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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五清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社区五清工作总结(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5 13:04:46 页码:8
社区五清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社区五清工作总结(二篇)
2023-01-05 13:04:46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社区五清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一

大家好!

作为社区主任,根据街道纪工委的安排,下面我就勤政廉政两方面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村(居)级财务(含村级三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及公开情况:

本人平时能从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区、街两委、办事处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老实做人,认真做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坚定不移不折不扣的执行党工委、办事处和党总支的决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长期坚持财务公开、公示制度。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殡葬改革政策的执行、农田灌溉费的征缴等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就独生子女费一项每年发放3万多元,积极协助街道计生站对违反计生工作的居民户进行宣传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工作,平时积极引导居民群众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工作。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扶贫救灾、危房改造、特困群众低保等各项款物发放的公示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凡遇到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情况时,都能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待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对特困户居民的问题,如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一经个人申请,我都及时安排负责低保同志到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向上级上报,同时向他们宣传政策及办事程序,并积极主动、力所能及的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上级安排给困难户的钱物,都是由各组按照其困难程度了解、调查、安排上报,社区主任具此名单把款物发到困难居民手中,同时也都及时公示了款物发放情况。积极认真地按上级精神把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切实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办事程序,使居民危房得到及时改造,同时,也避免了多起违章建筑。

四、领办创办企业、培育个体大户、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劳务输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林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

按照“两线”工作方法,近年来,本人主要负责社区主任行政工作,为切实完成招商任务,本人只有努力工作、把社区主任各项工作做好,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和任务,才能支持书记放心地、全力以赴外出招商。劳务输出按上级安排,我们及时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各种劳务招聘会,输出合格劳动力积极引导居民多渠道就业。

五、社会治安、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围绕“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目标,组建了专职义务联防队和老党员老干部志愿督察队,加大了巡逻值班力度,在居民中还实行了“十户联防”和邻里守望制度,实现了群防群治,从而保证了一方平安和稳定。今年,又在三组五组六组增加了十户联防智能报警系统210户,这项工作的实施对居民家庭的治安防范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村(居)务重大决策与村民代表协商等情况:

能够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凡重大事项均是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分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七、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热点问题及解决情况:

对于居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居民区巷道的修建、出租房屋的维修、贫困户的扶助等问题,想方设法解决,维修了六个组出租房屋漏雨问题,保证了辖区工商户的经营正常。

八、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

对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日常工作,突发性和突击性工作,都能及时地、圆满地、保质保量的完成和超额完成。

谢谢大家!

关于社区五清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和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社区居民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确保社区消防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居民住宅楼内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或堆放杂物。

四、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随意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石墩、隔栏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有专人值班,随时开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顺利通行。

五、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和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活动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六、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住宅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七、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责任

对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未履行保持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职责的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发布后,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辖区住宅区、住宅楼的消防安全自行组织检查和整改。凡违反本通告者,由公安、消防、房产管理、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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