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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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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实用8篇)
2023-11-23 12:21:30    小编:ZTFB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成长和不足之处。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解,避免冗长和啰嗦。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生活过程中的感悟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今年7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全面施行了。《条例》是最新的有关公路安全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是充实和细化《公路法》所确立的公路安全保护方面的基本制度,并以更加严格的处罚手段,对那些破坏、毁损公路的现象进行控制和制裁。《条例》的实施是推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这对未来的公路养护管理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在明确赋予我们权力的同时给予我们更大的责任,通过学习《条例》,本人有如下几点体会:

首先,规定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条例》规定我们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养护企业负有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的责任,保证公路自身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其次,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的管理养护职责。《条例》对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对公路的巡查、检测、评定、养护、抢修、维修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对公路进行巡查,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第三,完善了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规定。《条例》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总结了近年来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地震、泥石流等重大突发事件中抢修公路、恢复通行的成功经验,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了规定。

第一,重申了要加大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的力度。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公路事业的大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类破坏、损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公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又危及交通安全。针对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国家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并加强保护力度,一方面,对公路周边区域作出了保护性规定。在《公路法》的基础上,对建筑控制区等保障公路安全的区域范围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对相关区域的保护义务。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涉路施工的监管。这些规定都是很有针对性的,切实把国家花去巨额资金修建的公路保护好、利用好,也是本《条例》的立法目的。

第二,具体明确对公路的安全保护范围和相应保护措施。具体表现为:

一是本条例依照公路法的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已有经验,根据不同情况,在公路线路附近划定适当的安全保护范围,规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按照保障公路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明确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在规定范围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不得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明确规定公路线路附近的作业控制区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禁止进行采矿、采石等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明确规定公路线路附近禁止设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的范围等。

二是近年来,在公路桥梁周围拦河筑坝、采砂取土等行为成为危害公路桥梁安全、导致桥梁跨塌的重要原因。《条例》对此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规定范围内采砂取土或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搭建设施或者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等。

三是考虑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等涉路施工行为直接影响到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需要加强对有关施工作业活动的监管。《条例》专门规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事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申报,取得许可;事中应按照许可的施工方案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安全的措施;事后应经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等。

一是对车辆的生产和销售实施监管,强化源头控制。《条例》规定: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

二是对大宗货物集散场所实施监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场所及货运站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

三是完善治超检查措施。《条例》对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规范执法,以及禁止阻碍、逃避超限检查的行为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总之,《条例》体现了四大亮点??

亮点一:保护措施。一是依照《公路法》的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已有经验,根据不同情况,在公路线路附近划定适当的安全保护范围。二是对公路桥梁安全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三是明确了对有关施工作业活动的监管措施。

亮点二:治理超限。一是规定要加强源头治理,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路面监控网络,三是要求加大对超限运输的处罚力度,即源头、监控、处罚三管齐下。

亮点三:应对灾害。一是明确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二是完善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三是规定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将武警交通部队力量纳入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亮点四:公路养护。一是规定了公路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的养护职责。三是为养护施工作业中的公路畅通规定了相应的措施。

通过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学法、知法和守法的意识。《条例》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公路保护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于依法开展公路保护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进一步促进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王强)。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全国人大会年x月x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我就是明天!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医疗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安全的医疗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起纠纷,影响医疗卫生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联想到我们的实际工作,我们更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应从我们身边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的安全,杜绝一切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这就要求医务人员要有好的服务态度。医生对病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真正为病人着想,诚心实意地为病人服务,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医疗安全直接影响到社会与经济效益,是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医疗事故会不仅增加医疗成本和经济负担,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发纠纷,影响医院的社会信誉和形象。作为医疗服务单位,在为患者提供科学、准确、精湛的医疗服务的同时,更应该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从患者的角度出发,及时提供患者所需,并给予患者心理抚慰。在服务中还要注意加强医患沟通,注意交流方式、方法,从细节入手,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是医务工作者,是白衣天使,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近年来,安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校推出了“学习安全日历”的活动。通过每天学习一个安全知识点,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各种安全问题,并在实践中学会保护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有了一些体会和感悟。下面我将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安全日历让我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在过去,我对安全问题根本没有足够的重视,总觉得这些问题离我很远,与我无关。但是通过学习安全日历,我意识到不管是在校园里还是生活中,安全问题无处不在,它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比如,我们学习了火灾逃生的知识,这让我明白了一件小小的火灾可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自己的安全,不仅要学习相应的知识,还要时刻保持警觉。

其次,学习安全日历让我了解了各种安全问题及应对方法。每天的学习内容都围绕一个特定的安全问题展开,如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拐骗等。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的危害,并学到了应对这些问题的方法和技巧。比如,我们在学习防拐骗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不随意与陌生人交谈,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这些方法虽然简单,但却非常实用,并能够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通过学习安全日历,我意识到只有了解了安全问题,才能更好地应对和解决它们。

再次,学习安全日历提高了我的应急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不仅增加了对安全知识的理解,还提高了我们的应急反应能力。比如,我们在学习火灾逃生时,进行了消防器材的实际操作。通过亲身体验,我们更加清楚了应急情况下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和灭火器对火灾的扑救效果。这种实践的训练不仅培养了我们的应急意识,还锻炼了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让我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应对。

最后,学习安全日历让我明白了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安全不仅是学校和家长的责任,更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通过学习安全日历,我深刻体会到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在遇到危险和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行动。只有每个人都能够主动关注和参与到安全中,才能形成强大的安全网络,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总之,学习安全日历是一项富有意义的活动,通过它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增强了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深入了解各种安全问题和应对方法,我更加明白了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自己应尽的责任。相信在以后的生活中,我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预防和解决各种安全问题。我希望学校能继续推出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学生能够受益,共同构建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小编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即将结束二十几天的安全学习,在此对其进行简单的总结和体会分享:

安全学习以广度为基础,且伴随着一切新技术的产生而迅速更新。作为安全从业者,从硬件安全、无线通信安全到系统安全、web安全以及密码学、社会工程学等方方面面都需要有所涉及有所了解,思路眼界须得开阔,必要时数学、物理、语言、人格心理等等都要拿来作为工具。因此,又需要勇于学习,时刻保持好奇心和新鲜感,切忌出于对新领域的恐惧而止步不前。

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又要有所深究,尤其是作为初学者,容易浅尝辄止,满足于入门级做出的小成果。在最初的阶段,我们可以无目的地广泛接触了解各类安全知识、安全技术,也可以允许效率低下、问题重重,但是在学习一段时间之后要试着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以此为重心展开下一阶段的学习,否则就会事倍功半,付出努力而无所回报。

其次,一定要重视基础理论知识,学会举一反三。安全行业以实战为重,学习者往往容易陷入误区,过分轻视理论学习。但是,理论学习正是保持深度的基础,只有对于如操作系统、编译原理以及计算机网络等等有了清晰的认知和理解才能在实战中拥有更多的创新意识和主动权。

在有了扎实的基础之后,自己动手开发适合实际的工具也就容易起来。网络上有很多大名鼎鼎的、开源的各类工具、木马等可供使用,下载之后甚至有图形化界面,操作极其简单。但这类工具或有些年头、或存在后门,在实战中毫无价值,除了练习学习之外再无他用。学习者可以利用它们的`源码和实现原理尝试开发适合实际情况的只属于自己的安全工具,并在使用中不断完善,切忌拿来主义,满足于做一个“脚本小子”。

此外,除了工具等自己动手,各类环境搭建、软件安装、基础功能使用等也要重视起来。这类工作看似简单,与实际的安全工作无关,但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遇到各类意想不到的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锻炼搜索资料的能力,也积累了经验,对环境和软件的配置、运行过程及原理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这类工作耗费了多大的精力,也要打起精神来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之后的漏洞复现、工具使用等工作上,切忌本末倒置。

同时,要时刻关注安全行业相关动态。要利用好网络资源,通过论坛(如看雪、freebuf等)、公众号(如腾讯玄武实验室等)、漏洞安全公告(如cve、微软官网等)等等渠道了解新的技术、安全事件,并从中不断学习。

以上提到的事项,都应该有对应的积累总结。安全从业者一定要善于积累,并且是有条理有目的地积累,方便在需要使用时直接拿来而无需浪费时间在一次又一次无意义的重复学习和搜集中。积累要具有个人特色,不要复制粘贴或浮于表面,要内含自己的经验教训和实战总结,须是可复现可利用的干货。

安全学习道阻且长,但想要入门却相当容易,动动手指上网搜索,从随便一个小工具入手就可以开启安全学习之路。因此,绝不要畏难或是有任何心理负担,放弃与否是以后的事,现在只管开始。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4月24日,学校安排我到北京步同信息培训基地进行学习。本次学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增进中心举行,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仅仅为期5天,但是我收获颇丰,这次实训,让我对网络工程及信息安全有了更深的理解,并通过考核获得了信息安全网络工程师资历。对本次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会散布式网络的设计与利用,网络互连技术,和网络利用中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1步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老师通过沟通了解,有针对性的教我们1些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培训进程中,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在实际应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让我们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张晓峰老师从中石化、中海油、核电、政府信息中心等真实案例动身,对信息安全从合规化建设入手到影响信息安全的诸多因素进行了深入解析。同时,张老师利用netmeeting展现和windows20xx虚拟环境进行学员间的攻防演练的授课情势也得到了学员的认可。

信息安全培训是本钱最低、最有效利用现有技术和资源的、效果最快最显著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本次cisp培训,使我对工作中的信息安全全部领域有所了解,对产后学校信息安全的布置和设置有的放矢,能够减少没必要要的投入浪费并对网络的良好运行起到应有的作用。

谈到心得,就不能不提学校订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几年来学校不断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和数字化校园建设获得了公认的成效。学校也非常重视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进修的机会,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学到的东西充实到工作实践中去,指点工作使培训能真正体现它的价值。

推荐学习安全日历的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新安法的颁布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明确了职责和权限,对企业安全的摆位与落实做出了具体规定。安全摆位与落实实现了有法可依。为企业安全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后果,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和本质。新安法在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赋予权限的同时,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可以说是任务重,责任大,任重而道远。如何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则是我们每一个安全管理人员全部责任和任务。

一是要学习。干啥就得学啥,干啥就得吆喝啥,这虽是民间俗语,但它是真理。它向我们表明了在工作中坚持学习,不断进取的重要性。新安法的颁布,把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由过去的安全生产,转到安全发展,由过去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转向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作用。面对时代的变革和新安法的实施,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先得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认真阅读新安法的每条条款,结合单位管理实际,查缺补漏,完善管理,向单位领导层、决策层反映情况,争取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懂安全就是学会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理论,辨识和识别威胁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害物质、有害因素,制订防范措施和处置方案,使自己由一个外行向内行转变,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素质。会安全就是学会责任分解,学会安全培训,学会强化过程管理,把安全融入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

二是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实质就是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工作,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它要求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回答在什么情况下,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就处在安全状态下,在什么情况下,就处在危险状态下,就有可能发生事故,形成灾难性事故。这里面涉及到对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评估问题。所以,要想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懂得企业的生产管理,懂得生产工艺流程,懂得生产工艺流程存在事故的风险性。只有能够深入学习企业生产所需设备、所需规程和岗位操作说明,我们才能够抓住要害,提纲挈领,在关键技术环节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离开了生产管理和生产工艺流程的管理,谈安全生产工作,则是空谈安全管理,自己制定的规程和管理制度,也就得不到职工的认可。

三是强化责任。责任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责任感的人即使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在工作中会发挥多大作用。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人命关天的大事。在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前面,容不得我们存在任何侥幸、麻痹和大意。作为一个每天与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安全打交道的安全管理人员,一定强化自身的安全责任感,多学习,多研究,强化管理,认真工作。尤其是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认真负责,一抓到底,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处置措施“五到位”,决不允许变通和犹豫,以自身敢抓敢管的影响力,带动企业职工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任务重,责任大,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也是国家新安法赋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历史使命。在任务和责任面前,我们别无选择,只有学安全,懂管理,强责任,才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安全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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