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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 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怎么写(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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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 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怎么写(七篇)
2023-01-06 05:09:4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一

一、正视当前社会价值观的成就和缺失,坚定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价值标准的信心和决心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民族的进步,有赖于文明的成长;一个好风尚的形成,必须有正确价值观的引领。长期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推进,中华传统美德不断弘扬,中华大地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最美人物。他们爱国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坚守正道、虔诚勤勉,孝老爱亲、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但在一些领域、一些社会成员中存在着道德滑坡问题,诸如官员贪赃枉法、老人碰瓷、坑蒙拐骗、见利忘义、食品掺毒等等,可谓是举不胜举,花样叠出,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对社会正确价值观的构建造成严重冲击。

社会丑恶现象背后的实质是信仰的缺失,精神支柱的塌陷。任其发展蔓延,必然毒化社会风气,危害人民群众,成为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的社会毒瘤。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发展需要价值导航,要遏制这些现象,必先从价值信仰入手进行整治。党的立足公民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要求,在公民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价值准则,该准则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为整合多样化社会思潮提供了引领,为塑造良好社会风尚提供“主心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正确的价值引领和精神支撑。公民是实践主体,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承担起践行的责任,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自身的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范,使之成为内化于心的精神追求、价值自觉,并在实践中外化于行,才能促使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社会风尚不断改善。

二、科学理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标准,大力弘扬主流道德文化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和基本的价值准则,提供了真善美、假恶丑的评判依据和价值权衡。爱国是前提和基础,敬业是爱国的具体体现,诚信是敬业的道德基石,而友善是形成诚信的土壤。弘扬社会主义主流道德文化价值取向,必须自觉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和普遍价值遵循,努力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一)爱国是民族之魂,是首要的政治美德

爱国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没有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繁荣富强,个人的一切都无从谈起。南宋诗人陆游曾写下“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诗句,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发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可见,爱国主义已深深融入到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古往今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正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才使中华民族延绵不绝、生生不息、发展壮大。当今和平时期,爱国就要立足本职,敬业奉献。是学生就要学业报国,是工人就要产业报国,是商人就要商业报国,是干部就要敬业报国。将强烈的爱国情怀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转化成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从小处体现爱国热情,从小事付诸爱国行动,同时,我们要做到理性爱国,自觉遵守法治、坚守道德规范、坚决觉抵制打着爱国的名义实施暴力、制造骚乱的行为。在为国家奉献中体验人生的快乐与价值。

(二)敬业是成事之基,是爱国的具体体现

“业精于勤,荒于嬉。”敬业,是和平时期爱国的具体体现,是公民基本的道德操守。“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历史传说,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千古名言,焦裕禄、王进喜为了革命事业的鞠躬尽瘁,杨善洲、罗阳立足岗位的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无不表明恪尽职守、精益求精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宏伟的目标,人生的价值,只有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锲而不舍努力才能实现。正是有这么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敬业奉献的仁人志士,才使我们的祖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从一个辉煌走向另一个辉煌。当前,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需要我们牢固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于己实现自我价值,于国奉献个人才智。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三

现状:各企业此刻班组生产压力大,且班组缺乏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生产要求,出现了上班大家闷头搞生产,将安全意识抛掷到脑后,在生产过程中不明白怎样样去预防安全事故,怎样样去检查监督安全安全隐患的排查。

提议:工会供给必须的资金,且组织一次工会安全之家的评选活动,以班组为基本单位创立安全之家、礼貌生产之家,增加班组内部凝聚力。

一、加强公司各层领导和基层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意识;它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原则。预防,便是我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样,任何工作都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工作也不例外。安全生产中,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员工的安全素质问题,因为员工安全素质的高与低,是安全工作的成败的关键。本着预防和人本的两大要素,我认为,要侧重日常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首先从思想着手,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基层员工安全素质的必要手段。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以文件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结果却是大家“左耳进,右耳出”,像听故事一样听完了事故分析,得到的结论就是“我们这不会出这种事故”。

事实证明,在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上,必须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机动灵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时时说,事事说,要充分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讲话、理论讲解、观看录像、安全事故演练、组织观摩和启发教育等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班组日常安全教育的质量,对于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要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职工认识到参加斑组安全教育不是为了应付谁,而是在安全教育中学到基本的技能,潜移默化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最终是保护了自我。安全工作仅有认识到位,才能行动到位,也才能真正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真正实现预防为主。

同时,在宣传教育资料上要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要求为主,既要宣传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好做法,也要曝光违章行为。经过宣传教育真正到达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本事、消灭习惯性违章的目的。

1.安全大检查不仅仅要查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更主要的是查思想、查意识、查管理的漏洞。要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就是保稳定、就是保护生产力,进取教育和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忧患意识。各级领导要以对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扎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职责意识,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树立风险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使职工在思想意识中“时时刻刻有安全,分分秒秒要安全”。查安全隐患也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和具体的工作,要结合安全大检查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大规模的、全员参与的、声势浩大的群众活动氛围,要让大家明确查什么、怎样查、谁负责,要把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查细、查实,做到“不留死角”。

2.经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能够发现企业存在的有违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查出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的隐患,便于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及时处理,从而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主要集中在设备、财、物和人的安全意识方面,可视具体情景不一样而有所侧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以保证工作质量和作业安全。还要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与广大员工一道,群策群力,上下一心,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企业的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它需要领导的持续跟近和全体员工的努力配合。企业安全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抓”紧、“放”松,为防止这种现象连续出现,企业必须要做到持续的抓和持续的管。要始终紧绷安全这根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益,努力维护和巩固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既得成果,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有升,持续提高!

除以上几点外,企业还可经过举办群众性的“防范隐患安全工作”研讨会、设立“安全进言”奖、定期评选和奖励安全生产工作标兵、把能否完成安全任务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到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员工的奖金挂钩等方法,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取性。尽而构成从上到下,从领导到员工,相关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和稳步前进的良好氛围。

总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点、面有很多,但关键的点和面绝不能心存侥幸,应当认真对待,俗话说“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也是一样,不能一蹴而就,仅有平时把工作搞扎实了,投入到位了,意识提高了,预防事故灾难的本事自然就会迈上新的台阶。所以搞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仅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积累经验的过程,还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进取参与和共同努力。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四

近日,我公司作了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员工对食堂存在不满,且影响到员工的稳定性,给我公司的生产、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所以,搞好后勤服务,减免人员流失,应是我方今年的工作重点。现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希望与贵公司在改善食堂管理方面能达成共识,目前员工反映较集中的问题有:

1、饭菜油水不多,很容易就肚子饿;

2、口味较清淡:我公司员工多为安徽及苏北等地,口味偏重一点;

3、下午饭菜供应不足:因较难统计用餐人数,以致于食堂下午不知道应准备多少量的饭菜,所以造成供应不足;

4、食堂营业时间过短:我方工作时间较长,且经常加班,下午用餐时间偏早。

根据以上问题,再结合两公司的情况,我公司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请贵公司给予支持和配合:

具体实施办法:

1、制定食堂管理规定,;

2、延长营业时间,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宿舍或就近安排住宿,以增设早餐和夜宵;

3、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实行考核,奖罚分明;

4、原材料可由蔬菜公司配送,由总务后勤部验收,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5、丰富伙食品种,可提供白粥、面点、面条、蛋糕、水饺、馄饨等;

6、提前一天报送用餐人数,以便食堂制定采购计划。

具体实施办法:与食堂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其提供个性化服务。我方无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精力。此模式目前被各大公司广泛采用,反应良好。

特点:1、原材料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采购配送,食堂管理公司利用其规模效应,能获得价廉物美的原材料;

2、我方只需提供场所和能源费用,不需支付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

3、食堂工作人员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定期考核,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危机意识,进而提高工作质量;

4、每周提供营养菜谱供我方选择;

5、合作方式灵活,我方如不满意,或随时替换,不受裙带关系的约束;

6、伙食标准丰俭由人,早餐、夜宵各1元,中、晚餐3元(含2小荤1素菜或1大荤素菜)。

7、配备各省地厨师,能掌握各季节菜式调味支配,南北风味一应俱全。

8、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经专业培训,避免不必要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9、逢节假日可负责为贵公司员工加餐,热天可免费提供凉茶或糖水;

10、营业时间不受限制,可提供早、中、晚、夜四餐;

具体实施办法:1、工资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负担水、电和燃气费用;

2、每月开展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食堂的满意程度。提出整改意见,以提高食堂管理质量。如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可考虑终止与食堂的合作关系。

3、食堂承包合同

以上建议,不知当否,请斟酌!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五

根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3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20xx年初,我县被确定为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目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44所,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6610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8.74%。其中初中生1202名,占初中生总数的26.02%,小学生5408名,占小学生总数的60.47%。去年,全县享受营养餐补助资金378.3万元。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逐步解决缺编缺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按学校规模和实际需要,给各中心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小小学增加1-2名工勤人员编制,并妥善落实工资待遇,逐步解决营养餐工作缺编缺人的问题。也可采取富余教师转岗或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方式逐步解决。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三)科学制定营养食谱,适当变换营养餐品种。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指导学校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达到营养均衡。为避免学生因身体差异而产生厌食现象,食谱要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学生口味进行适当的替换。学校应每周公布食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生产、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食用等各环节关口,做到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供餐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学校食堂(伙房)、供餐企业必须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停止供餐。四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健全食品采购台账。五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并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检查制度。七是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教育、财政、工商、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献计出力,努力构建“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继续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六

自20xx年4月5日开始,我校在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刘延东国务委员讲话精神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现将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东秀庄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寄宿制中心学校,坐落于五寨县城西北东秀庄村旁,占地13200㎡,建筑面积2550㎡。七、八十年代办有小学、初中、高中,鼎盛时学生逾千人,从这里走出了郭丕斌、林步森、杨永斌、张生明、刘步荣、杨建平等许多优秀人才,可以说她是西梁文化中心。自本世纪以来由于国家城镇化建设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农村教学资源滞后,以致大量学生涌入市、县,学校人数急剧下降。近几年,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国家整合教育资源,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大力扶持农村办学,先后采取了办乡镇中心校、实施农远工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校安工程、扩大内需工程、“校校通”工程、设置教师特设岗位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有力有效措施。乘此东风,东秀庄学校转换办学思想,积极改革,在历任校长的不懈努力下稳定成现有规模:小学教学班6个,学生67人,初中教学班4个,学生103人,共170人,其中寄宿生157人。学校有专任教师36人,有本科学历的11人,专科25人,学历达标率100%。有市教改能手2人,县模范教师15人。有特岗教师7人,20xx年新聘上岗教师9人,他们的加入让学校生机盎然,活力无限。

东秀庄学校在近四年的办学历程中取得了一点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受到过几次表彰,引起了社会关注,20xx年被评为“山区办学先进单位”,20xx年获综合评估“山区类第二名”,20xx年荣获“初中办学水平提升先进单位”,逐步呈现出自己的办学特色,一是文化引领学校发展,校园内文化氛围浓郁,教研氛围浓厚。二是管理上注重流程化系统化,教学上实行“三查四考一表彰”,德育上实行“日查周评月总结”,教研上严格规范“三块五步”教学流程操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五寨县第三小学引进的“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教学模式,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1、以制度为保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实行计划之前即根据《五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东秀庄联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制定了《东秀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并结合学校的食堂管理完善了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计划的实施做了充分的制度准备。20xx年4月5日实施计划之后,在县督导室和教育局营养办的监督、领导下,将制度上墙,并成立监督小组接受家长、教师、学生的监督。今年又成立了营养膳食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营养地调配学生饮食。

2、严格管理,确保3元钱全部“吃”到学生嘴里

每学期一开学,后勤主任与会计即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谱(附件一),食谱以十天为一个周期详细明确地计划出住宿生和走读生每天3元钱的营养调配方案,此后一周严格按本方案采购食品,十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控资金的分配。每次采购,采购员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票据,票据由校长审批后记入营养餐专帐;所采购食品由营养餐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两人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食品原料出库时由事务点清数量,查验质量后交给食品加工员,监督员在旁监督认为无误无质量问题在《学生膳食逐日登记表》上签字。食品加工员还必须把好最后一关,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如鸡蛋开裂,牛奶破损等)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学生每天享受营养餐情况都记录在了《营养餐就餐签字表》上,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监督3元钱最终是否“吃”到学生嘴里。以上形成的档案由检验员专门负责管理。

3、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吃出健康

在教育局营养办的统一领导下,我校营养餐以水果、肉、蛋、奶为主,牛奶由蒙牛集团五寨县代理商尹巧花配送,鸡蛋由杨可庄养鸡厂配送,猪肉由五寨县远东公司配送,水果由五寨县鑫海源副食水果门市配送,其中蒙牛代理商和远东公司是营养餐中标单位,杨可庄鸡厂、水果门市是我校的食品指定采购点,这些单位厂商都有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资质完备,诚信度高。

每年年初,学校食堂首先检审《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到县医院体检,办《健康证》,一切齐备后开灶。食品原料储存在专库中专人负责,食品加工人员不得带病作业,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餐具每星期由专人消一次毒,并做好记录。总之,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食用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4、不断改进,逐步改善学生营养

20xx年上学期我校营养餐肉食以鲜猪肉为主,一段时间后发现学生不太爱吃有点肥油的猪肉,于是我们以上瘦肉为主,如今又改为排骨,学生偏爱排骨,且排骨的营养价值又高于鲜肉。水果也以加苹果为主,同时尽量结合时令,采购梨、菠萝、香蕉、桔子等,尽学校所能合理调配,让学生吃出营养。

5、积极宣传,让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家长对营养改善计划非常期待,因为之前他们已通过电视对这一惠民政策有所了解,为了让家长更深刻地了解计划,在计划实施之初,我校分别召开了初中、小学家长会,专门向学生家长宣传国家政策,宣读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使每一位家长都知道只要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补助资金,国家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按照全年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600元,且此资金必须全部“吃”到学生嘴里,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从中核减运费、加工费等。今年教育局营养办又给每位学生免费下发了制作精美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资料,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深悉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营养餐的实施改善了学校伙食,学生伙食标准由原来的生均每天小学8元提高到了11元,初中10元提高到了13元,学校伙食高于农村普通家庭日常生活水平,因而学生乐于住校、上灶,去年5月份张卓玉厅长来我校调研营养餐时问一位三年级小学生“想不想家?学校吃得好还是家里好?”小家伙很高兴地回答:“不想,学校好。”之后东秀庄本村的十几个走读生也申请住校,农村的人很直白也很朴实地说为学校吃得好了。去年冬天我校组织了九年级、初中和小学三次家长会,所提意见没有一条涉及学校伙食的。今年中考体育测试,32名考生,5名49分,44—48分26名,1名35分,充分证明我校学生体质的强健,虽然这不能全归功于营养餐,但与营养餐的实施肯定有极大的关系。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内学生,不包含学前教育学生,在我校有6位学前幼儿,当其他孩子喝奶、吃水果之时这些孩子眼巴巴地望着,班主任只好把高年级孩子的分给他们一些,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给学前孩子也加营养餐。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农村学校学生的伙食标准,不断改善着学生营养,增强了学生的体质,而且无形中增强了农村学校的吸引力,稳定了薄弱学校的生源,确实是一项的惠及学校民生的好政策。

为了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一年来我校在管理和实施方面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以优质的服务,饱满的热情大力服务好学生,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馨,其他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不低于家庭生活的感觉,以师生的满意当作我们最大的追求。平时作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层层落实,管理到位。

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学校校长亲自抓,总务副校长分管,建立组织机构,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整到位,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组成的监督专班,监督和评估,各个环节监督,督察到位。有记录有举报电话公示。

二、严格实施好营养餐和课间餐。

为了强化管理,我们制订了完整午餐和营养课间管理,管理机构,建立了进出货台账,实物验收保管制度,发放时间,一周菜普,公示等等,每日发放课间餐和每日供应的完整午餐都有学生签字记录,财务由学校专人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清算,不截留,不挪用专项资金,做到日清月结,零利润服务学生,同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台账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了人员分工,各其职,各负其责,促使职工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乐于服务,乐于奉献,切实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到位。

三、严格把好管理关。

每年度我们申请办理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各类食品蔬菜的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签订供货协议及食品安全责任状,邀请卫生监督局来校指导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准上岗,确保饮食安全,师生身体健康,食堂餐饮许可证,食堂人员健康证挂在墙上公示,让领导师生监督,每年八月对食堂及食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签聘合同,聘期一年,工资按月发放,不存在给聘用职工购买何险及其他后顾之忧,工作不求进步,态度不好的第二年不予以聘用。分管领导每天下食堂不少于二次,主管领导每周下食堂不少于6次,并同师生用餐不少于5次,时刻关注食堂服务态度,饮食质量安全等等。

四、严格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安全是食堂的头等大事,食堂采购是安全的关键。我们每学期开学前由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对市场进行调查,选择正规商店,正直的商人进行交易,商谈价格服务项目。“米、面、油副食店”蔬菜配送店,“肉店”都选择专营的正规店,并向学校方提供,“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健康证”与学校总务处签订供货协议。采购时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价格、乙方提供送货单,总务处验收,食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已订购的货物,食堂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负一切后果责任。

五、严格食品加工流程管理。

食品加工程序:我们的作法是,第一新到食品首先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数量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食品,无腐烂,过期,食品有qs标志,确保食品安全。第二,分鱼肉蔬菜三个池子清洗,把检查贯穿到制作的全过程,食品制成后盖上网罩,防止异物和飞虫侵蚀食品,事事处处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师生吃上放心,安全食品,健康成长。

六、严格好食品消毒关。

消毒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学生的生了疾病,使用的餐具进行消毒处理,其它食堂用餐餐具每餐都进行一次消毒处理,每天下班前把所有操作工具及学生使用的碗筷,进行蒸煮后入消毒柜,第二天使用,历年来我们一直坚持这样操作,没出现过半点问题。

以上是我校在营养计划及食堂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情,以上所做的离形势的发展,学生的需求,科学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并走出去向其他做得好的各兄弟学校学习,努力办好我校食堂,落实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推荐改善校园环境策划心得体会七

案由:

农村公路建设是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村村通”、路桥改造等民生工程,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果,全县96个建制村全部通水泥路,建成里程达216公里。但“村村通”民生工程实施结束后,全县每年仍有近100公里的农村公路亟待修建。县委、县政府通过加大项目申报力度,每年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50公里左右,以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面貌。

“村村通”公路建设以后,全县各村村部、主公路沿线村等虽实现了通水泥路,但仍有大部分山区和半山区的农村道路十分落后,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还没有油路、水泥路,不少农村机耕路没有硬化,对于行人和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农村公路建设滞后的最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不足,我县在统计申报省厅“农村公路网化工程”时,部分镇、村因建设资金配套问题,宁愿放弃项目补助,也不愿多报项目。农村公路由于单体小,无法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上级补助资金比例也很小,批准的项目因建设资金问题举步维艰。如: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施工造价一般在40万元/公里,而省级补助为13.5万元/公里,其余的都由县、镇、村三级筹措。县、镇两级财政根本无力承担建设配套资金,何况每年还有国省道改造升级项目的配套资金;村里筹资落实不理想,一事一议也用足用活,无法再筹措更多资金。因此当项目实施时,建设资金压力很大,唯一办法就是负债建设,而且融资难度非常大。

方案:

要保持地方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建设目标,建议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加大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力度,用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答复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xx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茂易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村村通道路升级改造的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含山县村级道路建设现状

含山县农村公路受当地经济制约,底子较薄、发展水平较低。随着区划调整并入马鞍山市后,为贯彻市政府提出的“一江两岸,协调发展”战略,近几年,我局对含山县农村公路建设予以倾斜,补助资金逐年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我局争取省厅村级公路网化工程计划,给予含山县村级道路改造21条计32.59公里,按每公里13.5万元标准,合计给予补助资金440万元,占全市总量的25.1%;20xx年我局继续给予含山县村级道路改造27条计42.65公里,给予补助资金575.8万元,占全市总量的32.7%。今后,我局将充分利用农村公路优惠政策,对含山县村级公路的改造继续予以扶持。

二、关于“加大对县级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力度,用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

依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县(区)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集、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以县为主,省、设区的市补助为辅,社会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机制。”农村公路的建设发展,各县区在充分利用国家、省补助政策的前提下,也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目前,村级道路改造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需县(区)配套。根据其他县(区)会办意见来看,各县(区)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县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也在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要尽量减轻乡镇财力的负担。

三、关于“市政府统一规划全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建议

农村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局将积极协调各县(区)政府,按照省厅规划内容,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对目前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现状,存在问题,我局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建议市人大代表提出相关建议,争取市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以减轻县区配套资金压力。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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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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