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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 派出所心得体会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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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 派出所心得体会怎么写(8篇)
2023-01-06 11:55:5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疫在前,警不退。

何为察?

控细节,绝隐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使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用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抗击疫情。在这场刻不容缓的防疫战争中,市南公安分局全体民警、辅警放弃休息,坚守岗位、严阵以待,为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挺身而出,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

八大关派出所民警张xx的妻子是医护人员,疫情面前,两人全身心地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为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张xx只好让老家的父母来青岛帮忙。1月26日,八大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有一辆湖北来青岛的车辆需对其进行疫情管控。正在值班的张xx迅速出警,第一时间找到车辆。正要核实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的时候,张xx接到母亲电话,得知6岁的女儿因受凉突发高烧。防疫工作刻不容缓,张xx一边嘱咐老母亲先用物理降温的办法帮助孩子退烧,一边通知其他警员快速核查车辆相关信息,自己在停车场周边巡查并找到车辆的驾驶人员。经走访、询问张xx了解到,司机张某和妻子两人于1月24日驾驶车辆从湖北出发,25日抵达青岛,两人只在车内过夜,并没有在人员密集的区域活动。民警张xx迅速联系疾控人员到现场对两人进行了身体检查。得知检查结果两人均无异常情况,民警张xx这才松了一口气,并成功劝返两人,随后返回派出所继续投入到工作中。此时正值疫情防控和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时期,市南公安分局所有民警都投入到紧张的一线工作中。民警张xx放弃了回家照顾孩子的个人请求,毅然坚守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直到工作圆满结束才返回家中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经医护人员全面检查,孩子只是普通感冒发烧。按照疫情工作规定,民警张xx将孩子的身体情况按时向上级汇报。

在疫情防控工作,市南公安分局还有很多像民警张xx一样舍小家为大家,全心全意投入到防疫工作的民警、辅警。他们守着卡、护着城、义无反顾,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在确保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努力前行。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按照公安局、处关于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 整顿活动部署要求,本人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我从思想、作风、纪律、管理四个方面,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现将自查自纠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 如下:

1、思想上存在懒惰心理,常常有重业务工作而轻理论学习的思想,主观上认为将自身岗位工作做好就是最大的对党忠诚,只有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时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实践纲领,没有做到积极主动的学习。通过这次习总书记向全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活动中我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党的队伍,作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党忠诚始终排在第一,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 ,必须时刻保持先进性,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必经之路。

2、作风方面不够严谨,在工作作风上还是停留在完成任务阶段,没有充分发挥自我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力求更好,其次是偶尔因为工作量增大后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出现对同事对群众态度不好的情况。在生活作风上,还存在享乐主义,时常羡慕从事非公安工作的朋友同学工作轻松,休息时间充裕,从而产生厌倦情绪。

3、纪律方面存在侥幸心理。存在只要“大错不犯”,就可以“小错不断”的认识偏差,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认识到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不重视细节小事的人,终将毁于细节小事。

4、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作为公安处新提拔的所队干部,由于自身管理经验不足,在协助派出所正职管理队伍的过程中存在不敢管、不知从何管的不足,没有完全发挥好承上启下的副职作用。

1、抓住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的契机,以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为重点,深入系统学习党的理论和纲领,用理论来武装思想头脑,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常态化学习新修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相关知识,努力适应新时代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新要求和新期盼。

2、努力提升作风修养,时刻以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身份严格要求自我,工作上追求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发挥青年民警的优势,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提升自我业务水平;生活上严以律己,与不良嗜好人员保持距离,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朋友圈。

3、切实提高纪律意识,以习总书记训词为指引,贯彻落实郑海洋局长在全国铁路公安机关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到个人绝对服从组织、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纪律要求,以严格的纪律,促进个人的提升和单位的发展。

4、努力提升管理水平。迅速适应角色转变,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己长处优点,努力学习管理方法,从而使自己快速成长,从而满足新岗位的要求,辅助派出所正职将派出所打造成“四个铁一般”的公安基层队伍。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根据市局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戴局长提出的20_年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柘皋镇工作实际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确保20_年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就20_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入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物建一批信息员、联络员,并加强指导与联系,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和深层次的情报信息,要求责任区民警每月不少于2条信息,其中被分局采用每月不少于1条,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防止矛盾扩大和升级,派出所确定专人主抓信息收集与上报工作。

2、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人员进行掌握,会同镇宣传、统战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人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了解与教育,防止、“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渗透,做到及时发现,适时打击。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配合镇综治委每季度对辖区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尽最大能力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不将矛盾上交,同时落实信访包案制度,以良好服务态度和极大工作热情,妥善解决公安信访问题,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4、提高处置与预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体性事件事后处理工作,做到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及时打击处理为首的违法人员,力争做到群体性事件事后件件得到妥善处理。

二、开展严打整治,有效维护治安稳定

1、严厉打击恶性和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加大对命案等重大恶性案件的侦破力度。柘皋镇近年来所发生的三起命案,均是精神病人作案,精神病人肇事明显增多,为此,我所将积极配合政府、村及亲属,做好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根据柘皋镇每起所发的刑事案件,80%左右都是侵财盗窃案件,我所将抓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有警出警,无警巡逻”,努力将盗窃案件高发势头压下去,实现发案数下降10%,破案绝对数上升20%的“一降一升”的目标,争取每名民警年破案数在两起以上。

2、继续坚持追逃工作常抓不懈,将辖区内五名逃犯任务分解到民警身上,强化责任,要求对每名在逃犯要建立档案,每次发现的新情况要记录在卷,形成追逃长效机制,不因人员调整而影响追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确保抓获逃犯数较去年提高20%。

三、切实有效地加强社会面的控制

1、加强和改进实有人口管理,对“社会人”要全面纳入管理,在坚持质量前提下,抓时间抢进度,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针对柘皋镇镇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地形复杂的特点,要求采集民警务必做到“两个亲自”,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指导今后实战。

2、加大对“黄、赌、毒”查处力度,净化社会风气,春节以来,已查禁赌博多次,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力度,确保社会风气好转,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局面。

3、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矫正对象的帮教安置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和部门分工,我所将对上述人员进行特别管理,一方面注意控制、掌握这些人的行踪,防止新的违法犯罪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改变自我,遵纪守法,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分局制定的执法办案规定,始终把抓执法质量放在头等位置,严格案件办理、审核、审批关,建立民警执法档案,以此作为年终评先评优依据,积极争创办案能手和办案先进单位,针对我所新入警人员多的特点,将新警与老民警捆绑考核,不仅要求新民警加强自学,还要求老民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身传言教”,同时,定期开展学法活动,提高单警素质,做到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所领导要以榜样的力量带领全所民警扎扎实实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在工作上做民警表率,真正成为民警信服的带头人,在队伍建设上做到大胆管理,不做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坚持不懈地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杜绝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实现“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在生活上要创造条件,关心民警,改善民警生活、工作环境,全面落实民警福利待遇,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内务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减少群众投诉。

六、以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工作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实行“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奖”的考评机制,结合柘皋派出所具体岗位工作实际,我所已初步拟定了考核办法,并将在以后实际工作中逐步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公平合理。主要列纪律作风与内务管理、基础工作、治安防范、执法服务、内勤保障等六项内容。

1、作风纪律与内务管理方面,鼓励全所民民警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勤务学习、请销假、车辆管理、接处警、内务卫生、警令畅通、通讯畅通、“五条禁令”)并对违反内务管理和纪律作风予以扣分,直至取消考核资格,鼓励民警积极正面报道、宣传公安,鼓励民警为派出所工作建言献策。

2、在基础工作方面,倡导民警立足本职工作,将基础工作与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在平时工作中,服务群众,要态度热情,严格按政策办事,减少不必要的投诉。

3、在执法办案方面,要求全所民警积极投入到争创办案能手活动中去,要求每月每位责任区民警,必须办理治安调解以上卷宗一卷作保底数,不达标不参加当月绩效考核,鼓励民警坚持严打方针,每行政拘留、劳教、逮捕一人,主办与协办侦察员有不同分值加分,要求每位民警年办刑事案件不少于两卷,追逃工作也按追逃机制给予不同分值,同时规定执法质量检查中被上级扣分的,按扣分的十倍扣分。民警岗位绩效考核采取月考核与年总评相结合,年终总评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月考核与年总评与民警每月考勤奖、年终奖金及年终评先评优挂勾,同时把民警考勤奖与全所全年目标挂钩。

考核办法已初步制订,关键是对照考核办法加以落实与实施,我所将以此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强化考核,调动民警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使之成为充分衡量每位民警工作绩效的标尺,通过定岗定责定分机制,使每位民警都感觉到忧患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全年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七、抓派出所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争取20_年底,档案管理达一级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为完成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以“破案打击”贯穿公安工作的始终,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深挖犯罪,广辟线索来源,提高破案率,提高打击绝对数,以打促稳定。

三、加强涉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调危险化学品、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把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不折不扣的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灭死角死面,堵塞一切隐患和漏洞,确保我辖区的治安稳定。

四、在原有开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载体,完善机制,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便企利企长效机制,深化警企合作力度,落实便企利企服务措施,以创新的服务理念、便捷的服务方式,进一步拉近警企、警民关系,为企业的生产发展保驾护航。

五、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发布工作,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防范控制。加强对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依托业务信息系统,积极开展网上排摸、网上串并、网上追逃,全力侦破一批职工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感。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所民警会更加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尽心尽职,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在下半年使派出所的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无毒乡镇”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年初镇党委政府将创建“无毒乡镇”纳入平安建设活动中,紧紧围绕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总目标,统一领导,强化责任,广泛宣传,力求实效,扎实开展创建“无毒乡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领导,强化责任,完善组织网络。

一是组织保证。我镇成立了创建“无毒乡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宣传、工青妇等部门为成员部门,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配备一名专职干部,按要求配备微机和打印设备,添置了禁毒书籍,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各村相应成立创建“无毒村”、创建“无毒社区”领导小组,有一名村干部分管创建工作,形成镇、村二级禁毒网络,组建了禁毒志愿队伍,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二是强化责任。将禁毒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考核内容,与干部的利益挂钩,第一明确禁毒责任,把“一票否决”落到人头上,强调责任追究;第二明确范围,按地域切块划分的棋盘格内的范围,各自打扫门前雪;第三明确对象,对每一个吸毒对象做好跟踪追究的记录;第四明确工作任务,就是盯牢看死,把自己管理的这块地盘盯牢,把涉毒人员看死。

二、深入宣传,细究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我镇召开了全镇的政法综治工作两级干部会议,会议对上年度创建“无毒乡镇”工作进行了全面结合,安排部署今年的创建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工作中,加强教育管理和检查,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构建创建宣传平台。利用广播等媒介突出宣传效果,从健全宣传队伍,开辟宣传阵地入手,形成禁毒宣传的长效机制。学校分别确定一名分管禁毒宣传的专职领导,镇禁毒专管员协同宣传工作,各村配备宣传员,形成镇(学校)、村两级宣传网络。在宣传手段上,加强阵地宣传与动态宣传。妇联、共青团群众团体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承诺活动。充分运用户外广告和发放“手拉手远离毒品、心连心造福社会”邮政明信片,设禁毒宣传画廊和公益广告,开展公益宣传。同时抓重点,主要是突出对在校生、社会闲散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易染毒群体的预防教育,法制副校长给在校生上生动的涉毒犯罪案例课和组织在学生观看纪录片,增强其对毒品的免疫力。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积极参与开展广场大型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禁毒意识,旨在推动全镇禁毒宣传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从而进一步普及禁毒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毒品的“认、知、拒、防”能力,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禁毒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禁毒局面,为进一步搞好我镇的禁毒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建立帮教和奖惩机制。我们实行捆绑式帮教责任制,首先建立帮教工作台帐,吸毒对象逐一登记造册。其次确保帮教措施落到实处,帮教人员由民警、村干部、禁毒志愿者,及其亲属中一名最有实力和权威的人参加,组成“四位一体”帮教小组,并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走访上门帮教。设立禁毒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制订创建“无毒乡镇”奖惩规定,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在省厅和市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法制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紧紧围绕“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中心工作和执法实践,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活动,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狠抓执法长效机制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法制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办理案件情况

分局现有十个执法单位,执法民警58人,法制民警2人,基层法制员10人。基层法制员均由各单位主抓案件质量的所长或副所长兼任。

20xx年度,全分局共裁决109人、其中治安拘留50人,治安罚款53人,治安警告12人,刑事拘留55人,取保候审12人,监视居住6人,提请批捕50人,批准逮捕36人,移送起诉51人25案,取保候审移送起诉7人,退查1案1人,劳动教养一案一人。刑拘转处率79.5,批捕率92.5,移送起诉率100,退查率5,取保监居转捕诉劳率71,不批捕3案3人,行政复议被撤销1起。

二、分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以执法统揽全局,把公安法制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全面构建“大法制工程”。

执法是公安职能的核心,群众看公安,关键在办案。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必须树立起“以执法工作统揽全局”的意识,把抓队伍、抓业务和抓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大执法工程”。

年初分局班子成员就达成了共识,专题对全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提出全年执法质量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的目标。规定各科、所、队长是部门法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全警动员,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分析疏理、主动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决心逐项整改,从上到下真正把法制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执法基础。要把法律素质的高低、执法工作的优劣作为考核部门与民警工作的主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讲法制、重法制的良好氛围,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每一个民警的自觉行为。

为了保证对执法工作的长抓不懈,我分局将法制工作作为民警等级化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每月法制部门对各单位个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列出排名,打出分值,作为当月各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该季度各单位执法状况,分析存在的执法问题,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法难题;规定每季度由法制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每个执法单位的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目前,我局法制部门的职责由过去案件审核、执法培训、执法检查、复议应诉扩展到公安法制协调、对基层办案过程实施现场检查指导、执法监督、执法预警、分析通报和法律服务等多项内容,对全力构建“大法制工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抓好法制工作的着力点。

执法监督是法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力度如何是衡量法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执法监督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我们出台了《某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继续完善了《某公安局执法质量千分制和百分制》,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明晰执法责任,分别建立起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连结、责任连带的领导责任机制和执法责任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执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执法活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负责,承担过错责任;案件审核审批人对所审核审批的案件承担过错责任;执法监督人员负责对全局所有执法活动的监督,承担监督不力的过错责任。通过各层级执法责任的落实,各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能,不断推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抓好案件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我们修订了《某公安局案件审核规定》,明确了案件审核的范围、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把问题解决在作出结论之前,增强了办案的准确性。在具体审核方式上,法制部门坚持与主办民警制相结合,实行“面对面”审核,要求治安、刑事案件必须由该案主办民警自己呈报,审核人员当面指出案卷存在的不足,主办民警当场纠错;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议案,由局领导、法制、办案部门集体决策。

要实现全体公安民警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不仅要提高专职法制干部的业务素质,还必须通过教育培,提高全体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搞好素质培训,我们抓了三个结合:

一是重点教育培训与全面教育培训相结合。今年以来,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我局将办案单位的兼职法制员作为重点,首先由法制室对兼职法制员进行培训,由各单位先后派遣兼职法制员到法制室进行跟班学习二天;再通过兼职法制员培训本单位民警,实现全员受教育。为确保教育培训的效果,法制室建立了教育培训记录,详细记载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同时,将法制员对本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与所在单位的法制考核挂钩。目前各单位的兼职法制员已成为贯彻实施《程序规定》的骨干力量;带动了本单位的执法水平的提升。

二是经常性教育培训与专项教育培训相结合。法制部门每月都通报各单位当月的行政、刑事案件的平均得分并排出名次,并利用分局例会,结合本月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整改。同时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召开兼职法制员会议,进行专项教育培训。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举办讲座、集体研讨、外出轮训等形式,重点学习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作了讲解。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提高了民警对法律的感性认识,拓展民警的知识面和法律视野,广大民警普遍认为通过专家授课,可帮助民警从不同角度来思考问题,更加全面透彻地理解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

三是执法检查反馈与以案释法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目前的网络优势,载重发案例,以案释法。由于案例全部来自工作实践,对执法办案起到了很强的指导作用。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分局法制室在抓好自身练兵的同时,每月主动深入到派出所指导业务练兵,为民警进行法制业务辅导,受到基层民警的欢迎。

四是将执法质量工作和教育整顿、学习长霞、大练兵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学习,结合教育整顿的要求,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业务方面的不足,积极响应省厅、市局“三个一训”的要求,认真组织法制民警学习三个读本,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等,为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人民打好政治和业务基础。二是深入基层调研。分局法制室人员到基层派出所现场办公,全面收集分局在执法质量考核及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查摆和纠正执法顽症,完善执法考评制度,切实做到为基层服务,为民服务。三是研讨复议诉讼案件。凡是复议诉讼的案件,在向有关单位提交复议诉讼材料之前,我们预先会审,由专门审核小组集中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进行复核,预先发现问题,记录问题,并主动纠正。四是实行信访案件合议制。分局成立了以袁守枢副局长为组长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组,积极研究来访的每一起案件,对可能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落实专人速办速报,对无理纠缠的,落实专人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其走正常程序。五是认真清理积案。开展了以清理未执行治安案件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活动,将20xx年以来,各执法单位所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了复查,着重查究了逾期未执行的原因及责任人,并责令限期结案。六是积极为命案攻坚战服务,提供确切的法律依据,到基层服务。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回顾全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接处警规范程度参差不齐,台帐的填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接处警过程中不能按工作要求说明情况,讲清措施,台帐登记项目不能准确全面填写,从而影响台帐质量和执法质量的提高。二是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认识与理解不够深入。由于立法进程加快,法律更新频繁;少部分民警对新法学习理解不深不透,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问题较多。法律文书的制作不够规范、不能按照新的法律文书格式去制作,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写法。三是派出所自裁案件质量不高。缺乏有力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明年,我局在继续巩固20xx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将重点解决好以上问题,争取执法质量取得更好的成绩。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透过三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从一开始无法把学校里学条条块块的理论联系在一齐到之后在民警们的指导下学会了管理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治安类的法律文书,制作询问、讯问笔录,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等,这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过程,为日后在学校更好的学习甚至参加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一、实习目的

透过实习让我明白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状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能够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有利于我们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

二、实习时间:2010年4月25日至2010年7月25日三、实习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口

四、实习单位和部门:昆明市盘龙分局长青派出所五、实习资料

(一)实际参与的办案数

在实习初期,我被安排跟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工作。工作一开始我就向所里的老民警请教:作为一个刚接触公安工作的新人该如何着手工作我得到的答案是多看多学多做取长补短,并在积累必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独立办案。本着这一理念,我时常到各民警的办公室翻阅民警们以前制作的案卷或正在定制的案卷,并自己学做笔录,然后向老民警请教自己做的笔录有哪些不足;时常跟所里的民警外来源警,学习他们应对各种状况的处警方式;做好总结,把民警的经验储存到自己的脑海里。之后在领导的安排下,我开始正常值班工作,独立处警,参与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到目前为止,在所领导和老民警的指导下,我解决了多起纠纷案件,并且办理了两起轻伤案件,对于整个办案过程有了必须程度的了解。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下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工作的热情总是用心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礼貌有礼。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用心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这是我实习的第一收获,不为实习而实习。

(二)实习期间的收获以及心得体会

在这三个月里,我参加的主要工作有:协助户籍警帮群众办理户口的相关工作,第六次人口普查,对邻里之间纠纷的调节工作,还有几件轻微的打架斗殴的案子,经调查不足以立案,调解息事。派出所内勤是整个派出所工作环节中的一枚重要“棋子”,为领导出谋划策,用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所长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是内勤工作人员的“主业”。如何成为一名新时期合格的派出所内勤,这就需要派出所内勤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内勤工作是一项通晓全盘、沟通上下、综合服务的工作。既要参与“政务”,又要管好“事务”。如何处理好内勤与领导、内勤与同事们的关系,是当好一名合格内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首要环节。

一是内勤与领导的关系。要解决好自身定位问题,避免两个极端。既要克服惟命是从,不闻不问不思考,弱化参谋作用的“盲从主义”,又要避免事无巨细,擅做主张,这样才是起到参谋作用的“越权主义”。所以要当好领导参谋,务必摆正自己的位置,立足本职工作,做到用心不越权,服从不消极的思想,这才是内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角度和应有的位置。

二是内勤与所内同事的关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热心为同事服务,既是内勤的分内职

责,也是开展内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处理不好内勤与所内同事的关系,不能赢得同事们的信任和支持。内勤工作就很难开展,就很难发挥作用。所以内勤民警只有从自身做起,处处为同事们着想,主动团结、配合,与同事们建立和谐融洽的伙伴关系,才能够得到同事们的尊重和帮忙,才能实现派出所工作的良性循环。二、要主动更新“五个观念”。

(一)全局观念。派出所内勤务必对全所工作心中有数。要“不在其位谋其政”,站在所长的角度和高度敢想敢谋,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工作的主动脉,才能向领导带给科学的决策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与同事们的关系,主动搜集全面工作状况,熟悉工作进程,将工作进展、数据、观点记在本上、印在脑里、反映给领导,及时给领导带给决策依据。

(二)服务观念。内勤担负着上传下达、迎来送往的职责。要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协助领导及时传到达全体民警。同时,要把民警对单位的意见、推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给领导,使领导做到心中有数;要对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解答得体促进警民关系。(三)沟通观念。沟通就是在工作安排部署、分头落实后,广泛收集贯彻执行状况,并及时带给给领导以加强指导协调。一是随时提醒,就是针对基层工作任务重、领导工作繁忙的实际,将自己所发现的工作遗漏,及时向领导提示,以弥补漏洞。二是定期报告。即在工作任务下达后,加强对工作状况收集汇总,将任务完成状况、存在问题分析综合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带给给领导,主动当好动态调节的桥梁。

(四)保密观念。派出所内勤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当好“管家”,管好内务、档案、财务、秘密。因此增强保密观念十分重要。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切忌“漏风”,这是内勤工作人员的大忌。(五)职责观念。一名合格内勤,要树立职责观念,热爱本职工作。要刻苦钻研“主业”,做到上报报表、报告及时准确,财务账目清楚明了,后勤保障有力,不重、不漏、不虚、不假,熟悉各项工作,做到领导问起张口就答,上级检查,随时都能过关,日常用品随时拿得出手,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当好一名好内勤,做好领导的参谋。

(三)实习对实践潜力,应用潜力提高的体现

在最初实习的时候,我脑子里有的只是学校里学到的条条块块的市场营销理论,根本无法将他们和内勤工作联系在一齐,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张师傅是如何又快又准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张师傅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透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状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忙。

对于所里交代的任务我都尽自己所能做得,实习期间作询问、讯问笔录数份,制作治安类法律文书多篇,帮忙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现场访问记录。在派出所里面实习工作多而杂,任务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实习的机遇,利用工作中点滴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熟悉了简单案件(如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对警察业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在实习过程中,我一边重温学过的课程,一边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办案的同时用心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法理要求,将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同时向领导和民警学习,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学习到许多警察业务知识、办案思路、询问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艺术等,这些都是书本上不可能学习到的东西,从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同时我也从实践中得到许多感性积累,这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宝贵财富,使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所偏重。

(四)实习总结

在派出所实习的这一段时间,我深感到,这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过程,也为日后在学校更好的学习甚至以后参加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过程中与同事持续良好工作关系是十分重要的。“万众一心,其利断金,”在实习期间,融洽的人际关系确实使我受益匪浅。

虽然只三个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院和实习大纲的规定,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我是学计算机的,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理论,似乎很能说服人,但从未付诸实践过,也许等到真正工作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虽然这次实习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我确实从一个学生开始慢慢的转变,思想上也是。十分感谢所长和我一齐工作的张警官和其他警官,他们给我留下都是友好和真诚的回忆。也许只有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潜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这三个月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期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以后的道路做准备。它让我明白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状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能够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期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今后,我将继续虚心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工作尽心尽责,始终持续一颗忠诚的心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取进步。

六、致谢

十分感谢学校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让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让我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以后的道路做准备。也感谢所长和我一齐工作的张警官和其他警官,他们给我留下都是友好和真诚的回忆。也许只有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潜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它让我明白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状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能够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最新派出所夜查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专班关于转发市督导组督查情况的通知》文件后,我镇及时对标问题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问题反馈,以积极作为的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镇指挥部下设的14个工作组组长及时沟通、洽谈协商,找准问题关键点,把脉问诊、开方抓药,明确由各组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落实所对应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个别小区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不严,个别小区无体温检测设备的问题由小区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改。1.加紧物资采购。截止目前,辖区内11个小区仍有3个小区由于物质匮乏暂未配备额温枪,对此我镇加紧设备采购,同时对于3个暂无体温检测设备的小区,加强人员出入询问登记工作,详细记录个人有关信息。2.扩大宣传氛围。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在出入登记处发放宣传小卡片,充分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对于3个暂无体温检测设备的小区倾斜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呼吁号召各住户在物资困难时期每日自行在家中测量体温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3.开展日常巡逻。工作组联合派出所、社区干部、志愿者常态化开展联合巡逻,不定时到各个小区开展督查督导工作,确保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

(二)针对天气转暖,农村外出人员较多,防护不到位的问题由人员管理和卡口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改。1.严格每日督查。在每日巡查中,严格督查村、社区卡口管理情况,严格督查封闭式管理宣传情况,要求各村提升宣传力度,务必做到家喻户晓。2.加强执法力度。务必做到每2天进出一次,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规定,针对未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放行,针对多次宣传仍不听招呼,甚至闯卡、逃卡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一)深化思想认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为中心,统筹协调好各类工作的开展,绷紧思想之弦、筑牢防疫之墙,铆足行动之劲,确保疫情期间,全镇上下干部队伍政治站位高,思想意识好。

(二)强化工作落实忠于职守、担责不误、临难不怯,镇村干部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百姓谋福利,广泛开展农村疫情防控“四个三”宣传,推进《市农村疫情防控“八条”》落实落地,保障平稳度过疫情防控期。

(三)细化方法措施问题出现不可怕,及时解决有办法。针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及时完善防控机制,及时部署最新工作,以担当有为的责任心做好疫情防控,定时收集各类信息,定时召开工作会议,协商讨论解决办法,细化工作方法措施,一步一个脚印镶嵌防“冠”之路,确保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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