步上,坚持综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得力,措施有效,效果显著,连年被县综治办评为“综全治理先进单位”,带动了我局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税收收入一年一大步,二年翻一番,今年1--9月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了对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长、各基层所长为成员的创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治保五支队伍,做到了人员、机构、资金、精力四到位。同时,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创安措施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创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采取按季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征收单位开展的创安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精神及上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工作的有关指示,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干部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于年初、七一期间先后开展了综合治理知识竞赛、“三五”普法知识竞赛、党的基本知识比赛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带动,对在创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搞好宣传,适时推广,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局人员创安活动的积极性。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包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护卫、巡逻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对保卫科、护卫巡逻队、门卫人员等职责均予以细化、量化,严格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队伍,做到了内部保卫人员责任明确,队伍健全,制度完善。

(三)配齐硬件,完善防范措施。我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三个基层单位建造了服务功能齐全、防范措施完备的办税服务厅,同时为各重要股室、各征收单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购置了保险柜,全面达到了“五配套”。在重要楼道还配置了我县最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对车辆的管理,达到了有车库,有防盗设备,有专人管理“三有”标准。各征收单位也安排了值班人员,成立了巡逻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节日,我们更是加强保卫力量,昼夜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四)设立局长接访日,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认真解答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各种有关税收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一系列鼓励举报措施,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查实人民来信6封,举报电话11人次,做到受理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至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案件。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活动专项档案管理,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文件记录、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编排,实现了资料齐全、档案完整、查阅快捷,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优化税收环境

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和依法治税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税收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杠杆,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局把税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双百分”考核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在今年的税法宣传月中,我们紧紧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利用**大集的时机,开展了大型的集市税法宣传,共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解答咨询5000人次。与县妇联联合,组织全县妇女开展了“巾帼送税法”活动,掀起了学税法的高潮。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积极踊跃撰写新闻搞件,提高各阶层公民的纳税意识。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编发稿件4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60多篇,多条信息被国家级刊物采用。为了倡树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十佳纳税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对自觉依法纳税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十户纳税企业,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传,县领导和局领导亲自为获奖企业挂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为创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是县局与各征收单位及各股室层层签定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实行创安工作连带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及创安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在内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如经费报帐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派餐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禁酒令,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收受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2项廉政规定,制约和规范干部行为。第三,为保证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创安工作纳入“双百分”考核办法,一季一考,对各单位按季对照创安工作目标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同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并将结果列入年终总评。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聘请29名人大纪委等社会各界代表为监察员,对全县地税系统的综治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走访、信函、坐谈等形式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了一套防范、保证、监督、奖惩体系,有效地杜绝了各种不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历年人大政协,县纠风办等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

五、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把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文明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工作管理体系作为工作切入点,倡树健康、文明、活跃的机关形象,将创安工作引向纵深。

(一)我们把规范化服务工作做为我局的一项形象工程常抓不懈,我们在对全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细化规范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硬化监督措施的原则,制定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县地税局规范化服务手册》,最终建立起了一个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标准衡量奖惩,以实绩区分优劣的经常化运行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广大地税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创安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税务工作者”、“十佳稽查能手”、“十佳征管能手”等活动,努力造就一支能征会管,敢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相继开展了评选“新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夫妻关系和睦,邻里之间融洽,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我局已蔚然成风。“七.一”期间,我们还开展了“心系下岗工,帮扶送温情”活动,全局每两名党员干部与1名下岗工结成对子,签订帮扶联系卡,向他们提供政策、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找到就业门路,解除后顾之忧。今年重阳节前夕,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购买了洗衣机、洗衣粉、毛巾等生活用品去看望了帮扶对子----花园乡幸福院的老人们,使他们充分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另外,我们还大力美化绿化环境,种植了黄杨、翠竹等十余种花卉,共1900多株,建成草坪3300平方米,占庭院面积的52%,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面积达到了40%,修建了喷水池、装饰了彩灯,建立起了整齐有序、环境优雅、清新怡人的生活办公环境,被市委市府授予“庭园绿化先进单位”。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签订了安全保证书,管理工作疏而不漏。

总之,我们在上级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贯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创安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锐意改革,使包括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在内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地方经济的繁荣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三

紧张而又繁忙的xx年即将过去了,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感慨颇多,我稽查三科的同志们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在分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胜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强化“稽”字认真履行职能

xx年的税收任务对于我局来说十分艰巨,摆在我科面前的稽查任务也非常沉重,全年共给我科下达稽查户数200多户,稽查任务100万元。为了完成这些硬指标,我科全体同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科根据年初工作会议上的“五要”(1、税费收入要确保,2、征管手段要优化,3、科技兴税要到位,4、党风建设要严明,5、文明服务要优化)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稽查工作。我科的稽查对象大多是注销、变更企业,特别是注销企业有两种原因:一是无力经营,二是合并改制。把握好注销企业的最后一关,防止税款流失是我们的重要任务。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动态稽查、询问稽查、比较稽查、信息稽查、关联稽查等方法,将每一户接受稽查的企业的纳税情况按税法规定和稽查操作规程作了全方位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局审理委员会汇报,按照审理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处理。

税务稽查是打击偷漏税的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其基本职能有稽审、监控、惩处、督导、促收等,我们在稽查时有效的将这些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

二、着眼“稳”字确保收入完成

由于目前我区企业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经济效益下滑,资金周转不畅,导致税收收入很难完成。税收收入是我们工作的中心,市局考核收入计划按平均进度考核,这就要求我们稽查科在完成任务时也要跟上分局的步伐,每当查补出税款时,我们就立即组织入库。由于企业有困难,总想一拖再拖,我们就再三做工作,采取“说破嘴、跑断腿”穷追不舍的工作态度催缴入库,保证了全局一盘棋的步伐。

三、狠抓“素”字解决营养不良

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着稽查质量的高低,为了保证稽查质量,我科的同志们在跟上分局的业务学习的同时,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结合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自己每天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充电”,着重解决工作中急用的知识,掌握最新的税收动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通过学习每个人的查帐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使大家在提高工作能力方面收益匪浅。我国以加入wto,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所淘汰。在做好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没有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今年我们着重学习了江“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了江“7.31”讲话以及在“xx大”上的报告,提高了我们每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政治业务学习,每位同志的自身素质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稽查业务更加精通了,税收政策、法规掌握更加准确了,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了,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力求“准”字贯彻税收政策

在贯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求准确,我们按照分局制定的“四无”承诺,准确无误地加以贯彻,我们利用稽查工作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具体落实不走过场;在稽查质量上力求准确,“准”在稽查当中很重要,它是稽查结果的综合体现,我们在实施稽查前,先对被查企业纳税情况进评估,找到最佳切入点。实施稽查时,为了政策掌握的准确,我们还经常咨询综合科的同志,求得帮助,一年来我们稽查过的企业没有因我们的稽查结果而发生争执。

五、推进“优”字提高服务水平

经过几年的“双评”工作,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了优化服务意识,我们时刻没忘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作为出发点,改变了过去只注重要求纳税人履行义务、忽视纳税利,只注重行使征税权利、忽视对纳税人服务的倾向,我们摆正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了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稽查中,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不忘“廉”字树立地税形象

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是我局的治局方略,我们严格按照分局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负责一级。一年来,我们认真参加分局的各类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平时我们还结合每个季度的廉正写实,全体同志重温自己所写的廉洁自律保证书。全年累计拒吃请10余次,还谢绝了礼金。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七、提高“率”字增强稽查质量

考核指标中,对选案中标率、查补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要求达到60%、80%、10%、100%。表面上简单的数字,实际上标准是非常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中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稽查中我们不论税种大小税额多少,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没少得罪人,尽管如此,我们也乐此不疲任劳任怨。正是有了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才保证了稽查质量。

八、突出“严”字遵守规章制度

我局是全国税务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分局的要求是非常严的,各项规章制度较细,平时考核又多。为了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我们全科同志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严”字当头,与局领导班子保持一致,时常温习税务干部的要求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违规现象。

九、强调“宣”字普及税法知识

宣传税法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内容,今年四月税法宣传月期间,我科负责了两幅大的宣传条幅,接到任务后,我们立即行动,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此外,我们还负责了市局税法宣传的部分工作,得到了市局领导的肯定。平时,我们在稽查时也不忘税法的宣传,随时随地解答一些人的咨询,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十、其他方面

1、地域管理,我们担负电力办事处,尽管路途比较远,天气寒冷,我们照样按照分局的要求做好地域户籍管理,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有关科室。

2、临时工作,我们对局里安排地临时工作,积极按时间、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

3、存在的不足,我们的稽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我们的检查表及文书的制作还需下大力气,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努力的地方。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四

20xx年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企业所在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市局党组提出的“喜迎xx大、争创新业绩、三年翻一番、税费过千亿,服务争最优、管理创最佳”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三型三化”目标、狠抓“六型地税”建设,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抓好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信息管税平台为支撑,强化征管质量和日常税源监管的力度,确保完成半年阶段性目标,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成绩

今年上半年,全所同志砥励奋进,创先争优,取得了可喜成绩,概括有以下四点:

(一)在税源形势不容乐观的大环境下实现了税费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0xx年1月-6月,我所累积入库税款54011.11万元,为年度计划101200万元的53.37%,其中入库市级收入21003.95万元,为年度计划35200万元的59.67%,入库区级收入33007.16万元,为年度计划66000万元的50.01%,各项指标都达到了年初目标。

(二)高质量的完成了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调整、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20xx年度税务清结等专项工作,夯实了征管基础。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在区局统一部署下,我所结合户管特点,以“四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圆满完成了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调整清查工作。此次清查工作实际调查企业275户,其中:自有土地企业60户,承租土地企业215户,全所管辖企业应税土地面积有589.74万平方米,调整后年应征收土地使用税2667.48万元,较调整前的20,87.26万元增加580.22万元,增幅为27.80%,实现了税政科预计的增加数额。在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上,我所找准切点,攻克难点,凸显亮点,将这项常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显著成效,超额完成了区局下达的申报人数任务,并取得自行申报补报税款145.15万元的骄人成绩。年度税务清结是每年上半年的重要工作,今年的税务清结对我所在专业化改革后首次对转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清结,做好税务清结工作对了解税源情况,摸清企业经营状况有重要意义。我所在时间紧压力大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到户清结,切实了解企业,保证清结质量。税务清结累计查补税款3364.9万元,查补税款做到了全额入库。

(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了初步成绩。

按照市局、区局重点工作的要求,我所在将十项重点工作中涉及到我所的工作进行分解细化,保证落实到位,对不涉及到自身的工作进行学习讨论,了解全局。具体来说一是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加强压欠力度。我们对欠税410万元的青山市政公司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压欠,目前以取得初步成效,争取在规定时间全部入库。二是细化三级绩效考核指标,切实落实到人到事,体现考核差距,让考核真正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四)民评评议优化发展环境成效显著,纳税服务水平质量提升。

我所根据市局、区两级民主评议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同时结合“地税干部进万户 排万忧 解万难”活动,多方面、全方位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纳税服务方法,坚持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对纳税人做到有事主动给办、急事及时办、要事优先办、难事协调办、坚决杜绝不能办,方服务承诺全面落实,服务效率全面升级,切实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具体来说一是利用“五送四上门”活动,上门服务重点税源企业,了解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做到服务具有针对性;二是开展“五比五亮”和“八有 八优 八无”活动,全面改善干部服务态度与服务方式,争强干部的服务意识,让纳税人感受到真真切切亲人般的关怀。

(五)业务学习成效显著,干部业务素质显著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所一方面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我所坚持每周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学习讨论,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让干部整体提升。同时利用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专项清查等各项专项工作,有针对性的请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给大家讲课充电,以执法需求为目标,缺什么补什么,有效提升了干部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为保障各项专项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坚持基础。 二、基本做法与经验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一方面强化税源分析预测,做到心中有数,一方面挖掘潜在税源,努力做大税源基数。

今年上半年,我所在税源紧张的严峻形势下,不断强化税源分析预测,做到每季度一次全面详细的税源分析,特别是对重点税源企业和税源变化较大的企业,我们要求税管员每户逐一分析,找到影响税源变化的因素并跟踪调查,做到税源分析准确性、预见性和及时性。在做好税源分析预测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充实税源基数,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是强化政策辅导培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能力,拓宽税源监控范围;二是细化政策执行,提高征管质量。主要是强化了个人所得税监管,对公积金超标、企业年金、补贴补助等行为进行清查,提高个税征管质量,同时加强对大型企业税收政策研究,不断突破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的征管;三是抓紧重大项目工程和拆迁项目税收管理,摸清政策模糊地带潜在税源情况,保证在政策明确后能及时足额的征收相关税款。

(二)以全面完善绩效管理和执法责任制为契机,实现绩效考核与个人奖惩相统一、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统一。

1、制定三级考核方案,全面提升我所绩效考核效率。按照市局、区局绩效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制定三级考核方案,将绩效考核细化到人、到岗、到事,拉开差距、档次,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2、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专业化机构改革的要求,我所强化岗责监督、考核机制,做到人、岗、责一一对应,统一标准,确保考核到位,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三)注重干部业务学习与业务能力的提升,为提高征管质量奠定人才基础。

1、发挥税收管理标兵的带头作用,在全所掀起了业务学习的高

潮。全所同志围绕实际工作需求为中心,开展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新的车船税法的学习,尤其是对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业务问题以及新的法规政策,进行了集中学习与讨论,让全所干部明确了政策依据,保证执法准确性。

2、以干部能级考试为动力,探索开展了干部能级提升学习。根据市局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安排,干部能级制管理将全面启动,我所为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以实际工作为需求,借助区局统一安排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在所内开展了干部综合能力学习。

三、存在的不足

在总结经验同时,我所也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第一,纳税服务在深度和特色上有待加强;第二,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工作创新上有待突破。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五

时光转瞬即逝,紧张、充实的xx年即将过去。一年来我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促进税收增长;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以加强行风建设为契机,树立窗口形象。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

注重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以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为使干部的思想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工作的需要。我所先后组织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民道德教育及廉洁自律手册等。将思想工作日常化,在做思想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树立顾全大局,团结民主,增强全所的凝聚力和战斗。

组织收入方面

严格管理、挖内潜,超额完成税收任务。xx年,税务所税收任务60万元。相对于我所税源少、小、散且纳税人流动性强的特点,为确保完成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在年初就明确工作思路,全所干部统一认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有准备的开展工作,逐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截止年末共组织税收收入105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175%。

1、科学合理划分工作岗位。根据干部的各自自身特点点划分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扬长避短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2、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将征管规程和软件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模拟练习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现在每名干部都能独立地完成自己岗位工作,并对操作软件遇到常见问题能够解决。

3、广范建立代收代缴关系。对税源不宜控管采取源泉控管建立代收代缴。今年仅代收代缴组织收入60余万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一半。

4、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经常到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辅导、了解掌握企业的销售情况,对企业在纳税上遇到的问题给予积极答复和帮助。重点税源企业今年比去年税收增加50%。

5、加强内部管理,增加纳税人的信息。对辖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基础资料重新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并借此对辖区纳税人进一步了解。

6、规范发票管理。从年初到年末我一直在企业事业及184团和夏孜盖政府宣传发票管理办法及税收政策。并对重点单位进行了监控,有效促进税收增长。

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税务所是窗口单位,反映税务形象。基层一线干部的行为是否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窗口形象是否美观,去年纳税人对我所的服务态度满意率不高。通过机关行风评议及和干部沟通,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今年纳税人对我所满意率超过90%。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落实到每个税收岗位。一是与干部签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证书;二是组织干部学习征管规程,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通过自查改进工作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同时对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作了纠正。四是树立“公仆”意识中,文明执法、礼貌用语、诚信服务。加大“两权”监督力度。强化“两权”监督的制约,结合税收征管规程的实施,全年各项工作围绕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入库、税收减免、定税评定、发票的发售、发票的使用、代开、处罚程序等,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整体素质

1、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素质。

2、强化岗位人员按照规程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提高技能素质。

3、组织干部学习税收、财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素质。

4、对县局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使每各干部有所为,有所不为。

其他方面

1、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在局领导关心和支持下我所告别破旧不堪的平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并添置了热水器及办公设备,极大改善工作、生活环境。

2、在“非典”时期每天对大厅进行一次消毒。

3、经常与干部沟通思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干部没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4、基本完成上级安排其他工作。

存在的不足

1、没有切实落实信息上报工作,没有完成全年任务。

2、工作不够紧凑,自查不够深入。

3、本所所有干部写作、计算机水平很低。

4、所长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及责任心。

今后设想

1、明年有意识加强写作、计算机的能力。

2、在工作方面当天的工作当天就干完,还要培养超前意识。

3、在工作纪律方面加强自律和他律。

4、增加日常自查次数和质量。

5、提高所长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及责任心,加强思想工作从而调动全所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及责任心。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六

20__年,我局在市局和内黄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_"重要思想为指针,遵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从严治税,从严治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局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圆满完成了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征收为中心,狠抓征收管理。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我局截止12月18日共组织收入2350万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15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县级收入预计完成2200万元,占年计划的91.67%,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

20__年,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150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2400万元。内黄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我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我们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定任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

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我局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90%,税负调整率不低于10%;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就查补税款11万元,罚款5.7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

今年,我局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4、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从二月初到四月中旬,我局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20__年的企业所得税清缴,共检查企业125户,查补税款67万元,罚款38万元。

5、加强教育,依法行政

在征收工作中,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

二、凝聚人心,转变作风,文明办税

1、用兵的前提是爱兵。在今年的工作中,局领导班子视同志为兄弟姐妹,在工作上给职工关心、支持和爱护;在生活上,尽最大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在去年基层所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改造了4个基层所和两个办公楼,并向乡镇为基层所协调交通工具。为尽快落实市局民心工程决策,我局经过紧张有序的先期一系列工作,县局家属楼已于12月初开工建设。领导处处关心同志,同志时时支持领导工作,全局上下凝聚在了一起,紧紧地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形成了一个风正人和、人人爱岗敬业、个个奋进争先的合力局面,使内黄地税队伍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2、今年,我局按照省局、市局的要求,在全局深入持久的开展了"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活动。采取了内外结合,广开言路,查找剖析本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我们还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纳税人的意见,主动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以完善规章制度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

今年,我局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讨论制定了《内黄县地税局考勤及值班制度》、《加强临时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和《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制度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一年来,全系统实行了早点名、午签到制度,对违犯制度迟到早退者实行当天黑板公布名单,月未扣除工资;全年全系统实行了轮流值班制度,局机关三人上岗,基层所双人值班,做好值班纪录,并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给予违犯制度者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不管是局领导还是一般同志,谁违犯制度处罚谁。

今年局机关共处罚迟到、早退人员21人次,罚款340元。对于制定的制度,局领导都能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规范着装,带头参加点名和夜间值班,形成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治局的可喜局面。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今年8月,我局抽调20名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基层税收票证、应税发票、安全保卫、考勤值班、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进行"回头看",为确保检查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县局要求各组写出书面报告,检查人员签名盖章,以后如果出了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

3、合理轮岗,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

针对我局临时人员较多,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层次参差不齐、多数工作在征收一线等特点,我局于上半年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全系统临时人员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对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三年的,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从而促使了临时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自觉性。

4、建立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我局遵照省局《关于文明办税"八公开"实施办法》和市局相关要求,我局在机关大院设置了公示专栏,在县城主要大街公示"八公开"内容,各基层所也在各辖区设置了公示专栏。同时,县局聘请县、乡两级企业界和社会知名人士为文明办税社会监督员,建立了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有效的促进了文明办税的开展和质量。

5、今年10月份,我局根据内黄县委的指示,及时向"内黄县便民服务中心"派驻人员,与其它职能部门联合办公,真正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落实到实处。

三、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

新《征管法》自去年正式实施和今年《新征管法实施细则》颁布以来,我局把认真宣传和贯彻《新征管法》、加强信息化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纳税人了解了新税法,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今年上半年我局投入20万元资金,购置了13台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ups、激光打印机、数码像机、摄像机、扫描仪、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配套设施,局机关于9月份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今年7月份"内黄县地方税务局网站"局内局外网同时开通,为税法的宣传落实、为地税形象的塑造起了重要作用。

今年,我局共编印《地税信息》61期,在《工人日报》、《河南税务》、《安阳日报》等报刊发表稿件16篇,被省局采用信息2条、调研材料1篇。其中,局长李庆中同志撰写的长篇调研报告《谈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漏洞及对策》被《中国税务报》河南记者站编印的《情况反映》全文刊发;副局长刘献勤同志撰写的《实践"_",实现依法治税》被《河南税务》杂志全文刊发。

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大力整顿纳税环境

1、治本为主,标本兼治。

在去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继续对税收秩序进行了整顿和规范,对一些"钉子户"、"难缠户"依法采取了税收强制措施;对一些涉税案件,按新《征管法》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配合,狠抓了偷逃抗税恶性案件、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如今年4月份,楚旺镇发生一起服务业个体户张某偷逃税并持匕首暴力抗税案,我局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曝光,对偷逃抗税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有效促进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开展。

2、整治企业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为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我局今年采 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进行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局长李庆中同志还代表地税局在"内黄县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杜绝特权思想和"四乱"行为。三是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从而不断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3、搞好税法宣传,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

今年,我局把税法宣传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一是利用上街游行、设咨询台、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除继续对新《征管法》进行了宣传外,还对"刮刮乐"发票和其它税收知识进行了广泛地宣传。新的《征管法实施细则》公布后,我局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还召开了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贯彻学习新的《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内容;组织了多期培训班,包括企业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共500多人参加了培训;上门散发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新《征管法实施细则》1500多份。对建帐企业以所为单位举办《征管法》培训班。

二是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讲授税法知识,使他们明白了税收的特点及地方税种的简要知识,认识到了加快建设依法治税环境的重要性。

三是在因特网上建立了我局的宣传网站,扩大了税法宣传的范围。通过以上措施和活动,使地税法规日益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

五、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局坚持围绕税收抓廉政,抓好廉政促税收,加大责任追究,强化对"两个权力"的监督制约,使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解目标,量化责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相关制度,视责任重于泰山,视形象重于生命,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了实处。

2022税务管理暂行条例心得体会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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