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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 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文章(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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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 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文章(三篇)
2023-01-05 02:10:21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就长沙 公司豪廷广场土方运输工程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双方秉着平等互利、诚信合同的原则达成如协议:

一、工程运输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长沙市马王堆豪廷广场土石方运输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芙蓉区马王堆

3、承包内容:土石方运输

二、承包方式

1、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公里(人民东路东6线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汽车东站边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人民东路东11线弃土场)。

2、若甲方原因造成误工或停工一天甲方负责乙方每天每辆车500元(伍佰元)误工费,若甲方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工(除天灾、地震、下雨、战争之外)。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指派一位专业人员每天下午7点钟把所有票证收齐,交管处核准开收据。甲方确认乙方专业人统一结账,工程款由甲、乙双共同发放,每辆车付清当天现款。

2、乙方车辆运输每天运输款20:00点前必须结清(也即第2天晚上20:00点前结清第1天晚上的所有运输款项),当天的运输款依此类推,否则乙方有权停车。

四、甲方责任

1、甲方给每辆车壹仟元放车费,在签合同时付给乙方,动工后在工程运输款中扣还给甲方。

2、乙方在收起甲方壹仟元放车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目的地,否则未到工地乙方在1日之内把钱退还给甲方。

3、甲方确定好运输道路畅通,确保工作顺利施工。

4、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好合法包进场的手续,对于城管、交警、运输道路、国土办、路政、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手续,如在运输途中有上述单位或个人出面干涉,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甲方自付。

5、甲方必须有7天以上的工程期。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20xx年否则须赔偿甲方工地出土方准备工作(挖机、人员、办理的运输核准证的一切费用共约3000元每天)。

2、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按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

3、车辆进场后,乙方应负责做完本工程,不得随便进出。

4、车辆进场后,不能以各种借口轰台起价,不得集众闹事,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双方违约金为每辆伍仟元整,若互相争议时可到有关部门仲裁。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期完工结清款后一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成都资阳工业发展区起步区给水工程土石方项目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成都资阳工业发展区起步区给水工程土石方项目

二. 工程地点:卫星村6组与八大八队交界

三.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运送到甲方指倒料场、倒料场清理碾压、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

四. 工程量计算:以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为准

五. 工程工期:

六. 结算方式:以现场实际方量,按13元/ m3计算。乙方进场一周后,甲方支付 元;乙方进场完工后,甲方支付50℅;工程完工八个月后,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掌握高程,指定乙方开挖及回填的深度。

2. 工程开工后,甲方单方面要求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因自然灾害无法施工或由甲方赶工造成的事故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责任:

1. 工程开工后,乙方中途退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工程施工 中,因乙方施工不当,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本工程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最新土石坝参观实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范围以发包方提供的平场红线图为准)。

1.2 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人工及机械设备及实施组织,土方的开挖机转运,场内调配及外运,地表清理,平整场地;废渣垃圾外运到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零星工程:项目场地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内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以及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等工程。

1.4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总承包,工程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

1.5 工程单价:

1.5.1 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土石方工程内容的综合含税包干单价: (人民币),大写: 。

1.5.2 石方工程量以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图和施工平场图计算的开挖量为准。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2.1工程内容:自行组织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开挖及回填深度)机械(含人工配合)开挖、爆破、土石方场内转运、弃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压及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红线范围;以及与此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等措施(如临时边坡围护、排水等)和对外协调;设计变更;发包方委托新增的零星工作内容。

2.2工程要求:以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变更、相关技术规范和发包方的要求为准。土石方平场后与设计值的偏差不超过+10cm至-20cm;地块场地平整应按《场地平整施工规范》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达到85%以上。本工程执行的相关规范为:《工程测量规范》、《爆破与土石方施工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场地平整施工规范》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历天计)

3.1 工程总工期 天,开工时间以发包方开工指令签发次日起计算。指令发出后7日内承包方没有进场施工,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2 工程总工期已充分考虑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电、节假日、高温天气、扰民和民扰、周边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3.3除不可抗力、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时间延后、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扰造成整体停工1日以上的情况外,工期一律不顺延。以上影响工期的情况发生后,承包方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发包方并在次日以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才得以顺延。否则,即使以上情况确有发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并获得发包方认可,工期也不得顺延。

3.4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造成工期延长,则每延长一天对承包方处以壹仟元的罚款,该罚款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过一个月,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将后续土石方工程发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由此终止本合同时,承包方应在两天内将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撤出施工现场,并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给予壹仟元奖励。

3.5 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工程开工指令后,承包方指定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四、工程价款

4.1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包干单价已综合考虑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采取的安全等各项措施)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为全费用包干单价。

4.2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土石方综合包干单价内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开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各类钻孔、减震带设置、爆破(含雷管、炸药等配送费用)、机械及人工破碎、管线保护、开挖、上车、降尘(场区内外)密闭运输、(场区内、外)倾倒处置、回填区土石方的分层摊铺和碾压(密实度85%以上)、场区出入口保洁(包括建临时洗车场)、对周边造成的炮震及炮损、环卫、交通堵塞、周边协调,民扰停工损失等。平整场地至设计标高和边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环节所包括内容的施工费、施工用水电费,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施工措施费(如临时边坡围护、场内排水、地下排水、周边建筑物的爆破安全防护、修边检底、设减震带、石方的破碎等)、各环节满足国家施工规范和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油料涨跌因素、合理利润、税金等完成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区内分层摊铺及碾压等全部内容及费用,结算时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3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表明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关于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缺陷负责。因施工组织设计会带来相应的措施费均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如因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不当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4.4因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平基土石方工程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非发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及突发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作为承包方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5 涉及承包方承包工程相关的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围栏、安全防护、临时设施及涉及承包方标志、广告宣传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5.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地下管网图、地形图、红线图;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工程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5.2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场后三日内,向发包方提供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倒排计划表),得到发包方批准后,严格按进度计划执行;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的修建和维护,承包范围工程所需的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和安装、维护,负责施工场地内积水和地下水的排除,并承担所有费用。负责承包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环境清扫工作以及施工车辆行驶路段的道路维护;负责协调和处理好因爆破或施工产生的对周边居民、环境及原有建筑的影响问题,及时办理挖、运、路政、爆破、弃渣等平基土石方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施工、爆破、运输中的交通、噪音、环卫、粉尘、安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违反受罚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方在平基施工过程中,如遇与之相邻的房屋建筑物,承包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土石方平基施工不对房屋建筑结构产生实质影响,若造成周边建筑结构破坏,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5.3承包方必须按照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和国家有关标准和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否则,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5.4 承包方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转运场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负责将临时设施拆移出场地。

5.5承包方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交发包方审定。

六、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6.1发包方组织工程部对本工程实施监督,具体负责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包括参与收方计量签证等)的控制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协调工作、督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6.2 承包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协调,随时与发包方保持联系;工程技术负责人 具体主管该项目工程技术,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若承包方以上人员不配合发包方工作或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更换)。上述人员若有变动,承包方须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以单位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发包方。

七、工程变更的确定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签发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完成相应工作,否则,视为承包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

八、工程结算依据有效的约定

8.1 结算资料须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不符合条件的工程结算依据均属无效,双方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8.2发包方提供的原始地貌方格网图和发包方盖章生效的平基施工图及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竣工图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挖方量以原始地貌标高方格网图、坐标图、平基施工图及竣工图、符合要求的变更签证等为依据进行计算;当阶段性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均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双方到现场核定实际工程量,并进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8.3工程结算资料的规范性条件:内容真实,无涂改、无伪造。其中变更签证必须附发包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含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竣工验收资料)需一式叁份(均为原件),经发包方统一编号后,发包方贰份,承包方壹份。

九、工程价款的审核

9.1办理结算的工程必须已竣工验收合格,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办理结算之前,承包方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结算依据与发包方归档的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双方书面予以确认;结算依据和审核意见均以书面形式递交。

9.2结算价款的确定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后方可成为有效的工程结算价款,审核的总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以承包方交齐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双方履行书面确认手续的次日起计算),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的工作,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审核不能顺利进行,承包方承担延期结算责任。

十、工程价款支付

(付款时承包方应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建安工程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工程资料、结算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完毕,由承包方开具全额建安工程发票后30日内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十一、履约保证金

11.1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发包方交付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方。

11.2本合同在承包方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之后方具法律效力。如果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之内,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承包方的投标保证金,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承包方应当予以赔偿。

十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按国家现行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承包方完成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返工至合格。

十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13.1 承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发包方签订专项安全协议。

13.2 承包方承包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文明组织工程施工。布置、操作过程不符合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工整改,由此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13.3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自身和他人伤、残、亡及物品损失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3.4承包方应文明施工,当发包方代表认为施工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时,有权限期要求承包方进行现场整改。当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代表书面通知三日内,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现场整顿和清理工作,则发包方可委托他人进行整顿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违约责任

14.1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管理,按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及发包方变更通知的内容、时间及要求组织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通知后两日内无条件退场。

14.2承包方严禁向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行贿,如有发生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4.3因承包方违约致本合同终止的发包方不再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4 发包人逾期支付分期工程价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十五、其它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包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余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15.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5.3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叁份,承包方叁份。

发包方: 承包方: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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