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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 机关工作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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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 机关工作心得(五篇)
2023-01-06 04:55:06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确保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精通业务,能够担当就业服务管理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强化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计划,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同时,结合招商实际,全面完成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重大项目引进、实际到位内资方面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三、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总要求,把“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作为目标,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

二是坚持党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和研究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每年班子成员完成12篇有较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地把握*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

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广泛听取职工代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讨论和研究的一些重大问题,要采取公示、情况通报会、中层干部会等多种形式,沟通情况,听取意见。

四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每年的民主生活会,结合班子成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一年进行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故不得请假或缺席,要认真听取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的监督。

五是围绕招商中心工作,加强支部组织建设。支部要紧密结合招商局工作实际,在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过程中,强化支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实行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强化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党政领导与中层干部定期谈话制度。坚持干部的培训制度,创造条件,安排年轻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培训。鼓励年轻干部攻读学历教育,参加各类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学历、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合理,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干部任用选拔、管理和考核制度,逐步推行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干部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奖励、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要调整岗位,形成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

三是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建立年轻干部定期交流思想、汇报工作制度和中心领导定期与年轻干部谈话制度,切实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是加强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全中心统一的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计划,举办包括文秘写作、微机运用、法律知识、精神文明、党务工作、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培训班。

3、强化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为目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按照有计划、分层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要求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党员队伍。以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来带动整个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党员的考核和监督,使每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建设一支数量相对充足、素质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根据积极分子的不同情况与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培养。建立党员联系积极分子的制度,对表现突出的职工,进行重点培养。定期考察,严格考核,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员的管理工作。运用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的成果,制定完善党内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制度。关心退休党员的思想和生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完善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的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是认真学习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秉公办事。认真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要严肃查处。

有关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违规到上述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以及在风景名胜区外开会到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还巧立名目组织公款旅游,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到京外召开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

会议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党政机关召开涉及旅游、宗教、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保、国土资源以及景区规划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垂直管理单位应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四、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五、财政部门要建立会议经费定期或不定期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审计机关要建立会议费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会议培训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转嫁费用,并及时将违规违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六、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有关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__年是改革开放的关键之年,我局工会工作要以十九大精神为主导,紧紧围绕局党组年度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切实履行工会职能,积极推进局机关的各项建设。充分调动工会会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局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抓学习,努力提升工会会员自身素质

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导,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岗位技能,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会还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工会法》,让工会会员全面理解工会组织的性质及职能职责,从而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干部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渠道,及时上报。发挥好党与群众,局党组与全局职工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局党组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为干部职工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维护局党组的威信,维护局机关的内部稳定,关心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及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工作,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个职工心中,让局机关成为一个温暖和谐的大家庭。

三、丰富活动内容,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以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强健康教育,强化健康意识,形成人人爱运动,个个重健康的活动氛围。

一是积极参与市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只要适合我局职工参与的项目,积极动员职工报名参与,机关工会保证做好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二是根据我局干部职工工作性质及年龄的实际情况,今年拟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各一次。地点可选择我局的扶贫联系村,让工作游乐两不误。在三.八国际妇女劳动节期间,组织女职工开展座谈、畅谈如何做好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活动。

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组织一次全体职工并联谊粮校、某某公司、某某公司工会会员开展登山活动,对优胜者给与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全体会员观看抗日战争胜利某某周年专题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机关工会还要与局纪检组、机关党委联合开展一些党建知识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让工会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四、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根据《市总工办发某号》文件精神,机关工会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上级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会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

坚决做到不触碰政策红线,不越制度底线。国家法定节日慰问品的发放,职工生日慰问及各项活动开展均要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做到支出事先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总结,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禁止随意超支。

五、做好常规的机关工会工作

一是努力完成市总工会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努力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观点、新做法,实现机关工会工作的新突破。

有关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今年7月,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围绕“机关党员齐争先、服务群众走在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一、总体情况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突出特色,采取理论研讨、下基层走访慰问、志愿公益服务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了近1.2万名机关党员开展1600多场次主题党日活动。其中,开展理论学习共500场次,参与党员达8000多人,播放党员教育片和廉政电影130场次,观看党员达3000多人;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360多次,办实事好事1200多件,累积捐款捐物500多万元;参观学习活动280多场次,参与党员达5000余人,参观地点包括杨殷故居、中山烈士陵园、五桂山原珠江纵队司令部和三乡罗三妹山等30多处党员教育基地。

二、活动形式

(一)邀请专家开展研讨。

市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邀请专家主讲、举行专家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学习党章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等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剖析四风问题。活动期间,中山供电局省邀请省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为全局党员上了一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党课;市林业局邀请了优秀党员、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林业局退休老局长刘孝彦同志与局机关及森保中心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作经验介绍;市城乡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南朗、民众、三角联合党支部邀请了市委党校姜术俊讲师作xx大会议精神及党章知识专题讲解;市府办、市公安局等单位由党委班子领导专门上党课;市城管执法局、市档案局等多个单位还播放了党风廉政教育片。

(二)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让广大党员深入基层一线,静心倾听基层声音,了解基层群众想法,真正做到换位思考,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雷彪常委、组织部机关党员代表以及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督导组走访慰问了当年青年突击队的老同志,深入老同志家中,实地了解老同志的家庭、身体及生活困难等情况,为他们送上组织的关心和节日的问候,还与老同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听取老同志对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丽娴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走访了帝皇食品中山有限公司、广东嘉豪食品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山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的会长企业,与新生代企业家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倾听新生代企业家的心声及诉求,引导党员干部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服务我市非公经济企业健康发展以及新生代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能力和水平。

市国税局9位市局班子成员到挂点分局,以分局普通干部的身份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纳税申报、解答税务咨询,进行“角色换位体验”,亲身感受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拉近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距离。市发展与改革局赴坦洲镇走访农调户、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信息检测点优化和物业管理费调研,与镇区物价检查所一起学习党章,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动员会进行交心谈心和活动部署。市委台办、市民族宗教局和市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党员前往与业务相关的企业、镇区等,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现场解答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基层一线群众座谈,听意见建议等,把服务送到基层。

(三)奉献爱心服务群众。

市公路局由党委成员带头,分别到三乡镇、东凤镇等多个镇区,志愿维护、修铺村道1389平方米,大力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市残联前往大茅医院,分组入户与村民促膝谈心,开展党员助残活动,并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市社工委全体党员会同清风自游人公益组织发动的社会爱心人士赴南坑村开展捐赠图书暨“微梦想”圆满活动,共送去各类学生读物1000多册,建成南坑小学图书馆;市科协联合市医学会组织多名医学博士赴黄圃为镇区群众开展义诊服务,为群众发放清凉解暑药品;市第一人民法院、市卫生和计生局和市妇联等单位以公益慈善趣味运动会、上门慰问和结对帮扶等形式,募集帮扶资金,开展困难党员帮扶工作。

(四)组织党员参观学习。

市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组织党员参观我市板芙镇里溪村、赴珠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参观学习,学习当年里溪村和珠江纵队的革命烈士依靠群众,奋斗改革,扎根五桂山的抗日救亡史,重温了人民群众与我党之间的深厚情感。市农业局先后组织党员50余人,前往三乡镇西山村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及鳄鱼养殖基地、古鹤村秀美乡村建设、坦洲小水果生产基地、广州黄埔军校旧址等进行参观,通过红色教育展、现代化农业发展成果展等形式,让党员们置身实景,亲身体验,增强了农业系统党员干部的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市环保局和广东省直属中山粮库等多个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到广州市黄埔军校旧址委和珠海市苏兆征、唐绍仪故居等党员教育基地,实地参观体验,重温先烈革命活动,追忆历史先贤事迹。

市直属机关主题党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与其中的党员都积极投入,热情极高,既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身素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又能针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市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将继续以为基层党组织活动平台,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心协力,唱响主题党日活动,为建设和美中山,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有关机关每周一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七、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 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八、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2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村集体是指本镇所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第二条 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条 镇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条 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在银行或者信用社(下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账和款、物、支票和印鉴应当分别管理。村报账员或出纳(下称报账员)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和现金,认真登记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负责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完整准确,确保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一致。

第五条 村集体一律不得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经济担保,禁止出租或者转借银行账户。财政或者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种款项,必须拨到村集体的银行账户。擅自对外担保或者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或者借用其他单位账户的,要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村集体要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各项现金收入,必须由报账员统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因特殊情况非报账员暂代收取的必须在3天之内交给报账员,否则以挪用论处。不准用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或挪用现金,不准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库存现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 村集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套取现金,不设账外账(即“小金库”),单位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处理。下列情况可以使用现金:村干部的工资、福利、补贴以及个人的劳务报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经批准的其他项目。

第八条 村集体开支项目必须严格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单项或单张票据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准;100-200元之间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共同批准;200-500元之间的(含500元)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并经镇工作队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核销;500元以上还须经镇包片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核销。

第九条 村级开支发票必须手续齐备:有具体收款人签字或收款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并载明开支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报账员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举债的利率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并视村集体偿还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揽债或举债,报账员不准擅自付款,否则,追究报账员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村集体因发展生产需要借贷资金的,应当先提出方案,经村两委研究同意,报驻村工作队及包片挂点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债。若是向个人借款的,所借款项必须在5日内入账,并且要载明借款日期、经办人、利率和用途,同时借款报告送镇经管站备案,否则一律不予入账。

第十一条 村集体应当及时催收、清理各项应收款项。对村民因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造成无力偿还的款项,可由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予以缓交或者经批准制订还款计划后分期分批偿还(缴纳)或减免,并张榜公布。

第三章 固定资产、物资与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准确登记,并建立健全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 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出租,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无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可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公开招标,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合同履行后要及时收回承包款、租金或价款入账。使用村集体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或经营,须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确认可行性后,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经管站备案,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村集体建设项目的施工,由村两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公开进行招投标,在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并报镇经管站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付的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个月内,要召集北景港镇村级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验收结算并签章。通过结算后,财会人员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结算工程款。

第十五条 村集体应当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六条 村集体必须切实加强票据管理工作,由村报账员认真做好发票的领发、保管、使用、结报、核销等项工作。村集体必须统一使用二种票据:1、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2、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十七条 发票使用必须一费一票,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填写,不得跳号或空缺,不得套联复写(各联金额不同),不准刮擦、增补、要逐格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涂改处加盖章,作废票据不得撕毁,所有票据的印章要齐全;不准使用其他票据或白条代替;不准多收费少开票或收费不开票和开票不收费;不准使用私制、伪造或外购的发票。

第五章村财开支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北景港镇村级干部报酬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村干部工资由管委会统一核发。

第十九条 各村按每期计生工作情况,可适当给予干部奖惩(奖惩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会议费及招待费管理

1、村集体召开的干部工作会议,一律不得报销会议费。各村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行误工补贴,每人每天30元。造册列支时,必须注明会议时间、内容、与会人员名单,不得多列参会人员或多列会期,不得擅自提高误工补贴标准。

2、招待费:严格实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体招待费开支,下乡干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里就餐(因条件限制,需在村里就餐的,由个人承担费用),村组干部在本地议事和工作等,不得从村集体列支招待费。

第二十一条 出差费报销标准

1、市内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的旅差费报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关于购买交通、通讯工具的规定

1、不准用公款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电脑等交通、通讯工具。

2、除村级组织信息化建设或党员远程教育需要外,非经审批,村级不得购置电脑,不得以上述名义购置之后挪为私用。

3、村干部不得与村电话并机。

4、村部电话不得使用长途功能(用于通知计生对象的除外)。

5、村支书、主任通讯话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干部每人每月50元。

6、个人交通、通讯工具所用的维修费、油费等所有费用一律自负,不得用公款支付。

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成退款外,视其情节,按有关法规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财会人员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村集体应当配备报账员,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和其近亲属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担任村集体的财务人员。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报账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报镇经管站备案。报账员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核实后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监交人包括村集体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镇审计站应当对村集体财会人员离职交接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原报账员不得离职。

第二十五条 村集体组织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2、参加财会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3、承担资金筹措和使用的财务监督以及资产保管工作;4、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村集体财务活动应当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原则上由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构成。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保持一致。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责: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2、检查监督村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3、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4、协助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民主理财小组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有关人员应当及时纠正。

第二十七条 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每月或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财会人员必须将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和镇经管站审查的账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公布的内容必须逐项逐目明细公布,现金及银行存款必须公布日记账,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八条 健全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村集体要主动接受镇经管站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村财务年度审计或者必要的专项审计。特别是村两委任期届满时,要坚持先审计后选举。村两委因故离职或被撤职或辞职时,也要进行专门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给纪检等有关部门。纪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区别情况,认真处理。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 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

第二十九条 村级财务报表分为月份、季度和年报,应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定期提供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条 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和承包合同(协议),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财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第三十一条 村集体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建立财务(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符或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北景港镇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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