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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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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七篇)
2023-01-04 07:16:2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20**年,乐成街道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对照《建设“法治乐清”工作要点》,对本单位xx年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认真自查,并进行了自查评分。现将有关自查情况及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它作为依法治街道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专题研究,精心部署,为法治乐成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及时调整了街道“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等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各城乡社区、各科室也把法治建设列入各自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多次召开街道三套班子会议和责任科室例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把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方案,制定了《乐

成街道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切实加强对各城乡社区、办公室、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动态管理。

年初制定了《乐成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分别于7月1日学习《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0月25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切实提高了街道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

以“法治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结合“平安乐成”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在城乡社区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科室利用支部学习会,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年度内报考行政执法证人员积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有7名人员通过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完善社会人员学法规定,全街道各中小学则将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实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开展了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务工能力。

制定计划,建章立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拟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党政办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经街道专兼职法制员审核后,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再予发布。

针对机构调整和人事调整,对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岗位分工、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依法公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依据市法制办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老证年审、老证换领、新证申领等工作。

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去年我街道建立了全市首个司法警务联合调解室,今年以来,该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35起,调解成功35起,成功率100%,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20**年乐成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民主政治,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全局,不

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继续聘用1名法律顾问,为街道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开展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布治理成果,落实对社会的承诺。

探索社区依法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纳入社区规范化建设内容,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社团建设。

运用法规手段完善“大调解、大防控”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社会治安防控、村级平安建设规划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法治根基,构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实践,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二、健全组织,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形成合力,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下组,完善各处室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责任,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了解各方面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加强班主任、政治教师的法制培训工作,强化依法治校、建设平安校园的先锋带头作用,继续充分利用周一班主任例会和国旗下讲话,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与学校各股依法治校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法制教育的正常化。

三、加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执行民主决策、校务公开、部门目标管理及教职工岗位责任、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奖惩等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及时公布招生、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师生入党、职称评定、大宗采购、招标、较大支出等情况以及用工制度、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设置意见箱和举报信箱,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申诉和调解工作机制。健全校内矛盾调解制度、学生处分程序和申诉制度,坚持合情合理合法妥善处理校内各类矛盾和纠纷。完善学校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师生员工及其家属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四、坚持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

1、利用每周一集会时间,继续组织全体教师按照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等纲领性文件,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提高认识,依据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意识。

2、以自学的方式重温《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行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利用家长学校,通过每学期初举行的学生家长会,组织家长认真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逐步提高其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依法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4、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继续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班级管理、食堂管理、学生活动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教学活动的管理、教师的管理教要做到责任到人,力求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没有误区,努力做到向管理要效益。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教育事故,或因此产生的损害,在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后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五、抓好载体,注重实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1、结合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通过班队活动课、政治课、综合实践课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礼貌教育、体育卫生知识的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校报等宣传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分别在春、秋学期聘请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进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结合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我是法制宣传员”、向“三室一厅、一吧”告别等活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教育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通过以上活动的展开,使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力争做到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责任到位,形成依法治校、校园平安的良好氛围。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保护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法律文书依据: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四、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

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五、实施方案:

1、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我国的法令、法规办学,自觉抵制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照教育规律办学,争取良好教育成效。

2、注重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根据我校的实际,做到有计划地、有组织地开展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在开展学习的过程中,学校领导、老师要起带头模范作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3、要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把依法治校的教育工作与《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的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4、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

5、要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并借助共建单位的力量,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讲座,以提高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的防范能力,使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系列化。

6、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7、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8、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9、学校的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认真开好家长会,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10、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不瞒报或者漏报。

12、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六、保证实施:

1、要加强学校依法治校的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并设立专人负责,真正地把依法治校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要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栏和各种集会,如:教职工大会、报告会、升旗仪式等,宣传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保证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

3、要有针对性地根据学校各年级学生年龄的不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保证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贯彻执行普法教育工作中,要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有效的教育办法和措施,使依法治校的工作顺利进行。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长期治理我们国家的办法。不过法律在人们面前虽然是人人平等,不过让人民懂得法律,在做事情之前就懂得自己可能会触犯的法律,对我们的国家的社会治安是大有裨益的。这就需要我们从基层工作开始,在人群中宣传普法知识,让更多的人明白法律的含义。当然在公民犯法之后,仍然要做好依法治理的工作。这就是法治社会下,我们要做好的事情。

20xx年全乡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x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和加快和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按照州、县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如下:

一、认真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送到家

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从盈江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法律六进”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推进法律进村组、进工厂,加强农村法律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厂矿企业“六个一”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坚持把法律信息法律书籍,法制文化送到村组、厂矿,向群众和工人赠送实用法律资料,保证农村群众,厂矿工人学法有法律资料。

二、创新形式,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继续巩固好法制宣传橱窗、专栏,民主法治村等阵地建设,办好广播,法制宣传专题栏目,充分利用节目,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镇居住的民族地区特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大力学习和宣传好《宪法》,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首要任务,使宪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禁毒防艾意识,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有关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把握重点普法对象,促进全镇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

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律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律教育陈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习法律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律教

育基地的作用,每位法制副校长年内要到学校上法制课1—3次。通过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民和农户“法律明白人”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律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两结合,提高农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了解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继续开展好“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坚持学用两结合,年内在全镇组织对有关重点对象法律知识考试。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组织法制宣传队伍为各村组、厂矿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镇普法办在年内将进行1—2次《劳动合同法》、《物权法》讲座。要面向农村和厂矿、企业建立法律宣传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其骨干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知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形式,集中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全镇进一步形成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声势。通过努力争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当然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些都是影响依法治国和普法知识宣传的。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够有任何的退缩,任何和我们国家法律相抵触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依法治国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将我们国家的法律知识传输到千家万户,这才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有了更多的动力。相信只要依法治国下去,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20xx年9月8日,我有幸参加了在临沂市第三实验小学召开的教科版小学《道德与法制》教材培训研讨会。会议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介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修订情况和教材内容解读。外出学习是一次很好的和别人交流的难得机会,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也留给了我满满的收获和深深的思考,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从最初的《政治常识》到今天的《道德与法制》,可以看出教材的`编写将政治内容淡化,强调道德,社会的核心理念就是让道德回归生活。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让儿童在经历幼儿园到小学过程中,认同自己,尊重他人(重点强调在家庭和个人领域)。

》的教材特点

两位徐老师都分析了新课程标准下的新教材特点,让我们对课程标准及教材把握更准确。新教材的突出特点:

1、体现了学生喜欢,图文并茂,抽象问题直观形象表达的卡通版面。

2、更加贴近学生生活。

3、将活动型教学中学生的活动过程作为设计的主要依据。

在教学上专家给出了学生观、教师观、教材观三观并存的建议,学生观重点突出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差异,允许多样。教师观中强调了教师的三个角色扮演即指导者、支持者和合作者。教学目标的制定可因地制宜,课堂不再局限于教室,它还扩展到家庭、社区及其他生活空间,而且体现课前、课中、课后、校内外连续完整的活动过程。教学材料的主要源泉来自儿童的现实生活。因而取舍材料均要以儿童的生活实际出发,选择与儿童生活紧密相关、切实需要的内容,以确保内容生活化,绝不再是以本为本。

在这次学习中,据徐老师介绍新教材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更进一步强调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大内容。更加注重与孩子的沟通能力,同时也赋予老师跟孩子之间更多的互动。在今后的教学实施中,我将努力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和条件,灵活多样地运用教学活动和组织形式,联系本地区和儿童的实际,及时地把社会中的新信息,科学技术新的成果,儿童生活中新的问题和现象等收到课程中去,不断提高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基底,使教学更加精彩。

最新法治与税务实践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摘要]针对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农村法制教育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8)24—0014—0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从中可以看出,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势在必行。而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许多难题,需要我们从整体和局部着眼,寻找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解决对策,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

一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民自治的道路仍然较长。由于受传统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更多地依赖文件、政策及不同级别的指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有的地方根深蒂固。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农村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私自挪用集体资产、利益面前偏亲向友、重大决策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干群关系十分紧张。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而且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多是依靠村民出资出力,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同时,一些农民对国家的法律,看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对其权利保护的一面却知之甚少,表现为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挖空心思地去“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却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建设在农村更加举步维艰。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不教而诛”、“一棍子打死”的硬性执法方式没有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人情贿赂;还有的对制假售假的坑农骗农案件,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隐患。治安案件和侵财类刑事案件频发,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影响农民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次为盗窃(占被调查总数的56.7%)、赌博(占被调查总数的35.9%)、打架斗殴(占被调查总数的20.9%)。各类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破坏整个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使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给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欺凌百姓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前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农民的观念陈旧、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障碍;法制宣传教育不适应农村实际需求,致使农民法律素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提高;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可依;农村基层执法机构建设相对薄弱,致使法律服务和保障滞后于形势发展。

法治建设在农村建设中起着“导航”和“护航”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大法律法规的出台力度,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依法推进。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法规。当前,农村地区许多制度、章程、村规民约的建立缺乏理论依据,执行难度大,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围绕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和制度,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大涉农方面的立法进程。应加快对农村种植养殖业、乡镇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等诸多涉农方面的立法。同时,地方的立法要在打击假劣农资,优化农村人员就业环境,深化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以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快进程,把农民的各项权益纳入各种法律保护之中。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工作法律缺失的问题。

(二)贴近农民的思想实际,搞活农村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方面,要本着“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的原则,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加强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法制培训班,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让他们成为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应把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之中,使农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还可采取“小手拉大手方法”,即在中、小学开设法律知识课,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成为“明白人”,从而带动家庭和亲友了解和掌握法律。基层司法、执法机构也应针对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现场给农民以案解法、以案说法,变“法律下乡”为“法律驻乡”。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一,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功效,积极预防和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邪教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第二,整合执法资源,解决合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农村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农业、民政、工商、税务、政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农执法问题。第三,制定利民、便民法律保障措施。推广巡回法庭办案方法,即在办案时兼顾农村交通、农田季节等实际情况,开展“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办案活动,减少当事人讼累,拉近执法机关与农民的距离。第四,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司法、执法机构经费不足、待遇偏低的实际,加大投入,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制度。适度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实行年度执业情况综合考核,促使农村法律服务人员成为农村地区具有公信力的高素质团队。二要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三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以顾问制、服务团制、“结对子”和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农村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乡村是社会管理的最底层,乡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涉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乡村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性思维误区很难改变。一是对法治概念陌生。

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乡村干部办事,自己往往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乡村治理法治化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太遥远了。三是依法办事的意识差。由于受传统封建法治文化思想的影响,少数基层干部在执法过程中,从官本位出发,大搞官僚作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工作方式粗暴简单;而老百姓受此影响,对法治的态度冷漠,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甚至暴力抗法。

2、普法教育宣传不到位,难以满足新时期群众需求。

从1985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是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仍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法治宣传效果不佳。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群众对普法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认为法律宣传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普通群众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宣传队伍有待强化。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不多,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不明显。

3、制度建设不规范,法治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各村法治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只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二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前农村普遍制定有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三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但诸如村规民约等制度存在不够完善、未能村村普及的问题,部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衍生”产物,并不代表主流趋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为破解村级反腐难题指明了方向。要把清除农村腐败死角,治理村官腐败,尽早上升到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高度,力争早日清理掉那些“病原体”和“火药桶”,才能为乡土中国迈向法治中国奠定更坚实基础。

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及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成为了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里,首次将乡村治理法治化引入“三农”工作中,可见法的根在基层,根在农村,只有法治覆盖到各方各面,才能有效、均衡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步调。

1、乡村治理法治化,农民是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巨大成就,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很大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得到改善。然而,现实中,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等问题。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用法是前提。各级立法、司法和宣传等部门,要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把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攻阵地”。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深入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用新时期的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投身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是阻碍法律在农村实施的重要因素。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作为基层主战场,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栏、讲座,利用广播、远程教育、短信、微信等途径丰富宣传方式,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讲解,让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懂得法律,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紧紧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法治宣传贯彻年”、“法治建设年”取得的成效,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懂得用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用法维护权益。

2、乡村治理法治化,村干部是关键。

村干部是一个村、一方群众的父母官,怎样做才能治理好村内外各项事务,仅有德治远远不够,法治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官,政治素质较低、作风比较霸道,村委和村干部“以言代法”现象比较突出,成为法治乡村的障碍。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落实依法治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村干部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以身作则,以法为行动准则,做法律宣传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干群的权利和义务,使村内社会治安、村民风俗、婚姻家庭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面,村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将自身行为及村内事务公开,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定期将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示,通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增强信服力。

3、乡村治理法治化,党的领导是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乡村干部队伍。一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离不开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其中关键在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基础在广大“两委”干部。要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街道、乡镇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在街道、乡镇一级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选拔法治观念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注重从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

二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农村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观念和思维决定了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式、方法。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参加新常态培训学习,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改变思想观念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老年化结构,他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行为惯性较大。因此,将法治化提升到中央的高度层面,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克难攻坚的重点,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变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思维,使其基层经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法治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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