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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心得感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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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心得感悟(七篇)
2023-01-05 20:32:3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一

根据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安排,今天,我们重点围绕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涉黑涉恶开展一次主题党课活动。我讲的题目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基础。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第一,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就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第二,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第三,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我党关于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选择。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如果向共产党员信教“开禁”带来的恶果是什么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gui)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极大地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

第三,如果允许党员信教,一些党员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可能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现象,凸显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的情况,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三)共产党员不信教是一个政治品格问题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由此可见,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是对自己政治信仰的背叛,就是彻头彻尾的假马克思主义者,就是与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就是个人自由主义思想作祟的典型反映,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就会在脑子里盛装上帝、神佛思想,挤占人民位置;就会背离党的宗旨,自然蜕变成一心只为神佛服务,用虚幻的神佛来监督约束自己的言行,甚至造成欺上瞒下、无所顾忌之风,置民众利益于度外,最终堕落成为害群之马。所以,我们党要求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理论武装头脑,强化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党员职责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对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这一政治纪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切实做到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区分宗教信仰,自觉做到不信仰宗教不传播宗教言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人民战争。

(一)这次扫黑除恶斗争非同寻常

首先,从时间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跨度长。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第一年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第二年是攻案件,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第三年,也就是今年要建机制,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其次,从内容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范围广。中央明确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整治内容非常集中。

第三,从规格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层次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扫黑除恶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中纪委、组织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集党和国家之力进行专项斗争,规格至高,前所未有。

第四,从行动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决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第五,从标准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要求高。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共产党员要正确看待这次扫黑除恶斗争

黑恶势力是一种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决定,正确看待问题,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人民拥护,夯实的是执政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推进,确保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在**落到实处。

二是要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在人民立场部署推进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推动肃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黑恶势力的存在,必然会毒化营商环境、恶化社会环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黑恶不除则百业难兴,切实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市场经济秩序当中,对那些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到底,为高质量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作为共产党员要立足实际直面这次扫黑除恶斗争

这次扫黑除恶斗争的任务要求非常明确,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一)要强化整体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把扫黑除恶和加强机关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坚决铲除滋生土壤,清理灰色地带,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要深化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系,真正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末梢,不断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持续优化工作格局,坚持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深化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立“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政治理念,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知民诉求,解民所需,在实践中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疑难,使党的执政根基在服务群众中不断得到强化。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突出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研,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要强化廉洁自律,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自觉慎用权、不贪财,放下头上的光环和有影响力的特权,消除不良动机、抵制别有用心人的诱惑,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识得破陷阱,经得起考验。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杜绝人情交换。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二

为保障八步镇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镇“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镇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我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八步镇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是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组织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及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制订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不断夯实基层组织,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防范“村霸”、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的不利影响。

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八步镇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镇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八步镇利用线上、线下同步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各村主干道两侧显著位置共制作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5幅,召开网格员培训会2次,微信群推送相关文章、视频20余条。

扫黑除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全方位开展日常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组织村“两委”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二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三是镇干部加强走访,了解掌握村“两委”班子日常表现与违法线索;四是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八步镇持续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二是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的服务,防止此类特殊群体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

一是强化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2021年以来,八步镇镇、村干部签订《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承诺书》全覆盖,“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全覆盖,并广泛发动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同时关注“熊猫反诈”公众号及短视频软件号。二是加强对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全面摸排滞缅涉诈高危人员,加强劝返工作,我镇排查共6人,已劝返3人,尚有3人无法联系。

  今年,我镇无涉黑恶案件发生,也未发现相关线索。我镇将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加强线索摸排,铲除黑恶势力在我镇滋生的土壤。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行平时检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共组织专项检查5次以上,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农民夜校、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余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100多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7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精准扶贫入户走访为载体,各驻村干部、脱产干部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发挥举报信箱作用,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四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专项斗争的伟大精神和研究部署,并致力于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对照上级多次巡察和督导反馈问题,我进行了细致的自我剖析,反思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列出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全面,政治敏感性不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美好期待,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所以,要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涉黑涉恶这一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问题抓起。而在思想上,对于扫黑除恶的认知度仍然不够,政治站位和敏感性不足,对于社会上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现象,没有将其提升到威胁基层政权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上来。

(二)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仍需改进。加强组织领导是开展工作的基础,统筹协调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意味着确立工作方向、树立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而统筹协调要将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串联起来,加强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目前在宣传方式上亟需创新,建立完善单位部门联动机制也势在必行。

(三)工作措施和力度有待加强。专项斗争工作需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如何去用措施和力度去保持这股力量,一直是工作中要注重的。保持人民群众的力量,需要立足于为民务实的本心,更需要用实际的行动去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感。目前在工作中,线索排查力度和主动性不足,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不高,存在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这些都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学习上缺乏系统性,导致理解不全面。在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话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时,未从全局的角度去学习,缺乏学习思路上的广角,没有深入地去探究专项斗争的内在思想和深远意义,在理解程度上也未到深刻的程度。

(二)党性锤炼、党性修养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理解不够深,没有很好地通过理论武装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和提升党性修养,导致在工作中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把扫黑除恶提升到政治的高度。

(三)对于单位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组织力度不够。平时缺乏对于全镇单位部门联动作战的组织,没有建立完善的单位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导致在专项斗争工作的线索排查、线索核查、行业乱象整治中,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开放学习心态、拓展学习思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升政治敏锐度和专项斗争认识度,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担当,坚决把专项斗争的深刻涵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思想碰撞中锤炼党性,在工作奋斗中提升为民务实的责任感,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群众所思所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统一思想认知,加强组织领导。在已开展的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学习会基础上,再开展专项斗争主题学习会、党务学习会,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度、责任感以及党务能力,进而统一思想,统合广大党员干部力量,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分享和联系作战能力,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能够有效整治有些地域、有些行业可能存在的乱象。

(三)创新宣传发动方式,提升工作力度和强度。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正面宣传案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通过新兴媒体方式,利用贴地气的宣传方式,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理解,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感;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保持敏感性、警惕性,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在加强单位部门协调的基础上,强化组织沟通,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下村走访,深入了解基层民情民意,着重了解社会反映的舆情,对于潜藏的黑恶势力保持时刻警觉,同时对基层村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剔除其中的不法分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五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六

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开展扫黑除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于20xx年8月中旬组织调研组深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以听取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形成调研如下:

20xx年以来,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88人,已审结4件81人,结案率80%。查封涉黑案件涉案车辆10部、冻结银行账户17个、查封房产6处。先后审结刘某福等6人抢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件,杨某乾等9人寻衅滋事案件,韦某云等3人涉恶寻衅滋事案件,蓝某军等6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涉恶案件,正在审理被告人陆某医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罪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打压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教育了公民,树立了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为净化全县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9年度自治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第一名,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有两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精心布置,强化措施

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巴马实际,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逐步抓好各阶段的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由法院班子成员担任,中层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做好协调工作,执行院、庭领导包案制度。强化案件研判机制,院、庭领导全程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进重大案事件会商制度,由自治县政法委牵头,建立公、检、法“三长”会商制度,以联席会议形式协调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严格司法程序、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1.人民法院建立扫黑除恶高效能工作机制和专案攻坚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协调共识,打财断血。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公、检、法“打财断血”推进会,促使三家对案件的“打财断血”范围、证据收集、处理意见等问题达成了共识,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深挖彻查明确思路和方向。同时,为避免被告人隐匿、转移财产,法院依职权启动财产保全,对可能判处较大数额财产刑的涉黑被告人名下的财产依法进行查、冻、扣,确保判后财产得以顺利执行。

3.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从严、从重、从快审判涉黑涉恶案件,严惩打击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审理蓝志军等63人涉黑案件中,将原计划“10天庭审”的常规庭审用时缩短为“2天庭前会议+5天庭审”,庭审直播点击量超过100万次,高质、高效地完成庭审任务,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该庭审模式得到自治区高院肯定,并作为经验进行推广。

(三)开展“六清”行动,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一是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行动。二是建立和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落实“一案三查”制度,组织干警对2017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研判,逐案筛查、循线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深挖“案中案”,严查“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等工作;认真开展“案件清结”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效果。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黑财清底”行动,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依法及时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黑财”工作专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查处黑恶势力涉案财产,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能限期执行到位。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审判能力

1.自治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职,依法审判,组织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扫黑除恶”的法律适用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强化审判业务能力。人民法院选派业务骨干到西南政法大学、广西法官学院等院校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业务开展学习培训,还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业务培训10期,提高干警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理解和认知,提升司法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宣传氛围不够浓厚。从调研情况看,调研组认为自治县相关部门虽然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但力度还不够,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内容、办法措施、打击力度了解不够到位,对扫黑除恶打击犯罪分子的认识以及自觉参与其中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争取民心、发挥民力、震慑犯罪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政法各部门间配合协调机制有待健全。一是“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工作不够深入,“伞网清除”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公、检、法部门对“扫黑除恶”犯罪团伙案件证据认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导致个别案件没能得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在对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过程中发现,办案部门依法查封的车辆尚未实际管控,导致法院在执行时无法查询到已查封的车辆,无法进入拍卖程序,影响执行工作效率。涉黑恶案件的被执行财产具有一定的隐秘性特点,很难从社会面收集到“黑财”线索,线索来源少,仍需加强各部门间的工作协作,共享“黑财”信息。

(三)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不足。调研中了解到,由于2020年县财政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经费困难。特别是对“黑财”执行的案件,它具有被执行人多、异地执行多的特点,异地查封、冻结、拍卖“黑财”工作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经费不足,工作难于开展。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自治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资料以及新闻网络媒体对案件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

(二)建立健全部门配合机制,强化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工作力度深挖彻查“案中案”、“保护伞”等问题,提高“伞网清除”工作成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联合机制和部门联席制度,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会商制度,形成统一意见,统一办案标准。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共享“黑财”信息,加大对“黑财”的查扣、查办力度,确保打击实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针对自治县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要主动与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沟通汇报,力争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调整预算,确保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对于扫黑除恶整改提升心得体会七

按照县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我镇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当书记在集体约谈会上讲话精神,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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