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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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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 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七篇)
2023-01-05 04:36:1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者)

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手机或小灵通短信资讯服务,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定本服务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提供的短信资讯服务包括帐户交易类、帐户持仓资讯类、市场资讯类、财经信息类、投资建议类五大类短信资讯。甲方所确定的具体短信服务内容以本协议附件《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证券营业部短信定制服务开通申请表》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乙方认可的短信定制_____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的权利;

2.向乙方履行告知短信定制_____及公布_____标准的义务;

3.根据乙方的建议及时调整短信内容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的短信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执行,并对本服务条款的内容有完全的解释权。

5.甲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通过一定的方式通知或告之乙方。如果乙方对更改后的服务条款无异议,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6.?甲方应对发出的短信内容向第三方保守秘密,但以下几种需要对短信内容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

(1)根据有关法律程序或政府机构的要求或命令;

(2)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或社会大众的公共安全;

(3)遵从乙方短信服务程序或技术维护的要求;

(4)用于市场分析或乙方合作方的非针对用户个人的信息披露。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中国、中国或者中国“小灵通”的手机用户,并且手机支持中文短消息;

2.乙方是_____证券的交易客户,同意本协议条款并履行_____证券短信资讯服务的相关申请程序;

3.乙方有按甲方所公布的短信定制_____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4.乙方履行交款义务后拥有接收向甲方定制的短信的权利;

5.对甲方提供的短信资讯服务有建议权;

6.乙方拥有变更接受短信的手机(或小灵通)号码的权利;

7.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短信服务时必须保证: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2)不得将甲方发出的短信以任何形式用于任何非法目的;

(3)只将服务用于发送和接收个人信息,不得将服务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或也不得从事再销售服务的行为;

(4)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四、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收付短信服务资费

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在其保证金帐户中直接扣款的方式收取短信定制服务费。即乙方通过甲方电话委托系统或在甲方柜台直接办理短信定制服务申请后,甲方即在当日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上按乙方认可的_____标准扣收短信服务费用。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定制甲方提供的短信资讯服务之前,应确认自己的手机(或小灵通)能够正常接收和显示其所定制的短信信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因乙方手机(或小灵通)问题而不能正常接收和显示甲方发送的短信信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可以到甲方柜台或通过甲方电话委托系统申请开通、变更或撤销短信服务。若未缴费或到期欠费未交的,甲方有权变更、中断或终止乙方短信定制服务。乙方如需撤销短信服务,应本人亲自到甲方柜台办理退订手续或通过甲方电话委托系统撤销。

3.本协议到期之日前,甲方将通过短信方式或其它甲方认为能够通知到乙方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自愿选择继续定制短信服务或者取消短信定制。如果乙方在本协议到期时仍未办理短信定制服务的撤销手续,视为默认继续按受短信服务,甲方将继续按照本协议附件之短信服务项目申请表的服务项目向乙方提供短信服务,并按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短信服务费用。

4.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短信息服务内容仅供乙方在进行证券投资时的信息参考,并不保证乙方依据此服务内容便可在证券投资中赚取利润,乙方据此投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乙方在甲方处完成申请开通或通过电话委托系统开通短信服务程序时,即表明乙方已经完全同意并不能更改地接受而且将严格遵守本服务条款中的全部要求和条件,并对短信_____标准有详细、明确的认知。

6.甲方向乙方发出短信的时间,以甲方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不以乙方短信收到时间为准。

7.由于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频繁,甲方向乙方发送的帐户交易类、帐户持仓资讯类、市场资讯类短信资讯仅供乙方参考,其中数据以交易所揭示信息和甲方营业部交易系统揭示信息为准。

六、不可抗力

由于通讯运营商(中国、中国、中国)的原因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甲方短信发送延迟或者短信漏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经双方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到本协议签订地_____机关申请_____。

八、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无任何异议,并自动履行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应视为本协议效力的自动顺延。

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证券营业部“短信定制”服务开户申请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姓 名:王某某

性 别:男

年 龄:27岁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婚姻状况:未婚

视 力 状 况:轻度近视

身高(厘米) :172 cm

体重(公斤) :59 kg

民 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南昌市(含区市县)技术

职称:高级

最高学历:本科

现居住地:南昌市(含区市县)

毕业时间:2009

email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

受教育及培训状况

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九江学院

国际贸易专业:本科

专业描述: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工作经验:

任职公司名称: 国金证券

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证券经纪人

工作职责和业绩:证券证券投资顾问

任职公司名称: 广东中山顶呱呱玻璃厂

2008年3 月 至 2009年1月助理

工作职责和业绩:报表

求职意向

现从事行业:金融/保险业现

从事职业:证券/期货/外汇经纪人

现职位级别:初级职位(两年以下工作经验)

期望月薪:2000-3000元

目前月薪:1500-2000元

可到岗时间:一周以内期望

工作性质:全职

欲工作地区:南昌市(含区市县)、厦门市、武汉市、九江市(含区市县)、无锡市

欲从事行业:建筑工程/房地产/建材、贸易/进出口/外贸、健身/运动、家居/装修、金融/保险业

欲从事职业:销售/顾问类、经营管理类、房地产开发/销售、证券/期货/外汇经纪人、文职人员

技能特长:篮球、乒乓球

外语水平

第一外语:英语 中级

第二外语:日语 一般

兴趣爱好:唱歌、听音乐、看书

自我简评

我接受了全方位的大学基础教育,受到良好的专业训练和能力的培养,在专业方面,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课余时间广泛涉猎相关书籍。 乐观向上、兴趣广泛、适应力强、勤奋好学、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坚忍不拔、勇于迎接新挑战。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吃苦耐劳、诚实、自信、敬业。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增资扩股工作,为争取创新试点券商创造条件

抓住证券行业价值回升的有利时机,加大公司推介的力度,加快与有意向的投资机构洽谈的进度,积极与现有股东和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推动增资扩股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争取在年内实现突破;同时继续全力应对有关诉讼案件,为争取创新试点券商创造条件。

(二)继续推进优势创利业务的大力发展

1、经纪业务

下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9万元;客户托管资产总量达到160亿元,市场占有率达到8‰。

下半年要以提高客户价值为宗旨,以推动经纪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一方面以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多样化赢利模式的探索,逐步改变经纪业务“靠天吃饭”的局面,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减少收入的波动性,成为公司稳定的赢利来源。

巩固地区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完善落实经纪业务准事业部制的考核、激励体系和治理制度,对营业部的经营治理绩效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和督导,让业务人员“走出去、动起来”。在加强客户资产盘活、提高现有客户价值量的同时,绝不能抱定仅守住现有客户的心态,而应大力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增加客户存量,优化客户结构。非凡在占有垄断优势的xx地区,要加大机构客户开发力度,通过持续的区域营销活动开拓新客户。

大力推进客户分类治理,提供分层次针对性的咨询服务。通过客户分类,分析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通过与研究所、资产治理部和其他部门合作,设计和提供针对性的咨询服务。一方面完善资讯产品品种、内容和形式,重点加强针对高端客户的核心资讯开发;另一方面,要借助信息技术的支持,建设公司级的咨讯服务平台,实现资讯共享、实时发布,将人工、短信、电子邮件、纸张等形式的传播渠道进行整合,建立多样化、差异化的咨询服务体系。

加强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与培训,构建综合销售平台。不断丰富经纪业务的产品线,提高对新业务的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利用合作优势,加强基金产品的培训、推介,继续加大基金产品的销售力度;探索权证、etf、股指期货等新产品的营销和服务方法并大力推广;对市价委托等交易制度创新要保持高度的敏感,加强跟踪、消化;积极协助总部业务部门开展企业融资、财务顾问、债券分销等业务,将营业部打造为地区的产品销售中心和综合业务开拓的分支机构。

推动客户经理制,打造销售队伍。推行经纪人制度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经纪业务要认真研究行业内实施经纪人制度的经验和教训,探索适合公司的销售队伍建设模式,推动部分营业部的客户经理制试点,逐步完善客户经理招募、培训、治理、支持的体系,为建立一支具有适度规模和较强开拓能力的销售队伍打好基础。

2、固定收益业务

下半年实现业务收入2500万元,完成国债承销量60亿元,国开行金融债完成45亿元。

继续强化企业债主承销项目的开发力度。加大对企业债项目开发的战略投入,充分利用公司在部分地区的资源优势,推动与投行、并购、研究等部门的协作开发,并加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争取在年内完成1-2家主承销的发行,实现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增加3-4个储备项目。

探索内部报价机制,进一步挖掘债券撮合业务的潜力。通过例会制度、交易员手记及互联网群组会议模式等方式,在部门内部建立交易信息的沟通渠道,探索内部报价机制,提高撮合交易的成功率,提升撮合业务的创利能力,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实现差价收入1500万元。

加强项目和客户的储备工作。积极探索适合业务发展与竞争需要的客户开发和治理手段,建立多层次的客户维护模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发新客户,下半年要新增10家左右的核心客户。

加强创新研究,探索新的业务机会。随着债券收益率不断上升,债券市场的风险得到很大释放,未来投资机会开始增加,同时,债券市场创新产品与交易手段不断推出,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新产品日益丰富,国债期货等新型交易方式也在酝酿之中。固定收益证券总部要密切跟踪市场的发展动态,加强创新研究,探索新的业务机会和赢利模式,拓宽赢利渠道。

积极推进固定收益证券研究中心建设,加快中国固定收益证券网的完善与推广工作。适度增加研究投入,继续提高研究报告的准确性、实效性,增加研究中心的曝光率,提高市场认同度和知名度。加快中国固定收益证券网的改版工作,丰富网站的资讯内容,并通过举办活动等形式扩大网站影响,推动固定收益品牌建设和业务发展。

3、投行业务

下半年,投资银行业务合计完成营业收入2,460万元。

ipo和再融资业务并举,完成投行业务重心转移。随着股改进入尾声,市场融资功能恢复,投行业务的主战场转向以企业融资为主的业务领域,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也促进了投行业务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投行业务部门要将各项资源配置到ipo、再融资等业务,密切跟踪证券发行市场的政策和规则变化,加强学习、培训,加快现有项目的跟进完成。

加大核心客户开发力度,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以为基地,选定3-4个重点省份区域,整合固定收益、研究、并购等部门的资源进行重点开发,培养一批核心企业和优势项目,力争做实做透xx市场,在其他区域实现业务突破,初步确立投行业务在重点地区的竞争优势。完成3-4家ipo材料上报,2-3家再融资跟进并争取达成协议,9家股改项目操作完毕。

加强投行业务后台建设和人才储备。进一步完善业务质量控制的执行机制,优化风险控制治理架构;调整内核委员,加强发行内核小组的风险控制功能;设立销售部门,建立公司承销业务销售网络。同时,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投行业务队伍,解决保荐人数量对投行业务发展的制约问题,争取保荐人数量从现有的6人增加到10人左右。

4、自营投资业务

下半年,完成营业收入1125万元,实现利润906万元。

下半年,证券投资部要在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的新变化和出现的新机会,加强新产品研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二级市场运作模式,对公司投入的5000万自营资金科学规划,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确保年底取得较好的投资业绩。

5、研究业务

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研究资源的整合,以研究带动业务发展。公司研发中心、固定收益、投行、经纪、投资和资产治理等部门都具备研究力量,各有侧重和优势,公司尝试对研究资源进行整合,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要继续推动研究合作的机制建设和组织结构创新,进一步理顺研究体系。加快研究与业务的融合,完善部门间协调运作机制,探索研发中心对业务部门的服务模式;建立互动沟通渠道,加强研究成果在公司各业务部门和营业部的推广力度。研发中心要从为业务部门提供研究支持,逐步上升到引导业务开发、参与业务开发。

在重点行业实现突破,树立研究品牌。巩固现有的大能源板块的研究力量,增加实地调研活动,继续进行纵深的研究,并加强与同业、机构客户和媒体之间的交流,以大能源领域的研究为突破口,树立品牌研究员,打造公司的特色研究品牌。

加强研究团队的建设。下半年要进一步引进研究业务骨干,充实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姓 名: xxx

性 别: 女

民 族: 汉族

出生年月: 1988年8月18日

户 籍: 湖南益阳

现所在地: 湖南长沙

毕业学校: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 历: 专科

专业名称: 金融与证券

毕业年份: 20xx年

职位性质: 全 职

职位类别: 证券/金融/投资;销售行政及商务;行政/后勤

职位名称: 助理 ;

工作地区: 湖南 ;

待遇要求: 1500元/月 可面议 ; 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两周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 ; 普通话 一般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20xx年9月 - 20xx年7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0xx年9月 - 20xx年7月 湖南省桃江七中 高中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20xx年3月 - 20xx年6月 桨声灯影教育连锁机构

所在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新马小学

时间范围: 20xx年6月 - 20xx年7月

公司性质: 其他

所属行业: 教育、培训、科研院所

担任职位: 教师-小学教师

工作描述: 在四川贫困山区义务支教,让我从本质上认识到,只有更加努力奋斗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充实自己才能更好的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别人。

所在公司: 云南省楚雄化妆品专卖店

时间范围: 20xx年6月 - 20xx年9月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 批发零售(百货、超市、专卖店)

担任职位: 销售人员-销售代表

工作描述: 在此次暑期兼职中,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合格销售人员必须着眼与客户需求和企业效益,并需能与客户沟通,并能通过沟通,了解客户的偏好。

性格活泼开朗,能吃苦耐劳。有着良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在大学期间,不但认真学习专业技能,掌握了较强的专业知识,并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还在第三届素质拓展文化艺术节模拟炒股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并在假期努力拓展自己的视野,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同时发扬团队精神,帮助其他同学,把自己好的`学习经验无私的介绍给其他同学,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曾帮助贫困同学通过爱心人士资助的湖南省20名助学申请名额且荣获校级优秀团员!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曾经在校刊上发表过文章。

在多次参加义务献血后,更加懂得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在20xx年6月至9月在云南省楚雄化妆品专卖店做销售代表。在20xx年6月,前往四川山区志愿支教,感受到乡村农民的热情,并深深感受山区孩子的活泼和天真,与之融为一个整体。同时,充实了自己的人生,并获得优秀支教志愿者!

希望能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为公司带来效益。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兢兢业业十二年,却面对公司接管,失落、无奈、担心、愤慨、迷茫、恐惧------百感交集,常常反省自己、反省在十二年工作中遇到的点点滴滴,虽百思不得其解,却实在不甘心就此认命。

总结今年的工作,心中先是有愧,有道是:“败兵之将,岂能言勇”。总感自己的带罪之身,不敢奢谈工作成绩,所作所为,都是依照接管组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安排,尽力为之:

1、在接管组领导和部门领导的指示,认真反思对接管的认识,写了数千字的反思报告,深入刨析对行政接管的理解和自身工作的不足,同时根据接管后的业务调整,认真学习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应的政策,电脑、财务流程、以及和银行业务接轨方面的全部问题,并不断收集这个领域相关知识,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知识储备。

2、根据接管组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具体安排,参与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行方面的培训工作--------

3、根据接管组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安排,处理第三方存管中的一些问题,包括许多营业部的-------------

4、为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在部门领导的指示下,先后多次去----------

5、根据接管组领导和部门领导的安排,去其它证券公司学习了解营业部的经营管理情况和电子商务业务的开展情况,对--------

-6根据部门内部的培训安排,参加的所有的内部培训,并主讲有关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培训内容。

7、利用所有的可利用时间,进行与工作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并在多家媒体、尤其是广电媒体,发表有关证券、财经、电子商务方面的相关内容。

8随时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其他工作。

以上所言,只是今年的部分工作,但不管我做什么,无不以--证券的利益为重,无不是心怀对--证券的感激与期待。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实习已经圆满完成,回顾这近几个月的时间,实习,让我感受颇多。社会与学校有太多的差异,在这几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感觉学校所学的东西过于宽泛,没有实践的价值。

一心想找一个与专业有关的工作,于是就进了一家证券公司。本以为是与金融有关的,自己在里面工作起来毕竟与其他人会有一定的差别,可是我错了,错得离谱。

无论你是学什么的,在公司里都是一视同仁,开始时都只能做点最基本的工作,大家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接受公司的考核。证券公司是一个既有很多考核,又要求有很好自制力的地方。每个月必须完成相应的基本考核分,同时又要被分配到不同的银行网点做自己的业务,远离公司的监督管理之外。这个工作很灵活,工作过程中不在乎员工们用怎样的方法,只注重你是否达到同一个结果,那就是业绩,一切都要用业绩说话,只要完成了业绩或者超额完成了业绩,你就称的上一个合格的以及优秀的员工。

起初感觉很累,不像老员工一样有自己的方法以及营销模式。很多一起进公司的同事都离职了,其中原因很多,有的觉得谈客户太伤自尊,不晓得怎样开口;有的觉得这工作累;有的是因为太久没有做出业绩就自动放弃了。

而以前的我就算再累也会坚持做这个工作,因为我觉得这个工作其实大有前途,将来不管是晋升还是涨工资,都是比较有通道和办法的,所以在这个行业里面我一直坚持到现在。开始还是换了一个公司,但终究没有换行业。

从进入--的那一天起,我们就开始培训,为期两周的培训完成后,就正式投入到了工作中,先是被师傅带着做,跟师傅一起学话术、谈判、营销技巧、电话营销以及沟通能力。就在这个学习的过程中很多人开始相继离职,因为他们看见了现实与想象的差别,接受不了这样的工作方式,他们并不知道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投入一定的学习时间,在看见了一味的投入而又没有任何收获时,就有一种被生活欺骗了的感觉,于是选择了放弃。

说实话,证券行业确实压力大,只要投入到工作中,到银行驻点的那一刻起就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考核。特别是对待刚出社会的大学生,不懂人情世故,看不穿表情,猜不出别人话里藏着什么话,很多时候虽然努力了还是看不到成果,时间久了就失去了工作的热情,认为自己不适合做这个工作,就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离职。而我同样也对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能力质疑过,虽然坚持到了现在,但同样充满了迷茫,对前面的路没有方,仍然犹豫着要不要继续做这样的工作。但是,话又说回来,我终究还是没有后悔过选了这样的一个工作,在工作方面我虽然付出了很多,但收获也不少。

一直以来都觉得刚出学校的大学生需要磨练,因为社会原本就是如此,如果不经过磨练,会对社会上的很多东西不理解,充满质疑,这样其实是不利于自己的长远发展的。如果不碰头,又怎能成长。而证券客户经理这项职位就是再好不过能锻炼人的职位了。既能够教会你怎样与人相处,又能教会你怎样用正确的态度看待生活,还能学到很多与金融乃至投资理财有关的知识。

--是一个管理很严格的公司,在成都市面上的证券公司里是管理严格出了名的,不光早上要打考勤,下午也要打,就算是中午要外出的话也要向领导报道了之后才离开网点。以前我在华西干,就是冲着--的管理严格以及有两百元的餐补就过来了。确实,在--的这几个月里,我真的成长了很多,知道了一切要以大局为重,很多事情不要做过多无谓的争论,因为那样根本就不值得,这是个人态度方面。面对工作,我一直觉得很多方面没做好一定是自己的问题,同样的工作,能做好的人太多了,而我不能成为那个列外;对于公司我有了正确的眼光看待,其实有很多人在工作中看不起自己的公司,还要继续待下去,那还有啥子意思呢,不就是看不起自己么?但说实在的,--确实称得上是成都市面上一流的公司。不光是研究团队,还有财富中心,以及一流的营销团队和公司的管理制度。

最新证券从业投资顾问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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