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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 新冠 假阳性(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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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 新冠 假阳性(5篇)
2023-01-04 06:34:47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在1月19日疫情爆发初期,召开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疾病相关知识的学习。明确并建立了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1日,局里下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我中心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做好医护人员培训,加强相关症状监测,二是要求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止院内感染,停止收治发热患者。三是坚持属地定点救治原则,规范收治转运流程。四是紧急储备应急物资,下发了《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应急物资的领用。

(一)、落实防控制度

1.在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卫生机构指导下,开展与街道相结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门诊预检分诊筛查,对普通发热患者,做好病人信息登记,及时引导、转诊至发热门诊;对可疑发热患者,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报告等相关处置后,协助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

3.首先立即电话上报。发现可疑发热患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电话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流程履行相关程序。

4.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要求,配合开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5.按政府或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有关医疗机构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做好社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对象的医学观察,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6.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疾病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居民及企业单位认识、预防疾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7.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慢病管理、健康指导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就近、持续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

(二)、落实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根据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转诊等工作,不得留诊发热患者。

2.严格询问发热患者14天内的旅行史、可疑接触史或暴露史,并做好记录。

3.严格开展全员培训。各基层医疗机构每一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都要熟练掌握新冠病毒肺炎基本知识、疫情报告程序、转诊要求、防护措施等。

4.严格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进入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外出要记录行经路线,减少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佩戴口罩;勤洗手;定期更换清洗消毒工作服;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主动声明,并立即停止工作。

5.严格患者就诊工作管理。患者就诊时要严格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候就诊、检查和缴费期间排队间隔一米以上,就诊结束尽快离开。

6.严格做好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品等的清洁消毒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

7.严格医疗废物管理。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对可疑发热病人、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

8.严格合理设置隔离区域(应急隔离病室),满足可疑发热患者、疑似病例就地紧急暂时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9.严格医务人员防护,落实相关保障。要做好疫情防护物资储备,严格落实标准防护,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10.严格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个环节要责任到人,各项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对任务不落实、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者依法追责。

二、特别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参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什么情况下参与,参与的任务占比,人力资源投入的情况如何等,用数字体现

1、是做好发热患者筛查工作。有20余名医护工作者参与,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工作,1月24日-3月9日筛查人数8000余人次,门诊人次为6478人次,上转并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15余人次

2、是加强对密切接触人员管理。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协助落实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措施,监测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管理,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共有10余名医护工作者参与,签居家医学观察任务交办单数621人,目前累计居家解除人数595人;;随访发热人次:33人次;120上转人次7人次;出车接诊人次8次;

描写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让广大学生掌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遏制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传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冠肺炎肺炎等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现状,制定学生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方案。

通过专业医务人员的系统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在掌握个人保护知识的基础上,掌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了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阻断方法、潜伏期、疑似病例的识别方法、返校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自我保护、室内消毒技能、缓解压力的基本方法、特殊时期常见心理问题的自我调节等。

所有在校学生

5月25日5月25日-5月31日

疫情期间,线上培训与线下自学相结合。

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设计培训内容。

1.专题讲座

邀请学校医院专业医务人员通过网络视频举办预防新冠肺炎共建健康专项培训(登录八一农大青年在线查看,教授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主要症状、诊断标准等基础知识。,引导学生学习七步洗手法、口罩选择和穿脱方法、居家期间、返校途中和开学后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2.线下自学

参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人民卫生出版社2020年3月版,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等资料内容,组织学生有计划地自主学习《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学生指导手册》,重点学习下表所列内容,建议学生在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仔细通读《防控指南》。

描写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连续78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5名确诊患者已全部治愈出院。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快速积极应对。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自1月20日以来,先后召开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调度会、现场办公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要求,调度分析全县防控形势,部署防控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成立专门机构。第一时间启动战时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xx同志任组长的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后续随着形势发展,多次调整加强领导小组力量,成立由县委书记xx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xx军同志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xx同志、常务副县长xx同志、县委办公室主任xx波同志、宣传部长xx同志、副县长xx同志、副县长xx同志、副县长兼公安局长xx同志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疫情防治、交通联防等10个工作组,各级党政班子负责同志一律取消休假,全部到岗到位,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月9日,按照省市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力量,实行分线作战,由xx同志负责疫情防控,xx同志负责经济运行,统筹抓好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防控政策体系。先后转发省市指挥部文件806份,下达指挥部指令5个,出台《xx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预案》《关于落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7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180份,精准指导各乡镇、单位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落实集中办公制度。在县卫生健康局设立指挥部办公室,组长坚持每天到指挥部现场办公,副组长坐镇指挥,各工作组集中办公,及时梳理汇总信息,调度研究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15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深入镇村现场督导人员排查、村居防控、隔离措施落实、复工复产等工作。同时,积极与市督导组对接,对督导反馈问题,逐一落实整改,确保防控工作精准推进。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成立6个巡察暗访组,直插一线开展检查,督促指导乡镇党委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防控不力等问题29起67人,其中给予诫勉谈话21人、通报批评42人、批评教育4人。

三、严防疫情输入。一是加强环郯防控圈管控。自1月23日起,抽调公安、交通、综合执法、卫健等7个单位人员,在火车站、高速路口、国省干线等设置卡点12处,全面排查入城人员,累计检查车辆14.4万台次,劝返外地车辆1.5万台次,人员体温测量22.4万人次。直至3月3日,我县被确定为低风险地区,临时防疫站点全部撤销。二是全面开展人员排查。在城区范围内,发挥30个网格的动员能力,集中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在乡镇范围内,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社区、村居对辖区内所有居民进行摸排。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将排查数据与公安部门推送信息逐一进行比对,确保排查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摸排湖北来郯人员3567人,其中武汉来郯人员2030人。三是严防新输入。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外、省内市外来人登记上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排查摸底防止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从严排查省外、境外来人。自2月12日以来,累计排查境外来人198人,3月25日、4月8日湖北武汉解封后,累计排查湖北来郯483人,武汉来郯185人,并全部按照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

四、严防疫情扩散。一是加强社会面管控。发布县指挥部1号令,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明确非必要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社区、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引导居民少出门、不出门。同时,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除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以外,明确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2月10日后,对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要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排查出的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认真执行“门前警示、隔离教育、生活保障、问题报告、一个专班”的“4+1”管控措施和“8个必须、4个不准”要求。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共征用5家宾馆作为集中隔离点,累计集中隔离458人。同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阳性病例一律按确诊病例对待,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一律采样检测,对所有管控的武汉人员一律核酸检测,对所有发热病人一律免费ct筛查。目前,全县累计核酸检测5360份,免费ct筛查349人。三是加强特殊场所管控。盯紧盯牢全县看守所、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特教学校、康复中心等特殊场所,从严进行管控,坚决落实封闭管理、通风消杀、核酸检测等措施,目前已累计核酸检测607人,无异常情况。

五、全面集中救治。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明确县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迅速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组建3支医疗救治梯队,对发热病人集中筛查救治。同时,积极改造隔离病区,加快推进原县中医院病房楼改造和负压病房建设,提升救治能力,目前县医院共设置感染病房10间、留观病房2间,改造备用原中医院感染病房10间。二是优化就诊流程。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就诊告知书》,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诊,减少交叉感染,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率,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居家隔离人员有就诊需求的,一律由包保责任人联系120救护车转至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严禁自行前往。截至目前,县医院发热门诊共接诊1464人次,其中接诊湖北方向发热病人122人次,累计住院留观59人。三是严格救治标准。严格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对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对确诊和疑似病例进行治疗,县医院共收治确诊病例3例,治愈出院1例,另外2例已按照要求转至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进行集中救治,现已治愈出院。同时,县第一人民医院抽调3名医护人员参加市第三批援鄂医疗队,赴湖北武汉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六、加快经济运行。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县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由王立军同志任指挥长,苗运全、孙静波、郝玉芳、李晓法、王俊杰、张学超、周振、盛曙光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及时监测分析、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县经济的影响。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投资运行、经济运行等9个工作组,分线落实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二是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摸排工业企业情况,找出制约因素,逐一登记造册,尽快推动复工。目前,全县88家规上工业企业已全部复工,累计返岗12577人,占全部用工总数的93%;485家规模以下企业,已复工481家,复工率99.2%。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8个省市重大项目已全部复开工,今年完成投资6900万元。对全县重点项目,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分批次组织复工,确保有序推进。目前,117个县级重点项目中,已复开工74个。四是落实工作帮扶机制。按照包得住、管得好的原则,明确了县级干部包保分工,共安排33名县级干部包保8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名县级干部包保117个重点项目。对485家规下企业,由乡镇对每个企业安排1名科级干部帮包,促进了属地责任落实。同时,坚持专班靠上、一企一策、驻厂员蹲点服务,一线督促、一线解决问题,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七、保障学校复学。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复学包保制度。县委书记、县政府代县长亲自挂帅,对县内6所高中学校进行开学前到校督导检查,开学当天进行现场指导,开学后加强学校管理。二是落实百分之百血清抗体检测。由卫生健康局组织40名医护人员,按照“检测一个学校,开学一个学校”的要求,对所有开学复课学校返校师生和员工全部进行血清抗体检测,共检测5618人,均为阴性。三是压实驻校指导工作组职责。由教育、卫健、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选派专业人员组成驻校指导工作组,指导学校做好校园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开学复课等工作。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进驻12名工作人员,参与学校封闭管理。四是切实加强学校封闭管理。各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只出不进,强化学校门卫和值班人员配备,签订责任书,学校封闭后禁止外人进入,确保封闭管理期间的学校管理规范、有序。

八、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累计拨付专项资金1944.15万元,其中,按照居家隔离人员1500元/人的标准,拨付乡镇专项资金335万元;拨付应急保障组400万元,用于防疫物资采购;拨付指挥部1209.15万元,用于医疗设备购置、人员救治、隔离管理、临时补助等方面。县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款419.391万元,目前已支出490.851万元,其中定向捐赠支出157.36万元。二是加强防疫物资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调配指标,全力拓宽购买渠道,合理统筹调配,优先保障紧缺医疗物资供应。截至目前,已累计筹集一次性口罩115万余万个、护目镜2800副、防护服2600余套,有效缓解了防疫工作需求。三是加强生活物资供应。实时监测了解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查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54家、罚款52.2万元,全县消费市场总体稳定。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始终保持正面宣传强大态势,积极挖掘宣传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推动网上网下联动,采取短信、微信、广播喇叭、悬挂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守牢舆情阵地,坚持抓早抓小,严查造谣传谣行为,落查网民15人、批评教育13人、行政拘留2人,保持了正确舆论导向。

虽然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湖北、武汉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输入人员不断增加,加上全面复工复产复学,疫情再次传入并引起新一轮传播扩散的风险仍然存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十分繁重。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和会议部署,进一步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全县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一要从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村居小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集中服务点的防控管理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二要加强核酸检测。5月底前,县级疾控中心建成二级实验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改造,在短时间内形成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三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就诊流程,严防院内感染,守住不发生医护人员感染的底线。四要加快推行电子健康通行码使用。深化宣传动员,尽快提高通行码的知晓率和申领率、查验率。五要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对学校、商超、监所、精神病院、养老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指导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严防聚集风险。六要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员管控、健康码互认等方面做到政策统一、标准一致,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快复工复产复学进度。六要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普及防控知识,弘扬正面典型,增强群众抗疫凝聚力。

描写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四

2019年底,一场突如其来地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蔓延全国。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各级司法机关高频率、大力度发布多批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密切回应当前司法热点问题,给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及时的范例指导。

本报告通过运用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的检索分组、聚类统计等功能,以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机关发布的305例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从案由分布、发布机关、审理法院等维度进行数据分析,以期为涉疫法律事务提供参考。

一、新冠“疫情”典型案例概述

本报告的研究数据来源于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以各级司法机关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发布的305例典型案例作为数据样本。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发布176例,检察院发布119例,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发布10例。

(一)在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以最高院发布的数量最多

在305例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由法院发布176例,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量最多,有59例,总占比为33.5%,其次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分别发布20例、18例,总占比为11.4%、10.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个发布主体发布的案例数量均在12例以下。

图1 法院发布情况

(二)最高检最早发布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且总体发布数量多于地方人民检察院

由各级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共有119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月份发布首批与新冠“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同时,最高检总体发布的案例数量最多,有56例,总占比高达47%;其次为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数量均为10例,总占比均为8%;河南省、北京市、福建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的数量均在10例以下。

图2 检察院发布情况

二、新冠“疫情”典型案例的发布状况

(一)涉及四大案由,其中刑事类最多,达到六成以上

在305例“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中,所涉案由包括刑事、民事、执行、行政4类。其中,刑事类最多,有212例,总占比为69.5%;民事类次之,有62例,总占比为20.3%;执行、行政案件较少,分别有30例、1例,总占比之和为10.2%。

在212例刑事类案例中,涉及诈骗罪、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29类案由。其中,诈骗罪最多,有47例,总占比为22.3%;其次是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次有40例、21例、20例,总占比为19%、10%、9.5%;其余25类案由数量均在20例以下。

图3 案由分布

(二)案例来源于19个省级行政区域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确案例来源地域的有220例,涉及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等19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来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数量最多,有24例,总占比为11%;其次为广东省、湖北省、江苏省,有22例、13例、10例,总占比分别为10%、6%、5%;上海市、黑龙江省、安徽省等15个省级行政区域案件数量均在10例以下。

图4 来源地域

(三)审理法院以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为主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明确审理法院的有220例,其中,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数量最多,有187例,总占比为84.6%;其次是中级人民法院,有21例,总占比为9.5%;专门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较少,分别有6例、4例、3例,总占比依次为2.7%、1.8%、1.4%。

图5 法院级别

(四)审理程序为一审的案例占比最高,约七成

在305例典型案例中,可以明确案例审理程序的158例,未明确审理程序的147例。其中,一审案例数量最多,有109例,总占比为69%;其次是执行程序,有24例,总占比为15%;破产、速裁程序、二审、再审、简易程序均在10例以下。

图6 审理程序

(五)文书类型以判决书为主

从文书类型来看,有180例明确了文书类型,125例未明确文书类型,在明确了文书类型的案例中,以判决书居多,有137例,总占比为76.1%;以调解书结案的案件有31例,总占比为17.2%;裁定书有12例,总占比为6.7%。

图7 文书类型

(六)从案件类型来看,疫情防控犯罪类案件占比近七成

从案件类型来看,涉及疫情防控犯罪类的有211例,总占比为69.2%;其次是合同纠纷类案例有39例,总占比为12.8%;执行类、破产纠纷类分别有30例、13例,总占比依次为9.8%、4.3%;其他类、劳动争议类、行政纠纷类数量均在10例以下,总占比之和为3.9%。

图8 案件类型

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疫情期间的热点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疫情防控犯罪方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公务罪这五类罪名最多,共计142例。以下针对这五类罪名共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例典型案例,并进行归纳总结、提炼裁判要点,供参考查阅。

案由

案例标题

裁判要点

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八:陈某某诈骗案——谎称有熔喷布购货渠道诈骗财物

【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9】

口罩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基本物资,而熔喷布是口罩最核心的材料,作为口罩中间的过滤层,被称为口罩的“心脏”。近期,市场对熔喷布的需求井喷,熔喷布的产量成为口罩扩产的“瓶颈”。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抬高价格,大发“疫情财”,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销售熔喷布为名诈骗财物。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布等防疫物资价格,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以及假借熔喷布等防疫物资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统筹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马某某诈骗案——网上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诈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8】

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中,口罩诈骗案件占比达40%左右,其中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主。行为人利用疫情期间人们急需口罩的心理,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其无法退赔,但具有自首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寻衅滋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之三:柯金山寻衅滋事案——疫情期间损坏医生防护用具、殴打医生致轻微伤【法宝引证码:cli.c.99769714】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医院隔离区殴打医生致轻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医生因隔离观察无法正常从事诊疗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后果及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依法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之四:李苏颖寻衅滋事案——疫情期间持注射器挟持护士致损伤【法宝引证码:cli.c.99769718】

行为人于疫情防控期间无端滋事,在定点收治医院持注射器挟持、恐吓医护人员,致医护人员受伤,且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后果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三:王某某、陈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向药店销售过滤效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无”口罩【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24】

被告人购进“三无”口罩后,以“kn95”口罩名义对外销售,且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中亦注明产品为“kn95”无阀、“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故本案对涉案口罩质量检验时采用了被告人对外宣传的口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进行了鉴定。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在于涉案口罩的主要质量指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还在于被告人将劣质口罩销往药店,对此类向药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二:刘某某、王某销售伪劣产品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口罩【法宝引证码:cli.c.97336812】

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如口罩系不合格产品,在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情况下,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两种罪名相比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更为严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符合司法解释关于此类情形“择一重罪论处”的规定。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一:郭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境外回国隐瞒出境史且不执行隔离规定,致43人被隔离【法宝引证码:cli.c.97511016】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根据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不符合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王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确诊患者不如实告知活动轨迹,致38人未被及时隔离【法宝引证码:cli.c.97511023】

行为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规定,故意隐瞒自己的活动轨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能够向防疫工作人员报告大部分活动轨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经审前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结合其具体犯罪情节,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妨害公务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七:叶某妨害公务案——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暴力袭警【法宝引证码:cli.c.96926230】

行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防控管理,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但其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以上对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的数据分析结果可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上半年度发布的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数量最多,在法院、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分别占比33.52%、47.06%,为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提供及时的范例指导。与“疫情”相关的典型案例的来源覆盖19个省级行政区域,来源于浙江省的案件数量最多;从案由上看,主要集中在刑事领域,且犯罪侵犯的客体广泛,涉及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公民人身权利,公民财产权利等;触犯的刑事罪名也较分散,包括诈骗罪、妨碍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寻衅滋事罪等29个罪名。

描写新冠假阳性的心得体会实用五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德民政发〔20-〕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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