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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项服务心得体会报告 律师专项治理心得(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4 10:39:53 页码:8
律师专项服务心得体会报告 律师专项治理心得(三篇)
2023-01-04 10:39:5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律师专项服务心得体会报告一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担保方:

聘用方聘请受聘方在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相互的权利、义务、责任,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受聘方自愿受聘,并在聘用方的指派下,从事《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七项业务。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从事上述业务的行为,均属非因公执业行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请受聘方在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为续约期,逾期不续约的,聘用关系终止。

三、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聘用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和领取报酬及福利: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资人民币 元,并根据年终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业绩支付年终奖金。社会保险费由聘用方负责。2、业务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业务收入中扣除税收、管理费用后,按比例付给受聘方报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由受聘方支出,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业法定标准实行。

四、聘用期间,受聘方应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从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维护聘用方的形象和声誉。自费参加律师业务责任保险。

五、担保方为受聘方相对聘用方而言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六、聘用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约定的标准按时支付工资及奖金。

2、确定收入报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时间,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给受聘方报酬。

3、监督、检查、管理受聘方的执业活动。按权限决定或提议对受聘方的奖惩。

4、按法律和合同承担受聘方因执业行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执业失误给聘用方造成的损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执业的合法权益。

6、为受聘方的执业活动提供便利和相应的条件。

7、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执业责任保险。

七、受聘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保障业务质量,完成基本业务量。

3、不私自办理法律事务,不私自收费,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约定之外的报酬和费用。

4、对非因公执业行为或执业行为中对外造成的民事赔偿自负责任。

5、按时交纳管理费、保险金、注册费等。

6、承担因执业失误而给聘用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八、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受聘人的执业进行监督、指导。

2、受聘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时,向聘用方提议解除聘用方合同。但应承担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证责任。

3、督促受聘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间,如因迁徙、健康等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执业,可与聘用方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须补足合同期间应交纳的各种管理费、税金、注册费、保险费等。

十、合同期满的结算:

聘用期满,受聘方离开聘用方前,须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并交还执业证,妥善处理完毕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类法律事务。进行财务结算。

十一、违约处理:

聘用期间,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损失。

十二、补充条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当事各方正式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 受聘方:

代 表:

担保方:

年 月 日

主题律师专项服务心得体会报告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

主题律师专项服务心得体会报告三

聘用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依据:

_________。(说明: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本律师事务所《_________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说明:内容限定为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

第三条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及律师助理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偿因此而发生的法律责任的权利。(说明:如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致使受聘方所欲从事的工作无法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则本合同终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请行政辅助人员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无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辅助人员工作证的情况下继续为聘用方工作,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说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但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受聘方的工作内容:

_________。(说明:具体内容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六条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支付与计算方式为:

_________。(说明:须具体写出支付与计算方式。如按月、年领取固定工资;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计算方式领取报酬;固定工资加提成;固定工资加奖金;等等年餐、电话费等。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为受聘人员设立下列保险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_________。(说明: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必设外,其它保险种由律师事务所自定。其中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可以不设立保险条款。考虑到申请办理各类证件的期间,律师事务所可以特别规定保险条款的生效期。)

第八条受聘人员调离律师事务所时保险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九条受聘人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条受聘人在合同规定的报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_________。(说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可增设其它内容。)

第十二条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

_________。(说明:由律师事务所自定,但应符合《律师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聘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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