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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怎么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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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怎么写(3篇)
2023-01-04 04:37:50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和指引》、《安庆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编制。

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防控、防治结合。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一)组织机构

各校在区教体局的统一领导和区卫健委的专业指导下,应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负责本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教体局职责

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教育部门的防控工作部署,加强与区卫健和疾控部门配合,坚持联防联控,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必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教体局要求,落实延期开学或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若有疫情发生,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2.区卫健委职责

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卫健部门防控工作部署,坚持联防联控,配合区教体局做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病例救治和开展疫情现场应急处置,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根据疫情形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3.学校及幼儿园职责

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做好全体师生和家长的防控知识宣传。全面摸排师生信息,严防疫源输入。开学后,全面实施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预防性消毒、通风。加强食堂管理和寄宿生管理。配合、协助快速高效处置校内疫情。做好疫情报告和信息沟通工作,明确专人为疫情信息报告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的台账和各项资料收集工作。

4.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病人的诊治。疾控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暴发规模和感染来源,主动开展病例搜索,分析传播链,排查和追踪密切接触者。

五、不同情景的应急处置措施

情景一:个别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处置措施:首先接到报告的教职员工要迅速通知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和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安排有相关症状的人员佩戴好口罩,送至隔离(健康)观察室,防控指导员为学生复测体温,询问并记录有关旅居史、接触史和既往疾病史等信息,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属。学校疫情报告人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和区卫健委或疾控部门报告。防控指导员陪同学生、教职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专车或步行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且治愈后,凭就诊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发热人员离开后要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工作。

情景二:师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

处置措施: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的学生以及同一办公室的教师,1天内出现3例或者连续3天内出现5例以上人员患发热、咳嗽等症状,对于出现症状的个人按照“情景一”的处置措施规范落实。学校应立即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宿舍、办公室等有共同用餐、饮水、上课及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临时隔离,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调查和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报告区教体局。后续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和疾控部门的意见综合判定是否需要解除临时隔离。

情景三:有师生被确定为疑似病例

处置措施:学校明确专人配合疾控部门来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与管理。对疾控部门确定的密切接触者,配合联系家长或教师家属做好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学校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等工作。学校要根据预案,做好与学生家长、教师家属和社会各方面的沟通工作。对排除疑似病例的情况,疾控部门要即时解除相关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情景四:有师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

处置措施:疾控部门继续开展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患者规范诊疗。学校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开展消毒等工作。

情景五: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

处置措施: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学校领导要一线指挥、相关部门要密切联动,在应急指挥部和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做好划定临时隔离区域、终末消毒、控制人员流动等工作。必要时,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班级或全校局部或全部停课措施,防止疫情扩散。面向师生、家长做好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

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疫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因防控措施不力而发生校园疫情扩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1、加强健康教育,提升防控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新冠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意识。发挥派驻的防控指导员作用,加强对校内师生员工公共卫生培训,提高学校防控能力。

2、强化条件保障,做好应急准备。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能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的通风、清洁与消毒工作;督促师生在校佩戴口罩,合理布局教学场所,拉开人员间距;按要求设置隔离(健康)观察室,配足防疫防护用品;增设洗手设备,提供充足的手部清洁用品;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

3、规范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清洗消毒、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各环节,确保操作规范,保障安全。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各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最新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二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上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六)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七)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1、卫生院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进行系统软件与硬件的维护,定期查毒,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严禁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上网下载来源不明的软件,避免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6、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机房防火。下班前应注意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安全;

7、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和放置。

1、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2、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数不准在报刊公开报导。

3、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中心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卫生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凡未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卫生院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1、卫生院负责网络管理、使用及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对下级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2、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向外网传递或转录。

3、防保科负责各自的网络帐号、密码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4、网络管理员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上信息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卫生信息网或借助其联网计算机发布、传播反动、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6、严禁向网络上传来历不明或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系统管理员应定期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检测病毒。

1、树立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3、网络管理制定访问权限控制,专人负责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换;

4、涉密信息须指定专人在专用机上处理,按密级要求采取相应加密措施并妥善处理存储介质的信息痕迹;

5、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应符合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

最新疫情下新基建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三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好“一校人”,特制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预案。随海南防控疫情状况变化,学院将适时提前两周更新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20年2月17日延迟至2020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20]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延期开学时段学院行政与党团工学等“组织系统”及“教学系统”有序运行,各部门、各系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保证随时随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开学延期但教学不延期”,“停课但不停教、不停学”;确保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不因延期开学而缩水,并切实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全院学生(特别是湖北武汉籍学生)的学业安排工作;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师生虽“不进校园但学校就在我身边”,学院各项组织系统运行通畅。

(一)理论教学部分,围绕课程大纲,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全国和地方在线教育平台和学习资源,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及答疑,次数及时间不低于学院原既定课表次数及时间;

(二)实践教学部分适当推迟或调整。2018、2019级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实践学时调整至学院正式开学后再予以执行。暂停其他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四)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中的考核评价办法及时进行调整,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评价方式;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六)2019-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时间将顺延至本学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完成。

(具体教学组织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二)学生处、院团委联动公共基础教学部及心理老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湖北学生开展“1对1”服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一)成立院系两级延期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工作;

(二)全体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三)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系部、各部门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工作预案。各系部总体行政工作方案由系部负责人统筹并统一报送院长办公室(杨丽娜);各系部教学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赵树敏);各党团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统筹,党务工作方案报送院组织部(易湘泽);团委、学工工作同时报送学生处、院团委(王强);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一)202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原则上不延迟本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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