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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烟花爆竹安全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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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烟花爆竹安全心得体会(3篇)
2023-01-05 08:25:0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宣传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影视宣传片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并按照导演的指定和要求进行表演。拍摄时间为年 月 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中元泰资本管理”系列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广告拍摄完毕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 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50% 。

六、在广告拍摄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违约责任:

1.一方如无故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之外,还要偿 付合同总额的15%做为违约金。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 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主题宣传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土地国情国策知晓度,扎实做好宣传活动,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全面知晓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xx年6月25日(星期一)开始,至6月30日(星期六)结束。

1、结合我县县情,深入开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宣传,深入阐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科学内涵。

2、围绕今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结合国家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大力宣传国家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确保耕地和粮食安全重大举措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意义,使人民群众了解"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性,为后期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3、结合20xx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和今年新增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积极宣传实现土地执法"双零"目标的紧迫性和危机感,使广大群众基本知晓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从而自觉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

4、围绕各类土地项目的实施,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悬挂宣传标语。县局在县城东关街、西关街、紫荆广场等主干道街道各悬挂横幅1条;各国土所自行选取乡镇集市最繁华街道悬挂(见附页)横幅2条。

2、电视专题宣传。县局制作一期关于国土资源普法宣传的电视宣传片,6.25当天在紫荆广场电视屏滚动播放,并在县电视台播放一周;同时,邀请县政府分管县长在县电视台做"第22个土地日电视讲话"。

3、宣传车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4辆,在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宣传一周。围绕今年宣传主题,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的宣传,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氛围。

4、网络媒体宣传。在县xx国土资源网页登载6.25宣传方案及宣传口号,刊发宣传活动图片。

5、现场宣传。6月25日,县局机关在县城紫荆广场繁华地段布置宣传台,现场向群众散发市局印制的主题宣传彩页12000份,散发县局印制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40000份和印有宣传主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手提袋20000个。同时,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

6、万人签名活动。县局订购印有宣传口号"坚守耕地红线,促进科学发展"的文化衫10000件,6月25日当天,局全体职工以及签名群众身穿文化衫在印有宣传主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百米长幅上签名。

7、开展征文活动。"6.25"土地日前后,围绕今年宣传主题,联合县委宣传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征文比赛活动,对参赛获奖人员发给获奖证书和一定的奖金。

为确保今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马金船任组长,副局长吴永祥、李三卫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广场现场宣传组,车辆巡回宣传组,新闻宣传报道组和督查组四个小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这次宣传活动。

1、局机关各股室、分局、各国土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策划,注重创新。要把第22个"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与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3、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总结。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要于6月26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报局办公室,县局将统一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局,同时,向各类媒体及时报送信息。

4、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宣传措施不力、氛围不浓、效果不好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把宣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主题宣传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全体业主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祥和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

温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区内属于禁放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三、关于处罚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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