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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 信访积案化解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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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 信访积案化解总结(5篇)
2023-01-05 23:28:14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了重要议程,年初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书。乡党委、政府还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全乡各村(社区)也分别成立了调解领导小组。

二、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1、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一是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了领导责任制;二是认真制订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三是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从乡到各村、责任单位都建立了信息网络,并严格了报送制度;四是认真解决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狠抓了信访工作,制订了信访纪律,把每周五订为书记接待日。

2、进一步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乡党委、政府与全乡19个行政村、2个社区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分别签订了维稳工作责任书。

三、认真落实与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

1、加大了维稳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创建意识,采取宣传栏、墙报、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把集中宣传和普遍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开展了3月、6月、12月的集中宣传活动。以平安创建为内容,全面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宣传全乡治安面貌改观和严打整治成果等。

2、加强对干部的业务素质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办法,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

1、落实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要求各村(社区)每半月把矛盾纠纷处理情况上报乡综治办,对需要协助处理的,乡综治办派人协助处理,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尤其是双方当事人满意。

2、认真抓好维稳包案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

五、维护政治稳定,巩固执政党的地位

1、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保密工作,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对公派出(国)境、涉外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防策反工作。

2、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组党”结社,切实加强对社团登记管理。

3、认真开展防邪工作,进一步做好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确保“发轮功”人员“零进京”、“零聚集”和广播电视“零插播”。

20xx年我乡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来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出来年的工作计划;二是加强维稳包案工作,落实稳控措施,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的处理,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三是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继续抓好防邪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在村(社)学校设宣传点,全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关于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xx年xx桥镇小学信访维稳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及还地桥镇中心学校信访维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切 实抓好我校信访和维稳工作,增强我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妥 善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调处突发性事件,维护教 育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有序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畅 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目标 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切实保证群众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影响稳 定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稳定,努 力构建 “和谐还小 ”,将一些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确保教育稳定发展。

二、领导机构

组 长:尹夭如

副组长:吴高权 吴高文

成 员:柯银枝 陈学民 胡珠明 黄汉章 黄金辉

下设信访维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高文同志担任,负责日常事务 和相关工作安排。

三、工作步骤

1、分类排摸信访维稳突出问题。

1)排摸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评职评优、福利待遇、民师、代课教

师等历史遗留问题和教师师德、绩效工资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 因素;(分管负责人:尹夭如 柯银枝 黄金辉)

2)排摸涉及学校教育工程建设、校舍、校产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

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分管负责人:吴高权 胡珠明 柯银枝)

3)排摸涉及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引发的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 (分

管负责人:吴高文 胡珠明 黄金辉 黄汉章 )

4)排摸涉及事关民生的考试、 招生、学校收费等社会热点问题; (分

管负责人:陈学民 柯银枝)

5)排摸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举行非法集会、罢课以及组织较大

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动向,以及敌对组织或敌对分子插手教育矛盾纠纷可能 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等。(分管负责人:陈学民 黄汉章)

2、制定措施调处和化解突出问题。各分管负责人对排摸出的信访突出

问题和矛盾纠纷,落实化解责任,拟订解决方案,限期妥善解决,把问题 解决在校内,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无力化解的问题,提出处置要 求,报请镇党委政府、市教体局及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四、工作要求

1、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坚持经常排 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及早调处和化解矛盾纠 纷,真实反映情况,及时通报信息,防止矛盾升级、激化。

2、坚持学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

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3、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不

推诿拖延或转移矛盾,做到依法按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到位, 提高办理质量。

4、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以合理

合法的形式提出信访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5、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各学校的校长是

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解 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侵害 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 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人 的责任。

6、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凡涉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等稳定信息,必须按照

时限向中心学校及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还地桥镇小学

xx -3-8

xx年还地桥镇小学“庆六一,大家唱”歌唱比赛

活动方案

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为了让孩子们过一个丰富

多彩、快乐的节日,给每个孩子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同时,也为了展示

我校素质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将在xx年“六

十分为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总分进行评比。

六、奖励方法:

1、一等奖:4名(原则上按学前班、 低、中、高年级段取总分第一名),

每名奖 150 元。

2、二等奖: 6 名(不分年级段,除一等奖后按名次排序选取) ,每名

奖 120 元。

八、活动要求:

1、各班要认真编排本班节目,确保节目质量。

2、学生比赛当天统一穿校服,要求服装整洁,佩戴红领巾。

3、各班应对学生提前进行秩序、纪律、卫生及安全教育,确保学生

有秩序、守纪律、讲卫生、讲安全。

4、班、科任教师要齐心协力安排和管理好本班学生,确保活动圆满

成功,学校将对整个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班级进行表彰,对组织差的班级和 学生提出批评,对点名批评的班级对照评分标准扣除一定的分数。

5、活动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所安排分管的内容,克服一切困难,保质

保量地完成好自己所分管的任务。

关于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201x年的信访工作计划与思路是:切实做到用十x大精神武装头脑、引领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会议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已构成的良好信访工作机制,巩固好已取得全省“信访三无县”和一控双降成果。力争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使我县信访维稳形势进一步好转、社会治安形势更加稳定、党群关系更加和谐。

具体工作目标是:把来访总量控制在201x年底上访人次以内,努力实现“一提高、两杜绝、三下降”的工作目标,一提高,即: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结率,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积案的产生;两杜绝,即:杜绝进京去省大规模群众上访,杜绝进京非正常上访;三下降,即: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到市群众上访明显下降,重复上访明显下降。确保进京赴省零群众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要到达98%以上;市以上交转信、案的办结率要到达100%,信、访综合“案结事了率”要到达95%,持续深入开展包案化解“老户”的活动,老户化解息访率要到达85%以上;主要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建立接访新规范和来访新秩序。

接访工作要从接待、转交、办理、督查、归档等五个环节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要透过法制教育、主动下访、公开接访、联合接访、排查包案、预测防范和制裁违规访等活动来规范上访秩序。

二、抓源头预防,切实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坚持以群众工作的全新视野和思路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定期对信访案件办理状况进行督查督办。科学“立案”,责成职能部门多角度、多途径地制定解决方案,对一些需要多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主体职责单位,夯实职责,提出办理要求。工作上做到“四个到位”,实现“四个目标”。“四个到位”即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过高要求教育到位、无理缠访稳定到位、触犯法律处理到位;“四个目标”即:历史积案力争全部解决、重信重访力争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初信初访力争不产生新的积案、努力争取“三无县”全省通报表彰。

三、抓渠道畅通,深入推进领导下访、约访、接访工作

狠抓“三访”活动。一是坚持县级领导接访。对一些群众多次反映的信访问题,经信访局协调各职能部门一时得不到解决的信访问题,信及时汇报县主管领导,协调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群众,督促各职能部门在不偏离政策规定的条件下解决问题,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决不构成积案,造成案件堆积。二是下访。本着与领导包乡镇,分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筛选出信访个案,汇报主管领导,方便领导下乡时带案下访,促成问题尽早解决。三是约访。县信访局坚持做到“一周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回顾”的工作原则,认真分析梳理全县各类信访案件,将一些重点信访案件及时汇报主要分管领导,根据县领导安排,及时通知上访群众,进行约访,力促问题解决、息诉罢访。

四、抓督查督办,促进信访问题合理解决

坚持抓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领导,夯实职责,限期办结。不定期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促进信访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每季度,督察组坚持督导各乡镇、各部门领导接待上访和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处理解决过的信访案件进行通报反馈,做到上下衔接,互通状况,共同维稳,用心协调相关部门全面化解矛盾纠纷,通报案件办理状况,力促职责的全面落实。

五、抓信访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潜力

一是注重对群众信访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礼貌反映问题;二是注重对干部信访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新提拔科级干部处理信访问题的潜力,认真落实好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推动信访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加大对上宣传,办好每一期信访简报,将我县在信访工作中的好做法及时宣传上报,构成经验材料,注重典型的培养和宣传,推动全县信访工作再上台阶。

六、加大矛盾纠纷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指导好基层司法所对每月排查出的社会矛盾要做出风险评估,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要及时上报,作为领导决策的依据,对政府出台的各类政策决定跟踪调查了解,构成调查报告,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推荐,发挥好信访部门“第二政策研究室”作用。

关于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近几年来,这一民意渠道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现行信访救济机制在大量社会矛盾面前表现出的软弱和力不从心,群体访、重复访和赴省进京访上升幅度大,法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不断加强维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压力却未见明显下降,且矛盾化解成本日趋增加,陷入了“出力不讨好”的窘局。这种十分尴尬的局面,不仅严重影响法院的正常工作,也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如何让这种优良的表达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总体上讲,近几年来我院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信访秩序基本正常。但是在每次院领导接待日时,来访的重访率呈上升趋势,要求面见领导的来访人数不断增加。我们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缺乏统一规范

   目前法律对涉诉信访的内涵、处理程序、处理原则、违法制裁等内容缺乏统一的规范,客观上给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诸多困难。比如,对当事人滥用权利缺乏法律约束。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是,部分当事人滥用这一权利,有的就同一问题到处申诉、上访、无理纠缠,甚至辱骂、威胁法院信访工作人员,重复访、越级访、闹访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法院正常的信访秩序和工作秩序。还有的当事人暴力访或以上访为名干扰审判秩序,但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理缺乏规制,解决信访难题的办法不足,信访工作一定程度上出现被动,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再如,目前申诉人对同一案件、同一问题,多次上访申诉或控告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上访人曾数次赴省进京上访,虽经多次协调,相关领导甚至多次与其对话,但效果并不明显。还有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正确的,但一些当事人抓住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瑕疵,如手续不规范、文字有误、承办人员言行有些欠妥等到处上访、控告。

   据统计,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上旬,我院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仅指通过我院信访窗口)266人次、人民群众来访53人次;

共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22次,总计接待各类上访人员595人次,其中初次到我院上访的仅仅95人次,占总数的15.97%,也就意味着高达84.03%的上访人员是“老上访户”或者“上访专业户”。有的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当事人依旧上访;

有的案件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听解释、不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只要是有院领导接待日就来上访,变相给相关业务庭(包案专班)和审判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有的经过我院、省高院再审并作出了裁判,当事人总认为法院的裁判错误坚持上访要求“纠错”。信访案件操作处理的不规范、不统一、不得力、不协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信访案件数量多、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的现实情况,不利于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罢访。

   (二)忽视涉诉信访的诉讼性

   涉诉信访与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信访不同,有其自身特点,根本区别在于涉诉信访工作具有诉讼性。法院涉诉信访绝大多数表现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诉讼行为,其诉讼性主要表现为请求法院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诉讼程序。对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反之,则驳回申请。然而,在现行信访制度中,当申诉人向国家机关申诉,国家机关认为申诉人有道理的,即以“有错必纠”为由要求法院复查进入再审,以息事宁人。有的新闻媒体仅听一面之辞便对法院裁判妄加评论,严重损害法院裁判的权威。

   (三)目前一些处理办法有误导倾向

   当前相关机关对待一些老大难信访问题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很容易让人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印象。有的为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的人得到一些好处,甚至赔钱了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访缠诉人的气焰,容易造成误导。此外,目前各级组织对进京上访很敏感,进京上访人数也已成为考评各级组织的一项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上访人员坚持过高或无理要求,更动辄以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来要挟各级组织,给法院施加压力,或利用重大活动、传统节日、“两会”期间择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仅从去年年底的市五次党代会到今年的全国“两会”、省十次党代会、“十八大”几次重要会议召开看,我院一方面要专门派人到北京、武汉值守进行接访,另一方面还得安排干警在xx火车站、长途车站巡视,一旦发现上访人员就必须劝阻,未发现但接到通知的也必须派人把这些上访人员接回。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上访人员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上访或者威胁上访的不良风气,也根本无利于问题的解决。

   (四)对司法权威构成冲击

   虽然我们必须坚持“有错必纠”,但在我国现行再审制度下,法院裁判生效后处于随时可能被提起再审的状态,导致既判力的软化,损害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有些上访人员拿着生效裁判直接到高一级法院甚至北京上访,上访者只要拿到上级机关开具的一份催办函便以为拿到了“尚方宝剑”,要求法院解决问题,不解决就又上访,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

   (五)信访责任人的确定和考核存在不合理之处

   有的部门将凡是与诉讼沾到一点边的信访都推向法院,既增加了法院的信访负担,又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此外,目前从上到下把申诉控告、进京上访的人次作为考核各级组织称职与否的一项指标,有的甚至采取“一票否决制”,这种考核办法不仅会变相地引导各级组织去限制公民的上访申诉,而且会使得部分申诉人动辄以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来要挟解决他们也许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诉求”。

   (六)相关机构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给力

   比如有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找到法院,我们审查发现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事情,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后长时间没有回音,或者解决问题的态度消极、敷衍,进而导致当事人又反过来不停在我院、上级法院上访。有些最高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北省委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我们在转交、督办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回复的寥寥无几。有的当事人在我院缠访,我们限期要求相关基层法院把上访人员接回,真正按照要求落实的也相当有限。

   

   (一)当事人方面的原因

   少数当事人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对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存在一定误解,虽然经过多次的解释工作,但仍然不能正确认识,从而导致了不断重复上访局面的形成。例如遇到由于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时,当事人仍将责任归结到法院,指责法院执行不力。特别是对于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自身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参与诉讼所需承担的风险,有些当事人缺乏清醒的认识。

   还有一些当事人受社会舆论影响,案件一进入诉讼阶段就先入为主地怀疑法官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但经过调查证实,所反映的问题纯属无中生有。部分当事人坚持“权大于法”的人治观念,不相信法律和司法机关,把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法外行政权力的干涉,认为只有找到更高级别的官员才能把事情“摆平”。一些长期上访人员无视法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不讲诚信,在我院通过协调、司法救助等方式给予他们合理补偿、他们也作出书面承诺不再上访的情况下,款项一拿到手马上继续上访。个别人甚至在网络上辱骂、攻击、诽谤办案人员,向最高法院等领导机关公然威胁问题不得到解决就要制造惊天动地的血案;

也还有个人上访人员威胁要进京告洋状,要报复办案人员及其家属。部分上访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的欠缺、做人做事基本原则的丧失,导致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办案人员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也使得信访工作更加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二)法院方面的原因

  1、法官办案效率不高。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责任意识不强引起,有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案件久拖不决,使当事人对法院、承办法官产生不信任或抵触情绪,进而引发信访。

   2、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少数法官态度粗暴、执法不文明,致使当事人对于法官是否能够公正执法产生怀疑;

甚至有极少数法官被金钱、人情关系所惑,徇私枉法,导致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不满引起上访。

   3、审判质量不高。有些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不够透彻,承办法官又没有做好解释息诉工作,致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能接受;

有的没有考虑执行效果,使得执行起来很困难,当事人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只能不断信访讨“说法”。

   4、“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执行法官执行不力,执行拖拉,没有急当事人所急,甚至出现违法执行,这些也是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5、少数接待法官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来访人的思想工作。来访的群众大多心情比较激动,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接待人员若不针对性地做解释说服工作,极易导致重信重访事件的发生。还有的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初信初访处理重视不够,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从而引发当事人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客观上引发了一部分信访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复杂的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客观上给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但有些矛盾的彻底解决需要社会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2、公众对法院执行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打官司尚有败诉的风险,执行上更是如此。执行效果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比如申请执行人没有积极地提供执行线索,或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等。有些当事人对此不能正确认识或明知道这一点,但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仍然不断地上访、控告。

   3、信访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盘棋。信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些虽涉及到法院工作,但不是法院独家力量所能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协作配合。如有时法院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单位,但相关单位没有及时、妥善处理,从而引发了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4、部分媒体的误导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重复上访、缠访不良风气的形成。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反映的信访问题大多是百姓受冤屈,并最终通过不断的上访得以平反或者解决,而对于一些无理取闹者却缺乏相应的报道。这就给老百姓造成了一种印象,似乎凡是信访问题肯定就是法院或者其他机关的责任。同时,人民群众处于弱势地位,客观上也更能获取来自各方面的同情和关注。而事实上,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法律问题不能正确理解,盲目地将媒体上宣传报道的案例作为典范进行效仿,从而加剧了一些信访问题不断反复、久拖不决的现象。

   5、个别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当事人的挑拨。比如当事人想上诉,但有些律师、法律工作者就对他们说上诉要交诉讼费,且如不能胜诉,上诉费就是白交,不如申诉、申请再审,从而导致来信来访的增多。此外,有些律师因为拿了当事人的钱,没有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就怂恿其不断地信访。

   6、各级部门对信访工作的过高要求给信访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目前,上级部门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严格限制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人员,这在一方面表明了上级部门及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另一方面也易使信访人员产生逆反心理,上面越是重视、越是限制,他越要到处写信、上访。

  

   (一)提高认识,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1、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还必须从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公正执法、狠抓办案,以质量为中心,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力度等措施,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提高,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2、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开展多样化、经常化的教育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全部过程中来,杜绝工作中的“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及时教育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司法廉洁。

   3、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应当准确表述当事人的诉求,对证据的采信与否论证清晰,在说理部分要充分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讲明,做到“胜败皆明”。当事人对裁判有疑问和异议的,承办法官要做好答疑和解释工作,使其真正做到服判息诉。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1、要大力加强现代司法理念的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司法裁判终局意识,树立司法权威,使每一位当事人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和程序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

   2、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在当事人首次来咨询、立案的时候,对当事人进行正确的诉讼引导,使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时了解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了解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客观地认识自己的诉求,理性地对待法院的裁判。

   3、完善释明制度。释明制度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诉讼知识不足的困境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当事人误认为自己提出的证据已经足够时,法官依据职权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事实及法律上的质问或指示,让当事人排除不正确和矛盾的主张,澄清不清楚的主张,补充不充分的证据。完善释明制度,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异,引导当事人充分陈述、充分举证和质证,有利于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判。

   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只要我们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形成破解信访难题的合力,就会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

   (三)完善改革信访机制,统一处置标准

   1、要严格明确涉诉信访案件。不能将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表达请求,对当事人上访所反映的、正在审理程序中案件,一概纳入信访案件范畴,进一步严格要求,明确信访处理原则,建立终结程序,统一标准。

   2、改革信访机制,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立案庭是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也应认真处理信访。从目前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看,涉及到全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没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单靠信访部门是难以解决信访问题的。

   3、加强信访司法解释工作和信访制度建设。提高法院地位,树立司法权威,赋予法院应有的权能。建议最高法院尽快出台法院信访工作司法解释,明确信访工作性质、范围、职能、信访工作操作程序、管理监督制度、考核奖惩办法,规范申诉上访范围、次数,制约或限制滥用权利的当事人,严厉处罚妨碍信访正常秩序并且给法院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事人。

   (四)落实具体措施,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全院、全员大信访格局,即院长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庭长对全庭的信访工作负责,审判长对参加合议的案件负责,承办人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2、由专门机构负责全院的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所有来访先由信访接待室接待处理,信访接待人员应对来访事项进行解答,促使其息诉罢访或告知申诉渠道。建立信访日志和工作台账,定期(日、周、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3、由专门信访机构做好信访分流工作,并建立约期接谈制度:正在审理和执行中的信访由相关业务庭负责接待处理;

投诉法官违法、违纪和其他控告的,由监察室接待处理。对来访当事人一般安排当天及时接待,当天不能接待的,实行约期接待,约期一般由案件承办人对来访人约期,案件承办人不在时,由庭、室负责人或内勤联系承办人后约定接待日期。

   4、各业务庭室设立信访联络员一名(一般为中层干部),联络员的职责确定为负责本庭判后答疑和其他信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或回复;

排查上报本单位审理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

进行敏感案件宣判前的信访风险评估;

督促做好本单位的信访日志记录;

参与院领导接待日的接待;

参加每周二的信访例会。

   5、实行涉诉信访案件交办(包案)原则,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涉诉上访案件一般按下列原则交办(包案)办理:案件承办业务庭或归口业务庭为承办单位;

正在复查、再审中的案件由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包案办理;

经过复查和再审的案件,复查驳回和再审维持原判的案件,原业务庭为承办部门,再审改判的案件由审判监督庭承办;

原业务庭承办人、庭长为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分管院领导为包案领导;

若一次性交办的案件较多,则由分管信访的副院长与其他院领导协商进行平衡调剂,再明确包案单位和包案领导(可扩大至审判委员会委员)。包案案件的当事人来访一般由包案专班接待处理。

   6、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隔周三为院领导接待日,由院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接待院领导可指定一名分管部门的信访联络员参加接待。当事人平时来访坚持要院领导接待的,由立案二庭联系值周的院领导约定时间予以接待。

   7、实行院、庭领导信访、维稳值周、值日制度(值班表由办公室安排)。值周的院领导负责本周的信访、维稳工作,处理本周内的重大信访、维稳事项。值日的庭、室领导做当天信访、维稳工作,并做好重大信访日志的记录工作。

  8、建立新进人员和新提拔人员信访窗口锻炼的制度。凡新提拔的干部和新进人员,原则上在信访窗口锻炼;

新提拔的干部一般不少于一个月,新进人员一般不少于二个月。

   9、法警支队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和信访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检,收缴管制刀具、农药、讼衣和其他危险物品,防止上访人自伤、自残或伤害接待法官,负责院领导接待日安全、秩序维护,协助劝返滞留访当事人。

   (五)实行劝返处理办法,维护信访秩序

   1、对缠访、闹访、滞留访等非正常上访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单位或包案专班。

   2、对发生在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我院的非正常上访,各责任单位即时派出专人或组建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做工作,1小时不能劝离的,由庭长到现场做工作,2小时不能劝离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或值周的院领导。

   3、每天下班前2小时,信访、维稳值日的庭室负责人、法警支队、信访接待室均在诉讼大厅内外进行巡查,对上访人员进行清场劝离。对不能劝离的,及时通知上访人案件所在业务庭或包案专班到现场做工作;

上访人滞留的,庭长、承办人、包案责任人不得离开,必须留下来做工作,直到上访人离开后方可撤离。

   4、需要通知基层法院接回上访人的,按照我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切实防止和减少涉诉上访人员滞留的通知》文件执行。

   5、对缠访、闹访、滞留访的,建立对其进行教育、警示、惩诫“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违法上访行为,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关于信访积案化解规定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一年来,我乡信访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第一要务求发展、第一职责保稳定”的思想,强化职责意识,规范信访行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了信访工作“一控制、两下降、三没有”目标,为加快建设生态富裕礼貌和谐新双河奠定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访38件,涉及土地纠纷10件、民政救济14件、民事纠纷5件、其他9件。落实相关领导包案处理38件,按期办结率到达了100%;党政领导下访75人次,深入农村基层为群众解决信访热难点问题78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乡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信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年初召开了信访工作会议,通报了20xx年全乡信访工作,传达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对20xx年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各包片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乡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常抓在手,紧盯不放,乡人大主席专职负责全乡信访工作,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一岗双责”,相关单位各司其责,构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信访工作格局。

针对我乡地域广、群众居住分散、信访工作量大的实际,我们首先从健全基层信访网络抓起,按照“强化乡一级,完善村一级”的思路,着力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多方位宽领域的信息网络体系。乡上设立信访工作接待室、民政信访接待室、纪检信访接待室,分别落实专人管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各村分别设立了信访调解组织,配备村级信访调解员17人,村小组调处中心户长94人,发挥他们身处基层,发现信访苗头早,掌握信访信息多的优势,及时反馈信访信息。今年6月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经过了解社情民意,进取排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综合分析,对有可能引发的信访动向,早发现、早报告,做好上下沟通,信息互通;对高丕利、刘德军等退伍军人,我们一方面落实各项优惠待遇,想法设法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一方面切实加强监控,由所在村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常年包抓,村支部书记常年监控,确保他们不参与团体、越级上访。

在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机制的基础上,超前做好信访预案,把握工作主动性,变单一处理为综合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异常是村级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对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现象,早介入、早化解,把信访工作与矛盾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般信访不出村,重大信访不出乡,有效地堵住了信访源头。

二是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有些信访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多个单位、多个行政村,甚至涉及到其它乡镇或县级部门,我们注重协调,合理配置资源,明确直接职责人,赋予相关职权,限时办理;

三是落实重大信访由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及时处理,避免引发越级上访。

把解决信访老户及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前农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取化解各种遗留问题,尤其是对近年来退耕还林、计划生育、石油征占地权属及补偿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彻底解决,深受群众。

我们先后制定了《双河乡信访工作制度》、《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职责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全乡的信访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迈进了一大步。

一是建立了领导带头抓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信访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坚持每星期一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乡上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信访件制度,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有案必处。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职责制,严格实行职责追究。乡上年初与各村、乡属各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职责书》,并将其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完成比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职责。

三是建立信访督查落实机制和处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村、乡属各单位的上下联动作用,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参与,协调互动,集中处理信访突出案件及群体性的重大事件,并对全乡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案案有结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务求一次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力争不出现重访事件。

二是将信访“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深厚的感情,满腔的热情,了解百姓疾苦,倾听群众呼声。

三是变信访办理为信访服务,把信访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来访群众,做到耐心听取申述,虚心听取批评,有效地防止了“一说就吵,一谈就崩,必须就跳”现象的发生。

切实抓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各类信访案件,坚持教育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兼顾法、理、情,依法依理依情予以解决。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事实和政策方面进行分析,做到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从而切实提高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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