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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电动吸引器的操作方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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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电动吸引器的操作方法(五篇)
2023-01-06 08:24:48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甲、乙双方就 防爆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供货、详细技术配置要求、安装调试报验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本技术协议通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供货范围及要求:

1、供货范围:

序号起重机规格防爆单梁桥式起重机防爆单梁桥式起重机防爆单梁桥式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

1起重量(t)

2跨度(m)

3起升高度(m)

4主起升速度(m/min)

5大车运行速度(m/min)

6小车运行速度(m/min)

7工作环境

8环境温度

9操纵形式

10大车轨型

11大车导电形式

12车轮数量

13起重机重

14工作电压

15数量(台)

2、防爆等级:iia/t1

3、乙方负责整套设备的加工制造、运输、卸车、起吊、安装调试及报验。

二、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备注

1规格型号lb型防爆型电动单梁起重机

2起重机工作电源三相、380v、50hz

3起重机额定重量10t\3t\3t\3t

4起升高度9米

5起升速度8米

6运行速度20米

7最大装机容量

8起重机总重4.854t

9最大轮压5.872t

10大车轨距270

11小车轨距130

12轨道型号24kg/m

13电源种类三相380v

14环境温度-25~40℃

15起重机本体颜色橘黄

16执行标准国标

17大车导电形式电线

18起重机工作环境防爆型

三、详细技术配置及要求:

1、起升机构配置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备注

1防爆电动葫芦hb型

2、运行机构配置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备注

1大车运行电机bzd122-4 1.5kw

2减速器ld型减速器

3、车轮组:大车 300 mm双轮缘轮组,小车 130 mm单轮缘轮组

4、主要元件配套厂家:

序号名称配套厂家

1电动机南京电机总厂

2减速器河南省恒远起重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3钢材安阳、邯郸

4超载限制器常熟

5钢丝绳江阴、南通、武汉

6电动葫芦河南省恒远起重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7主要电器元件正泰

8电线电缆天津、郑州

7、电气控制设备配置要求:

大车和小车及起升电动机、电气控制柜、总电源开关、电磁制动器线圈或液压驱动电机等,一般采用隔爆型“d”电气设备及采用电缆配线。

配线及分线盒、电源开关、操纵及急停开关等,一般采用增安型“e”电气设备。

弱点设备及电路的防爆措施,信号及超载传感装置等,一般采用本安型“i”的防爆电气设备。

连接电缆的防爆措施,防爆起重机上的非本安配线,一般采用橡套圆形及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以防止拔脱和可靠密封,且电缆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必要时应设防爆接线盒。

8、加工制造质量控制:乙方应遵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加工制造,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甲方有权派员监督,出厂资料应包含相关关键部件的探伤报告。

整台设备应进行长效喷砂除锈防腐处理。

四、设计、制造标准

-t5897-20__ 《防爆桥式起重机》

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3. gb6067-85 《起重机安全规范》

4. jb4315-86 《起重机电气设备》

5. jb/zq20__-90 《起重机电气制图》

五、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

(一)、设备的安装、调试

1、乙方必需派具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工程队到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安装、吊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安装前、中间验收、安装后全部手续由乙方负责,按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齐全,在安装开始后40日内办理完具备正式运行条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安装报验资料应形成规范完整的材料并装订成册,随机提供出厂资料内容包括:防爆起重机石永红说明及维修保养手册、随机图纸(总图、小车图、大车运行总图、主副卷扬装配图、运行机构装配图等主要部件图)、产品合格证。行车电器系统原理图、接线图、重要元件原理图、接线图,除报送技术监督局外,应为甲方提供两份完整资料。

4、合格证书,各电动机的出厂合格证书;各制动器出厂合格证书;钢丝绳出厂合格证书;高强度螺栓出厂合格证书;锻钩出厂合格证书;车轮的材质理化性能测试表;各电控柜配套出厂合格证书;各电气元件、操控开关、调速装置出厂合格证书。

(二)安装、验收标准

1、jbj31-96 《起重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6067-85 《起重机械安装规范》

3、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及程序》

4、供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实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验收用载荷物由甲方提供。

(三)、现场培训

(一)、培训对象

桥式起重机的操作、维护及检修人员。

(二)、培训目的

1.参加培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桥式起重机、配套设备和系统的正确操作方法,保证安全操作、正常使用。

2. 能够进行桥式起重机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处理常见故障。

(三)、 培训内容

1. 讲解桥式起重机及配套设备的基本知识。

2. 详细介绍桥式起重机的结构、机械性能及特点,针对产品型号专题讲解。

3. 结合甲方公司桥式起重机,讲述正确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和可能引起的事故及危害性。

4. 详细讲解桥式起重机常见的故障、故障产生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五、质保期、售后服务及要求

1、质保期:质保期为设备完成最终验收后投入正式运行的12 个月。

在质保期内,凡由于系统本身原因而出现的自然损坏,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在维修期间向买方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承担更换维修中的一切费用。

2、供货方必须提供设备易损件明细(包括厂家、型号、具体参数等),注明图号及单价,供买方定货参考,卖方应以同等优惠的价格长期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

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需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必要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等服务,保证在接到用户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维修。

4、卖方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用户,与用户保持联系,建立用户档案,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买方有权对卖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技术及质量监督。买方对卖方外购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配置有权进行调查,并按技术要求调整配置。

6、如因设计不当导致的事故或故障,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赔或要求卖方免费更换设备。

7、随机技术资料文字版4套,电子版一套(包括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图、基础图、)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证书、材质证明、探伤报告、鉴定证书等各4份。

六、协议的签订

1、本技术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执两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与商务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有电动车一辆,厂牌型号: , 号牌号码:, 现甲方自愿卖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上述车辆以人民币 (大写) 整卖给乙方。

二、 车辆及车款的交付:车辆及车款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全部交付。

三、 甲方必须保证本协议签订前该车辆无任何债权、债务、产权纠纷,无拖欠车辆行驶所需的各项费用。

四、 车辆过户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

五、 自本协议签订后,因该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以前该车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 双方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39;一切经济损失。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新安办〔20xx〕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全过程入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治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电气配件未取得3c认证,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过流保护等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无牌无证或伪造牌证上路。

4、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5、开展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服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设置固定区域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值守。未安排人员定期特别是夜间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龙门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廖靖生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傅岩青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企管站、安监站、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加强日常管控,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各环节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结合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要积极鼓励群众通过“e龙岩”平台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奖励,努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请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明细表》报送镇综治办。

最新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每套价值12000元的电动吊篮 套,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预计工期约为 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安装验收单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篮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赁单价: 元/日/台。单套吊篮最低租金 1000 元,即租赁期满租金低于1000元按1000元结算,高于1000元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五、吊篮押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套吊篮向甲方交押金20x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每使用20天后续交押金。

六、租金结算:工程结束两天前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吊篮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七、租赁细节:

1、吊篮抵达使用工地后,甲方派一名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安装、调试,具体安装事项由乙方提供辅助人员安装完成。吊篮乙方使用完毕后,须提供人力协助甲方拆卸。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装费。

2、吊篮安装所用的吊篮配重甲方不负责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现停电、移机、上级检查、无工人施工干活等情况,吊篮日租金不变,但出现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篮任何时候都甲方的财产,如出现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八、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问题

1、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育与考核,执有安全上岗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2、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压铁:h-h标准型24块(600公斤),h-h加长型42块(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400公斤。

4、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久晏: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6、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妤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它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7、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准将吊篮做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9、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10、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12、乙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吊篮配置规格

电机台数配电箱电缆长度钢丝绳长度安全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最新电动吸引器实验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xx〕33号)精神,经开发区领导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江苏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园区企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前)。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使用管理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企业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制止和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印发由省消防总队、住建厅、质监局负责制定出台的我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见附件1)。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规划建设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和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安监、派出所、经发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

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制止并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和处置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为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活动有效开展,经研究,按照开发区机关干部驻点包保责任企业的人员分工(见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和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园区成立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占兵任组长,管委会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监局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协作。管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派出所、经发、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开发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园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a213室);从7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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