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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 七个必须七个破除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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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 七个必须七个破除心得体会(9篇)
2023-01-06 09:10:43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手铐10付,警棍2根,胶皮棍10根,捆绑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十六(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大主题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教育内容,认真学习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

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

(二)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四严”

法警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押解、看守人犯,值勤、值庭,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但又是一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大队要求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外,每次押解均由一名队长带队,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大队领导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一年来,我队没有发生过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

(三)刻苦训练,增强体能,做到“四落实”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大纲》和《年度教育训练计划》等要求,法警队干警们每天完成开庭任务以后,都要进行常规擒敌术或体能等项目的训练。每周安排一天重点进行队列、警械具使用等共同科目的训练。每次训练做到有讲评、有记录,确保了全年训练计划的内容、时间、人数、效果的“四落实”。提出了“四要”方针:即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向训练要战斗力。从六月下旬开始,全体司法警察在武警中队开始封闭式准军事化训练,不但保证了时间上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的是实际效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齐努力,全队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进行刻苦训练,为了增强干警的体能,每天早晨5:30出早操,练习长跑。在射击训练场上,为了练腕力,据枪挂砖,每星期实弹射击两次,今年训练共消耗子弹4000余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成了干警们训练场上的口号,“比、学、赶、帮、超”的业务训练蔚然成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射击科目考核中,全体法警射击成绩都在40环以上,平均成绩45环以上。在捆绑科目上,虽然我们大队是强项,但全体司法警察不以强项自居,每天还一遍又一遍的坚持练,在时间上力争做到最快。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倾力锤炼了一支群众信赖、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在今年内将档案管理工作列为法警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上迈入全市司法警察大队的前列。为完成此项工作计划,自年初开始,大队就设专人负责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分划一、一目了然。为了学习兄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吴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扎兰屯法院学习取经,并邀请旗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法警队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现场指导,以期全面提高法警队档案管理水平,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二

首先,揭开司法考试的“面纱”。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想过司考,必须从各个角度了解司考,包括:命题方向、题目类型、复习资料、复习技巧以及如何制定复习计划,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通过。获取司法考试信息的途径很多,如果身边有同学通过司法考试,那可以直接向他“取经”;如果没有,网络对于你们而言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大家可以多参加有关司法考试的论坛,如法律教育网,上面高手很多,相信大家在那里可以找到自己的答案。

其次,把握主次,有的放矢。司法考试之自身所涉及的法律条文之多,记忆工作量之大,法理运用之繁琐让很多考生叹为观止。其实不然,不要被所谓的“纸老虎”所打败,要对自己有信心。一般过来人都会告诉你司法考试有六个山头是必须攻破的:民法、民诉、刑法、刑诉以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六个部门法是司法考试中的核心力量,如果你能把他们拿下,那么你的法律职业之梦就不再遥远。

首先,要有毅力,做好吃苦准备。司法考试的记忆量是非常大的,你需要掌握的法条加起来应该有一万多条,这其中还不包括理论知识的记忆。有付出才有回报,行动越多,

就越接近成功。坚持到底才是取胜根本,我常对朋友说的是:对于司法考试,要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对自己狠心,成功才会对你贴心。

其次,要有信心,保持好的心态。拥有一个好的心态是任何一个成功人士必备的品德。无论你面对的敌人有多强大,无论你面对的任务有多繁琐,只要你有信心付出努力,任何困难都不将成为困难。

最后,要有健康,打好身体基础。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爱惜自己,爱护自己,成功才会尊重你。

首先,“考试大纲是本本”。无论你选择何种教材,司法考试大纲是必需的,只有知道命题的考点和重点你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敌人。

其次,“法条和真题是武器”。我们的敌人有多强大,我们的武器就应该有更大的杀伤力。法条和真题是我们打好这场硬战的必备武器,对于他们两个你认识得越深刻,分析得越到位,那么你的潜力就越大。

最后,“辅导机构是军师”。在这场持久战中,我们需要武器,需要盟友,但更为重要的应该还是我们的军师。孤军奋战必定势单力薄,有人陪伴有人指点才会信心加倍,勇往直前。如今的辅导机构比比皆是,是个供大于求的市场,我们的选择余地还是很大的。所以不要盲目跟风,关键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目前市场上大概两种:一种是“面授模式”,一种是“网络模式”,二者各有千秋。面授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了,主要是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老师以及固定学员的统一学习。这种模式对某些自制力比较差的同学比较合适,也比较容易受课堂气氛所感染。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比如:固定化模式培训所针对的群体大多是中等层次的,所以对于基础比较差的同学听起来可能会很吃力,对于基础比较扎实的同学而言,似乎是在浪费时间,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也不能跳过,只能跟着老师听下去。

另外,对于学生的听课状态以及学习时间要求相对较严格。如果你今天状态不好,或者正有事要处理那么你今天的课是难以继续的,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断层。对于知识掌握的整体性、连贯性非常不利。网络模式相比较前者而言,是个比较新的培训系统,他更加强调以人为本,能比较切合考生的实际情况,时间、地点不受限制,辅导材料以及辅导老师可以自由选择,不用受一般教育机构“一揽子”计划的束缚,如同我们的“网络司考家教”。另外沟通比较方便,利于教学相长。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是来自**省法院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甘洒热血,保国运之昌宁》!

我是一名从警才半年的新民警,然而,从我踏入警校的那一刻起,我就立下了誓言:要一辈子追逐我的理想,当一名清正廉洁的和平卫士!清正廉洁,这是何等简单的四个字啊,却又何等的沉重!字字凝聚着国人眼中沉郁的痛苦、国家领导人心底焦灼的企盼!多少人在手掌权柄之初,也曾时刻维护着头顶国徵的神圣,也曾无时不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重。然而却不知于何时不知因何事,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于是,才有越来越多的人越不过“贪”字这道门坎,令百姓唾弃、令国徽蒙羞!

20xx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法官李承禧贪污执行款金额高达五千三百万元,令全国都为之震惊!无独有偶,就在20xx年春天,原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孟来贵受贿案又成为最引人注目的反腐案之一。

有的审判尘埃落定之后,人们震惊、人们愤怒、人们更百思不得其解:是什么,让这些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官员忘了宗旨、忘了信仰、忘了誓言,更忘记了做人的根本,堕落成为金钱和贪欲的奴隶?!其实,迷底很简单:在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下,随着职务的提升,这些贪官思想中潜藏的贪欲悄然起了变化,看到一部分人富了,自己也想富,想乘自己在位之机,为子女和自己积累一些资本。作为领导干部,既不能经商又不能炒股,只有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致富。于是就慢慢从收受土特产、礼金、红包发展到收受大额现金、存折、银行卡,而后贪心越来越膨胀,欲壑越来越难填,为了满足贪欲不惜出卖党纪国法,不惜抛弃天地良心!当发现自己一步步走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时,早已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而“ 4.23案件”、“ 成都1.10案件”,又一次次地破坏了公安机关所代表的正义的化身,抹杀了公安民警在人民心中的高大形象。教训是惨痛的,代价是昂贵的。他们身为执法者却干着违法的勾当,挥动着达摩克利斯利剑却践踏着法律。古人说:“以铜为镜正衣冠,以古为镜知兴替,以人为镜明得失。”中国还有句古话,叫做“见贤思齐,见不贤思内省。”当我们以这些贪赃枉法者的行径为镜时,便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思想深处,看到自己的行为轨迹!我们--新中国年轻的司法战士,不仅要以这些反面人物的行为及下场为警示镜,更要以反腐先进人物为榜样,不断审视自我,衡量自我,以求廉洁奉公、防微杜渐,给自己注入灵魂的骨气、正气、朝气!

雷宏为了避免重大列车颠覆事故的发生,无惧身后飞驰而来的列车,献出了年仅23岁的宝贵生命。我们的英雄就是这样,面对生死抉择,靠的是什么力量使他将生死置之度外?是忠诚--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正是这种力量的推动,才会将生的希望送给他人、而死的危险却留给了自己。谁人不知生命的宝贵?但面对死神,是人民的利益让忠诚卫士如此坦然!

并非每位警察都是家喻户晓的英雄,也并非每位警察的故事都充满传奇,他们中大多数只是默默无闻,甘于平凡。我们的韩延甫、王志刚、刘秀环不正是这样吗?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他们身上,折射出我们广铁公安人的赤诚情怀。伟大源于平凡。正是有了这些普通民警的无私奉献,才有了千百万人民的幸福与安康。

“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这就是人民司法战士的卓然风采,这就是司法战士的铿锵誓言!亲爱的朋友们,可敬的战友们,在这苍茫天地间,在灿然党旗下,让我们以英模为榜样,振奋精神,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甘于清贫的生活,把持着清白的操守,守护着圣洁的淡泊,竭毕生的心血、以不变的信仰忠实地履行神圣职责;用清正的品格、清廉的作风诠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忠诚无悔在人民心中树起不朽的丰碑、用青春热血保国运之昌宁!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四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长重视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实,全所人员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有固定的学习例会日并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

二、司法所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全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做到全所无违纪事件发生。

三、司法所建设按上级要求达标,并能长久保持,确保财务不丢失。

四、按时保质完成报表,统计任务,每月上报信息2条,宣传报道2篇,全年撰写调研文章2篇。

五、职能发挥

(一)人民调解工作

1.人民调解网络健全,有调解人员花名册,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0%以上,并培养2—3个示范亮点村,典型调解员。

2.3月份、9月份组织对各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3.每月重点时期搞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按时化解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并且按时进行信息上报工作。

4.指导各单位排查发现纠纷,发现的纠纷按时解决,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

5.对到司法所调解的纠纷,做到小纠纷当天能解决的当天解决,最迟三天解决,疑难纠纷十天之内进行解决,确实解决不成功的,引导其走诉讼途径,减少上访量。

(二)普法宣传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规划,适时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认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广播,每季度巡回43个行政村,举办一次法制广播讲座,同时要求每村每月举行一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协调综治办、教育办、派出所、信访办等单位每学期深入各中小学校举行两次法制报告会,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做好法制安排,经常性向学生讲授有关法制法规。

4.利用集会,适时组织计生、土地、信访等单位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发放有关的法律宣传品。

(三)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导法律服务所全面优质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积极搞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3.积极承办上级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

4.开拓公证协办业务,每年协办公证200件,办理法律援助业务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做到全年无投诉。

(六)、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是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有不妥之处,请给与指正。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五

司法所在青原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立足本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下面就是本人的工作的自我总结:

一、搭起机构架子,尽快进入角色。

司法所刚刚于今年3月份成立,成立之初,各项工作都是从头开始,为使司法所能及时高效运转起来,在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开展司法所“开张”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了办公场所,并配备了电脑。由于办公条件紧张,现在暂时与乡综治办一起办公。二是刊刻并启用了“司法所”、“畲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章印。三是在乡政府大门口开辟了一块“普法专栏”,将司法所成立的时间、所长姓名、手机号码、司法所职责等向公众予以公布。同时在办公桌上放置了工作职责牌。四是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账、表、册等工作资料。五是召开了全乡村级调委会主任会议,对今年我乡的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以上五方面的工作,司法所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完成了正式运转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乡广大群众对司法所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力量。

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所的两支分别负责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基层队伍。在司法所成立以前,这两支队伍虽然已经成立,但是他们具体的执行水平有限,没有经过培训。司法所成立以后,对原有的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进行了调整,新成立了乡普法宣传员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将一些年纪较纪、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分到这两支队伍中。新成立的普法宣传员队伍有人员178人,村级调委会有85人。并于今年的9月12日对全乡的普法宣传员进行了培训,对全乡今年的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邀请参加了以往普法工作的人员来培训班上为大家上课。于今年的5月28日和8月13日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委会队伍分两批进行了培训。经过培训,两支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今年经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达36起,比去年增长11%,口头调解成功至少在50起以上,有效扼制了矛盾纠纷恶化的势头,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三、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

司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所本着“有来访必接,有问题必答”,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今年,在司法所共接待1起纠纷来访,下到村组会同村组干部共同调解矛盾纠纷共23起。全年共调解成功5起纠纷,都属林业纠纷;1起赡养纠纷未能调解成功,告知其在农历每月的初九来巡回法庭给予调解。

四、掌握“释教”人员,做好“安帮”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全乡近5年的刑释人员和近3年的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xx年至xx年全乡有刑满释放人员23人。其中农村籍20人,城镇籍3人;落实责任田20人,从事个体经营3人;在家务农4人,在本地工作3人,外出务工14人,去向不明2人。xx年至xx年解除*人员1人,农村籍,已落实责任田,在家务农。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并安排了由村治保主任、公安派出所挂片干警、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4人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乡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村组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公安派出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列入了重点人口管理对象,及时办理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同时积极帮助在家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联系务工单位进厂务工。

五、大力营造氛围,抓好普法工作。

今年是普法的第一年,也是普法的关键之年,今年普法工作成效的好坏将会对整个普法工作的成效有着很大的影响。一是全面完成了普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和普法考试工作。全乡有30个单位,249名干部职工学习了《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了普法考试。二是在中小学校开展了2场法制教育讲座,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三是利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图片展览板,在全乡的中小学和圩镇上开展了为期7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

前来观看的学生和群众很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出了2期法制宣传刊,分别对《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宣传,印制了500份法制宣传单分放至各村(居)委会,向群众宣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维护”、“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房屋宅基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五是积极协助区局12月5日在我乡开展的全国第六个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乡土管所、计生办、林管站、工商分局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当日前来咨询的群众达1000余人次,散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余份。普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为我乡群众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区局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离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比较大的一段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变矛盾纠纷找我为我找矛盾纠纷,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真扎实干,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六

201x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我局党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创满意”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四项工程”,实现了抓党建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的目标。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制工作职责

我局现有党支部1个,党员33名。一年来,不断强化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局党组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在政策制定、经费安排、干部配备上给予优先保障,党建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的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政治生活

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学习。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培养学习型党员的读书学习活动。党组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一季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月一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采取班子成员轮讲制。学理论、学业务、学党建知识。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律作风。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了党组议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制一卡”等制度,落实党内民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建职责,作表率树形象,以上率下,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突出了班子集体领导地位。

(三)深化作风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廉洁服务”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纪律作风建设规定,把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果落实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二是积极开展群教活动后续工作整改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走访座谈、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方式进行,并分别召开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逐一整改抓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服务社区报到,配合社区工作,参与义务巡逻,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5人次,认领公益岗位24个。四是积极开展“一进二访三联”活动。局党组牵头到浦市镇麻垅村、五果溜村开展精准扶贫和结对帮扶,在武溪镇城南社区开展联建共创,每个班子成员联系2户困难户,定期送钱送物,共投入帮扶资金9万多元,联系项目资金90多万元,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1件次。

(四)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接待、车辆管理、请销假等15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实际,制订了惩防体系实施方案,建立了全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机关办公室走廊、楼梯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不定期进行作风督查检查,全年无违法违纪的人、事发生。三是强化党建基础设施建设,经常开展活动。

投入30多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健身室,配备了电教设备,全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爬山、羽毛球比赛等活动6次。四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带头深入村(社区)开展活动,察民情、了民意、解民难,以服务群众“进百村入千户”为主要载体,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办实法律援助工程,切实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获得基层群众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我局党建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存在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武装的错误思想,不能有效地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二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高;三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动作用不够。

机关党建工作相对业务工作来说处于薄弱环节,在研究工作时考虑较少,开展工作时力度不够,存在被动的应付现象;四是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组织基本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多是兼职,且绝大多数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基层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对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任务,基层党的建设是软任务,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基层党建工作没有真正抓落实、抓到位;二是党务干部兼职过多,职责难以落实。

由于业务工作的影响,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基层党建工作;三是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监督难、难监督,使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四是经费不够。由于经费紧张,党建经费难以保证,如骨干培训、创先争优、表彰奖励以及信息交流等难以落到实处,直接影响到党建活动开展,致使党员教育活动缺乏活力、感召力和吸引力,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难以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新理念。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理念,围绕发展抓党建,以党建促全局工作开展。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基层党建工

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局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全局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做好分管股室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立足本职,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我局党建工作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充分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

(四)加强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机制。按照党章的总体要求和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强化机关党建监督工作,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对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宽领域的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完善制度,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把党建工作经费足额列入年初公用经费预算,在党建活动中给予优先保障。三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六)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督促党建责任落实。严格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一月2次纪律作风督查,每月一次工作讲评会,一季开展一次党建内容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七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八

发行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

主包销商: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主包销商)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主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住所:_________

本协议由主包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签订:

1.国际协调人: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际协调人)一家根据_________(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4.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分为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为第一大股东。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由内部职工持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过了决议,将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为社会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_________股b股,此次募集已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完成此次发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_________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_股,b股_________股。

2.双方已同意在本协义(见下)的条件的规限下,由主包销商为发行人承销b股股票_________股,主包销商已同意安排将b股以配售价作私人配售,并将在承销期满之日下午3:00之时,未被认购的b股加以认购。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将在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就配售编制并于备记录日期发行有关配售的配售备忘录。

4.各包销商均已分别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配售b股,并包销其包销承诺书所列明的数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销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现各方协议如下:

1.释义

“包销商之间的协议”是指各包销商在本协议签署日同日签署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销的有关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总数为_________股,要用外币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开门营业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纽约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纽约的公共假期。

“会计日期”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人民币”及“rmb”是指人民币,即中国的法定贷币。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贷币。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国的法定贷币。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即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各包销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境外投资者”是指: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允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现任董事。

“获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销商的邀请认购b股的境外投资者,该投资者正是根据配售书而认购b股。

“配售”是指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及包销商之间的协议,将_________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给境外投资者。

“配售备忘录”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将发行的资料备忘录,其经包销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为认证起见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草签,作为本协议附录。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销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认购的比例。

“配售价”是指每股b股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元,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销商指定的账户“是指主包销商通知国际协调人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账户。

“所得款项发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所得款项转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兑换率”是指人民币款项折算成美元、港元的兑换率,即备忘录日期所在的日历周前一个日历周_________外汇调剂中心人民币兑换美元、港元的牌价的平均价。

“国际报告会计师”是指_________会计有限公司,地址为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账户”是指以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现汇账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帐号为_________,此账户号码已通知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

“国际协调人指定账户”是指以_________证券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外币)账户,在_________银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币)或人民币,相等于配售价_________%的款项。

“股份公司的保证”是指股份公司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是指主承销商所代表的自己、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包括中国包销商和国际包销商。

“总发行价”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项,即发行价_________元(外币)每股_________(即总股数)所得的款额。

“开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日,各包销商将根据本协议而开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股份。

“有关的证券法规”是指任何与本次b股发行、本协议的签署或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5月3日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保证”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其他包销商的保证、承诺。

“中国法律意见”是指以下二种情况:股份公司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及包销商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验证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拟订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验证文件(已签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

2.配售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同是又在第②条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证、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各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各自的配售比例,进行b股的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时还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际,将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价全部购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发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资者在发行价及本协议条款及配售文件所规限的条件下认购。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此项b股配售活动,其他包销商也是受股公司委托而进行此项b股配售活动的。

(4)各包销商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委托,负责本次b股的配售活动。股份公司与各包销商共同商定,各包销商有权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关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资者按照配售书所提出的申请。

(5)各包销商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为个别的,而非连带的。

(6)如果某个或某几包销商未履行其(1)分条的义务,其他包销商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就该违约包销商所没有认购或没有找到认购者认购的b股,促成别的认购者加以认购或自行认购;若多名其他包销商欲行使此权利,则按各自认购比例来分担。

(7)主承销商有义务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于裁止日后的第_________个工作日上午_________这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关配售b股认购名单;各包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包销商协议的规定,向主承销商提交其他销义务范围以内的有关b股的认购名单,以便主承销商转交股份公司。

3.b股配售备忘录

股份公司将在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编制股配售备忘录,并应于配售备忘录日期向国际协调人(代表主包销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数的b股配售备忘录。

4.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每一名获配售人;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买卖配售之b股的账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务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权凭证。证明上述认购名单中列入士的b股股权,并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将所列名单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及所认购的b股数输入其保存的股东数据库;并在完成此事项后第二个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向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提交已收到股权凭证的书面确认书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证其所分配、发行的b股,没有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负担以及第三者的权利负担于其上,而且该b股具有该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权利。

5.付款

(1)各包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相当于佣金数目的金额(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就包销商协议)后,存入主包销商指定账户内,上述款项应指定为“_________股份公司发行b股”付款。

(2)国际协调人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国际协调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

(3)在上述两项条件被满足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将其自申请人及其他包销商处收到的所有有关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上。

(4)如果按照本协条款,生效条件未得以满足或被放弃,本协议则应立即终止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规定。如果第_________条所载的条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而且第条及其他有关的股份公司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并没有被违反,主承销商账户内的资金,应依第(3)分条规定无条件执行,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上。

6.双方协商确认如下:

(1)在主包销商按第4条第(3)分条的的规定支付款项后,主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2)在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按第4条第(1)、(2)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国际协调及其他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7.条件

(1)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而必须负担的义务,须在开始配售日或该日之前,下列各项条件已经符合或被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

a.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而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b.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包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拟订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c.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国际会计师写给包销商的意见书,其格式与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d.对股份公司有关业务及资产的妥当谨慎验证及b股配售文件的验证已经完成,并为主承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e.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已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及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使配售能够进行及b股能够发行并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f.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_条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2)股份公司应促使上述条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条件并未完成或被满足,则本协议即失效,各个义务即告终止。同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例外的是上述条件被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与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进行商洽(各方有义务进行此项商洽)。

8.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向全体及每一名包销商就下列事项及附件一部分规定的条款作出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作为每一名包销商均是依此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a.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将会使本条和附件一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被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发布。

b.股份公司承诺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发行,以及因签署、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和股份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中国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

c.股份公司承诺其应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确保本次b股的配售发行能在配售日进行,以及b股能够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d.股份公司承诺,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将在事先未与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协商的情况下,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新闻或公开发布或散发文件形式,向公众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b股发行的资料。股份公司还承诺确保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也不为上述行为。

(2)所有包销商及每一名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条及附件二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股份公司是根据该等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a.使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如果其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会使本条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并进行协调,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公布;

b.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其将尽责、勤勉地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次b股发行工作。

c.除非另有约定,每一项保证均应独立解释,不应因参照任何其他保证之条款或本协议之条款而受到限制,也不应受上述条件的影响。

d.由于违反第7条、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不应因本次b股的认购发行完毕而受到影响。

9.佣金和费用

(1)作为各包销商按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代价,股份公司将以_________(币种,一般为外币)向各包销商支付佣金:

a.股份公司须向主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它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b.股份公司须向国际协调人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c.股份公司须向其他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相等于各自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2)包销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师费及其他专业印刷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股份公司负担,其支付方法同于佣金。

(3)各包销商指定的账户:

a.主包销商: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

b.国际协调人: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c.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d.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e.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10.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实行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发生、出现、存在或者实施以下各项情形:

a.任何新法律、法规或者现有法律、法规这任何变动,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现有法律、法规之诠释或应用方面之变动;而该等事项在主包销商(代表各包销商利益)和国际协调人在知悉后,并在考虑了其所有认为重要的因素后,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对b股持有人之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b.任何国内、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市场、军事及其他状况发生变化,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等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股份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或

c.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之一般证券买卖因金融市场上之特殊情况或其他原因而被冻结、暂停或限制的情况;或

d.任何地震、火灾、暴风、暴雨、海啸等不为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灾害,主承销商与国际协调人认为此等事情已经或将要对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在出现上述任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下,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可以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列出所根据本条款的理由,从而暂停(不超过20天)或者终止本协议。

11.违约赔偿

(1)股份公司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项,导致任何一名包销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承担责任、法律费用、开支等,股份公司要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每一名包销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欠诚意所引致,则该包销商不得为此而索赔,股份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

a.根据本协议而为本次b股发行所为的任何正常行为;或以及

b.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有不正确、不完整,或者是误导的;或以及

c.股份公司违反了本协议内其所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

(2)各包销商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事项,导致股份公司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b股发行被迟延,或失败,或造成其他开支、法律费用等,除非下列条款另有约定,由各包销商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或欠诚意所引致,则股份公司不得为此而索赔,该包销商也有权拒绝赔偿:

a.各包销商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任何重大违约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或:

b.各包销商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不真实或有误导使配售不能按本协议规定进行;或

c.如果各包销商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约足额付款的话,违约方应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项之利息。计息日自其应付日期到实际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计算以每360天为基准,以_________%(某外币的基准利率)加_________惩罚利率来计算。在违约期间按此利率逐日计算复利。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销商的此项赔偿责任均为独立的,即任何包销商不必为任何其他包销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而承担任何责任。

12.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销商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a.发生第9条之情事;

b.股份公司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c.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一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2)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主包销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股份公司根据本协议应凌的义务:

a.发生第9条之情事;

b.各包销商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c.各包销商在本协议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d.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二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3)如果本次发行的b股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约定的其它日期)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销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所有其他承销商,中止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4)在发生以上情事之时,各方可以(但不是义务)不发出中止本协议的通知,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决定。

(5)上面条款的规定均不影响第9条、第10条的效力。

13.转让

(1)本协议对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并保证各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

(2)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4.弃权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不行使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不得视同或构成被解释为放弃该等权利。

15.进一步保证

股份公司同意,在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如果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提出使本协议完全生效及确保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为完全履行本协议而得到本协议授予其的权力、权利及补救而必须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动及文件),股份公司给予满足。

16.通知

(1)本协议项下所述事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给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体规定,应以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书写。

(2)任何上述通知或其他通讯应按第(3)分条规定的地址发送,且应依下列情况视为已适当给予或发出:

a.如以专人投递,则在有关接受方地址交递时;

b.如以邮寄,则于寄出后五个工作日后;但是空邮除外;

c.如以电传或传真,唯有当发送方的电传机或传真机上自开始或结束时均正确显示回答相关代码、传输信号等方可作实。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应发往下列地址:

a.若致股份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b.若致主包销商: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c.若致国际协调人: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d.若致_________证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e.若致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f.若致_________证券公司:收件人:_________(人名),地址(邮编):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17.部分失效或可执行

若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或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影响在任何方面影响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其他条款,也不会影响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8.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及_________文订立,两种文本涵义应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两种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本为准。

19.时间

时间是本协议的关键因素。

20.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按中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解释。

21.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索赔要求,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开始协商后_________天未达成一致,则应向中国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全部采用中、英文进行且仲裁裁决为终局的,且对本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发行人(盖章):_________主包销商(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对于司法七个破除心得体会报告九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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