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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 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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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 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6篇)
2023-01-05 19:15:34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村地处焦店镇北部,面积××亩,有3个自然村,4个村民小组,人口××人,党员××人,3个自然村成品字型分布于北环路和西环路两侧,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村主导产业以煤矿产业为主,养殖业、物流业及其第三产业正在逐步壮大。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可以有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首先是要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社区建设布局,按照农村的自身特点,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重新配置土地资源,解放土地生产力,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潜力。其次是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以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农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浪费。目前,××村3个自然村仅群众住房和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就达600多亩,通过社区建设可以将3个自然村合并到一处,既能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又能节约土地400亩。节约出来的土地,适合复耕的就复耕,发展高效农村;适合退耕还林的就植树,美化环境;适合发展工业、服务业的,就引导群众发展经济,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够有力推动农村经济转型。

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够充分利用居住方式变化对生产方式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积极发展高效农业。根据张庄村距离市区近、交通便利的特点,可以建设“菜篮子”工程,发展大棚蔬菜,以及发展养殖业,开办养猪厂、养鸡厂等。二是依托当地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第三产业。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建设整合节约出来的一部分土地留作集体用地,建设产业集聚区,为新型产业发展拓展空间,促进产业转型。××村位于西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毗邻××矿、××矿、××矿等矿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得天独厚,非常适合发展交通运输业、物流仓储业、汽车修配、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目前,××村的物流仓储、汽车修配等行业已初具规模,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集聚区能够有力地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带动更多群众致富,实现农村经济转型。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带来农村社会管理的创

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要根据农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历

史传统,尊重和保护农村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淳朴、厚重的民风民俗,通过土地整理、村庄革新等方式,着重建设一种既有现代工业文明因素,又保存着优秀传统文化印记的“田园式”新社区,从而实现农村与城市的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格局,必然会促使政府部门的职能延伸到农村社区,实行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村社区创新党建模式,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健全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所以说,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现实要求,也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崭新课题,现在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财政扶持资金有限,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的资金缺口。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民收入分配不均,主要靠群众自身筹集解决困难很大。

三是外部引资还没有探索出成功模式,仍旧在“摸着石头过河”,在管理监督、权益分配等方面还没有形成清晰的思路,风险比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家主动筹资的积极性。

(二)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习惯于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且生产生活成本相对于新型社区较低,再加上入住社区会使生产设备存放不方便,致使部分低收入群众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三)部分干群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少数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存在畏难心理,怕资金难筹而导致举债建设或“乱尾工程”,怕征地拆迁的难度大、影响干群关系。另一方面,农民存在模糊认识。许多农民群众虽有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但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了解不多、认识不足,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有的认为新社区建设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担心农村新社区建设是“一阵风”,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日后难以兑现。

(一)创新组织形式,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抽调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社区建设队伍,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拟定、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村(居)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搞好宣传发动,突破常规推动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对社区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在规划建设、创新内容、建设标准、运作模式等方面,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速度。

(三)强化资金统筹,形成多元投入格局。明确以镇为主的新型社区建设资金统筹主导地位,加大力度,整合扶持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多种途径,争取社会资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推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社区管理,深入探索农村服务社区化的有效形式。推进农村服务社区化,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科学谋划的原则,推进硬件建设再提高,软件建设上水平。构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切实以“富民、便民、亲民、安民”为目标,保障社区农民可以享受到像城市社区居民一样快捷高效、周到全面的服务。

描写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_________县__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_____人民法院_____执字_____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 所有的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的房屋一处,共_____层,每层_____间,共计_____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_____人民法院_____执字_____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5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_____人民法院_____执字( )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_____人民法院_____执字( )第_____号民事裁定书

2、转让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及附属资料

甲方_____县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描写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19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19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19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19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19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19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19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19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19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19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2019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2019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19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描写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根据省、市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被选派到我们单位的双联行动联系村——镇原县新集乡xx村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7月15日到村报到后,为了尽早掌握全村基本情况、农民生活状况、主导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我迅速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入户开展调研,实地考察,较为全面地掌握了xx村的有关情况。

xx村位于新集乡西南部,距乡政府14公里,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山川塬兼有,共辖6个村民小组,共387户1687人,其中贫困户285户1176人,贫困面高达72.2%。全村有党员27名,其中女党员4名,村干部3人,平均年龄40岁,均为党员,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全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全村总土地面积14.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为6547亩,人均仅9.8亩,且多数为山地,全村共有砂石路28.5公里,群众出行、耕作较为不便。全村产业以种植业为主,规模小,群众收入来源主要以种植经济作物、外出务工为主,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68元。

xx村与其他村相比,贫困表现和贫困原因具有特殊性,贫困程度更深,脱贫难度更大,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努力。一是地理位置偏僻。xx村地处山区,距县城、乡镇较远,交通条件差,农户居住分散。总体来看,各方面的发展欠账较大。二是贫困程度深。xx村贫困面高达72.2%,近年来,因学、因病、因婚、各种突发事故等原因致贫、返贫率较高,在全县89个贫困村倒排序中处于22位,脱贫任务十分艰巨。三是基础设施薄弱。长期以来,由于扶持力度有限,xx村基础建设十分滞后,目前有80户群众没有接通自来水,全村没有1条建成的水泥路,村组道路以砂石路和土路为主,将近60%的耕地为山地,土地质量差。全村只有2个自然村进行了农电网改造,4个村民小组群众农电线路老化,供电可靠性低,经常发生用电故障。村部年久失修,已属危房,影响了基层组织功能的正常发挥。四是群众增收难度大。xx村经济结构单一,增收渠道狭窄,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市低2231元。一半以上的村民以传统种植为主,农业生产自给自足,缺乏像样的主导产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民收入主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务工。五是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xx村多数青壮年劳力常年在外打工,留守人员年迈体弱,受教育程度偏低,普遍缺乏种植、养殖技能,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严重地制约了全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六是村民思想观念保守。该村文化设施缺乏,全村没有公共活动场所。村里无法组织各种文体活动,缺乏先进文化传播的氛围,群众普遍存在求稳怕乱的守旧观念、狭隘封闭的小农意识、“小富即安”的守摊理念,“等、靠、要”思想严重,各种消极思想相互交织,导致村里缺乏发展活力。综合分析,路、电、水、田、房、业、智是制约xx村脱贫的七大瓶颈,也应是帮扶工作的重点。

一是基础建设是利民之“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贫困村水、电、路、气、田等基础工作,不断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对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加快农村社会快速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是产业培育是增收之“要”。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寻找一项适合xx村的产业发展思路进行广泛推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农业、土地、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支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同时,有序引导群众进行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才能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基层建设是治本之“源”。积极引导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农村政策等内容,组织好党员的管理和科技培训,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全村发展理清思路,凝聚合力提供思想源泉。

四是农民培训是授渔之“法”。在开展双联“六送”及进村入户培训活动中,采取理论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由大户现身说法,深入农户进场指导等方法进行深入细致培训,使农民能够学得进,用得上,真正掌握脱贫致富的上乘之法。

五是村级民主是和谐之“本”。对村里的重大事项加强指导,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和程序操作,制定完善村党支部工作制度和村委会工作制度,把村党支部工作和村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创造家庭和睦、乡村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六是文化建设是动力之“基”。经常组织开展村民集体活动、精神文明评选、文化下乡和文艺晚会等活动,协调帮助联系村健全文化活动场所、农家书屋、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对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思想文化教育教育,营造农村文明新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都有着极为长远的意义。

一是把富民产业培育作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点。充分利用xx村地理位置特点,大力发展苹果、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强对村上兴盛园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有序引导群众入股参与,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畜牧专家定期开展养殖技术培训,组织村干部、养殖大户外出参观学习先进养殖技术,不断扩大群众种养规模,引导群众增收致富。

二是把土地流转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手段。xx村有相当一部分土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即使耕种也管理不到位,造成资源浪费,将闲散土地集中起来,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每年定期将流转租金及时拨付群众,从而能使土地最大限能地发挥助农增收的效益。

三是把农村党员技术培训作为更新观念的引擎。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设备,集中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帮助群众掌握先进种植、养殖技术,了解致富信息,掌握致富方法,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积极协助乡村两级加强基层党建,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等工作,选出能帮农民脱贫致富的村委会班子,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全村的发展理清思路,凝聚合力。

描写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19年。2019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认识基本到位,但观念转变不够。部门、县区、乡村、农民对要不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思想是较为统一的,但在具体推进中,一些干部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深,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有以“物”代“人”的现象;部分群众对“谁来建新型农村社区”有片面认识,存在“等、靠、要”思想,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握不准,特别是对如何与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研究不深,忽视乡土文化,以城市规划建设的思维建设农村。此外,受客观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还有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

二是规划比较齐全,但具体落实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单个农村社区功能而忽视区域及区域间的整合。比如,就单个农村社区的规划来看,有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甚至是应有尽有,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彼此间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社区间未能形成彼此呼应、相互补位的有效体系。二是少数规划设计缺乏了论证,未能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产业承载能力和实际财力,客观上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具体落实中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农村村庄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质与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这些也增加了规划落实的难度。

三是措施相对有力,但顶层设计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意义重大。若干年前,在《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就曾对相关问题有所阐述。就现实而言,一方面,从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各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进城乡保障方面实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等措施,都有力促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业化”的特征为主,未能实现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的衔接。许多工作仍停留在“单兵推进”层面,需要进一步总结探索。

四是合力已经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两大经济要素:一是资金;二是土地。从资金方面来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近两年全市投入“农林水”的资金达6.8亿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农资补贴等刚性需求上,投入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份额较小。二是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19年全市144个行政村,无经营收益的有56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有53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只有35个,仅占25%,难以支撑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三是社会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未能实现多元化。从土地方面来看,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多、指标少;少数农户小农意识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成片流转难度大,影响人口集聚、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的延伸,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扰。

第一,突出规划先行,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联动。以县区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社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组合和多向流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又与未来的区域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村庄历史沿革、村民居住习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稳妥有效进行合村并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益。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绿化提升、“三线三边两小”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布点、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针对村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办法。比如,对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有一定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相对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亮点;对规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整体拆迁的村庄,进行拆迁新建;对配套设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庄,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提升;对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需要保护的村庄,进行特色保护。

第二,突出政策引领,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农村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相邻滚动、合村并点、集中连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行“五个一点”,即: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点,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点,共建单位协调帮扶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真正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医疗、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突出产业支撑,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以铜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模式,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加快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二是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生姜、凤丹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种植规模小、集聚效应弱、加工企业少、产业带动力不强、销售平台单一、市场开拓不够等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三是在规模生产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及时兑现奖扶政策,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经营能力,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的新功能。一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平台。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以完善医疗计生、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农村。二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村、镇、县(区)一体的社区服务供给网络。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做法,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社区非盈利型社会组织,对市场和政府职能进行补充。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协调社保、卫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搞好相应服务的延伸和覆盖,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或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层次和覆盖范围。比如均衡教育向农村区域的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补贴、购买等方式,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预见的是,当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之中,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被打破时,从单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转向平等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农村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必然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这也是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题中之义。

第五,突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原党支部书记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模式。拉长基层党支部服务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务由居民自治组织去完成,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实效,健全各方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领导力量从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转变为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美好乡村村企合作共建机制的经验,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采取捐资捐物、献智献力等形式,开展帮扶和互助活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描写农村牧区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市工商局、市农委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更好发挥工商、农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我市农村改革事业的发展,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张高丽书记在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全面部署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今年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的重大任务,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狠抓落实,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具有特点的农村改革发展路子。根据中央的部署和我市的发展战略,制定农村改革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任务。正确认识农村的特征,科学把握农村的定位,充分发挥农村的优势,积极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特点的发展路子。农村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有利的条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完全能够也必须做到: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

——要求把中央的精神与实际紧密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加快推进改革创新,使农村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使农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使农村工业化走在全国前列;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使农村城市化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推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推进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和农村宅基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市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总结改革开放和农村改革发展30年经验,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部门和各区县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高丽书记重要讲话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和市委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围绕坚持“一个长久不变”和“两个转变”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更好地发挥管理服务职能,全面开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

二、切实搞好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

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工商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度措施,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主要是,制订了关于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报请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并批复执行;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办法,滨海新区成为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的热点;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家放心放手放开发展;制定了关于支持服务外包业发展的意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制订了支持东疆港保税区和中新生态城企业发展的意见,促进新的经济功能区发展;制订了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办法,促进企业挖掘要素资源以扩展融资渠道;制订了落实责任全程服务办法,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落户提供一条龙服务等。这些政策制度措施立足于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三次产业优化升级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很多是适用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内容,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成效。

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全面开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市工商局与市农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促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是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制度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意见根据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针对农村改革发展中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的问题,从支持农业区县经济发展、支持农业区县大项目建设、支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村企业改制、支持农村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外商增加涉农产业投资、支持订单农业发展、推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强农村市场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十个方面,明确了政策制度措施和组织实施要求,既是对以往改革创新经验的总结提炼,也是贯彻落实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党的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成果,是努力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规范,是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以及勇于实践和敢于创新的工作部署,将对我市农村改革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围绕推进“两个转变”,进一步扩大市场容量和企业总量。贯彻落实推进“两个转变”的重大政策,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手段,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要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手段以及市场体系和市场主体,这是工商行政部门管理和服务的主要职能。除了一般的市场准入和生产经营等条件和要求之外,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制度规范,不断扩大市场容量和企业总量。总的原则是,凡有利于“推进两个转变”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都要准入准予。要继续贯彻“非禁即入”原则,降低准入门槛,实行公平准入,在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组织的市场准入门槛,使更多的拟出资人成为符合资格的企业法人和市场主体。要继续贯彻“非禁即可”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准予关联延伸,在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成分,股份制、契约制、合伙制、合作制、相互制等企业组织形式等方面,进一步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范围,使更多的企业法人和市场主体成为依法合规的生产经营者。要继续贯彻优化商务环境原则,实施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全程服务、方便快捷的注册登记制度,简化年检手续,取消各类收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扩大市场容量和企业总量,促进更多企业投资和发展。

围绕农村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商务环境和规范市场秩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区县要加强管理和搞好服务,建立量化的指标考核体系,包括注册登记量,主要是企业户数、合同数量、商标数量等,反映市场主体数量、市场主体结构和市场主体发展水平;社会服务面,主要是受理数量、办结时限、办结比例等,反映政府管理能力、政府服务水平和市场容量;市场秩序度,主要是案发数量、处置结果、社会危害等,反映以市场主体和政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治理程度和市场发育水平。建立量化指标考核体系,是政府调整完善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关键是以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分析情况、发现问题和预测走势,反映市场景气程度和经济发展成果,反映商务环境和市场秩序,反映政府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效能,反映人才积聚、机构集中、资源集聚和市场集约的效应。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不断优化商务环境和规范市场秩序,要围绕实现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发展基本经济组织、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基本功能的发展目标,以此为核心不断深化改革,破解各类难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做好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和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出更高目标。要全面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落实领导责任,注重衔接协调,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紧迫感,树立更高的工作目标,在创造性地做好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方面,要走在前列,争当排头兵。二是,坚持解放思想,解决突出问题。要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引领新发展,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开创新局面,促进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工业化富裕农民,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点问题。要把做好本职工作与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市场与行政手段,从宏观着眼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从微观入手兼顾多样化需求,特别要针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修订和完善各项政策制度措施,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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