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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 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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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 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六篇)
2023-01-06 08:22:07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勿忘国耻,立志成才》!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

xx年前的12月13日,一个比今天还要冷的日子。那一天日军的炮火轰开了南京的大门,灭绝人性的侵略者用机枪扫射、活埋、把人当做刺杀的靶子,对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进行了长达六周的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他们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屠杀了我30万余同胞!惨叫四起,撕心裂肺;尸骸遍地,触目惊心。

这是历史上屈辱的一天,这是让我们中国人心痛的日子,这是一段永远无法让中国人忘却的国耻。

国家公祭,既是对自己死难同胞灵魂的安抚,也是对那些犯罪者的警示,警告这个罪孽深重又不愿悔改的邻国,更是告诫我们的国民,保持清醒状态,不要有片刻的忘却与麻木,绝不能忘却历史、忘却苦难。这不是在宣泄情绪,不是在倡导民族复仇,而是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在共同悲痛。

半个世纪以前,我们中国被许多帝国主义者践踏蹂躏,我们的人民失去自由和生活的权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耻辱,这些耻辱是我们祖国的伤痛,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哀。有人会说,它已经过去,就让它过去好了,干吗还要“勿忘”呢?这是因为,忘记“耻辱”虽然可以减少伤感,但是记住“耻辱”就是记住祖国的历史创伤,能激起更强烈的民族精神,让我们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记住中华民族的祖先为祖国所做出的牺牲,更能增强自己对祖国的责任感。只有记住历史,吸取历史的教训,才能保证世间不再有战争和屠杀。

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反攻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荣辱兴衰强弱需要靠我们年轻的一代。国家看似很大,但爱国却是很具体的。为国家节约每一滴水,是爱国;为国家节约每一度电,是爱国;为国家珍惜每一粒粮食,是爱国;认真学习、高唱国歌、向国旗敬礼更是爱国。遵守国家的法律,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也依然是爱国。努力学习,将来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更是爱国的表现。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不再受欺辱,为了在国际舞台上中国人的尊严,为了我们个人美满幸福的生活,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努力吧。

谢谢!

对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了解国家公祭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

20______年12月13日,是国家公祭日。今天,凄厉低沉的警报从首个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的主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响起。随即,南京全市各个警报器一起响起,南京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停驶鸣笛致哀1分钟,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也停下了脚步,全城默哀1分钟。历史回顾: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_,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孩子们高举“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的群像之所以更打动人心,因为这些稚嫩的面孔代表着中国的未来。以国家公祭这么重的分量去悼念死难者,就是要让历史告诉未来。中国未来的高度必将由今天这些手捧菊花的孩子们创造,这些孩子未必完全明白“勿忘国耻”背后沉重的历史内涵,未必完全理解默哀的意义和公祭的分量,未必深刻了解那段被侵略历史的残酷和悲壮,但以国民的身份参与国家公祭的经历,将深深地刻在他们心中,让他们铭记一生,并用这种强大的集中记忆去反抗健忘和拒绝遗忘。

84多年过去了,国耻就如一座大山一样压在我们的头上,压得几亿人民透不过气来,然而,时至今日,日本人还没有向中国说声对不起。也在我们这些少年人心灵里灌注了铅一样沉重的忧愁和哀伤,中国,我们古老的中国,生我养我的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是却遭到欺凌宰割,中国,什么时候才能挣断身上的屈辱锁链,铁骨铮铮地站起来啊!

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_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当然,这场国家公祭,也是与世界的一次对话,与世界热爱和平主义者的一次共鸣。中国不是军国主义的受害者,世界因为那些侵略战争深受其害。今年6月,南京大屠杀档案申报世界记忆遗产,主要目的是让中国记忆走进世界记忆,让全人类共同去面对这段历史悲剧。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死难的国民,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_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我们的国家公祭日是对世界的一次呼应,共同以史为鉴,共同拒绝遗忘与篡改,共同走和平发展之路。

最后,让我们大家都参与到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公祭日活动中来,勿忘国耻,振兴国家!

对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xx周年纪念日。从日历上看,那不过是一年中一个普通的日子而已。可是这一天,尤其是1937年的12月13日,对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而言,是一个不该忘却的日子,是一个让人的心会流血的日子。

xx年过去了,斯人相继远去,南京大屠杀的人和事会否变得模糊不清?

xx年前的这一天,日军攻占南京后,在长达六周的时间内,大肆屠杀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和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遇难者达30万人,并发生了2万多起、暴行。

这场震惊中外的大屠杀,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永远的伤痛,也把日本侵略者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而时至今日,日本却连一个正经的“对不起”都没有。相反,日本首相和一些高官多次参拜供奉着战犯的靖国神社;面对大量无可辩驳的物证和史料,日本右翼分子却一再歪曲和否认历史,还一再修改历史教科书,否认侵略,否认南京大屠杀,甚至称南京大屠杀是“伪造的谎言”。

他们从未直面真实的历史,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未到到南京实地考察,也无视中外学者考证确凿的历史铁证,而是仅凭个人情感和信念曲解事实,掩盖真相。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开放,用铁一般的事实,揭露了当年侵华日军的侵略罪行,将尘封的沉默和真实写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其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永远不能忘记民族的苦难,不能忘记我们今天的和平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同时也呼吁日本人民,以此开启被日本右翼势力长久封尘的记忆,坦诚面对那段历史,不要忘记和自觉接受那段历史的教训。然而,据称今天的日本教科书,很少有把日本的这段真实历史教给他们的下一代。这种异乎寻常的顽固与反动令国家人民感到愤怒和难以理喻。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国人民从来都是宽宏和包容的。xx年过去了,仇恨不曾生长,时间可以消逝,但记忆不会风化,耻辱更是不容漫长的沉痛所尘封。

我们记住耻辱,记住南京大屠杀这段悲痛的历史,也就是让我们必须永远记住一条巅覆不破的真理: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强大。国家公祭日演讲稿我们唯有时刻睁大警惕的眼睛,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听党指挥,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民族自爱心、自尊心、自信心,自觉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行,努力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是的,我们倡导和平、友爱。但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较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较量,在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领域,都非常激烈。让我们记住,xx年前的今天,30万同胞惨遭日军屠杀;让我们记住,八年抗战,有3500万中国军民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一个优秀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尊重历史、牢记历史的民族。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反攻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我们应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血的教训,坚持不懈的奋发努力,让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强大,让野心不死的日本右翼势力对我们望而生畏,让我们成为捍卫世界和平的坚定的有力的力量!

愿我们的生活能永远祥和、美满、幸福,愿我们能永远远离灾难与不幸!

对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贯彻落实《__省20__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的要求,校团委决定在“4·15”国家安全日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展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三、活动内容

(一)规定动作

集中观看国家安全教育系列专题片《国安天下宁》第一集,约10分钟,网址:__。围绕专题片内容,以班级为单位,采用讨论、交流、辩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强化学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学院还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校园网络安全宣传活动。主题团日活动时间不少于1课时。

(二)自选动作

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特点,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载体,采取举办主题展览、开展安全演练、设计趣味游戏,参观革命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走进军营、警营、研学旅行基地等,开展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团日活动。(可组织团员参观__国家安全教育展,地址:__区__堤20号(__会址纪念馆院内),参观时间约20-30分钟,需提前与主办方预约,预约电话__。)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团日活动,切实为活动开展提供场地、时间、设备等方面保障。各学院团委书记要带头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精心设计细化活动方案,实施好主题团日活动。

2、请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将活动部署、实施情况(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图片单独报送,以图注命名)于4月23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对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对于国家当前政策解读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修改),现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

二、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xx年第96号)规定提交信息、照片及资料扫描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汇总,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列免税图册。

四、生产企业和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免税图册。

五、挖掘机、平地机、叉车、铲车(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吊车)六类工程机械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5号)中列示的混凝土泵车,钻机车,洗井液、清蜡车,修井(机)车,混砂车,压缩机车,采油车,井架立放、安装车,锅炉车,地锚车,连续抽油杆作业车,氮气车,稀浆封层车,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生产(改装)或进口上述车辆时,需按本公告规定上传资料,统一在免税图册中列示图片。

上述车辆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已生产销售(即车辆合格证日期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且无法按本公告提交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中的免税目录办理免税。

六、纳税人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和有关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照片及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纳税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本公告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号)第十九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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