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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 外卖小哥的日常聊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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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 外卖小哥的日常聊天(8篇)
2023-01-06 22:29:2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一

职场礼仪是展现一个人职业化程度的最主要标准,礼仪不单单是礼貌,是职场人为人处世的基本前提。

职场礼仪,是指人们在职业场所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礼仪规范。学会这些礼仪规范,将使一个人的职业形象大为提高。职业形象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两种主要因素,而每一个职场人都需要树立塑造并维护自我职业形象的意识。了解、掌握并恰当地应用职场礼仪有助于完善和维护职场人的职业形象,会使你在工作中左右逢源,使你的事业蒸蒸日上,做一个成功职业人。成功的职业生涯并不意味着你要才华横溢,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你要有一定的职场技巧,用一种恰当合理方式与人沟通和交流,这样你才能在职场中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在职场中获胜。

在职场上,很多时候我们所接触的人都可能是自己第一次见的人,而这个时候,如何让那些对自己丝毫不熟的人最快地接受自己,职场礼仪无疑是很大的一个加分项。

职场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交往、沟通、情商等内容,包括基本的不迟到、不早退等等。

一个人如果能拥有较好的职场礼仪,那么在别人看来,这个人也会有较好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个人修养。

拥有良好职场礼仪的人能让上司更好地记住自己,而且还能得到更多的重用,有助于个人发展。

礼仪不管在哪儿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很难能够让一个人有很好的个人印象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大家会觉得你这个人是非常有礼貌的而且还很体贴,对于老前辈了来说,遇到有礼貌的新人是非常喜欢的

如果你没有礼仪何来谈的合作。在职场中如果你没有礼仪而且态度不好,那论谁会愿意跟你合作呢?当一个人的态度非常不好的时候我想不仅仅是公司的人不喜欢而且在外头合作的别的公司的人也会不喜欢的,这样会被排挤的。

如果你有礼貌了而且能够将领导给予的事情做得非常好,那么我相信公司很多的活动,或者说学习的机会上级会优先安排给你而不是别人,因此要做好不用容易,要靠的是毅力。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二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和教育科研的实践充分证明,课题研究对学校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向科研要质量、要效益,走科研兴教、科研兴校之路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在学校的课题研究中,一些学校有收获,有成果。但我们不可否认,课题研究闹忙一阵子,唱了一路的歌,结果却发现无词、无曲。即课题研究不能常态化,没有实效性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加强课题研究常态化对策的思考,是学校科研工作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一)重形式轻过程。

“申请课题——开题报告——结题报告”,这是现在很多学校和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基本程序。在整个程序里面,开题轰轰烈烈,有关人员都到场,笔记做得很完整,只是为了充实材料;而结题要么是草草收场,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交出一份结题报告,课题研究就结束了,要么在结题前搞临时集中进行材料突击,忽视最为重要的研究实践过程,以至于很多课题研究的结题报告是短期内胡拼乱凑的结晶,并没有多少实用价值。

(二)重演绎轻实践。

有些课题选题宽泛,研究的主要方式是找资料、闭门造车、做些文字资料,缺少实际的调查、测量、实验、统计、分析等方法,只通过理论的演绎推理,最终形成的研究成果脱离实际。

(三)重完成轻有效。

课题研究需要对教师进行培训,但一些学校的培训的问题也诸多。如课题理论材料、学习材料、培训材料随意性很大,没有围绕专题研究选择理论依据作为学习材料或者与专题没有关系,材料的来源比较杂,想到哪里,学到哪里,培训到哪里,找点学习资料,大家做做笔记,留个学习的痕迹。这些理论的学习到底有啥作用都不知道,是无效的学习,实质上这些行为就是一种敷衍,“为研究而研究,为课题而课题”,没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四)课题研究一味求新,缺乏后续研究。

为了追求所谓“眼球效应”,许多教师在选择自己的研究课题时喜欢标新立异。一旦出现新的动向或潮流,就闻风而动,课题研究中新名词、新概念迭出。殊不知,这些“新名词”、“新概念”的出现,许多老师一下子并不能真正了解和理会,反而拉大他们与课题研究之间的距离,进而产生畏难情绪。一味地求新求异,使教师教育科研缺乏主体性,阻碍对自身实际面临问题的洞察和捕捉;也让教师的课题研究变得曲高和寡,极大地挫伤全体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五)研究成果单一,只求编撰论文。

谈到教育科研,很多人认为就是撰写长篇大论的学术论文,似乎没有论文发表就不能称之为研究。一些教师为了一些考核打分,注重论文发表、获奖的数量,忽视平时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许多老师的论文大多是应景之作,并没有真正体现自己的科研成果。一些论文只是想方设法地引用大量的理论文献,似乎只要和精深的理论结合,就能彰显论文的力度和分量,进而造成论文话语方式的抽象,叙述结构的刻板,以及论点论据的空泛松散。这种“纸上谈兵”式的论文情结,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教育科研真正的实践探讨。

(一)领导层原因。

1。重视不够。一些学校领导虽然是课题的负责人,但是由于思想上并没有把课题研究放在重要位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参与,真正潜心研究课题的时间并不多,花在学校教学研究的精力比花在课题研究上的精力多。

2。水平不够。学校领导应该有引领教师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的水平,但由于一些领导主动学习的愿望不强,造成理论功底逐渐减退,实际工作深入不够,因此,在指导教师课题研究的深入上就力不从心。

3。时间不够。现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也越来越细,每个部门对学校进行直接的管理,这就造成学校管理工作存在压力,甚至忙于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如检查、比赛、活动等,如不完成就通报公示,在考核中扣罚。这样一来,领导根本没有时间静下心充电、学习,这也是课题研究不能深入的原因。

4。管理不够。虽然现在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管理网络都齐全,但实际工作中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即课题管理者缺乏对学校课题管理的实质性、有效性的管理。因此有些课题管理者只是完成表面的一些工作,真正对一些课题研究工作思考甚少。如每学期课题研究的目标是什么,如何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等一系列问题。

5。评价不够。对幼儿园课题研究的质量考核目前还存在软性的评价,如果要说量化,也就是每学期的课题计划、总结,课题的一些过程性表格是否完成,论文是否完成。只要这些完成了,教师的课题工作也算基本完成。而对在课题研究中的实效性的考核评价体系是缺乏的、困惑的,这是造成课题研究到一定的程度就停止不前的一个原因。

(二)教师层原因。

1。教师对研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看似教师都参与课题研究,但实质上很多教师只是为了完成学校的课题任务,真正重视课题研究,真正把课题研究作为自己工作的基本方式的老师非常少,造成教师对课题研究的认识非常浅。

2。教师对研究的方法掌握甚少。任何课题的研究都有其独特性,必须弄清楚他们的内涵和外延,研究的路子才不至于走偏,但目前很多教师对课题研究的实质内涵、操作步骤都不太明确,重视不够,不深入思考和探索研究的价值与研究的方式方法,不会研究也就显而易见了。

3。教师对自我提升的意识不强。课题研究需要教师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及研究能力,需要不断学习,但很多教师自我提升的意识不强,研究的主动性不强,对自身要求不高,做到什么份上也不追究,没有强烈的自我成就需要,必然出现操作不规范、不到位、不成型的结果。比如,课题培训学习,只是应付而已,学习时参而不与,心不在焉。

4。教师承担的保教任务过重。目前学校的现状不仅是领导没有时间深入课题研究,对教师来说同样面临工作压力大、工作任务重的现状。一线教师要完成学校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备课、上课、环境创设、家长工作、保育工作、比赛活动等,认真完成这些工作已经很忙,那么静下心来学习、静下心来研究只能成为一种愿望。

(一)提高课题意识是课题研究常态化的前提。

开展课题研究可以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能力和综合素养,推进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幼儿园一定要明确开展课题研究的目的,增强课题意识。一是学校领导要提高认识。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明确幼儿园开展课题研究的目的所在,当好学校课题的领头羊。二是要创造全园深入研究的氛围。学校要给教师正确的引导。如聘请专家或教科室的领导来园进行培训,开展座谈讨论等活动,让教师明确课题研究的重要意义及对教学的促进作用,明确课题研究不只是教授、专家的事情,也是教师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二)强化课题管理是课题研究常态化的核心。

一是要加强对课题负责人的培训。首先要提高课题负责人的管理意识和管理主动性。可以通过签订课题负责人责任书,课题负责人的课题工作的每周每月汇报,课题负责人的管理经验交流等形式,帮助课题负责人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提高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研究的每一个环节管理的实效。如课题方案的管理。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进行剖析,找到具体的研究问题,了解此课题的研究现状,结合幼儿园自身的特点讨论可以从哪些角度入手开展研究;教师课题计划的管理。要从教师课题计划开始抓起,指导教师如何制订课题计划,并要对教师的每份课题计划细心阅读,并及时给予教师意见和建议,使教师的课题计划有质量、可操作;课题过程的管理。要经常深入一线,对于教师的研究现状,研究困难,研究亮点,要做到心中有数,即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教师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课题学习的管理。要避免学习随意性、无效性的现象,因此,课题负责人要在培训上多加思考,学期开始制订的培训计划要有系统性、针对性,学期中的培训过程要有坚持性和实效性。用心组织,用心指导,才会培养出用心的教师。

(三)提高研究能力是课题研究常态化的关键。

课题研究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发现问题需要教师有一定的问题意识,能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意识地观察、记录、思考;分析问题需要教师做出判断,什么问题值得研究,可以从哪些角度入手进行研究;解决问题需要教师了解并运用一定的研究方法。因此,课题研究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理论修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这样才能对自己的实践进行反思,体会到“原来这样做更好”。

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方法多样,一是学校组织教师集中培训和学习,学习形式多样,可请专家进行讲座、骨干教师进行经验交流、研讨交流等;二是创造条件给予教师外出学习提高的机会。让教师走出校门学习,这种学习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三是搭建舞台。学校要给予教师锻炼的机会,开展一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比赛活动,这种比赛不仅仅局限于教学活动的展示,可以涵盖很多,如课题记录的比赛,课题心得的比赛,课题活动组织的比赛,课题情境创设的比赛等,使每个教师都有机会发挥。让教师感受到自身在研究中获得的成绩,这对教师研究自信心的提高也是有帮助的。

(四)完善课题制度是课题研究常态化的保障。

完善、落实好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制度,是确保课题研究有序、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一是要将制度深入人心。可以制作制度小手册,人手一份,随时可以翻看,做到人人知晓。二是要严格执行制度。可以层层签订课题研究责任书,做到研究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三是政策鼓励。学校可制定一定的政策对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让教师获得参与研究的好处,如有利于评职称、物质奖励或获得一定的荣誉等。有了一系列的保障后,促进学校的课题研究趋于常态化、深入化。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三

前 言

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

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

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

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

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超过50%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参股企业”,指万科所持股份少于50%的企业。

第一章 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4.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填写职员报

到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试用与转正

5.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职员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

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6.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包括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职员可填写《新职员基础在职培训清单》、《新职员入职培训情况调查表》、《新职员熟悉部门情况练习》和《职员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人员须由总部财务部审核),主管该业务口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分公司正副总经理、总部部门正副经理及以上人员需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职员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8.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职员的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入职引导人

9. 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职员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向新职员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职员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职员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搭乘班车等,新职员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工作时间

10.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工作时间安排可能略有差别,职员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第二章 职员纪律

职员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办公管理

上班时,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除外勤工作者以外,职员上班衣着基本分为:

星期一至四

男职员:着衬衫、西装、深色皮鞋,系领带;

女职员:着有袖衬衫、西装裙或西装裤、有袖套裙,着丝袜皮鞋;

星期五

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短裤、无袖装、超短裙不在此列。

公司另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上班时间职员应佩戴名牌。转正后,公司将根据职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名牌及印刷名片。

办公时间职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洽谈室内进行。

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职员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它规定详见公司有关办公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记住刷(打)卡,若因故不能刷(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如代他人刷(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5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本年度薪金级别不予上调。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刷(打)卡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或不超过当月薪金20%的经济处罚。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职员层由所在部门的经理签署意见,管理人员由上一级 领导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单应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单位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病假累计半年以上者,至第七个月起按岗位薪金数额的70%为基数发放。

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午餐补贴。

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工作相关责任

公司鼓励职员相互间积极沟通交流,但切勿妨碍正常工作。

职员要经常留意告示板和公司网页上的信息,但切勿擅自张贴或更改板上的通。

职员会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到一些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办法。在受到损伤或观察到某些危险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 薪金

发薪日期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支付的是职员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前将薪金(不含午餐补贴)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帐户内,职员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薪金系列

职员薪金一般由岗位薪金与福利补贴两部分构成;薪金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福利补贴包括住房补贴、午餐补贴、工龄补贴、司龄补贴、饮料费。

补贴、社会保险(含商业保险)等一般以职员岗位薪金为基础计算基数。

岗位薪金评定的依据是:职员所在工作岗位的职责、职员工作能力、贡献。

职员薪金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在集团范围内岗位薪金的定级采用统一标准。

薪金调整机制

职员岗位薪金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岗位薪金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岗位薪金。

(2)公司将根据职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着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集团办公会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职员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薪金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职员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岗位薪金。

岗位薪金晋级,新的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十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

公司可根据职员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除此以外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置其他的岗位薪金调整形式。

第四章 福利

假期

职员可享受本手册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职员的薪金。

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职员可以按规

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只扣除当日午餐补贴。

每年职员只能在年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其待遇;职员可根据工作的

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

取假的一般程序:

(1)职员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2 )具体休假时间,职员层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由所在部门与总部人力资源部协商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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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或探亲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5天;

(2)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50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或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或探亲假。

重要节假日

元 旦 放假1天

春 节 放假10天

五一节 放假3天

国庆节 放假3天

探亲假

(1)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30天的探亲假;

(2)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

(3)已婚而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四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此假应在第四年享受;

(4)由于业务拓展需要被派往原工作城市外非家庭所在地工作,且外派时间超过5个月,职员可享受上述规定探亲假;

(5)享受探亲假者,公司将一次性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7.年休假

工龄y(年)

年休假时间

1≤y5

5天

5≤y10

10天

10≤y20

15天

y≥20

20天

(1)高中毕业直接考入大专院校的,大专院校的学龄每二年折合一年工龄,硕士以上学龄计入工龄;

(2)享受年休假者,公司将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其它费用。

8.婚假

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

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5个月内取假。

9.丧假

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5天。

10.调动假

异地办理行政和户粮关系调动手续,给为期7天的假期一次。

11.女职员产假

产假

领独生子女证

增加假期

产假合计

非晚育

90天

35天

125天

晚育

105天

35天

140天

(1)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

(2)产假以产前后休假累计。

12.男职员护理假:10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13.哺乳假

小孩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给母亲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不含午餐时间)。

14.计划生育假

职员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

15.公司为深圳地区职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项目。外地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决定执行。

16.对于长期外派和外地公司的转正职员,若当地未实行相应医疗保险,则实行医疗费用定额管理,由各地公司单列会计科目。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向所在单位领导说明,经同意方可前往就医。

17.购买医疗保险后,职员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职员报销医药费。

贺仪与奠仪(限转正后)

18.贺仪

(1)如职员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限转正后),符合晚婚条件,请将结婚证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2)如职员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出示《独生子女证》,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3)如职员在子女入学一个月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职员子女入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为职员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仪人民币1000元整。

19.奠仪

职员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一个月内知会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以奠仪人民币1000元整。

独生子女费用(限转正后)

20.自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公司每月给予保育费补助30元,并给予独生子女医疗补贴100元整,此部分金额随同保育费一同发放。

21.夫妇同在公司的只能一方享受此待遇。

职员活动

22.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3.一般来说职员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嘉年华春节晚会、郊游等。

职员宿舍

24.公司购置的职员宿舍是公司的固定资产,职员可依据公司规定申请入住;任何入住公司宿舍的职员须与公司签订“住房契约”并按规定交纳租金。

25.公司职员宿舍的分配,综合考虑岗位责任、工作年限、婚姻状况等因素。

第五章 奖励和处分

奖励

1.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着;

(5)培养和举荐人才。

2.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3.职员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集团领导签发的纪念金牌。

处分

4.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

(2)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3)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6)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7)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8)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9)擅自 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10)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1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规等。

5.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章 培训、考核与发展

培训与发展

1. 公司管理层以为职员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己任。在公司,职员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大量训练和发展机会。

2. 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职员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

职员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

职员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

职员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

职员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技术知识;

职员的经验将是职员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

职员在万科的经历将有助于职员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同时,职员还能交到很多新朋友;

……

3. 培训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

培训是职员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

培训体系

4. 培训的举办由集团一级培训和分公司二级培训共同运作。

5. 集团一级培训由总部人力资源部主办,主要负责主管级以上人员的管理培训,专业讲师培训,集团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在深地区的新职员培训以及职员自我管理培训;同时负责集团的培训管理工作。

6. 二级培训体系由各分公司主办,针对实际需要开展业务培训和新职员入职培训,并组织本公司业务、管理骨干参加外部培训。

培训形式

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脱产培训、在职培训、自我启发。

7. 脱产培训是就管理中共性的、有必要让职员理解和掌握的东西(如工作必须的技能、知识、公司理念等),对职员进行的集中脱产培训、研修。这种培训由专任讲师授课或主持。

8. 在职培训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职员的培养训练。即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调整工作、听取汇报和意见、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对职员进行的指导。

9. 自我启发是指职员自己加强学习,提高修养,不断开发和提高自身能力。为此职员必须要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以获得进步和发展,其中“挑战性的工作角色”是最重要的培训过程。

培训种类

培训种类主要有以下五种:

10.公司内部课程:作为万科职员,为进一步了解公司,适应岗位职责要求,职员可申请或被指定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课程类别主要有:公司理念推广、自我开发、管理研修、专业技能训练等。

11.公司外部课程: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职员可申请或被选送到外部管理顾问公司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具体规定可以查询《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12.双向交流

职员若是总部职员,为增强工作实感,有可能被指定到一线经营单位去学习锻炼1-6个月。

职员若是一线骨干人员,也有可能被指定到总部或其他对口业务单位联合办公0.5-2个月,使职员有时间、精力来总结提炼职员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以利于在集团范围内交流,实现集团资源共享,同时进一步系统了解公司运作特点。

13.个人进修

公司除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职员的素质外,也鼓励职员到大专院校 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形式有脱产进修和业余进修,其中脱产进修的申请条件要求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

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后,职员的结业(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须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个人进修的审批程序及获批准后的有关待遇规定详见《个人进修管理规定》、《关于选派高级管理人员出国留学和赴境外进修的有关规定》。

14.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经验,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荣获嘉奖的职员到外地考察。考察单位包括境内外的优秀企业或机构。

培训积分制度

15.职员参加各种培训并获得结业后,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积分,积分将是职员在万科参加培训的最全面记录。年度累计积分的多少是职员晋级或晋升的参考标准之一。不同类别的职员积分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职员可以查阅《万科集团培训积分管理制度》。

培训信息公布和查询

16.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公布培训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培训服务概览、月度培训及研修计划、外部培训信息、周培训信息以及网络版《培训资讯》。职员可以登录到万科主页上查询或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专职人员。

考核评估

17.为帮助职员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根据实际以分公司、部门为单位按月度展开适度的考核;同时每年总部人力资源部将进行全面性的职员考核,通过职员与直接上司共同填写《年度考核评议书》,对职员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员薪金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18.在月考核中成绩良好者当月岗位薪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则可适当下浮;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单位)低下水平者,将丧失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职员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内部调动

19.公司有权根据职员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职员调至集团内任何公司、任何部门工作,亦有权按业务需要指派职员前往全国各地及海外公干。这是由于我们深信这将有利于发挥职员的潜质。当然,这必须事先获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完备调离原单位手续,交接好工作。任何集团系统内私人协议调动都是公司不允许的,违者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20.总部人力资源部将经常公布集团内部职位空缺信息,职员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晋升机制

21.公司鼓励职员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职员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2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职员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着;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7)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23.公司行政职级顺序为:

行政直线: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其他更高职位

行政支线:助理职、副职等非直线职位列入行政支线

第七章 劳动合同

1.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适用范围

3.职员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

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5.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6.新入职的职员,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7.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8.公司与职员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9.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部人力资源部同意和征询职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1)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11.公司与职工委员会委员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委员会同意。

12.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完备调离手续

13.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完备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职员手册》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部人力资源部(深圳地区)或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非深圳地区)办理退房手续。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租住公司住房的,必须与公司签定续租契约,租金按市价收取,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离职职员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定《离职人员档案管理协议》。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14.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离职面谈

15.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资源部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16.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职工委员会、总部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1.公司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职员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沟通渠道

&nbs p; 3.集团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及职工委员会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职员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意见调查

4.公司将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式意见调查向职员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职员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职员可主动通过《万科》周刊、公司网页(网上交流)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职员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职员以相应的答复。

信息沟通

5.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采用《万科》周刊、万科网页、邮件、公告板、会议等渠道向职员通报公司近期的经营管理信息,所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职员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对这些信息的分析与判断也是帮助职员个人成长非常好的手段。

申诉程序

6.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见下图)。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7.原则上,职员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部人力资源部、职工委员会甚至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职员采取申诉渠道①逐级反映情况;当职员有认为不方便通过申诉渠道①途径申诉时,申诉渠道②也同样被推荐采用。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申诉渠道③),但当职员坚持认为有必要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时,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页总经理信箱以及其它方式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8.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职员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单位第一负责人及总部人力资源部,职员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负责人或部门申诉。

职员申诉程序

注:除以上机构外,由职工委员会与总部人力资源部、法律室成员组成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员在劳动纠纷方面的申诉。

第九章 职工委员会

1.职工委员会是代表全体职员的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职工委员会的委员分布在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公司,由职员投票选举产生。

2.职工委员会由主席一名,执行委员、委员若干名组成,均为兼职;设专员和秘书各一名,负责日常工作。专员办公室设在公司总部。

3.职工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包括:

(1)参与决定职员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的使用;

(2)参与决定企业职员集体股以及职员集资成立的专项基金的运作和分配方案;

(3)参与公司住房制度改革、职员文化建设及培训方案的制订;

(4)参与职员薪金、奖金分配方案、劳动用工制度、职员持股计划及劳保福利待遇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过程;

(5)维护职员的合法权益、监督职员医疗保险、待业保险以及养老保险方案的实施;

(6)充分反映职员意见,接受职员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提出的投诉,并与管理层交涉;

(7)对侵犯公司利益和职员合法权益的管理人员提出弹劾;

(8)组织集团内部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9)管理“万科员工共济会”,依据章程为会员提供援助。

第十章 职员职务行为准则

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职员,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 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经营活动

5.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权从事投资业务。

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兼职

7.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8.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9.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参与经营管理的;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利益

10.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11.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12.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13.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14.职员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15.职员不得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佣金和回扣

16.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交际应酬

17.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18.集团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19.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保密义务

20.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1.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保护公司资产

22.职员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工作纪律文明规范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不在办公室吵闹、打牌或下棋。

2.不用办公电脑看电影、玩游戏、看股市行情等与公务无关的事情。

3.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与公务有关的礼券、礼品和现金应坚决拒收;当场不能拒收的,事后应主动退回;无法退回的,应及时(不超过一个月)上交所在单位。

4.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传的不传,不在连接内、外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文稿,不在连接外网的电脑上处理内部公文。

二、接电接访文明规范

1.接待来访时,做到热情、和蔼、友善、耐心,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受理、按时办结。

2.对来电或来访,应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不推诿敷衍、藐视傲慢、厌烦动怒。

3.客人到访应起身相迎,主动让座、请茶,耐心询问来访目的,及时解决问题,不能马上解决时应讲明原因并致歉,告别时应起身相送。

4.对来信以及电子邮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做好处理记录并将原件归档备查。

5.当被访人不在时,应协助联系或请来电(访)者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及时转达。

三、办文办会文明规范

1.行文要规范,公文格式、文种恰当,上报、下发、抄送的范围应符合规定,避免误报、滥发、乱送。

2.文风应朴实,言之有物、简明扼要,防止空话、套话、废话。

3.要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提倡少开会、开短会。

4.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参加会议要准时,在指定区域靠前就座,不无故迟到、缺席、早退。

5.出席会议应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整到振动档。

6.会后让来宾先退场,与会人员再有序退场,并将废弃物带出会场。

四、办公就餐文明规范

1.自觉遵守办公区域管理规定,保持环境整洁,办公场所应经常清扫,室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

2.爱护公用设施,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做到办公室人走灯关、门窗关闭。

3.上下电梯要礼让,做到先出后入,依次进出。

4.讲究个人卫生,不留过长指甲,保持口气清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5.应遵守就餐时间并自觉排队,高峰时段用餐完毕即离座,不宜久坐不起、高谈阔论。

6.爱惜粮食,根据个人食量合理取餐,不乱倒剩菜、剩饭。

五、言谈举止文明规范

1.熟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等文明用语;不讲脏话、粗话,不开低级庸俗玩笑,不用网络或手机传播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2.与人交谈时,语气要谦和,切忌语气急躁、生硬、嘲讽、傲慢。不讲“不知道”“不清楚”、“现在休息”等办公忌语;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3.电话铃响应尽快接听,使用“您好!请讲”等规范语言;主叫方应主动通报单位、姓名;通话内容言简意赅,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进入他人办公室前要轻声敲门示意,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积极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恰当使用方言和外语。

六、服饰仪容文明规范

1.着装要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端庄大方,搭配和谐。

2.根据不同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工作场合着装要庄重得体,饰物佩带要简洁雅致。

3.女士淡妆为宜,不浓妆艳抹、过分修饰,发型、发色应适;男士头发不宜过长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五

目录

第一条总则

1.01定义

第二条服务

2.01服务的范围

2.02服务的标准

2.03估计的人月数

2.04附加的任务

第三条人员

3.01关键人员

3.02关键人员的更换

3.03组长

3.04身体健康

第四条对服务承包者的付款

4.01对费用的估计

4.02上限金额

4.03雇主提供的支持的费用

4.04应急金额的使用

4.05付款货币

4.06付款方式

4.07付款程序

4.08因不满意进展而停止付款

4.09涨价

4.10最终付款

第五条雇主的义务

5.01由雇主提供的支持

5.02雇主给服务承包者配备的人员

5.03对服务地点和现场的进入权

5.04雇主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1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2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3档案

6.04信息和进展报告

6.05转让任务和/或分包合同

6.06避免利益冲突

6.07保密

6.08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的关系

6.09赔偿第七条通用条款

7.01适用法律

7.02雇主的财产权

7.03雇主的控制与批准

7.04保险

7.05变化

7.06合同条款

7.07延误的通知

7.08审计

7.09将先前所有的协议与谈判都结合起来

7.10完成证书

7.11保证

第八条纠纷、仲裁和终止合同

8.01纠纷

8.02仲裁

8.03强制实施

8.04继续执行的义务

8.05暂停付款

8.06终止合同

8.07终止程序

8.08不可抗拒力

第九条防止舞弊

9.01舞弊的定义

9.02对舞弊的惩罚

第十条执行

10.1生效

10.2开始日期

10.3通知与地址

10.4修改

10.5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称雇主)与(_______)为另一方(以下称服务承包者)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本合同(连同___份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鉴于雇主依据本合同要求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以下称服务)和服务承包者同意按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

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01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汇,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a)“合同”是指由雇主和服务承包者签定的合同,按由双方签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记载,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录以及以参考资料形式列人的全部文件。

(b)“服务承包者”是指其执行服务的建议已被雇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雇主”是指其雇用服务承包者执行服务的一方。

(d)“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是指由雇主免费为服务承包者执行合同项下的服务而提供的数据、服务、设备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雇主或服务承包者,视情况而定,而“双方”是指他们二者。

(f)“人月”是指相当于一个日历月期限的服务,其以在176个工作小时提供这样的服务的人为依据。

(g)“人员”是指作为雇员由服务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雇用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员。

(h)“服务”是指由服务承包者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

第二条服务

2.01服务的范围

服务承包者将依据在附件___________中所阐明的职责范围(tor)/工作说明(sow)的最终条款和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执行服务。

2.02服务的标准

服务承包者将利用其专门的技术完成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依据在tor/sow里所规定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另外普遍适用于合同所要求服务类型的最高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服务承包者将认真负责地履行其义务并将时时刻刻为雇主的利益而工作。为了达到这些目的,经雇主的同意,服务承包者将应提供具有充分素质和经验的人员并为圆满完成服务提供所需的人数。关键人员的简历作为附件____的附录附上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估计的人月数

双方同意服务承包者将依照作为附件___附于合同的工作计划执行服务。为了执行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服务承包者将提供总人月数为____的服务。除非经双方另行同意,服务承包者将没有义务提供超过上述总人月数的服务。

2.04附加服务

已达成协议,雇主可以在本合同项下不断分配在合同总范围以内的其他有关工作给服务承包者去完成。执行这种附加服务的期限和条件应经雇主和服务承包者相互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条人员

3.01关健人员

服务将由在附件____中所指定的人员并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内完成。经雇主事先同意,服务承包者可以在适当时对这样的期限进行调整,以确保有效地执行服务,不过这样的调整将不使在合同项下的付款超过在4.02条所提到的上限金额。

3.02关健人员的变更

除非服务承包者会另行书面同意,关键人员将由在附件____中所列那些人组成,而且将不得改变。

3.02.1在有任何关键人员在完成他的服务合同之前由于超出了服务承包者所能控制范围的情况,又未经雇主许可而辞职、被解职或被撤走的情况下,服务承包者应当在不给雇主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提供一个资质相当或更好,且雇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报酬不超过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报酬。

3.02.2雇主可以以类似的方式给服务承包者发出书面指令,说明理由,指示他更换他的任何被雇主发现不合格、没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关键人员。

3.03组长

服务承包者将保证由一位经雇主书面批准的组长在执行服务期间的所有时间都对在现作业负责并负责服务承包者与雇主之间的联络。

3.04身体健康

服务承包者负责确保其所有关键人员都身体健康,能够提供在合同项下的服务。

第四条对服务承包者的付款

4.01对费用的估计

在附件___中列出了对费用的估计。

在此拨出一项用于应急的预算金额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数字表示金额)。

4.02上限金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将不超过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数字表示金额)。

4.03由雇主提供的支持的费用

所规定的上限金额已经明确,雇主将免费向服务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规定的支持。如果不及时提供任何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服务承包者可以征得雇主的批准,自行购买所需项目,费用从合同出并相应调整上限金额。

4.04应急金额的使用

在超过估算的费用方面的付款可以从应急金额列支,只要这样的费用在发生之前经雇主书面批准,而且如果有绝对必要并符合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收费率(如有的话),方可使用应急资金。

4.05付款货币

除非另经雇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币支付。

4.06付款方式

在随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中规定了对服务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务付款的方法和金额以及服务承包者可以报销的开支类型。

4.07付款程序

以下列方式开服务账单和付款:

4.07.1雇主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三十(30)天内向服务承包者支付金额为____的款,作为启动工作的开支,但需要服务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确认的预付款担保,其金额等于预付款额。预付款金额由雇主冲账,方式是从服务承包者的付款发票面额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额收回为止。但是预付款收回期不应超过合同期的一半。

4.07.2服务承包者将向雇主提交所提供服务的和可报销费用的月度发票,附上由雇主合理要求的这类的凭证。付款发票应按要求由雇主授权的一位官员会签和按本合同条款核实所要求的金额是应付的和可付的。雇主应在收到付款发票和凭证后三十(30)天内向服务承包者付款。

4.07.3如果任何付款发票有任何错误或包含有任何没有证据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雇主将从付款发票上进行适当的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服务承包者。将对没争议的发票余额进行付款,不得延误。服务承包者可以在随后的付款发票中附上补充凭证,重新提交任何有争议的扣除部分。

4.08因不满意进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务承包者的工作进程以雇主的意见是由于服务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况而落后于所批准的工作计划百分之二十(20%)以上,则雇主可以扣压对服务承包者发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码补到那个进度的百分之二十(20%)为止。在因服务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现重大延误的情况下,对活动计划的任何变动绝不能包含为弥补延误给服务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涨价

调整率=协议调整率十[协议调整率×(1-i0)/i0),式中:

i代表调整时的价格指数;

i0代表签合同前一个月的价格指数。对任何一个调整期收法率的调整将不超过百分之十(10%)。

4.10最终付款

在服务完成时,服务承包者应迅速提供最终账单。只有在由雇主授权的官员发了完成证书并由服务承包者与其发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证书之后才能进行最终的付款。服务承包者在收到最终付款时应提供签字的清帐单。

第五条雇主的义务

5.01雇主提供的支持

雇主应以在本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中所列的设施、设备、数据以及服务的形式免费向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提供。

5.02雇主给服务承包者配备的人员

雇主应分配其人员与服务承包者一起工作。这样的人员将受服务承包者指挥和监督,不过,他们依然是雇主的雇员,而且他们的工资以及其他费用将由雇主承担。这样的人员名单与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中进行介绍。

5.03进入服务地点和现场的权利

雇主要保证使服务承包者有权进人为有效执行服务而需要进人的全部地点和现场,只要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满足所规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务承包者对这样的土地或财产由于这样的进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将负责任,只要这样的损失是由于服务承包者或其人员的有意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雇主的其他义务

雇主有及时出证明和按发票付款的附带义务,有义务合作而不是妨碍服务的执行和不是无理扣压或推迟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1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1.1服务承包者应:

(a)以正确的判断和最高的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遵照所有有关法律和规定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结果为雇主带来最大的好处;

(b)接受对本合同项下要执行服务的全部责任,其是服务承包者对雇主的义务;

(c)以高效而勤奋的态度进行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将可报销的费用降到最低限度,而不使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受影响。少(d)服务承包者应依照并严格遵守任何关于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伤亡补偿、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的法律以及环境、税和其他法律。

6.02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2.1服务承包者应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雇主所进粉的任何审查或批准将不能卸去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2.2一旦雇主单方面所进行的任何重大变化会对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负面影响,则服务承包者可以要求发一书面免除责任书,免除这样的变化会对其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的程度。

6.03档案

服务承包者应:

6.03.1在服务方面保存准确而系统的档案和账目,在形式和细节上要符合通常的习惯做法并足以准确地确定所要求的费用和开支都是正当发生的并已付了款的。

6.03.2允许雇主按要求授权的代表随时检查其档案和账目一并审计之。

6.04信息和进展报告

服务承包者应向雇主提供月度进展报告以及按雇主随时提出的合理书面要求的形式和内容提供与服务有关的其他这类信息。

6.05转让任务和/或分合同

6.05.1除按在最终的tor/sow里所阐述的情况或随后经雇主书面批准的情况外,服务承包者不得将在本合同项下要执行的;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给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雇主对将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务承包者聘用分包者执行服务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准将不得解除服务承包者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6.06避免利益冲突

6.06.1服务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或结束或终止之后的作用仅限于提供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伙人或下属都失去竞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任何合同的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财务利益或会造成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关系的资格,但雇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况除外。

6.06.2任何现有的合同、财务利益或按上述规定认为会构成利益冲突的关系都应在合同谈判期间向雇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签定以后出现的冲突将应立即报告雇主,请求就采取适当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保密

除事先经雇主书面同意外,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将为服务的目的而透露给他们的任何信息告诉给任何人或单位,不管是服务承包者,还是其人员,也不得公开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或作为服务结果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这样的信息于执行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08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的关系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解释为在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建立主与仆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其可以理解为服务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个独立承包者,而不是雇员的地位。

6.09赔偿

服务承包者同意赔偿、保护以及自负费用为雇主与其代理人辩护,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在实施其服务中的所作所为,其中包括而不限于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权和专利所引起的诉讼、索赔以及责任。

第七条通用条款

7.01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适用法律并将迅速对要他们注意的任何违反采取改正措施。

7.02雇主的财产权

7.02.1对档案和其他文件的

在执行服务过程中所编纂或准备的报告、全部有关资料以及其他辅助记录或材料将都是雇主的绝对财产,而且不经雇主事先的书面批准,将不得由服务承包者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目的。

7.02.2下列设备将依然是雇主的财产:

(a)由雇主为服务承包者实施其服务而提供的;以及

(b)为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目的由雇主购买的或由服务承包者代表雇主所购买的。

7.03雇主的控制与批准

雇主将以书面形式任命一位官员监督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并经授权就所有有关事宜作出决定和给予批准。服务承包者应按合同所要求的限度在就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有关重大事宜采取行动之前先与雇主或其授权官员进行磋商并取得其批准。

7.04保险

7.04.1服务承包者应负责对为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买设备进行保险,以防备其受损失或破坏。

7.04.2除了可视情况和要求所投的任何其他职业责任保险并,服务承包者应负责为其执行服务的人员进行人身、健康、事故、旅行以及其他风险投保并维持保险。

7.05变化

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向服务承包者发书面通知的方式追发指令,要求额外的服务,下令删去本合同所含盖的服务或在合同的总范围内进行更改和修改。除事先取得雇主的书面批准外,服务承包者将不得进行任何增补、变动、修改以及删除。

7.06合同期限

对本合同而言,估计从服务开始到完成为止所需要的期限约为____日历月。

7.07延误的通知

服务承包者在其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中遇到延误的情况下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这样的延误通知雇主并可要求适当延长完成服务的时间。只要能够确定服务执行延误的原因不是由于服务承包者的过失,可以延长时间。

7.08审计

服务承包者应保存对全部账目、开支、工资以及费用的清晰而有条理的记录。由服务承包者提交的月度付款发票应经雇主对照服务承包者的记录进行审查或核实。与这样的审查或核实相联系的开支应由雇主负担。

7.09所有先前的协议和谈判的统一

都同意本合同表达了双方的全部理解、承诺和特别条款并统一、综合以及取代从前的全部谈判、理解和协议,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7.10完成证书

当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完成而又令雇主满意时,应由雇主发给服务承包者一完成证书。发证书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

7.11保证

服务承包者要保证它没有为取得本合同而给雇主的任何官员或人员任何金钱、礼品或其他好处,而且将不在合同期的任何时间给或承诺给这样的人员任何金钱、礼品或其他好处。对本保证的任何违反在适当的情况下将构成终止本合同的充分依据。

第八条纠纷、仲裁和终止

8.01纠纷

由执行合同或与合同相联系而产生的任何纠纷都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求得解决。在这样的协商开始后三十(30)天内尚不能解决,合同双方应将纠纷呈交有关监督机构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调解。如果纠纷在提交监督机构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后三十(30)天竹仍然不能解决,其应提交仲裁。

8.02仲裁

8.02.1仲裁应以下列方式进行:

(a)在雇主和本国服务承包者之间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应向互相同意的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本国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仲裁;

(b)在雇主和外国服务承包者之间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应按在合同中所作的规定或以另行同意的方式申请立案仲裁。

8.02.2仲裁裁决是最终的裁决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在玫到仲裁裁决后六十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03强制执行

由仲裁做出的决定可以在中国任何合法辖区的法院强制由本合佩双方中的一方执行。在由此引起的诉讼的情况下,合同有关方会~特地提交上述法院裁定。

8.04继续执行的义务

在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出现纠纷期间,后者应继续认真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8.05暂停付款

如果在下列事件中有任何事件发生并继续下去,雇主可以以向服务承包者发书面通知的形式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对服务承包者的付款:

(a)在服务承包者执行服务方面的过失、未能或拒绝以与合同相一致的方式执行服务;

(b)在接到要求其纠正缺陷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去做。

8.06终止合同

8.06.1在不损害在法律上享有的这种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硬拍情况下,雇主可以在任何时间终止整个合同或不断分步终止合同,情况如下:

(a)如果在本条8.05款中所提到的条件中有任何条件在接到停止向服务承包者付款的书面通知后继续为期三十(30)天,雇主可以以向服务承包者发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合同。

(b)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可以为方便而在服务承包者接到书面通知后六十天(60)后终止合同。

8.06.2由服务承包者终止合同

服务承包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雇主通报在其能合理控制范围之外所发生的任何情况或事件,其会使他无法执行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由雇主以书面形式确认所存在这种情况或其未能在自接到这样的通知起十五(15)天内对通知做出反应时,服务承包者可以据此在雇主接到这样的书面通知三十(30)天后终止合同。

8.07终止程序

8.07.1一接到终止本合同的通知,服务承包者应立即采取措施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使服务结束并使开支减到最低限度。

8.07.2在本合同终止时,除非本合同终止是由服务承包者的过失所引起的,服务承包者有权全部收到对这样的终止所花的费用和与有序撤销其服务相伴随的合理费用的补偿。

8.08不可抗拒力

8.08.1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如果这样的一方在事件发生后的十四(14)天之内给另一方一书面通知,说明事件发生的情况,只要无法履约的情况继续多久,该方这样的义务就停止多久。

8.08.2任何一方都不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或这样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而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义务。

8.08.3这里所用的“不可抗拒力”一词应指罢工、封闭工厂或其他工业动乱、公敌的行动、战争、封锁、起义、动乱、流行病、滑坡、地震、风暴、闪电、水灾、道路冲毁、国内动乱、爆炸以及其他任何类似事件,都不在任何一方的控制范围内,都不是双方的责任,而且即使任何一方尽了应有的努力,也都无法克复之。

第九条防止营私舞弊

9.01营私舞弊的定义

服务承包者必须勤勤恳恳和兢兢业业地履行其职责。它的人员必须时刻遵守和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并保持最高标准的公正性和道德规范。对任何读职、对规定的任何违反、对任何欺诈、对任何腐败都将进行诉讼。为此目的,现将这类犯罪界定如下:

“渎职”是推阴反务承包者和/或其人员未认真、负责并在职业上尽其所能履行其职责。

“违反规定”是指在执行本合同中基本没有按照任何适用的规定的要求做,从而构成无视或回避这样的要求。

“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以不正当的手段影响合同的执行,从而对雇主造成损害,而且包括与其他方面进行勾结,以图获得不公平的好处,进而剥夺雇主正当执行合同的好处。

“腐败”是指建议给、给、接受或索要任何价值的东西,以影响政府官员或雇主的职工在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任何事情上的行为。

9.02对营私舞弊的惩罚

9.02.1一旦服务承包者和/或其人员未认真、负责并在职业上尽其所能履行其职责,将给予他以书面警告。

9.02.2服务承包者的任何人员犯有如上面所界定的违反规定罪,将被撤出项目现场并被禁止做这类工作,为期三(3)年。

9.02.3如果服务承包者参与任何欺诈活动,本合同将失效,而且将禁止服务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员参与竞争任何合同,为期五(5)年。

9.02.4如果服务承包者参与任何腐败活动,本合同将失效,而且将向警察局报案,依法处理。一经判罪,除由人民法院所给的惩罚外,服务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员还将被永远禁止参与竞争任何将来的合同。

第十条执行

10.1生效

服务承包者一收到雇主所发的进行工作的通知,本合同便将生效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0.2开始日期

服务承包者在收到雇主所发的进行工作的通知后天以内〔不得晚于三十(30)天〕开始服务,而且为自实际开始之日起的服务向服务承包者付款。

10.3通知与地址

本合同条款所要求或联系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通知将仅在其按下列地址的所致收件方收到之时才能生效:

给雇主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______

给服务承包者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

全部这样的通知都将采用以中文写的挂号信形式。紧急通知也可以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出,但随后必须用信加以确认。上面所提供的发通知的地址可以被任何一方改变,方式是向对方发一书面通知。

10.4修改

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仅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修改,明确指出如此的修改并编序号,由双方签字。

10.5合同副本

本合同一式两(2)份进行签字和交换,一(1)份给雇主,一(1)份给服务承包者,每一份都作为原件。

本合同以双方于最前面所写的日期和地点签字为证。

聘用服务示范格式

a.示范格式清单

1)建议格式

2)合同格式

3)预付款担保格式

b.示范格式使用的说明

在rfp中列出示范格式,以确保服务承包者承诺的统一性和可以接受性。只有建议格式需要服务承包者填写并与建议一起提交,而仅仅要求被选中的服务承包者填写合同格式和预付款担保格式。

聘用服务建议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和地址〕

关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和地点(如果适用)〕

〔crfp编号和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上述项目的征集建议书,其中包括职责范围(tor)/工作说明(sow),我们作为在后面签字的人,愿提供所要求的服务,其符合所说的rfp,其中包含编号为________〔填人号码〕的附件,金额为__________〔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建议金额〕或按可以由所附的并作为本标书的一部分的收费率所确定的其他这样的金额。

如果我们的建议被接受,我们保证自合同签字之日算起______〔数字〕天内开始并在______〔数字〕月/周/日内完成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服务。

我们同意自提交建议截止之日起受本建议书的约束,为期______〔数字〕天。

兹证明我们没有并将不会给任何人任何金钱,以取得帮助,以通过不正当影响而得到合同或争取合同或执行合同。不过,所提供的、合理付费的合法服务除外,如果要求我们提供其全部详细情况,我们保证这样做。

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接受任何建议,也没有义务接受合同。

载明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被合法授权代表_____〔服务承包者姓名和地址〕签署建议书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和地址〕

聘用服务合同书格式

在_________〔雇主名称〕,__________〔雇主城市和国家〕(以下称“雇主,’)与_________〔服务承包者名称〕,____________〔服务承包者城市和国家〕(以下简称“服务承包者,’)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本合同。

鉴于雇主希望由服务承包者执行某服务即__________〔简介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并接受服务承包者关于提供所说的服务的建议,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

本合同现作如下证明:

1.本合同的组成有:按要求完成的服务合同书与所提到的全部附件和如雇主和服务承包者在_________〔日期〕举行的谈判结束时所达成的最终职责范围/工作说明。

本合同阐明合同双方就提供在此所描述的服务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和协议并取代先期的任何或全部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2.考虑到雇主如下所述向服务承包者所付的款,服务承包者向雇主特此立下提供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的契约。

3.雇主特此保证根据服务的执行、合同价或按合同规定应付的其他款项遵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服务承包者付款。

4.在本合同下的任何通知应采用信函、传真、电传或电报的形式。给对方的通知应发至对方不断以书面通知所指定的地址。在没有这样的通知给对方的情况下,给雇主的通知应准确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的地址和电子传输号码〕

而给服务承包者的通知应准确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承包者的地址和电子传输号码〕

通知应在送到时或在通知规定生效日期生效,以较晚的日期为准。

特此为证,合同双方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使本合同于上面最先写明的年、月、日签字。

雇主的签字_______________

服务承包者的签字_________

在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_______(代表雇主)签字、盖章和提交。

在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_______(代表服务承包者)签字、盖章和提交。

聘用服务预付款担保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

关于: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编号日期〕

根据在标题所述合同中所列的规定了预付款的付款规定,_____________〔服务承包者姓名和地址〕(以下称“服务承包者”)应向雇主提交一份金额为〔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担保金额〕的银行担保,以担保其认真而忠实地履行所说合同条款下的义务。

我们、作为受服务承包者委托的___________〔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同意作为直接债务人而不是单纯作为担保人,凭其第一次付款要求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雇主付款,其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担保金额〕,在我们方面无任何拒付的权利,而且不需要其首先向服务承包者索赔。

我们进一步同意在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可能对在执行的合同条款或任何合同文件作的更改或增补或其他修改绝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除我们在本担保下的任何义务并且我们在此放弃要求通报任何这类更改、增补或修改的权利。

本担保将从服务承包者按合同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完全生效并将其有效期保持到雇主从服务承包者全部收回同样的金额为止,但这样的金额应逐渐减去所说的服务承包者不断偿还的金额到还完为止。

担保人签字和盖章:_______________

〔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六

“嗨!记得给个好评啊!”随着一句干脆流利的话语,一部摩托车启动了,我趴在窗口上,看着那远去的,摩托车和外卖小哥的背影,悄然逝去。

半路上,有没有几盏路灯,为他指明前时的方向,减小事故的发生?石桥边,有没有谁在k歌房中,引吭高歌,让歌声穿过空气陪伴独行的小哥?当他坐下休息时,有没有人从店中取出两杯热茶,与他同坐在石阶上,看着满天星辰?当他回到家时,又会不会有人主动给他来一个拥抱,给他披上一件厚厚的皮袄?

他,是多么孤寂啊!如此暗静的一个夜晚。他,却无人陪伴,独自在黑暗中穿梭着,东奔西走。没有人与他讲话,有,也只是少数,都是顾客,听到的也仅有“好,再见”罢了。

唉!他有家吗?我心中默默地想着,大概也许……应该……有吧……但是,他的家人有没有关心过他呢?在他临走时,有没有叫他注意安全,记得戴头盔呢?有没有递给他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着一些美味可口,看着就令人想吃的美食呢?

他也许也有一个儿子或是一个女儿吧。那么在他在学校锂,外卖小哥是否也时常怀恋着他呢?如果是,那么在他在家外“游走”时,他是否也想过,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还在上学的孩子身上?是否会停下来,用手搭着摩托车,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回想着一天的经过?又会不会,取出包中,家人给的甜点,放入口中,感受亲情的温暖?可是,就算这样,他与孩子相处的时间仍旧是少之又少,在他回家的那一刻,大概已是午夜了吧。他的孩子,大概也已睡了吧,而他只能站在孩子跟前,默默地注视着孩子,却无法进行心灵的沟通。

他,只能听着沉重的呼噜声,悄悄地爬上床,然后,与他差排躺着,拥着他入睡。

夜,渐渐淡了,风,渐渐轻了,爱,渐渐沉了。

外卖小哥,也在渐渐地睡去。

最新和外卖小哥聊天心得体会实用七

买卖合同书(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买受人:

出卖人: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买卖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 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 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 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 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 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 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 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 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 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 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超过该时间期限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 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 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 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 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 天内在北京和/或 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 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 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 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 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 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作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 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做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 份和国家标准一式 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 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得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 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 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 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 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 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 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 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 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 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 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 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 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 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 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 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 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 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由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由在 国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 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 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 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传真号:

买受人:(签字)出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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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

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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