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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治相关文章的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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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治相关文章的心得(5篇)
2023-01-05 11:18:4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本年度,我园将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由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何晓蓉同志任组长,副园长辜燕任副组长,成员由辛敏、母莉、李庆及各班班主任组成、落实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园目标责任制,争创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二、强化建设意识,狠抓措施落实

依法治园,依法施教,加强幼儿园的法制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培养跨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需要。

1、充分发挥幼儿园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幼儿园的政治、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加强与法制副园长的联系,共同探讨和研究学园法制宣传措施和方法。请法制副园长到园作1-2次法制教育讲座。

3、加强幼儿园各项普法制度建设,完善各项普法措施。

4、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园,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5、坚持普法宣讲制度和“遵纪守法户”的评选制度。

6、搞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认真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对象

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扎实搞好“五五”普法工作要明确普法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遵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法制教育,根本的问题是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幼儿的法制教育。尤其是要进行《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树立公民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对教师的法律教育,重点是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法规、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等。增强法制观、职业道德观,搞好师德师风建设,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合格人民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

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

1、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加强对师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幼儿园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对师生的法制教育,使师生了解与生活和工作学习相关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要求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教师全年自学法律法规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不少于50小时,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集会*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幼儿园教育规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资阳市的地方法律法规。

2、将普法教育与幼儿园综治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精神,把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搞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在全园开展“我是文明小公民”活动,确保综治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3、搞好禁毒日和宪法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幼儿观看法制教育录象、幼儿安全知识、幼儿良好文明形象等主题活动。

五、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普法工作

我园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普法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添新措施,收集整理好“五五”普法工作档案,做到资料全,专人专管,以优秀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今年普法任务,为今后争创“五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2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博罗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2022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本着充分体现课程性质,能用知识解答学习上的课论问题,又能用所学知识解答生活中的一般现象,同时还要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特制订本学期教学计划。

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贯彻思想品德教学原则,进行教学改革,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实效性;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遵循初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品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21世纪教育网版权所有

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结合教育的实际情况、学校工作的要求,以学生为主体,积极开展教学工作。教学要充分体现课程性质,能用知识解答学习上的课论问题,又能用所学知识解答生活中的一般现象,同时还要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本学期课程分为四个单元,共八课。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分为两课维护宪法权威和保障宪法实施本单元为后三个单元起到铺垫的作用,所以在整册教材中举足轻重。本单元的教学重点是让学生了解宪法,对法律有初步的认识。本单元的教学难点是认真坚持实施宪法。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分为二课公民权利公民义务是对上一单元内容的承接,也是本册教材内容的重点之一。本单元的教学重难点是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分为两课我国基本制度我国国家机构本单元教学重点是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国家的国家机构。本单元为下一单元的知识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共分为二课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本单元是整册教材的重点内容教学重点是让学生理解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教学难点是激发学生对自由的追求,对公平的维护。

八年级学生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每天都接触社会,他们的一些想法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而他们受到年龄与知识的限制,社会分辨能力正在形成之中,虽然是不定型的思想,但也会影响其行为。本期所任教的几个八年级班中,学生的程度参差不齐,学习缺少主动性和探究性。有些学生还有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因此在教学中既要求学生掌握好基本知识,又要养成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学会做人。其次要加强能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备课是教学工作展开的基础,所以备课尤为重要。备课先备教材,对教材的总体布局要了解,做到掌握教材具体内容在单元和整套教材的地位任务。在此基础上结合授课班级学生学习特点对知识进行有机整合,合理的设计教学结构,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上课是学生接受知识的直接方式,在教学中要营建温馨,积极的学习氛围。以多种教学方法来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发展作为宗旨,同时渗透德育教育。根据八年级教材特点,本学期的教学要多收集和展示我国的发展过程资料,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和体验,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忧患意识。

作业是反馈学生课堂效果好坏的途径之一,所以作业布置要精不要贪多,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层次布置,布置的时候要注意习题的实用性,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为目标。批改的方式不同起的作用也不同,所以在作业批改中一定要注意全面,不仅要批对错,也要注意学生在作业完成情况中所反映的本质问题,从而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再者还要用激励性评语对学生进行适当的鼓励。

辅导是提优补差的一种有效手段。后进生一直是需要关注的重点,这些学生的学习习惯没有养成,学习没有动力。所以对于后进生要多给予关注,对于他们的进步要给予赏识和鼓励,对于不良的学习行为要给予监督并督促其改正。对于后进生,在每周对他们要尽量做到一次课后的辅导,及时关注他们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他们的学习方法进行必要的指导,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同时也不要减少对优等生的关注,要认真分析每个人的差异即学习能力进行辅导还有的同学则在分析问题的方面还是不到位,都需要在学习方法的适当引导。

周次 教学内容 周课时数

1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

2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宪治国 2

3 加强宪法监督;复习第一单元 2

4 公民基本权利;依法行使权利 2

5 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 2

6 复习第二单元 1

7 期中复习;基本经济制度 2

8 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9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10 国家司法机关;复习第三单元

11 自由平等的真谛;自由平等的追求

12 公平正义的价值;公平正义的守护

13 复习第四单元(知识点);复习第四单元(习题点)

14 期末复习

15 期末复习

2022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201x年,分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普法办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地区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程。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六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企业员工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重点,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安排制定并下发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工作标准,要求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月为最后一个星期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公司员工认真开展法制学习,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部室、分支机构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全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通过汇报会,对各部室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认真做好每月一法的学习、考试工作,为下半年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定期不定期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培训班上,将有关xx条例、宗教民族政策、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70余人次;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公司员工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单位员工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阿热勒乡红色书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宣传学习,使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学法考试,按照每月一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试;二积极参加县普法办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征订《新疆法制报》教材任务,并认真组织员工学习。

7、认真抓好重点部门的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到重点部门检查普法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其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整改,提高依法服务、依法办事能力;

8、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档案、信息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普法办上报;

二、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我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半年来,调解人员调节率达100%,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2、广泛开展公司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在管理上,我公司按照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使各项业务有了全面的发展和突破,服务领域不断开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公司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3、加大普法治理建设投资力度。今年以来,在公司财力非常紧张的状况下,配备了办公设施,使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加强和改善,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真正做到了硬件过硬、软件不软。

4、加强费用工人员培训力度。我公司深刻认识到人员素质的提高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利用每月学习日,以学代培,组织开展业务考试及汉语言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员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平台,大力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着重检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同时认真进行年检注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将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提高用户满意度。

四、以加强理论教育为根本,努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企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务优良、依法办事”的服务队伍。始终把员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员工,采用“三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与相互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干部员工的学习。学习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生动,确保学习效果。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一是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公司系统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量化责任,从上到下都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五、认真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我公司按照、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做好业务和普法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扶贫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之上,派专人负责扶贫点的扶贫帮困工作,身体力行了“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及时的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贫困户和人民群众身边,向贫困户提供各种咨询和宣传。

六、下一步的工作及打算

下一年,我公司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以县普法办普法业务为指导,以“用户之上,用心服务”目标为主线,以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为动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强化企业发展为基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努力探索新时期工作的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2022法治写一份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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