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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突发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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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突发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5 01:38:5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应急突发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一

遵循“以人为本、 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 的原则, 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供暖工作的领导力度, 成立清水九年制学校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

1. 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 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 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 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 二)为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救、 抢修工作, 成立清水九年制学校供暖应急抢救、 抢修队伍, 成员 如下:

主要职责:

1. 组织、 协调、 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2. 组织保护、 抢修、 抢救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 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行。

当遇到因锅炉、 电机( 水泵)、 管道、 供电故障以及储煤不足导致的大面积停暖事故时, 启动此预案。

大面积停暖事故包括:

(一) 锅炉故障

(二) 电机( 水泵)故障

(三) 管道故障

(四) 供电故障

(五) 储煤不足

( 一)

加大特、 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操作教育力度, 提高广大工作人员 及司炉人员 的安全生产意识。

( 二)

加强安全生产操作的检查力度, 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 三)

根据供暖锅炉的性能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 以“停电应急措施” 的模拟训练为重点进行演习,常抓不懈。

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杜绝短时间内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 四)

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 对黑板报、 橱窗、 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营造“人人讲安全, 人人重视安全” 的氛围。

( 五)

严格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 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 不准迟到、早退, 不准脱岗、 睡岗、 醉岗。

( 六)

值班人员 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锅炉房大门, 禁止闲杂人员 入内, 按时巡查锅炉房及供暖设施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 七)

应急设备、 物资, 定期检修、 检查, 确保完好。

( 一)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 立即组织人员 进行抢修, 及时做好防冻工作。

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 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 锅炉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 应坚守岗位, 事故没有处理完毕, 不得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 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 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 除了 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 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 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 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待公安、 检察、 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 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 及时组织应急抢修队伍, 全面分析事故现象、 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事故扩大, 并进行抢修。

5. 在抢修过程中, 要做到连续作业, 抢修不完成, 不准离开现场, 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 二)

停电应急措施:

1. 锅炉工要坚守工作岗位, 遇到停电时首先关闭锅炉进出口 阀门, 打开自 来水阀门, 向锅炉内加自 来水, 同时打开锅炉的泻水阀缓慢排放, 使锅炉内的水一面流动, 一面降温, 直至消除炉内余热为止。与此同时, 打开炉门使炉内温度迅速降低。

如果汽化严重, 手动打开

锅炉顶部的所有安全阀紧急排汽的同时, 紧急停炉撤火, 以保证锅炉的安全。

2. 锅炉工处理好锅炉房内的一切事故后要迅速通知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3. 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 进行抢修。

如果停电时间较长, 迅速组织人员 启动自 备发电机发电, 及时供暖。

( 三)

停水应急措施:

因供水出现故障导致供暖锅炉缺水, 应立即采取措施, 组织人员车辆迅速拉水补救, 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 四)

当管道发生渗漏、 焊缝开裂等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当管道出现渗漏, 立即关闭相关管道阀门, 立即组织抢修人员 ,找出渗漏点, 以人工、 机械相互配合挖出渗漏点, 最短时间内做好破烂管道的维修, 保证供暖。

( 五)

当电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根据电器设备的特点, 准备各种备品备件及电器设备。

当水泵、电机发生故障时, 立即启动另 一台备用电机, 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 进行抢修故障电机。

1. 在临近供暖期要提前储备一定量的煤炭, 同时在备用煤炭即将用完时, 要迅速组织人员调运煤炭, 保证供暖顺利实施。

2. 做好供暖设施设备零配件储备。

在供暖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 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 责任人将给予必要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关应急突发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了进一步增强员工的防汛意识,提高意外事故的逃生技能,切实掌握洪水来临时的逃生方法。本次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快速、有效、有序地应对在我标段施工范围内发生的洪水、重大事故时,通过启动本防汛抗洪演练方案,确保我标段区域在遭遇暴雨时,在最短时间内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机制的作用,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使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员工安全,进一步普及防汛安全知识,增强员工防汛安全意识,掌握在洪水到来时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洪水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订如下演练方案。

演练目的

1、让员工熟悉逃生的路线、方法,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到达集合地。

2、检验本项目在事件突发时反应是否快速,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到位。

演练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下,全标段员工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参加,确保演练效果。

2、各施工队调整好工作,确保负责人、安全员参加。

3、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演练结束后,要对这次演练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x年7月30日

清河高架桥(桥梁四分部清河沟底)

1、信息报告;

2、安全疏散;

3、现场伤员救护。

顾 问:三原县防汛管理处

组 长:葛宇志

副组长:王世君

成 员:各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和防洪抢险抢险小组成员

西铜高速改扩建管理处、总监办、第三驻地办、相邻标段领导、项目领导、部门骨干、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

1、进行学习动员。在全标段进行一次汛期安全大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学习,提高员工的汛期安全意识。在分管领导和安全员的组织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模拟演练我项目制订的应急预案,熟悉在突发事件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基本的自救和逃生方法,保障员工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2、成立演练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严格组织实施演练活动,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3、组织演练。讲解防汛知识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在总指挥的指导下进行演练。全体员工都要参加,把演练当成实战,认真对待。

⑴抢险小组成员按照所划分责任区,迅速到位,放挡水板,囤积沙袋,防止洪水进入施工现场。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抢救现场财物,采取一切办法排除现场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⑵现场演练

a、x年7月30日8:00,由项目安全员安排时间对员工进行一次防汛教育。对本次演练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具体安排见《项目防汛应急预案》,并制定本次模拟演练的时间,地点,演练的内容。

b、下午2:00各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抗洪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准时到达清河沟底,由现场总指挥葛宇志统一发出信号(我项目接到三原县气象局通知,未来半小时将有一次大的强降雨,西郊水库由于水位太高,急需泄洪,请大家迅速转移现场的机械设备,材料)。

c、听到信号,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王应三安排小组人员有序进入现场进行转移设备,材料。

d、由安全部主任王彦彪用喇叭呐喊(洪水马上到达,请大家快速往高处跑)。

e、听到信号,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王应三,带领员工有次序疏散。疏散顺序:要求依次快速、安全、不能抢,以免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

f、由清河沟底抢险小组组长王应三清点人数、向现场指挥报告人数(报告总指挥我队伍因洪水来势迅猛,在疏散过程中员工没有跑出来,受伤,且水位在不断上升,已经逼近我施工队材料堆放区和人员居住区)。

4、按照防汛应急预案展开救援(见附件)。

5、伤员救护演练

救护组要求:接到现场人员受伤信号后,医务立即携带有关器材药品赶到指定地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处理并联系车辆外送,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救助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受伤人员,救护被困人员。

救护程序:

(1)选1名人员模拟骨折、昏迷等伤情。

(2)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3)值班车辆到场送伤员。

6、现场拍照机构

组长:乔万军

组员:李红俊 康博

要求:指定一人携带相机对现场内人员在接到报警后的行动过程全程录象,并对整个演习过程拍照以及后期编辑资料。

1、提出演练情况总结报告。

2、制作资料归档。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有关应急突发事件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xx〕54号),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制定、依法规范、功能齐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本行业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六条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单位子预案组成。

第七条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对较大和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市政府部门备案。

第八条专项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公路桥梁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专项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单位编制,报市交通运输委批准公布实施。

(二)各专项应急预案要详细制定各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响应措施,明确专项应急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第九条专项预案子预案

由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有关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能职责,为应对该专项特定突发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子预案的编制以特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为主,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的格式规范,一般应符合市政府部门及市交通运输委的公文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应急预案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本市及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规定。

(二)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编制原则。

(三)加强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应急预案间的衔接配合。

(四)符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适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五)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规范,应急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六)有涉密内容的,应标注密级,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的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预案的编制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典型事故资料等,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调研分析应急资源,对应急能力实施客观评估,资料大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门或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审批、发布和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报审、发布和备案等事项。

第十六条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应急办)提出编制说明,报送市交通运输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名义印发。

第十七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经委应急办审核后,由牵头起草单位报交委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行业监管机构名义印发。

第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在提交委应急办审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编制或修订背景、依据、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二)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三)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应急办、交通部备案。

(二)各区交通运输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备案。

(三)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是由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备案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第五章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非涉密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简本,普及应急预案常识。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资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三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演练1次,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至少演练1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第二十四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修订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视情简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本市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各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并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提供经费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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