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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色环心得体会报告 二十四色环颜色(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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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色环心得体会报告 二十四色环颜色(2篇)
2023-01-06 22:42:5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二十四色环心得体会报告一

斗转星移,岁月如歌。

二十年前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我们相聚相识xx中学,虽有各自的梦想和憧憬,却是同样的热血与激情;

二十年前,我们相逢相知,虽不识人生真谛,却共同经历了人生最纯洁、最美好的中学时光。

二十年后,同窗友谊、同学情义已如江水长流,浩然成湖;

二十年后人到中年的我们魂牵梦绕,难以割舍不能忘怀的仍是那棵大榕树,在xx中学度过的青葱岁月。

转眼间二十年的分别,二十年的牵念,如今给了我们相约相聚的足够理由。

无论你是容颜已老,还是已然青春依旧;

无论你是飞黄腾达,还是依然甘于平淡;

无论你是咫尺之间,还是游走天涯海角;

只要不是万不得已,只要尚存同学情谊,

请来这里,参加xx中学高中xx届同学毕业20周年聚会活动,一起见证属于我们的这一时刻。我们和你一样,多少次梦里相聚,多少次心驰神往。

为此,我们很想约你,约你到往事里走走,听听久违的声音,看看久违的面孔,说说离别的思绪。就让你我抛却尘世的喧嚣,丢弃身边的烦恼,走到一起来,尽情享受老同学相聚的温馨——说说知心话,叙叙同学情!

回来吧,亲爱的同学们!一双双一如当年热切又深情的眼睛在期盼,一颗颗一如当年火热又年轻的心灵在呼唤……

对于二十四色环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它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____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____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应被暂行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____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____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应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 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合营公司高级职员的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它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它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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