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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结构化表达四步法培训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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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结构化表达四步法培训总结(7篇)
2023-01-06 14:40:0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四年设计院工作期间,从学习技术规范、软件操作、设计方法至能独立完成不同类型的建筑结构设计,从多层、高层至大底盘地下室、基坑支护和挡土墙设计,对主要结构设计规范有一定的把握和理解。之后在开发公司做了一年半的结构设计管理和两年的部门管理协调工作,工作重点由结构转向规划和建筑设计管理,通过自身不断学习和沉淀,对强排指标、建筑做法和结构优化有过颇深的研究,在专业协同方面,对土建设计和精装点位设计协同方面较熟悉;工作计划性强、执行力高,为人本分,做事踏实负责。

在xx市第一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结构设计师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所内结构设计任务分配;

2.组织配合其他专业组织完成所里分配的结构设计任务和校对审核;

3.配合甲方和施工方组织完成施工图审查和图纸会审工作;

4.及时协助施工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完成后期服务及相关工作。

在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期间:

1.负责xxx项目结构设计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万方)

2.制定结构设计任务书;

3.牵头组织结构优化;

4.协助参与建筑专业设计管理;

在xxxx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设计部经理期间:

1.事业部拿地强排方案协调对接;

2.督促协调各专业制定专业设计任务书

3.规划方案及施工图阶段各专业、管理、跟进;

4.对接各职能部门及集团设计部协调配合工作。

同时不断提高思想修养水平。参加工作以来,我没有放松自己思想修养的提高,通过读书、看报、看新闻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党的新思想新精神,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集体、认真工作,实事求是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政治思想修养不断进步。

努力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做到立足现状,着眼长远,通过书籍、网络等渠道,认真学习结构设计、优化等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并完成了《关于高层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综合分析》的论文。

通过这9年的工作,我完成了从一名学生到一名社会人的过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思想上和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刻苦学习,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为房地产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座落、面积、质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厂房系本人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出租厂房用途:合法合规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

出租厂房面积:房屋一楼一底280平方米,厂房1030平方米,共计 1310 平方米。

出租厂房质量:钢结构与砖混结构。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伍年。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月,每月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 )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租金时乙方支付保证金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以后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半年租金给甲方。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0.5元//平方米/月。

3、甲方和乙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甲方收取乙方合同订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乙方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半年租金和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次半年租金和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乙方人民币 元合同订金。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装修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星期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为收取总租金总天数的千分之三计算,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若遇国家或集体租用或征用,房屋补偿归甲方所有,生产补偿归乙方所有,合同终止。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未经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2、乙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甲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3、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l 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2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4、乙方需续租,应在租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

5、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6、乙方渝期10天不激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作任何补偿。

7、乙方违反租用期内任何约定,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剩余时间的租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对于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房租赁期间,若有工伤意外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租赁期间只能将房屋作合法的生产、加工、库房、办公等,不能作违法违规的生产、加工等,若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报案或反映,并视乙方违约。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盖章、签字有效(复印件无效),甲方、乙方双方各存

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代理人: 代理人: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

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政府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

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15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保温安装结束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80%;

(5) 竣工后3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16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17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18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9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20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21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22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23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24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发包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电梯厂彩钢库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西安电梯厂后院

三、建筑面积:

四、工程承包范围:±0.00以上钢结构工程(不含土建、装饰、水电、和防火涂料等工程)。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制作和安装工期合计为方确定并加盖公章确认的会审图纸和款到后三天开始计算,其中制作工期为个工作日;安装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定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乙方总造价的30%,主材到工地后付总造价的30%,余款在验工结束后一月内付,留5%为质保金,质保日期为一年。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五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出租房屋地址: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房屋租赁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乙方如期交还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租赁期间其他费用

1、甲方:房屋和土地的产权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自己生活使用的水费、电费。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未按期交纳应由乙方交纳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订立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六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雨棚钢结构工程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四、承包方式: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图纸

一、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_)、《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9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_)、《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_)、《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_)、《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_)、《钢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jgj78-91)、《热轧钢板和制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9-88)、《焊条分类及型号编制方法》(gb980)、《焊接用焊条》(gb133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结果分析》、《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手工电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三、图纸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2、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无。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单位及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计划,对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甲方应及时审定并提出明确意见。

4、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款并进行验收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根据甲方项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现场施工,应及时按施工要求向甲方报送工程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总工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结束后按要求提供肆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5、乙方进场前一周,应向甲方报施工组织设计。

6、钢结构验收规范中所有试验费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配合提出土建技术要求或图纸。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二、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延期开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可顺延工期;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予顺延。

2、暂停施工:

因甲方原因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每日500元,工期不顺延。

3、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4)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5)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6)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7)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支出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项目所在区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质量保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及时抢修事故,甲方自行抢修或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五、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施工的其他要求依据合同附件《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第七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1、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合同价款(大写):暂定人民币:(小写):¥ 。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部要求的收款收据,乙方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前提供甲方财务部要求的发票。甲方财务管理部于从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及收款收据时起算,15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对现场材料进行品牌、质量审核,不达标材料不得进场使用和安装。

二、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保证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按钢结构验收规范做相应材料、焊接等复试报告。

三、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以甲方开标前提供的样本为准,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以次充好的材料,因使用上述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乙方支付甲方结算价款20%违约金,并且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九条 工程变更与签证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甲方有权对本工程设计图纸提出变更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变更并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2、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提供正确的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

3、乙方不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执行签证,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六份。

6、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甲方公司制定的现场签证单格式,此单由乙方填写后附原始计量凭证,甲方及监理审核并须加盖甲方、乙方的公章,不符合本要求的签证单无效。

7、若该项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乙方在报审结算时应如实申报,如有意瞒报或未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变更后总价20%的违约金。

二、工程变更中的认价原则

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因此产生的工期相应顺延。确定原则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参照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使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三、工程变更中合理化建议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甲方、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三、结算

1、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每个钢结构雨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工程变更签证原件),逾期未提交部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部分结算款项。

3、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依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进行核实和结算,确认本工程结算总价,并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

一、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二、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将履行合同的时间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

四、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甲方处以乙方每天壹仟元整的罚款,此罚款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阶段性节点工期若延后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返工,直至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逾期交付而导致向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现,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日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一、与本次工程施工相关的城管、卫生、扰民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按甲方指定的接入点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每月按实际用量加损耗分担以市场价向甲方缴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的招投标文件、附件、会议纪要、洽谈函等书面资料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图纸所包含所有内容及双方有关工程的交底纪要、施工界面划分、工作联系单、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如乙方转包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在3日内清场撤离工地,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甲方:(章)

乙方:

年 月日

2022结构化表达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七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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