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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廉洁感悟心得体会报告 扫黑风暴的感悟(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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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廉洁感悟心得体会报告 扫黑风暴的感悟(三篇)
2023-01-05 22:18:5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扫黑风暴廉洁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一

统筹各方资源,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和谐韩城!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建和谐平安韩城!

铲除黑恶势力,得民心顺民意!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一方平安!

开展扫黑除恶,共建法治韩城。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朗朗乾坤除黑恶,清风正气迎小康。

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法治韩城。

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共建共享法治韩城。

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坚持标本兼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砸烂“保护伞”,铲除“黑后台”。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扫黑除恶,造福人民。

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

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描写扫黑风暴廉洁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二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描写扫黑风暴廉洁感悟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区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大场镇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大场镇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体措施,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人口办以及辖区派出所等单位部门为组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综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各村(居)委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从“扩大宣传影响”、“完善工作机制”以及“重大活动和敏感时间节点重点人员的排摸和管控”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工作。并将此项工作贯穿全年始终,纳入村(居)委年终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十二类涉黑涉恶势力”的辨识能力,我镇以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为切入点,一是向各村(居)委统一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及专题宣传海报各650份。二是各村(居)委发放了各类宣传手册26350份。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专题宣传内容全年共计1315次。三是各村(居)委运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推转发关信息约1159条,推送次数约8480次。四是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全年共计559次,其中以基层党组织为骨干的共计436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重点社区和人员的管控

以扫黑除恶为工作契机,进一步做好全镇重点社区和重点人员的维稳管控工作。经排摸2018年全年涉及信访和重点人员的共有20个社区12个小区,其中信访人员63名,610重点人员422名。另有16名登记在册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为进一步做好上述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在上述存在重点人员的小区内分别安装了78个人脸识别系统和68个wifi嗅探设备,通过小区技防设施的提升加强了重点人员的日常看护力度。

(二)无名道路的排摸

为了确保“20xx年上海进口商品博览会”顺利召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可通往外省的无名陆路和水路进行了排摸,共发现5处无名道路,其中陆路3处(包括4处可供四轮机动车通行的路口)和2处水路。在“进博会”召开期间对上述道口均安排人员进行值守确保“进博会”顺利进行。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坚持三项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发现机制,二是完善沟通与协调机制,三是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一)明确发现机制

各村(居)委作为发现机制的主体,一是有效运用综治社保队伍、治安联勤队伍,做好辖区常态化治安巡防工作。二是依托综治工作站,落实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并做好线索收集工作。今年共向区委政法委上报各类涉恶案件6起,其中寻衅滋事类5起,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案件1起,实名举报线索1条。各类涉案人员共40名。

(二)完善沟通与协调机制

镇综治办是各单位和部门沟通与协调的中枢,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同时也确保各部门和单位之间信息沟通顺畅。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与各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衔接。二是与各村(居)委保持纵向联系,及时掌握各村(居)委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释和帮助。

(三)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根据“三个结合”工作原则,我镇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将扫黑除恶和基层建设有机结合,在配合辖区派出所做好针对黑恶势力打击震慑的同时,也形成了压倒性的态势防止黑恶势力土壤的滋生。在具体推进中坚持属地化责任和长效管理同步落实,一是与辖区派出所保持紧密的联系,配合派出所做好治安防范各项工作,组织巡防力量加强辖区治安防范。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掌握辖区流动人口最新动态。三是以重点打击的“十二类黑恶势力”为依据,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四是对现有的“技防设施”进行提升,2018年大场镇共有各类监控探头共计9891个,其中农村1232个,社区6911个,街面1846个。与2017年相比新增了1584个。通过技防设施的提升今年全镇各类案件的接报率相比2017年明显降低,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有所提升。

主要是在宣传方式和内容上存在单一化的情况,网络舆情推送存在上升空间。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能动性完善宣传手段。二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线索收集和排摸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保持各部门之间沟通顺畅,确保信息能及时有效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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